梁从诫先生去世了。在他生前,我只有数面之缘。但对于他的逝世,我还是深感悲痛。
他的祖父梁启超,是戊戌维新的领袖之一,是追求自由民主宪政的先驱,父亲梁思成,是中国现代建筑学的开山人,是保护和发扬民族文化遗产的先驱。作为名门之后,他曾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和常委,别人会以为他生活一定十分优裕,享有特殊待遇。其实,他早在80年代后期就辞去了公职,成为不吃皇粮的社会人,到晚年连公费医疗都没有,看病都需要自费,过着极为简朴的低碳生活。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处于低潮期,梁先生和杨东平、王力雄、梁晓燕三位民间知识分子,发起了自然之友。这是一个和官办群众团体完全不同的民间组织。在此之前,中国的群团组织,比如工会、妇联、文联、作协、科协,领导机构由组织部门内定,人员都有行政级别,经费都由财政拨款,活动自然也很难体现多少自主性,他们实际上也是官方机构。自然之友则是经费自筹,机构自选,活动自定。它打破了行业的界限、职业的界限,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什么年龄,什么性别,有没有文凭,不管你是教师还是学生,老板还是员工,警察还是律师,记者还是编辑,作家还是画家,官员还是个体户,只要你关怀生态环境,都可以自愿参加。自然之友的诞生,给平民百姓开拓了一条促进社会健康的渠道,提供了一个让普通人参与推动社会进步的着力点。这才是真正的非政府组织,真正的NGO。在此之前,中国也不是没有人想成立真正的NGO,但往往在合法登记环节上卡了壳。宪法虽然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但当时成立民间社团有一个难迈的坎,就是找到不到党主管部门,而没有党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又不予登记。以至于一些民间社团只好登记为企业法人,或者在得不到合法登记的状态下硬着头皮开展活动。好在80年代成立的中国文化书院是文化部主管的合法登记的社团,梁从诫用中国文化书院绿色分院的方式,使自然之友获得了合法登记,并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环保活动,成为中国大陆NGO起死回生的领头羊。而NGO的顽强发育,又让人们看到了公民社会的希望之光。
中国要不要发育公民社会,实际上存在很大的分歧。有些当权者,内心并不希望中国走向公民社会,而喜欢维持臣民社会,甚至奴隶社会。他们的理想模式是大政府,小社会,甚至有国家,无社会。他们想让政府把一切公共事务都政府包下来,管起来,老百姓就是国家机器上的螺丝钉,老老实实地接受政府的支配就行了。政府成为全能政府,国家成为全能国家。这样的政府,当然也不愿意接受公民的监督。但人类文明的潮流不是这样。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是民有、民治、民享。大量公共事务,可以由非政府机构承担,而且比政府做得更高效,更廉洁。只有让广大公民充分发挥主动性,社会才能和谐而富有活力和有生气。这几年,经过几代人不屈不挠的努力,大量NGO在中国大陆已经破土而出,公民社会的发育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在这样的历史转变关口,人们更不应当忘记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梁从诫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