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维:中国模式是出色的利益平衡形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51 次 更新时间:2010-04-2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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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维 (进入专栏)  

中国凭什么取得了如此成就?但为什么人们又感觉危机四伏?

一些学人认为,中国六十年的成就乃属子虚乌有,而解决危机之道在于“深入改革政治体制”,说白了就是拆故宫建白宫。但在笔者看来,成功在于我国以六十年的奋斗开创了“中国模式”之路,而危机来自偏离这个“法宝”。

在不过六十年的时间里,一个古老独特的文明以强劲的势头复兴,让世界刮目相看,也让世界重新审视此前流行的关于人类进步的知识。中国的成功经验挑战了经济学的“计划与市场两分”,挑战了政治学的“民主与专制两分”,挑战了社会学的“国家与社会两分”。一个“中国学派”已经呼之欲出。

中国模式当然有缺陷,正如世界上的所有模式都有缺陷。世间没有完美的政府,更没有完美的模式。然而,善于总结概括自己发展经验的国家才有“梦想”、有希望、有方向。肯定中国的进步,发现中国进步的“法宝”,并指出眼下危机的原因,是笔者总结中国模式的动力。

思想战线上的竞争有两大任务:第一是解构“普世价值”,把一个药方(就“民主、宪政”俩抽象名词)包医世界百病的荒唐道破;第二是实事求是地总结中华的生存发展之道,给出让各界信服的关于“中国模式”的阐述和理论解释。先是“破”,打破对一个国际性霸权话语系统的迷信,挑战新蒙昧主义;后是“立”,确立国人对自己生存方式的自觉,对中华发展道路的自觉。

不同发展道路体现了中西方政治思想的差异。王绍光教授在评论本文时提出了下述思想:因反封建的需要,中古以后的西方发展出“权利本位”思想,而中国并无反封建的任务,古老的“责任本位”(responsibility)思想延续至今。因此,“责任本位”和“权利本位”两个概念凝聚了中西方政治思想的基本差异。我完全同意他的判断。

权利本位强调个人享有其他个人不得侵犯的“权利”。而责任本位强调个人处于特定角色时对其他人承担的责任。

权利本位强调“分”、责任本位强调“和”。基于特殊的历史基础,西方有“两分”概念。基于特殊的历史基础,中国有“和谐”概念。而责任本位构成了中国模式的思想基础。责任本位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逻辑起点,促使政府为民之福祉协调国有与民有。

在笔者看来,中华文明传统的延续性是中国模式的主干。基于“百姓福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官民一体的“人民性”是中国模式最突出的特点。由此,中国模式亦可称为“人民民主”。正因为“人民性”,以民为本,官民一体,国民一体,共同努力,我国比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发展得更快、更平稳。

与己体制不同,却直追自己的成就,西方政坛和舆论领袖的忿忿是可以预料的。“传教文明”与“取经文明”不同,控制欲超强,总企图把自己的体制强加给适应或不适应其体制的种种其他文明,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缺少对自己“出色”体制文明的自觉,盲从西方高压下的“教诲”,盲从“两分”教条,会丧失人民性,把我国带入官民脱离的陷阱,导致资本至上,行政支出暴增,赋税日重,贪污腐败,沦落为“普通的”欠发达国家。

中国模式是个综合体系。庞大的中华民族用六十年时间制造出的世界奇迹恐怕不能用偶然幸运来解释。

解释经济怎么能脱离政治?解释政治怎么能脱离社会?世上不存在缺少政治体制支撑的经济体制,也不存在缺少社会体制的政治体制。

拿西方教条来判断中国,就有所谓“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说。可是,一个“滞后”和“落后”的政体怎么居然让中国顶住了外部军事、政治、经济的巨大压力,获得了六十年复兴之路的辉煌?当今常有学人反复预言:中国政体不适合中国经济体制,不改政体中国就要崩溃。可六十年了中国还没崩溃,反而取得了让“友邦惊诧”的巨大成就。这又说明什么?为什么还哭着喊着要拿西方教条改造中国政体,难不成非要让自己的“天倾”之忧成真?

在笔者看来,政治体制是中国模式的中间层,由深层的社稷体制而来,催生了表层的国民经济,反过来也保障“社稷体制”,故为“关键层”。

国民、民本、社稷“三位一体”的中华体制,由三大类共十二个支柱组成。拆毁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民共和国的大厦都会陷入险境。

中国“国民”经济模式

中国经济“国民”模式包括四大支柱:国家对土地(生产资料)的控制权;国有的金融和大型企业和事业机构;(以家庭和社区企业为基础的)自由的劳动力市场;(以家庭和社区企业为基础的)自由的商品和资本市场。中国经济的四大支柱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国”,一部分是“民”。“国”与“民”两部分互为支撑,因此称为“国民”模式。

第一,国家对土地的控制权就是土地国有。实际情况要复杂一点,农村耕地集体所有,但集体所有的耕地受国家控制,不能随意转换为非农用地。中国土地公有私用。私人和企业可以购买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中国的金融业主要是国有的,至少是国家控股的。国家通过各种大型金融机构调控金融市场,防范内外金融风险。国家还拥有少量但从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资料开发的大型企业,如石油,铁路,电力,通讯,道路,航空,自来水,等等。中国还组织国有的“事业单位”,主要指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文化等机构。这些机构基本不盈利,但基本自负盈亏。医疗机构一度成为盈利机构,但与“国营”一样不可能持久(“国有”与“国营”不是一回事)。疾病越多,赚钱越多,难称“正当”生意。健康的国民是国家根本。

第三,中国拥有高度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国企业的主体不是国有企业,而是家庭企业和社区集体企业。这类中小工商企业占中国工商局注册企业的99%以上。这些企业的用工属于世界上最自由的一类。不仅如此,自由的劳动用工市场迫使国有企业也只好实行竞争型的劳动用工制度。

第四,中国拥有高度竞争的商品市场,自由的资本市场也在迅速形成之中。中国的中小企业是商品市场的主要供应者,所以商品生产的竞争烈度非常高。同时,高度竞争的商品市场也在刺激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发育。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国的开放没有意识形态问题,主要是技术问题。我国业界原以为西方资本市场非常开放,但近两年才发现其开放具有很多技术和政治限制。十几年后,将出乎今日大多数观察家的预料,中国会成为世界自由资本市场的旗手,正如十几年前几乎没人预料到中国今日会取代美国,成为自由贸易的旗手。道理很简单,自由的商品市场必然催生自由的资本市场。

四大支柱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占经济规模四分之一左右的国有部门,另一部分是占经济规模四分之三左右的庞大民有部门。“国”与“民”两部分功能不同,互为补充,互为支撑,协调发展,是为“国民”经济模式。

削弱四大支柱中的任何一个都会摧毁中国经济,导致中国经济失败。因此,中国不存在根本改革“经济体制”的问题,只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技术性调整。

中国经济模式是独特的。国民模式不是苏联式的“产品经济”,因为不依靠“全民所有制”。国民模式不是英美式的“市场经济”,因为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国民模式不是西北欧的“社会市场经济”,因为不支持高税率、高福利。国民模式更不是德国和日本史上的“国家资本主义”,因为中国经济没有被少数大型私有企业主导,大型私有企业也不是中国劳动力的主要雇主。中国经济是“国”与“民”相互支撑的经济,官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民本政治”模式

中国“民本政治”模式四大支柱包括:现代民本主义的民主理念;强调功过考评的官员遴选机制;先进、无私、团结的执政集团;有效的政府分工制衡纠错机制。

从历史角度看,四大支柱明显传承了中华的传统政治文明,民本模式的土生性和传承性远强于外来性。六十年的历史不算长,但其渊源何止千年。中华历史没有被共产党割断,也没有被传入的西方文明割断。如同中国象形文字在计算机时代依旧生机盎然,中华政治文明也代代相传,生机盎然。

从功能上看,四大支柱有机地连在一起。现代民本主义的民主理念指导核心执政集团,核心执政集团领导绩优选拔制,绩优制支撑特殊的分工制衡制度。抛弃了民本观,后面三个支柱就会相继垮掉。

从性质上看,中国政体不是西方议会政党制,先进、无私、团结的执政集团是中华政体的核心权力机构。政体功能最强大的部分来自这个统一的执政集团,最脆弱之处也在这个集团。当这个集团先进、无私、团结,代表中华全体人民的利益,整个中华民族就势不可当。当这个集团丧失民本理念,官员谋私,涣散分裂,就会成为家庭私利的代表,就会脱离“百姓”,脱离“人民性”,失去民心。一旦执政集团失去民心,就会被人民推翻,致使中国“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直至诞生一个新的“先进、无私、团结”的执政集团。从性质上看,若称以“人民代表”为主体的现代政治为“民主”,民本模式可称为“人民民主”。

人民民主最突出的特点是“人民性”,即中华“百姓福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人民民主不同于当代形形色色的“民主”,如美英以利益集团划分为基础的“自由民主”,以劳资妥协为基础的西北欧“社会民主”,以产业工人为基础的苏联“无产阶级民主”,以部落划分为基础的“部落民主”,以族裔划分为基础的“族裔民主”,以宗教信仰划分为基础的“宗教民主”。我国政体的人民性在于行政网格黏附社会网格,官民一体,共同努力。所以我国比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发展得更快、更平稳。

“人民民主”并不“落后”于“自由民主”。即便我们称各党各派的代表之治为“民治”而非“派治”,此“民治”却未必更能保障“民享、民有”,因为其法定游戏规则就是“派享、派有”。西方民主必须靠分权制衡的“法制”来维持“自由”和生存。没有坚强的西式“法制”维持“自由”,民主就只剩下多数决原则,天然不稳定,甚至难以生存。

“多数决”用于解决危机或僵局非常简便。但没有必要神话这个产生“人民代表”的方式,制造思想僵化。世界上采用“绩优选拔”的领域远超采用多数决的领域。经济、教育、科技、军队、医疗等领域都不用多数决。即便在政治领域,选拔公务员和法官也不用多数决,联邦制是对多数决的替代,联合国要是多数决机构早就崩溃了。

政治的核心不是“游戏规则”,而是协调和均衡“利益”。承认政府可以被社会利益集团分肥的制度并不普适,谈不上普世的“合法性”。世界人民不可能都同意实行多数决,忽略绝对多数相对少数(甚至绝对少数)的“利益”。追求公正廉明地维护和促进“百姓福祉”的民本政府也不“普适”,而是来自缺少社会分化的特殊社会结构,以及这结构沉淀出的特殊社会意识——拒绝强权政治。笔者对“多数决”会成为未来“大同世界”选贤任能的手段深表怀疑。

从结果看,尽管民本模式有很多缺陷,我国政府六十年来相当出色地满足了“百姓”的三类六种需求,即眼下和长远的需求,部分和整体的需求,以及又要发展又要安定团结的需求。就我国政体而言,“民心”仍在,“天命”犹存。

中国的社稷体制

所有社会体制都包含四大要素:社会的基本单元;社会的组织形式;社会组织的精神纽带;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社会单元的形态塑造社会组织和社会伦理的形态,社会组织和社会伦理的形态塑造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互动关系,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互动关系塑造社会秩序的状态。

经过六十年的磨合,当代中国的社会模式已初露端倪,可概括为“社稷体制”,由四个支柱构成:分散流动的家庭,而非个人,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与西式分层的“市民会社”不同,(以家庭为单元的)平等的社区和(工作)单位构成了中国的社会网格;(社区和单位构成的)社会网格与(“条条、块块”构成的)行政网格天然重合,在基层彼此嵌入,相互依存,形成弹性、开放的立体网格;家庭伦理观渗透社会组织和行政管理的逻辑。

第一,分散流动的家庭,而非个人,构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元。组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家庭”,而不是有阶级或利益集团归属的“个人”。

第二,与西式分层的“市民会社”不同,(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社区和单位构成了中国的社会网格。中国的家庭当然是组织起来的。但中国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不是 “市民会社”,而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城乡社区及工作单位。

第三,(社区和单位构成的)社会网格与(“条条、块块”构成的)行政网格天然重合,在基层彼此嵌入,相互依存,形成弹性、开放的立体网格。

在现代中国,政府的层级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类,即“条条与块块”。社区被“条条”覆盖,乡村和城市社区受乡镇和街道行政纵向管辖,较高层级的条条协调更多社区集群间的利益。单位被“块块”覆盖,城市的企事业单位都“挂靠”在某个“块块”上,接受某种程度的行政管理,大块块覆盖众多小块块的利益。于是,中国的社会划分与行政划分大体重合,形成了社区和单位依行政条块划分的立体网格。笔者称此立体网格为“社稷”。

立体网格社会的特征包括:社会结构主要不是纵向的分层,不分为“高、中、低”三类财富阶层,而是分为平等的网格;社会网格与行政网格大体重合,呈现立体网格的形态,在基层彼此嵌入;立体网格开放并有弹性。开放性指的是家庭在社会网格间自由流动,“良禽择木而栖”,渠道相当通畅。弹性指的是行政网格约束混乱,保障秩序的能力。

第四,家庭伦理观渗透社会组织和行政管理的逻辑。在西方,个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个人与神,个人与团体,个人与国家流行“契约”观念。在中国,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责任”的伦理准则就渗透了社会组织和行政管理的逻辑。这个准则延伸为政治观念就是“民本主义”。

什么是中国的家庭伦理观?父慈子孝——家长有不可推卸的照顾家庭成员福祉,养生送死之“责”;家庭成员要尽忠孝之“责”,齐心协力发家致富。既然父母望子成龙,子女就要出人头地,以“王侯本无种,男儿当自强”的竞争精神去“立德、立功、立言”,光宗耀祖。

家庭伦理是中国社会的精神纽带,也是华人世界如十字架般沉重的精神寄托。不同于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西方,“舍己为家”是中国社会伦理的楷模。

社区和单位以家庭为基本单元构成,家庭伦理观就渗入社会组织的逻辑。又因社区和单位与行政条块重合,家庭伦理观也渗入行政管理的逻辑,特别是在社会网格与行政网格相互嵌入的结合部——基层政权。故历朝皆称“以孝义治天下”,颇类“政教合一”。伦理的中国缺少西方的契约法律传统,在中国奉行法条主义是食洋不化,会激起民变。

在西方,契约观要求公私分明,群己权界清晰,国家与社会界限分明。在中国,家庭伦理观淡化公私,视社会为一圈圈向外放射的“家”。核心家庭是小家,宗亲是大家,社区和单位是“公家”,公家之上还有“国家”。小家、大家、公家、国家,利益相符,观念相通,公私难以区隔。中央政府成了最大的“公”,但其全部“宏伟目标”却是“私”,是帮助全国人民的家庭收入达到“小康”,近期则是“农民家庭平均收入翻一番”。反之,小家也依托国家。“卫国”就是“保家”,就是“光宗耀祖”,就有“杨家将”,“岳家军”为国家分忧。

既然都是家,社区和单位提供的福祉、亲和力、安宁就成为评判“好”与“差”的标准。既然都是家,越大越远的家,承担的义务就越少,政府对个体家庭生老病死等直接福祉负的责任也就越小。既然都是家,政府就应鼓励“父母官”爱民如子,还要明文低税,限制官吏数量,使民休养生息。既然都是“家”,税费并举并无道德问题,就没有西方“无法不税”否则违法的观念;更没有“纳税人权利”隐含的多纳税多权利,少纳税少权利,不纳税没权利的契约逻辑陷阱。

中华社会最高的理想是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世界。这理想明显衍生于家庭伦理。较之宗教观、契约观,较之人造的意识形态,家庭伦理要自然和牢固得多。

反对迷信西方教条

现实的世界没有尽善尽美的体制,每个现实的体制都有其优势和缺陷。“中国模式”代表了一种特殊而且出色的利益平衡形式。

有学人认为,中国很可能将面临溃败;既然中国将失败,总结中国模式就没有意义。世上各种“模式”此起彼伏,从来没有永恒的成功。中国模式或许也会因为中国未来的失败而被淡忘。然而,总结今天的成功有助于认识昨天的失败,规避明天的失败。“中国革命”的成功被概括为拥有武装斗争,群众路线,党的建设,统一战线等“法宝”。背离这“模式”,中国革命就遭遇失败。

还有学人认为,中国的发展成就是以巨大代价换来的,不足为他国效仿,谈何模式?首先,总结中国模式并不是为了供他国效仿。中国模式是否给别国人民带来启示是别国自己的事情。中华文明是取经文明,不是传教文明。其次,形成中国发展模式的历史代价确实沉重,但世界上不存在没有代价的成就。美欧模式、苏联模式、日本模式,也都付出了沉重的历史代价。

更有学人认为,既然今天的西方就是中国的未来,何必费力总结中国模式?在这些学人眼里,共和国的前三十年是失败,后三十年是成功,而从失败到成功是因为“补课”和“接轨”,因为扭头走上了“普适”的西方道路。这种判断不仅浅薄,而且危险。迄今没有哪个后发国家成功地复制过西方模式。西方模式的基础是侵略性的军事、政治、经济机器。这个基础,中国不曾拥有,也不应该拥有。经过几代人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中国闯出了一条成功发展之路。忘记历史意味着轻薄,篡改历史意味着背叛。

中国自古就是世俗国家,不依赖从纯概念出发的逻辑思辨,而靠实事求是。近年来,因为迷信西学教条,中国出现了很多问题。正如过去反对迷信苏联教条,今日中国的迫切任务是反对迷信西方教条,防止洋教条把我国导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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