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宏观调控应强化理性的“供给管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84 次 更新时间:2010-01-2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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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带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特征。因为在宏观经济运行持续五年位于10%以上高速度区间、中央明确提出“两防”调控任务之后,又有了一系列客观上给经济降温、与“两防”目标同方向的“自然因素”已发生或有待观察: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主要经济体景气低迷和全球经济增长减速;我国年初突发的冰雪灾害和“5.12”为害甚烈的汶川大地震;以及我国经济周期(经验性的)“节律”中高涨时段的临近期满,等等。

综合考虑走向过热和降温两个方向上的相关因素,笔者认为,现在提出“既要'两防',又要避免出现较快的经济下滑”的阶段性调控方针,是适当的、符合实际的。这里调控当局面临的难点,在于如何敏锐、及时和较全面地把握经济多种变量中最具关键意义的组合信息,合理地动态掌控“既要……又要……”方针中的平衡点。在当前中国的特定国情下和特定发展阶段上,应强调于宏观调控的学理层面注重“供给管理”的必要性。

所谓“供给管理”,与经济学中的“需求管理”是一对概念,后者强调的是需求角度实施扩张或收缩的宏观调控,已为一般人们所熟知,而前者则强调的是供给角度实施结构优化、增加有效供给的宏观调控,往往只有专业人士对其形成了明确的概念。笔者之所以特别强调理性的供给管理,主要出自如下四层看法:

一、“通货膨胀不管何时何地都是一种货币现象”的弗利德曼式“经典表述”,其实往往产生明显的片面性,易使人们简单地在观察认知时,把物价上涨完全等同于货币过多、通货膨胀,进而又惟一地在对策方略上,把抽紧银根作为解决问题的不二法门、完全手段。如果具体考察一下我国近一段的物价上涨,可以发现确实带有较明显的“结构性物价上涨”特征(虽然有学者质疑这种表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一季度8%的CPI上涨中,食品价格占6.8%,房价占1%,其余仅占0.2%。对于这种情况,必然引出的理论性分析解释是,除可能存在的银根偏松带来的涨价因素外,应存在着食品中少数龙头产品“成本推动”式的涨价因素,调控当局如能够有针对性地着力于较快增加这些产品的有效供给,便有可能相应产生缓解物价上涨势头的调控效果,而无需全面实行“一刀切”的银根紧缩来求得对物价的控制。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这种实证情况和相应的“区别对待”调控模式,在十分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虽不能说完全没有其适用性,但应当说具有适应性的现实局面的出现概率较低,因为那里较充分的竞争机制和要素自由流动,往往已自然而然地、自发地消化了较大的结构性不均衡,于是对于调控当局而言便主要留下了总量调控“需求管理”的任务和“简单的抽紧银根方式”。但在现阶段的中国,在市场发达、健全程度尚远远不能与发达国家同日而语的情况下上述实证情况和“区别对待”调控模式的适用性局面的出现概率便极高,甚至可以说往往会成为调控实践中应偏重的主导形态。

二、以优化结构为核心的“供给管理”,其实应成为中国特色经济学理论完整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是应成为经济调控中重要的可选择方式之一,这一点由于有了上面第一层分析认识,已合乎逻辑地可以得知其在现阶段中国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地位。我们进而对现实局面加以具体分析,便可清楚地看到,近年我国在存在较明显的流动性过剩压力和通胀压力的同时,又存在某些领域明显的有效供给不足、投入滞后,即结构性的供需失衡,或称一定的结构失调、明显的有冷有热。如能运用增收财力和其他可用财力着重强化经济社会的薄弱方面和“短线”领域,具有在“矛盾凸显期”改进民生、消解矛盾和在“黄金发展期”维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重大意义,比如:

——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二元经济”体,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需要在广阔的农村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合理的城镇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快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需要在一个历史时期中投入天文数字的财力。面对新农村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的钱不是多了,而是仍然投入不足。大量事情还只能循序渐进、逐步去办。

——我国的区域间差异在这些年的发展过程中有所扩大,亟需通过合理的统筹协调来有效地贯彻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加大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控制区域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也需要为数可观的财力,可用的钱不是多工而是还很不足。

——我国在争取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一系列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亟待增加供给。如实行义务教育全面免费、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健全已有的城市居民低收入保障制度、健全养老个人账户和在全国农村也实施“低保”制度;发展城镇住房基本保障制度;保护生态、治理污染以改进城乡人居环境(如解决近3亿人尚未得到安全饮水保证条件的问题);等等,莫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可用的钱只嫌其少不嫌其多。

——我国为有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走创新型国家之路。为支持从发展基础科研、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各个方面的自主创新,必须在实行科技体制和管理体系改革的同时,下决心增加科技投入,而当前这方面的资金需要尚未得到很好满足,我们仍然是处于资金制约之下的科技投入相对不足状态。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在逐步构建、健全的过程之中,还应继续瞻前顾后适当充实战略性的社保基金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支付高峰、填补转轨成本。

——我国国防和必要的重点建设,仍需可观的资金支持。

总之,如果我们当前在以货币政策的“从紧”和财政政策的“稳健”积极收敛流动性的同时,有所区别对待地在我国“三农”、社会保障、区域协调发展、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生态保护等领域运用结构性对策加大要素投入的力度和促进相关机制创新改进,便是通过“供给管理”加强了这些经济社会中的薄弱环节,即增加了宏观经济中的有效供给。这只会改进而不会恶化总供需的平衡状态,只会有利于维护“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而不会助长经济过热,而且将会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环境中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在中国的调控实践中,这应该成为一大特色。

毋庸讳言,这种“有保有压”、“有支持有节制”的结构性方略,也有可能给政府体系带来一种“政府万能”的幻觉和轻易滑向过度调控的危险性(乃至带上“旧体制复归”色彩),所以有必要使承担调控之责的各政府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结构对策、供给管理,掌握在符合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基础机制的“政策理性”范围之内,避免做出那些过多、过细碎的行政干预和“越界”调控。但是,我们对于供给管理的重大意义并不能由此轻看。

三、作为一个转轨中的发展中大国追求后来居上的现代化,大思路定位必然是实施赶超战略,并在政府职能方面有自觉意识地把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互紧密结合。如我们在经济周期中的每一个高速增长期,通过积极主动的结构性“填平补齐”,尽量平稳地、有保有压地拉长其时间段,而当每一个相对低迷期来临,则在“反周期操作中”尽量以扩张和结构升级缩短其时间段,那么就是在力求尽量贴近“又好又快”状态的长期持续增长,正是实施现代化“三步走”战略所追求的中华民族最大利益之所在,正是宏观调控的基本要领。

在近期的相关讨论中,已有一些研究者敏锐地涉及到了在中国资源、环境约束的新时期如何防止“滞胀”这一问题。如果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美国典型的“滞胀”情况看,那么有必要提及的一点,是其带有由政府政策的福利主义倾向引致发展活力削弱的特征,这一点经验教训,对于正要加速起飞的中国来说,也极有必要深长思之。我国新阶段的总纲是构建和谐社会,特别需要关注基本民生、改进福利状况,但也需注重在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在福利增进过程中对“度”作出合理把握,积极稳妥地掌控好渐进过程。以为民生问题政府可以包揽,以为政府增收的财力可以不加区别地按平均主义方式分光,于是过早地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过急推行吊高胃口而不可持续的“均等化”,都有可能给我们带来活力减退与滞胀风险,结果将有损于国家现代化事业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所以,以供给管理中的清醒设计、理性方案,作出“托底”保重点、渐次展开的民生改进,追求统筹协调、瞻前顾后的和谐增长,也是我国宏观调控中供给管理所不可或缺的内容。

四、还需要强调,在整合、统筹运用可用财力实施供给管理优化结构的同时,还应运用部分财力支持深化改革和“花钱买机制、建机制”。

——比如,为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积极稳妥筹备、在时机成熟时更有力度地推进“大部门归口”的机构改革,以及国、地税合并的机构改革等,需要安排一次性人员分流、安置的经费。

——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应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原则,充实公检法系统公用经费矫治公权扭曲,同时加强法官、检察官、警官培训和加强“廉政公署”、“中纪委”式权力制衡、监察机构所需经费;

——“乡财县管”、“省直管县”的扁平化改革推进到综合改革、减少地方行政层级时,要安排所需的一次性经费支出。

这些完全可以和应当纳入中国特色“转轨经济学”和宏观调控“供给管理”的框架之中,深化改革将成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又好又快”发展的持续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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