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佑:违宪的忧思——宪政与法史漫笔之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587 次 更新时间:2013-05-2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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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佑 (进入专栏)  

在吾等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大陆,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的现象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究其原因,恐怕同法律意识淡薄、宪法精神缺失不无关系,连一些党政领导也是这样,经常乱说话,旁若无人。兹试举一例。

一个甲子以来,在这片广袤的热土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属于既成事实,也是1954年颁布的宪法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历次修正案一致保留的基本规定,这是无庸置疑的。大概从20年前开始,有一种说法先从某些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的口中传出,说:“现在还没有哪一个政党有能力取代共产党。”初听此话时,我还在湖南某校任教,就曾当场直言不讳地批评那位年长的党总支书记:“你的观点是很成问题的,也是危险的,至少违背宪法精神,还有误导之嫌。如果照你这么说,好像共产党是可以取代的,只是因为其他党派一时还没有能力来取代,才这样‘将就’一下,肯定不能这样说。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哪个政党有没有能力取代共产党,而是根本就不允许取代,这是没什么好商量的。如果谁想取代,谁就违背宪法,就是货真价实的政治犯,必然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原则问题,不能含糊。你这样说,还存在一个问题:既然不许取代是前提,你却说‘现在还没有哪个政党有能力取代共产党’,就毫无意义,还容易让异己分子钻空子,导致两种后果,要么批评你们甚至嘲笑你们‘说便宜话’,没有诚意,要么在你们的误导下蠢蠢欲动,干出反党的非法勾当,这些都不利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这位书记平时也喜欢争辩,喜欢说“我认为”,听我这么一说,就没有辩解,我以为他就心服口服了,其实没有。据说,此后不久,只要我不在场,他还是坚持说他的那个违背宪法精神的事实描述,我就装着不知道,没必要跟他过不去。后来我才发现,这种乱说话的观点原来并非他的发明,很多人都喜欢这么说——不仅小书记这么说,而且大书记也这么说;不仅领导这么说,而且群众也跟着说;不仅湖南人这么说,而且三年之后调到杭州,杭州人也这么说;8年前到北京插队,北京人也照样说。他们不仅当年这么说,如今还是这么说,此话好像就是集体无意识的政治流行语,匪夷所思。虽然我也陆续纠正过几次,但效果不大,既然我改变不了别人,那就只能以沉默取代口舌之劳。近20年来,我就经常提醒自己,让别人去乱说吧,我一个无党无派之人,何必干着急,掺合这样的政治话题,还白费力气呢?但我不允许我的学生乱说话,同时也难免心存困惑到如今:既然宪法都写进去了,为什么就不能多一点自信,就不能理直气壮地宣传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呢?

不过,最近有个法学圈内的对话让我忧心忡忡,触发我旧话重提的意念。

7月底,有位学生从外地晋京,邀我出席一个小型聚餐会,有幸同一位获得某重点院校法学博士学位的局级干部近距离接触。他的法学博士学位既不同于政治学、社会学等专业的法学大一统,也与思想政治专业、党史专业无关,而是西方人所说的那种法学,即中国的狭义法学,也就是法大同事与学生常说的“真法学”,此人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都是这样的“真法学”。他很健谈,也比较谦和,但出乎意外的是,他也会一字不差的重复20年前我那位湖南同事的话:“现在还没有哪一个政党有能力取代共产党。”此时此刻,我只好直言不讳地纠正他:首先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该不该的问题,属于不能讨价还价的宪法原则。即便是1993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序言第十自然段提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那也恰恰是以重申“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前提,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说到这里,我还推心置腹地提醒这位初识者:无论是局级干部,还是法学博士,都不应该这样说话,带头破坏规矩;如果你们也来说违背宪法精神的话,人云亦云,那就容易使听者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前景感到担忧,挫伤芸芸众生对国家法治的期待;更重要的是,你们这样违宪说话不但毫无政治责任与批评可言,好像还能体现“政治正确”, 虽然如今已经没有“反革命罪”之说了,但是,如果有人根据你们的话语逻辑去大胆尝试,还是跑不了,还得按照《刑法》分则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予以严惩,你作为法学博士,你觉得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何在?

用兵多诈术,宪法无戏言。建设法治国家既是近百年来无数仁人志士的奋斗目标,也是国家富强与长治久安的不二法门,要想把法治的理想变成现实,恐怕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要走,至少要从各级党委书记与法学博士、局级干部做起,别说那些有悖于宪法原则与法律条文的话,多来一点货真价实的政治觉悟,增加一点货真价实的自信。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能带头守法,做一个明是非,懂规矩,知廉耻的君子,不做无是非、无规矩、无廉耻的“三无”小人,那就更好。而近年来,当视听媒体对许多地方与部门的党政第一把手作选择性的曝光,我都有些头昏目眩,还不知道我们的法治进程已经走到哪了。

2010年7月26日初稿于温州南麂岛中

9月12日改稿于北京香山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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