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味书屋让我来讲讲,可是我有什么能与大家分享呢?好像只有困惑。有时候觉得,在一个层次、一个局部上好像搞明白的事,再往深里去想,扩大范围去想就又困惑了。世界上的事情大多都包含着悖论,善恶同源,真正绝对的事情是很少的。对生命的尊重应该是绝对的吧,但我们也不绝对排斥死刑和战争。
人类社会之复杂,大概就在于不同的、甚至矛盾的法则在同时起作用。一种理论往往强调一个方面,在这点上是自圆其说了,而且很透彻,可是也许同样重要的另一方面在思考上就被忽略了,但现实中却忽略不了。中国经济改革后,不得不面对效率和公平的平衡问题。其实以前也有这个问题,只是正好相反罢了。如果事情能够有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人类早就该解决了,天下也早就大同了。今天我以自由主义为例,来谈谈这种无处不在的正反两面性,先讲自由主义的合理性和历史功绩,再看看它的内在缺陷。
人类能走出中世纪进入现代,自由主义可以说功莫大矣。没有一个国家在摆脱旧制度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自由主义所宣扬的思想――宪政、自由、平等、人权等。自由主义发轫于欧洲17世纪对抗专制的斗争中,应该说它首先是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理论,自由主义不能以某个个人命名,它是经历了好几代思想家才逐渐形成和完善的(先驱霍布斯、斯宾诺莎,奠基者洛克、孟德斯鸠、斯密,以及鼎盛期的杰斐逊、托克维尔、密尔等),他们对自己亲历的实践和前人的理论进行了逐步深入的总结和提炼。在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后,它被全世界公认为对抗专制体制最明确、最有感召力,也最有效的思想武器。欧美在19世纪基本上都奠定了以自由主义为价值的政治制度。但自由主义不仅是西方现代政治制度的基础,也是现代思维的核心价值,全方位地运用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乃至生活方式。
那么自由主义到底好在哪里呢?为什么会成为抵挡不住的时代潮流呢?这个问题很大,我这里只能简化一下,选最主要的两点来说明自由主义如何突破以往的局限,开创了人类的新阶段。
(一)给个人松绑
人类社会的核心当然是人,只有人发展了,社会才能发展。但历来的社会结构都只为少数人、甚至个别人提供充分发展潜质的机会,大部分人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
自由主义改变了以往的社会结构,将个人从过去的人身隶属关系中解放出来。自由主义的核心是自由,自由的核心又是个人自由,这里的个人是平民个人。平民个人价值的确立和宗教改革有很大关系,基督教新教承认个人良心、个人判断,个人信仰自由才得以确认,进而才渐渐确立了个人尊严、价值和法定权利。传统的等级社会瓦解了,个人一步步获得了法律前的平等地位,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自由发展的权利和机会。一个少数人垄断发言权和机会的社会,当然不能和一个人人具有这样机会的社会相比,无数个人的能量得到从未有过的巨大释放,虽然并非完美,但从的来说是件好事,整个社会呈现出空前活力,促进了政治开明、社会文明和财富增长,显然更多的人获得了生活保障和安全感。
(二)给社会运行制定规则
人类以往的社会基本上延续了动物界的丛林法则,这在动物界没有什么不对,弱肉强食,形成一条长长的生物链,维持了生态平衡。可是进化到人,就要讲人道了。这种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形容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以强凌弱,强者为王,最后必然导致强权的绝对统治。
中国漫长的历史似乎从来就没有跳出这个循环,所有王朝都是征服的结果。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其中不知多少兵荒马乱、野蛮破坏,但统治方式和权力结构并无本质的变化。碰到个明白点的皇上,讲点王道,就出现所谓的治世、盛世。到了乱世,就毫无原则可言,争权夺利,无所不用其极。相比之下,宫廷政变应该说是很文明的,起码不去折腾老百姓。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关起城门来杀亲兄弟,不管怎么说,杀和被杀的都是和权力有关系的人。
以前的社会当然也不是没有规则,只是这些规则往往不是至高无上的,权力总是凌驾于规则之上。这在少数人拥有权力,多数人服从的情况下,也许问题还不大。当个人获得空前的自由后,社会就更需要制定各种规则,由规则来统治,法律当国王。自由和法治不可分割,法治一是保障个人的权利,二是保障社会的稳定,没有规则的自由将是一片混乱,是最不可取的社会形态,人们之所以能忍受专制,就是因为混乱更可怕更无保障。
中国近代企图结束君主专制的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也都是在自由主义的感召下发生的,一个维持了区区百日,一个虽说建立了共和国,可是在所谓的共和国里,上上下下却没有多少共和思想的存在。革命首先发生在人的头脑里,否则就是徒有虚名而已。由于共和思想的缺失,接下来的军阀混战就是必然的了,完全是再次返回无政府状态。可以设想,如果不是外来思想的影响,按照中国自身的循环,再一次中原逐鹿,再出现一个新王朝是合乎规律的。但这种循环既无规则,代价又太大――社会动荡,生灵涂炭,文化断层。就算出现短暂的盛世,但在君主制下,政治权力的继承永远是个带有极大偶然性的难题,文明很难平稳地持续发展。西方很早就有关于不同政体的设想,相比之下,中国政治思想史好像只有王道霸道之分,从来没有想过君主制以外别的治理方式。
作为一门政治哲学,自由主义对政治权力的产生、划分和限度都作了周密细致的研究,通过制定规则来进行治理,这就是法治,终于使人类社会摆脱无序,进入有序。法治和法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在法治下,没有一个人可以超越法律之上。一切服从法律,如果法律有问题,那就先通过合法的程序来修改法律。
奥巴马当选总统,美国不必修改任何法律,这至少说明法律不存在任何有关的种族歧视规定。美国宪法是美国文明的精华,也是自由主义的典型体现。它为三权分立的理论设计出确实可行的制度,尤其是把对权力的遏制就直接制定在权力的结构之中,为社会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轻易不能被颠覆。读美国历史,好像从来没见到过什么武装割据、拥兵自立的事情。没有一个对现状不满的美国人会想到自己去拉一支队伍,占山为王,日后推翻政府,取而代之。因为这样做毫无意义,他们有各种方式表达不满,权力的转移也可以通过投票箱有序地进行,不必诉诸武力。否则在美国这样一个人人可以拥有武器的国家,那还不杀伐不断?这种政治游戏规则的建立是真正了不起的革命和创新,它从根本上取消了暴力革命的需要,但必不可少的还有遵守规则的传统。现在世界上哪个国家没有一部把这些政治规则明文写进去的宪法?可能不能切实执行,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在经济上,自由主义的意义也是划时代的,在自由企业和自由贸易的市场经济里,财富创造之巨大、之迅速都是前所未有的。中国历来缺乏西方意义上的企业和企业家,由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商家要发展必须服从和投靠政治权力,那些曾经辉煌的商家,都和权力有牵连,成也权力,败也权力,一旦朝廷改了主意,不要说你的银子,就是你的性命也难保,朝廷是不和你讲理的。朝廷之上只有苍天,没有独立的司法。
有一点很重要,但人们往往并不注意,那就是历史进步的问题。无论物质或精神方面,人类确实一直在进步,但如果以为进步就和时间流逝那样自然而然,那就错了。人类的行为和决策可以影响历史进程,如果人们不时时谨慎,规避错误,历史完全可能倒退,野蛮可能战胜文明。
自由主义的问题并不是一眼就能看出的,它提倡的自由、平等、民主,以及落实这些理想的制度和措施应该说都很成功,行之有效,甚至长期有效。由于我们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在考察这些问题时不得不经常以美国为例。只有在一个实行自由主义两百多年的国家里,这些内在缺陷好像才能慢慢显露出来。而这些负面影响又和其正面价值直接有关,事物总是两方面的。我试着把它们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自由平等的矛盾、二是生活目标的缺失、三是道德价值的虚无,四是对人性的过高估计。
(一)自由与平等的矛盾
自由、平等、民主这些概念,如果将它们推向极端,都有被滥用的可能。自由只能是法治下的自由,不可能是为所欲为。平等只能是法律面前的平等,不可能是结果平等。民主只能是代议制的民主,不可能人人来当家作主。一旦对它们的理解发生偏差和分歧,这些理想就变得荒谬,制度就无法落实。
就算在法治的条件下,自由和平等也经常是矛盾的。有了创业的自由,财富就不会像雨点一样平均地落到每个人头上,因为人并不是“生而平等”的。《独立宣言》中文版中是有“人生而平等”这句话,但杰斐逊的原文是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他用的是create(造)而不是born(生),因为在“生”的意义上人不可能平等。杰斐逊指的是上帝造人的平等,也就是人在天赋人权上的平等。现实中的人怎么可能平等呢?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一大半因素――你生在什么时代、什么地方、什么家庭、具有什么体质、什么智力等等――都不会是平等的。人的才干和志趣在性质和程度上也各不相同,当每个人都有了发挥才干的自由时,那么结果肯定不会相同,包括创造和获取财富的不同。
客观地说,一个市场在自由运作的时候,选择的必然是效率,公平不是它考虑的因素。但仅仅如此的话,优胜劣汰,效率是有了,却不符合人类的道德,所以必须加以补充,如作为再次分配的税收,还有慈善、福利等。采取这些措施首先是出于人道,同时也是为了社会安定。但这样做又必须有个限度,不能挫伤社会上其他人的劳动积极性,因为分配制度将直接影响生产效率。
(二)世俗化和生活目标的缺失
在中世纪,欧洲人是非常宗教化的,其虔敬的程度是我们早就非宗教化的汉民族难以想象的。基督教赋予他们一整套统一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信徒们相信上帝创造世界,相信天堂地狱。相信自己作为上帝造物,活在世上就要笃信上帝,服从上帝律法,祈求上帝恩典,这样来世才能进入天堂。
16世纪的宗教改革引发了欧洲社会的剧烈动荡,由罗马教廷代表的统一基督教分裂了,新教诞生,反对罗马天主教。宗教改革引发各教派之间没完没了的宗教纠纷和战争,欧洲人终于感到疲惫了。自由主义奠基者之一的洛克写了著名的《论宽容》,说明信仰必须发自内心,强迫的就不成其为信仰,人类有限的认知能力不能确定谁对谁错,信仰正确与谬误的裁决权只能归于上帝,所以人们必须容忍彼此的宗教信仰,政府还是退出宗教领域为好。宽容是极具革命性的思维,为现代社会的多元开辟道路。在宽容的共识下,欧洲结束了宗教战争,上帝的和恺撒的事分开来解决。经此产生的自由主义当然是一种世俗的政治哲学,当它落实到政治体制时,政教分离就成为一种国策,由宪法明确规定。这其中的好处,我们很容易理解。
但这样做也不是没有问题。政治权力退出国民的思想领域,不来规定你信什么不信什么,其实是暗含一种假设的,那就是在自由选择的状态下,人们能作出合理的选择,就像自由落体一样都向地面这个方向。但只要稍有一点人生经验的人,就会知道这不是事实,不是每个人都能为自己选择一种合理的至少不危害社会的价值观、人生观。
由于宗教影响的衰落,以及组织相对严密的传统社会的瓦解,政府又在意识形态上保持中立,致使很多需要精神引领的人感到无比失落,惶惶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生活目标。当人们还处于贫困时,总是有一大堆衣食住行的具体目标可以忙于去实现,丰衣足食后呢?有些人好像就不知道活着为什么了。20世纪初的西方现代派文学就充塞了表达这类厌倦、冷漠、无聊的现代人心理的描写。二战后盛极一时的存在主义也提出,人是被莫名其妙地抛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存在的意义到底何在?存在即虚无吗?
冷战结束后,福山的《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一书畅销全球,书的前一部分论证了自由主义民主的普世意义,后一部分描述自由主义民主胜利后出现的“最后的人”。什么是“最后的人”?这个概念来自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尼采对所谓的现代化很不满意,在他看来,这只是欲望战胜了精神,历来支撑人类精神的优越意识在伦理上被霍布斯和洛克的自我保存理论瓦解掉了,“财富”替代“光荣”,成为现代人的第一追求。尼采提倡超人,就是要重新确立精神对欲望和理性的优势。他说的“最后的人”指的是那些自以为幸福的人,他们卑琐地活着,没有抱负,没有理想,千人一面。尼采称他们是一群羊,“大家平等,大家的希望一致;谁有别的情感,便是甘心进疯人院。”
福山证明自由主义民主在全世界必胜的最大理由是――只有这个制度能满足所有人的认可欲望,可是满足后产生的却是如此不堪的“最后的人”,失去精神,失去目的、道德、勇气等一切被视为可贵的美德,福山对此也很无奈。看来,这就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内伤,它解决了认可问题,但看来人却不能没有这一问题而有目的有价值地活着。
(三)宽容与道德价值的虚无
生活失去目的,一个连带的问题就是道德的虚无。生活目的不同,包含着对善恶的不同理解。政府对道德问题保持中立,国民彼此间也不能作评判,这就是当今美国流行的“价值中立”说。人人说话小心谨慎,生怕无意中得罪了某些人“不同的”生活方式。为什么从1960年代末开始,“自由派”(liberal)这个词在美国变成了贬义?原因就在此。总有一些人在无所顾忌地地挑战传统道德的底线,在他们眼里,奉公守法、循规蹈矩的人是令人讨厌的“正人君子”,是资产阶级的平庸生活方式。为了表示对资本主义的抗议和拒绝,吸毒、群居等标新立异成了前卫时尚。谁也不能说这些垮掉派、嬉皮士不道德,只能说是生活方式的不同,自由主义就此成了忍让姑息的代名词。
然而不能忘记,文明产生于禁忌,禁忌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逐渐形成的,包含着古人的生存智慧,我们必须谨慎地对待它们。肆无忌惮地冲破一切禁忌,很可能就意味着文明的坍塌。在传统社会中,政府、宗教、家族和舆论会从各个方面给人以压力,迫使你服从主流道德观念。这固然会对个人产生限制和压抑,但有些强制不一定是坏的,戒律是人生和社会所必须的。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就听任其为所欲为,那不叫宽容,而是娇惯纵容,对他的成长毫无好处。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那还是中国第一大圣人,旁人可想而知。
长期实行自由主义后,强制性的权威似乎都退出了,久而久之,谁对谁都不能作道德评判了。但事实是,各方约束退出的结果只是留下大片道德领域的真空地带,听凭极端分子去占领。因为不管有意无意,每个人的大脑在指导言行时必然遵循一套价值观。我不是主张返回到言论管制,而是认为,越是言论自由的地方,越是不能缺少价值判断,否则很容易变得正邪不分、是非不分、善恶不分、美丑不分,从道德相对到道德虚无不过咫尺之遥。既然虚无是不可能的,这片领域最可能被极端分子占据。上世纪80年代,美国一些人刮起“政治正确”之风,自行对别人言行定下许多他们认定的标准,不然就给你扣帽子,甚至办学习班,居然弄得没人能抵挡得住。
宽容是一种进步,但当代美国的问题不在于不宽容,而是缺少共识,对一些基本问题也难以达成共识。比如:为什么英语是“官方语言”?谁说的英语又该是“标准英语”?美国宪法确实没有规定官方语言,因为当时谁也不会想到任何别的可能性。而现在,什么都成问题了,比如学校开设什么课程?何为经典?如果仅仅是作为学术问题,也很正常,但它们现在都成了政治问题,连对“何为正义?”也难以达成共识了。试问,没有共同的正义观,又怎么立法?法不就是维护正义的吗?具有强制权力的政府是需要实行宽容的,但并不意味,也不可能,完全退出道德领域,因为政府要立法、执法、司法,而法的基础就是公认的道德。
当今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兴起和西方社会的道德虚无有很大关系,因为他们从这些行为中认定西方文明的堕落。可是在表达自由的法律下,那些冒犯道德的行为只要没有触犯法律,政府就不能禁止,这既不表示政府支持他们,也不表示大多数西方民众支持他们,但只能无可奈何。在美国,要判定一个人犯罪,成本是很高的。这就涉及到自由主义软弱的问题。
(四)对人性的过高估计
给个人松绑,是建立在对个人会作出正确选择的假设上的,自由主义的软弱很大一部分就出在对人性的过高估计,如果人人都是天使,政府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自由主义可以说是一种君子协定,它假定人都是善的,只是不同的善观念而已,有点一相情愿。当自由主义面对强权时,就像一个谦谦君子碰到蛮不讲理之徒、恬不知耻之辈,能有什么对策呢?他们往往显得是迟疑不决,自缚手脚,因为自由主义主张――即使我不赞成你,我也不干涉你。即使你冒犯我,我也要宽容你。所以你不先动手,我决不可教训你。你无耻,我只能转过脸去不看。可惜君子的宽容未必能感化恶人,他们不是出尔反尔,耍流氓无赖,就是言之凿凿,一付掌握真理的样子,一旦他们占了上风,必定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当年纳粹崛起,希特勒能合法上台,已经说明一个事实――拥有民主宪法、议会共和政体的魏玛共和国根本对付不了这种蛊惑人心、不择手段的强人。他在大权独揽后无所顾忌,采取各种合法不合法的强制手段,调动一切资源,创造经济起飞,人民强壮,舆论一律的局面。对照之下,西方民主国家一个个萎靡不振,不由得德国人信心百倍,自认为优等民族,代表人类前途。战争打响后,西方国家也一度表现十分软弱被动,一让再让,更不可能主动去遏制它。
再看美国。以枪支管理为例,美国人可以拥有从手枪到机关枪的各式武器,这至少是枪击事件频频发生的条件之一。我想,如果美国政府能够一纸告示贴出来,就明令禁止民众拥有武器,大概总有一届政府会愿意这样做,能省掉多少麻烦和怨言。但宪法规定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除非修宪,政府无权这样做,所以在对付暴力犯罪上政府就显得很软弱。再如对待色情淫秽问题,也不是政府和民众愿意这样,但涉及表达自由,不可能说禁就禁,也只好采取按年龄分类处理的办法。总之,自由主义由于自身的限制,在很多问题上都只能被动应对。
怎么解决?我想任何问题的真谛常常在于把握一个度,真理过了度也会成为谬误。而这个度在哪里却不好把握,此一时彼一时,必须依据该时该地的主流而定。既然事物总是有正反两个方面,我们对于那些美丽动听的承诺,还是要保持清醒,保持警惕,想想它们到底意味着什么?有可能引申出什么?世上没有点金术,人类社会永远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的,这不仅因为人不是完美的,而且因为人对完美的概念也大相径庭,如果把自己认为的完美去强加于人,同样会带来不幸的后果。自由主义解决了不强加于人的问题,可是它毕竟解决不了人不完美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