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兴未艾的全球化讨论中,有关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关系正日益凸显为一个核心理论问题,并由此形成了诸多形态的叙事。比如赫尔德的“世界主义”理念,罗西瑙的“没有政府的治理”的构想,以及美国学者麦克尔·哈特和意大利学者安东尼·奈格里所倡导的“新帝国论”。不过“世界主义”也好,“没有政府的治理”和“新帝国论”也罢,隐藏在这些叙事背后的无非是这样一种想法,即认为在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的主权已遭到了严重的削弱,因而不再具有先前的绝对性和至高无上性。同时,也有许多学者质疑“国家主权弱化论”,并指斥“民族国家的终结”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话。戴维#阿姆斯特朗指出,将全球化视为巨大的、相互关联的和不可阻挡的力量,而国家则是孤立的个体,在全球化这种无比强大的进程面前显得极其脆弱,这种看法是不能成立的。实际上,全球化面对的也是同样强大的相互联结的国家体系,这些国家通过与该体系所独有的规则和过程相一致的社会互动来相互学习并确认作为一个国家的意义。琳达·韦斯也认为,国家并非以某种总体消极的方式来对待其他权力实体,并与之保持某种被动的距离;相反,国家一直积极地寻求权力共享的格局,由此赋予它维护自身核心地位的舞台,并使它成就为“刺激反应型”国家。詹姆逊则认为,关于民族国家的讣告纯属无知,最好是把全球化理解为不过是民族国家的政府所承受的众多压力中的一种。毫无疑问有关全球化与民族国家之间关系的种种论争仍将继续,捍卫民族国家的既有主权威严或揭示民族国家的权力限度将是其主要关怀点。我们认为,与其在这样一种争论之间裹足不前,还不如聚焦于民族国家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应如何建构自身以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构应成为其融入全球化浪潮的一项重要议程。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当代的流行话语,全球化正从物质和观念上不断塑造着我们的世界,并引发了人类生活的重大变革。今天,任何国家如果不积极融入全球共同体,并努力成为全球共同体的一部分,就难以获得经济发展和提升国家竞争力。另一方面,全球化同时又对参与全球博弈国家的国内政治尤其是国家--社会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按照罗德里克(DaniRodrik)的分析,全球化使得全球市场与国内社会稳定之间产生了三个冲突的根源:首先,贸易和投资壁垒的减少加重了能够跨越国际边界的社会群体与不能跨越国界的群体的不对称,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雇佣关系。其次,全球化引发了一国之内及国家之间社会规范和体现这些规范的社会制度之间的冲突。第三,全球化使政府更难于提供社会保障--而这是政府的核心功能之一,也是帮助战后以来一直进行着的自由化获得国内政治支持并保持社会凝聚力的重要原因。必须指出,全球化的发展远不是一个均质化的过程和单一的因果关系机制。“它应该被理为在许多尺度上不同力量运行的复杂结果。”
而国家作为对特定领土和居住其上的人民进行强制控制和施加政治权威的组织,也存在着有别于社会的特殊利益和运行逻辑,随着国际压力和国内压力的变化,它也将展示出不同程度的自主性。因此,全球化对单个国家的影响千差万别,每一个国家因其不同的发展水平、资源状况、历史和文化背景等,会有不同的政策选择机制和机遇;不同的国家在面对全球化的挑战时也会采用不同的战略和对策。就中国而言,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实上就成为中国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国家现代化的一种战略选择。积极参与全球化进程,引介和利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成果,也一直是中国政府的努力目标。在此过程中,中国国家一方面必须使国家制度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从而开发与引入外部资源和提高政治合法性;另一方面又必须将现代性描述为一个中立和普遍的范畴,从而使它能适应任何文化体系。换句话说,在引介西方国家的成果使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达至处理由全球化引发的新问题和压力、迎合社会的需要以及转变国家制度等目标,同时又能保持中国的国家性,使中国传统的要素如儒家价值观念和共产主义的遗产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中国在全球化条件下必须接受的考验。因此,中国国家自身仍是中国全球化过程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在推动全球化和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如郑永年所言,在全球化进程中,中国远不是充任着消防员一样的角色,只是消极地应对经济转型和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后果,而是采取积极的措施来重塑国家制度,并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如此而观,全球化不仅仅是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中国社会转型也是全球化的组成部分,并推进了全球化进程。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政治结构往往被指称为全能主义政治,这是一种以单位制为细胞、以纵向组织为中介、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这种制度的特点是以行政区划分割整个社会,社会组织呈现为一种蜂窝式状态,通过意识形态、组织结构以及有效的干部队伍来实现对社会生活方面的渗透和整合。借用舒曼(FranzSchurmann)的话来说,这种国家形态就像一个由不同种类的砖块和石头组成的巨大建筑,而意识形态和组织则充当着这个巨大建筑物的粘合剂。在这种高度组织化和政治化的全能主义国家形态中,国家几近垄断了全部重要的物质财富和信息资源,并以此为基础,社会进行严密和全面的控制。因此,在改革开放之前,国家权力可以渗透至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并利用强制性的制度机制来钳制、扼杀私人空间以及管理公共空间,一个相对独立的、自治的社会空间并不存在。1978年之后,中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逐渐从相对封闭的视阈中走出来,并不断地融入到全球共同体中。以此为契机,国家逐渐从利用计划和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整合转变为有意识地放松控制,并在此过程中不断重构社会经济结构,培育和发展市场经济。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及参与全球化的过程,既是中国重新调整自身以面对全球化挑战的过程,同时也是中国的国家社会相互型塑的过程。
概括起来,在改革开放以及主动适应全球化的进程中,中国国家以及社会在相互型塑的过程中经历了如下重大变迁:首先,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经济制度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制度。改革开放前,市场经济一直被等同为资本主义而遭受批判,改革开放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之后,市场经济逐渐被合法化,并不断得以发育和成长。与此同时,为适应和支持市场经济的发育和成长,中国在政府管理体制、经济制度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制度重建上也作出了巨大努力。就政府管理体制而言,改革开放至今已经进行了五次大规模改革(分别为1982、1988、1993、1998、2003年)。国家经济制度建设则包括财政体制改革,比如20世纪80年代普遍推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1994年的分税制;现代金融制度包括银行制度、资本市场的改革;以及1993年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等。借助于这样一些改革,一则试图通过改变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促进市场经济的发育和生长;二则试图合理地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中进行分权,划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各自的独立地位,从而更有效地管理经济以及处理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其次,伴随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围绕此而进行的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也经历了诸多变化。改革开放尤其是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之后,中国逐渐从一个意识形态建构的社会秩序转变为一个基于利益的社会秩序,从一个政治社会转变为一个经济社会。单位制和户籍制日渐松动,人口流动加快,严格的城乡二元格局日益遭到侵蚀。随着基于利益的社会秩序的建构和发展,社会私人空间得以创制和扩展。它们不断产生其自身的运行逻辑和动力,并要求相应的政治空间。这一事实因信息社会的建构而尤为显著。基于信息技术,信息社会的建构不仅为新经济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了中国的经济转型;而且为新的结社行为提供了重要媒介。各种网站、聊天室以及非正式的E-mail交流被用作于公民讨论当代政治和社会事务的论坛,从而为新的政治参与创造了新的空间和便利。也因此,正在出现的社会秩序和现存的政治秩序产生了巨大的矛盾,如何建构一个新的政治秩序,以及如何将正在兴起的社会力量统合到新的政治秩序中,成了当代中国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此外,在新型社会格局的形成过程中,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全球化还引发了其他的经济和社会后果。2003年,我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开始进入“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并存的时代。比如,随着经济改革的纵深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现,就业和社会保障形势严峻。再比如,改革开放日益演变为一场“零和博弈”,地区之间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分配冲突日益凸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尤其是,中国作为一个典型形态的“发展型国家”,国家以推动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以长期担当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为主要方式,以经济增长作为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发展型国家是一个巨大进步,它大大推动了经济转型和全球化过程。但是它也造成了一些严重后果,比如政府权力的异化,公共利益部门化,权力寻租无法避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被压缩,行政垄断和审批事项增多;政府的社会公信力降低,社会信用体系破坏;等等。前面提到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凸现,其中有相当部分源自于“发展型国家”。按照英国学者杰索普的说法,发展型国家把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分离(非正当地)普遍化了。它把注意力集中在发展,忽视了经济增长是在广泛的经济、政治、军事以及社会策略中进行的。具体而言,发展型国家必然以GDP作为官员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造成许多低效率的投资,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受到抑制,在失业问题、弱势群体的保护方面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二、中国的国家建构:基于制度和策略的双重视角
从上可见,当代中国要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以及应对全球化的挑战,问题已不在于是否需要推进国家的建构,而在于如何来推进国家的建构。福山在论及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构时指出:“我们知道如何以跨越国界的方式引入资源,但是运作健全的公共体制有赖于某些心态习性的养成,其推动过程也相当复杂困难。对于这个领域,我们必须投入更多的心思、关注与研究。”
毫无疑问,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西方国家的国家建构理念。不同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不仅仅是一个不完全现代化的问题,相反,它涉及一个世界社会中相关的制度和历史特殊性,以及在它们不同的时期和形势中的转型”。事实上,过去两个世纪以来,除东亚地区少数国家转型成功之外,其他发展中国家不是停滞不前,就是走回头路。当然,我们也不能由此而拒绝实行国家的制度建设和民主建设。国家的制度建设是一个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国家的“基础设施”,它与一个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建设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实现国家的制度现代化不仅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目标,而且也是典型的国家性公共物品,没有国家制度的现代化就无法实现国家的经济现代化。lz更何况,中国自1949年建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以来,国家建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的国家建构仍然呈现出一种不均衡性,民主)国家的建构远远滞后于民族)国家的建构。当前中国国家建构的紧迫性,也正来自于此。
就当代中国的国家建构而言,新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构成了两股竞相对立的话语。新自由主义认为,有限政府乃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而新左派则认为,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要有效地处理财富分配、社会公正等问题,国家权力仍需得到强化。两者各执一端,一时难以达成共识。仔细辨认,新自由主义似乎一味停留于削弱国家的迷思之中,却遗忘了自由主义的隐蔽主题,即高度强调现代国家的重要性,强调国家在提供公共物品与保障一定程度社会正义中的积极作用,强调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保护本民族利益的重要性。而新左派则将国家权限的宽泛、国家权力的加强误认为国家能力的强大。因此,“要在中国建构一种既有经济活力、又有秩序,既有个人自主、又有社会公正的国内秩序;同时使中国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能够维护本国国民的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福祉”,就必须超越新自由主义和新左派之争,形成一种新的国家建构话语。
首先,我们必须在国家的运作范围与国家力量或国家权力与国家能力之间作出区分。“国家的运作范围是指政府施政的各种功能与目标,国家力量的强弱则指称国家拟定与实施政策、执行法律并兼顾廉洁与透明的能力现在通称之为国家或制度的能力。因此,国家的运作范围与国家的力量并不成正比。多数情形下,国家常常是介入和干预太多,却不能保证经济和社会基本条件的实现:法律基础,宽松和稳定的政策环境,基本的社会服务,以及对承受力差的阶层提供某种保护。而经验也往往告诉我们,国家权力过大会削弱国家能力,宪政国家、民主国家反倒可以增加国家的能力。以美国为例,由于宪政、三权分立、联邦体制等制度设计,国家明显受到掣肘,因而美国国家权力似乎并不强大;但另一方面,美国的国家能力却可以说是非常强大:它众多的执法机构遍布于联邦、州与地方层级,执行内容从交通规则、商业法到权利法案,无所不包。在全球化时代,一方面,国家要一如既往地扮演市场经济推动者及其规制者的角色,需要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民主和法治制度框架,并承担由全球化引发的日益繁复的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任务;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共同体,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要求分享原来属于国家的政治权力。民主政治开始向国家层次以上(如“跨国民主”政治)及国家层次以下(基层民主、公民社会的各种社会团体)发展。国家的管制范围必然受到限制。由此,在当前,中国的国家建构显然不应诉诸国家管制范围的扩大,而应该致力于增强国家能力。
就规范向度而言,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在国际社会中担当越来越多的道义责任。如何尽可能地与国际接轨、修正相关规则和机制以适应国际规制已成当务之急;而如何主动地通过国家建设来调整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为政治系统的生存和存续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以及如何将统治的合法性由经济发展的诉求转变为制度合法性,从而吸纳、整合来自社会参与的冲动的重要性,这些问题日益彰显。总体来看,上述所言皆有赖于国家的民主建设和制度建设。具体而言,国家建构应以“法治”和“民主”建设作为基本目标。“政府既要推动以法治、参与、人权、透明、稳定为目标的全社会的民主治理,也要推动以分权、效率、责任和服务为目标的自身的民主治理。”既要通过法治建设来不断规范政府和约束经济人,也要通过民主建设来不断提高国家的制度合法性。惟其如此,才能进一步提高国家参与和管理全球化的素质和能力,才能进一步为国内公民社会等社会力量的发育和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从而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创造条件。
这即是说,面对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全球化,“发展型国家”的命运并不就是简单的撤退或让其萎缩。按照杰索普的看法,全球化时代的国家正面临着三种挑战:首先是“去民族化”的挑战,国家正不断空心化,国家能力正在各种当地的、地区的、国家的、跨当地的、超国家的等层次上被地域性地和功能性地重组。
其次是“去国家化”的挑战,这在从“统治”到“治理”的变化中得到了反映,国家正和各种超政府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达成新型的伙伴关系。第三个挑战是政策规制的国际化。相应地,相对于“去民族化”,民族国家可以通过管理不同的经济和政治组织尺度间的关系去拓展权力。相对于走向治理的趋势,政府需要扮演元治理的角色,即:为治理提供基本规则;确保不同的治理机制和体制能够兼容;对有组织情报和信息的相对垄断,通过它们来塑造认知期待;为治理中或围绕治理而引发的争端充当“上诉法庭”;为了系统整合和“或社会凝聚的利益,试图通过加强更弱小的力量或系统来重新平衡力量的差别;试图在不同的策略语境下修改认同的自我理解、策略能力以及个人和集体行动者的利益,并且由此改变它们对优先战略和战术的影响;在治理失败时承担政治责任,等等。而相对于政策规制的国际化,民族国家可以去努力塑造国际政策规制,这在围绕世界贸易组织以及知识产权等国际规制的斗争中表现得极为明显。这样的国家可称之为“后发展型国家”,它作为对“发展型国家”的替代方案有着重要的意义。
就策略向度而言,我们试图借用杰索普的“策略关系”国家理论来做出一个分析。“策略关系”方法是一个有关社会体化(ocietalization)的理论建构方法。在1990年出版的《国家理论》一书中,杰索普主要论述了两种类型的社会体化。第一种即国家效应(stateeffect),主要涉及国家自身;第二种则是有关资本主义的社会体化。第一种社会体化主要聚焦于广义的国家以及国家自身的扩大再生产。杰索普认为,国家应该被视作为一个自身无法行使权力的结构整体,如果缺乏必要的整合以确立明确的制度性边界,国家则可以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得到定义。但不论采用哪种定义,考虑到整个资本积累和政治统治再生产中各种国家机构以及国家和非国家机构之间的复杂接合形式是极为根本的。然而,各种国家机构的统一并非事先给定的,而必须在政治上得到建构。由于在如何确保国家机构的形式和实质的统一上总是存在着问题,国家计划(stateproject)和领导权计划(hegemonicproject)这两个概念在此扮演了重要作用。国家计划这个概念表明,一个统一的国家的存在并非理所当然,它取决于有助于形成国家效应的结构以及策略要素。由于总是存在着相互竞争的国家计划,因此国家的正常运转乃是一个突现的、倾向性的现象。领导权计划则为国家的相对统一和聚合提供了意识形态以及物质基础的可能角色。领导权计划包含对一个具体的民族)大众行动计划的动员,这个行动计划在明显或含蓄地推进领导阶级的长期利益目标的追求中嵌入了一个普遍利益,并且优先照顾与这个计划相协调的特定经济)法人利益。如果缺乏这种领导权计划,国家管理者可能会牺牲普遍的政治职能而围绕狭隘的政治职能来确立国家的统一,或者整个国家机构陷入分崩离析。领导权计划的成功实现除了依赖于它的战略定位以及它和积累之间的关系之外,还依赖于策略选择性。策略选择性对相关政治力量的平衡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不同策略在利益和目标的追求中有着不一样的影响力这取决于国家结构以及各种力量所采用的策略之间的关系。这又将我们引导到国家形式的问题上,在这一问题上,杰索普主要分析了在中介资本统治方面最关键的三个向度:政治代表制形式、干预形式以及国家作为制度整体的接合形式。
首先,政治代表制形式塑造了资本利益在既定积累策略中得以接合的方式,通过铭刻于这种形式的策略选择,一些策略以其他策略为代价而得到优先照顾。其次,不同的干预形式对特定积累策略的追求来说有着不同的影响。最后,权力在国家机构内部的水平的和垂直的分配以及国家特定部门的相对统治对国家权力的行使有着重大的影响。此外,除了国家的形式方面,杰索普认为我们还必须考量国家系统的实质方面。比如国家机构执行的具体政策,以及两个更为一般的决定因素:支持或抗拒国家的社会基础以及领导权计划的性质。借助国家的社会基础,我们可以理解支持国家系统基本结构的社会力量的具体结构以及这些社会力量的运行方式和目标。这不能简单地规约为共识问题,而是取决于大众整合的特殊方式,它输送、转化各种需求并且为它们排定优先次序,并维持“妥协的不稳定平衡”所需的物质利益的让步。杰索普同时还指出,国家的社会基础是异质的,不同的社会力量对国家的承诺程度不一,而国家在对不同社会力量的物质让步、象征性奖赏以及镇压的混合也有大量的变化。这一点在杰索普对“一族”和“两族”领导权计划的区分中得到清晰的展示。“一族”(onenation)的策略旨在一个扩展性的领导权,其中整个民众的支持通过物质让步和象征性的奖赏而得到动员。与此相反,“两族”(twonations)的策略旨在有限的领导权,仅动员民众中重要的部分人的支持而将计划的代价转移给其他的部分。第二种社会体化即资本主义的社会体化,它超越狭隘的经济再生产,包含了经济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更广泛的社会条件,类似于“整体经济”,即一个“经济核心+它的社会调节方式”或一个经由经济基础与各种支持它的和“或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形式之间的结构性联结而形成的历史集团。
在第二种社会体化即资本主义的社会体化中,“积累策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积累策略界定了一个特殊的、兼有各种超经济前提条件的经济“增长模式”,还勾画了一个适合其实现的一般策略。这个增长模式要获得成功,就必须在资本某一部分的领导权之下统一资本流通的不同要素。不过,接受一个既定的积累策略,并没有取消或超越不同资本部分间的利益冲突,但它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框架,在此框架内相互竞争和冲突的利益能够在不打断资本流通的一体化的情况下而得到引导。这反过来依赖于资本的霸权部分是否愿意牺牲某些直接的经济法人利益,以确保不同部分之间的妥协平衡。一般而言,任何一个“积累策略”都不是纯粹武断的和一厢情愿的,它必须考虑资本循环和资本国际化的支配形式,考虑民族资本面临的特殊国际形势,考虑社会、经济和政治力量在国内外的平衡,考虑承载于国内经济和它的国外附属地的生产潜力中的操纵限度。此外,这种为争夺经济领导权和“或经济支配而产生冲突的空间不仅存在于民族经济中而且还存在于某一(或更多)民族资本领导下的全球资本循环的整合中。最后,积累策略不仅需要考虑资本的不同部分和其他经济上占统治的阶级之间的关系,还必须考虑统治阶级和附属阶级之间的力量平衡。特定策略只有在它被附属的经济阶级以及权力集团中的非领导权派系和阶级接受时,才可能真正获得领导权。
就中国的国家建构而言,运用杰索普的“策略关系”理论,我们可以初步尝试着勾勒出以下要点。
首先,全球化尽管已然成为我们时代的主要特征,但与此同时,每个国家的角色仍受其社会形态内社会力量之间斗争的影响。由于全球政治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每一社会形态具体特征的存在,民族国家仍将是斗争的主要形式。因此,中国的国家建构,无论作为广义的国家自身的建构,还是作为社会体化一部分的国家建构,都必须关注全球化与本土化、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
其次,援引杰索普的“策略关系”方法,就广义的国家建构而言,我们同样可以利用国家效应、国家计划、领导权计划、国家的策略选择性这些概念来推动中国的国家建构。这样一些概念表明,国家乃是一个构想策略的场所和策略选择性的系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以及不断地融入全球共同体,中国的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社会力量也日益异质化。因此,如何整合这些社会力量,如何制度化并维持“妥协的不稳定平衡”以避免社会的断裂和失衡,就显得极为关键。在此,除了规范意义上的国家民主建设和制度建设之外,国家通过战略考虑和时空定位建立一个相对闭合的空间也极为重要。“民族国家对缝合过程至关重要:国家在分配上到国际层次下至国家机构层次的权力方面的政策和实践活动是缝合线,它们使得治理体系团结一致。如果没有这样明确的政策弥补治理中的缝隙以及精心安排规制中的劳动分工,那么控制的重要能力将会丧失。”而相对的时空定位和缝合线的构筑还必须依赖于国家计划、领导权计划的制定。通过国家计划的建立,国家可以限制和调节各阶层之间、政府官员之间以及各阶层与政府官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通过领导权计划的确立国家则可以进行有效的民族)大众动员,成功地将社会聚合在一起。另外必须指出,国家作为一个策略选择的系统以及策略构筑的场所,其策略往往具有选择性,对不同的社会力量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时总是具有不同的影响力这既取决于国家的结构形式,也取决于国家所采取的策略。这种策略选择性无法完全消弭,而只能尽可能地加以矫正。因此,对中国当下的国家建构而言,如何通过国家的制度建设来完善国家的制度形式,以及加强国家的策略应变和调适能力,从而使国家的策略选择尽可能兼顾各阶层利益,这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而就作为社会体化一部分的国家的建构而言,除了考虑上述已经提及的国家计划、领导权计划以及国家策略,以及考虑相关的社会基础以及国家话语外,我们同样必须仔细考虑资本循环和资本国际化的支配形式,以及中国民族资本所面临的特殊国际形势,考虑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力量在国内外的平衡,确立一个合理的积累策略,从而为国内层面以及国际层面的利益博弈提供一个合理的平台。
最后,杰索普的“策略关系”国家理论表明,国家应该回归到社会当中。国家与社会自身都不是一个抽象、同质的实体,而是各自都包含着各种异质因素,这些因素的相互关系也是多样化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究其实质,包含了国家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社会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要素与社会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国家嵌入于社会中,并且在一个相互变化的过程中相互作用和影响。如果说杰索普的策略关系理论对中国的国家建构有何启示的话,那么它只不过是再一次验证了这样一个原则:中国的国家建构要顺利推进,必须基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国家不能成为政府与特殊利益集团为了自身利益而相互勾结的勾结)掠夺型国家,掠夺社会和人民,并干扰和阻碍市场和经济的长期发展;它也不能蜕变为被市场俘虏的“俘获型国家”。
三、中国的国家建构:公民社会视角
尽管公民社会这一观念孕育于西方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运用它来分析中国的社会现实必须格外谨慎;也尽管在当代中国,国家仍然控制着主要的社会资源,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实际关系还有待规范,但“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视角仍然有助于我们分析中国的国家建构。改革开放前,中国呈现为一个总体性社会:市场经济被铲除,思想文化则被一体化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所禁锢和统治。因此,国家与社会长期处于同构和胶合状态,一个独立的公民社会空间既不可欲也不可求。对于许多人而言,“市民社会”即为资产阶级社会的代名词,“公民社会”则意味着与政府的对立、对抗。也因此,“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长期在中国学术版图上缺席;而中国政府也对公民社会予以否定,原有的社会组织也遭到清理、整顿、取缔和重建。
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启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放弃原来的计划经济,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和逐步完善,中国的所有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开始出现,私人经济部门在经济上变得越来越重要。一个基于不同利益的社会空间逐步得到构建。与此相应,中国也展开了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其他的制度建设,政治体制由此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一,政府日益重视法制和法治。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为处理日益增多的公共秩序危机所必需,同时还与国家领导权的政治合法性联系在一起。经济改革的目标旨在以一个市场导向的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在此过程中,迫切需要用法律来调节中国的经济活动,并支配人们的经济行为。此外,法律、规则、规范以及其他的制度形式在处理由农村流动人口、城市失业者等所引发的公共秩序问题方面,以及在减少官员的随意性从而增强政治的合法性方面,将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其次,政府大幅度放权。通过政企分开以及中央政府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等,政府逐渐将部分权力归还给社会,并使些民间组织参与到社会秩序和社会管理中来。第三,政府开始转变职能。政府逐渐弱化其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而不断强化其行政管理职能。大部分生产、经营、民事以及文化、艺术和学术领域中,政府不再履行直接的管理职能,而是将这些职能转交给相关的民间组织。
基于上述经济和政治环境,中国公民社会得以活跃和迅速成长。有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社会团体的数量一度空前增加,至1989年,全国性的社团有1600多个,是1978年的16倍;地方性社团达到20万,是1978年的33倍。90年代,中国学术界展开了对公民社会的研究,尽管这难以看作80年代公民社会发展的产物,但一个规范的社会)国家关系无疑是其主要目标。其结果是公民社会或者说市民社会的现实和理念在学术界获得了合法性。1998年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成立不仅标志着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公民社会趋向于多领域和多样态发展,而且标志着官方合法性的获取。反过来,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对于中国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也产生了深刻影响,比如,由于包括公民社会等所展开的私人空间,社会激情由原来聚焦于政治领域而转移到经济领域的角逐,从而使中国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更为稳定和连续。而一个基于利益的社会秩序的建构则降低了官方意识形态在调节政府官员以及社会成员中的作用,官方意识形态从一个进攻的立场转变为一个防守的立场,从一个控制政府官员和指导决策的手段转变为替党和政府政策提供辩护。此外,公民社会的发育和成长也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的治理状况,尤其对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公开化、公民自治、政府的廉洁与效率、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等具有重要意义。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伴随着政府日益重视法制和法治、大幅度放权和职能转变,国家与社会间的新博弈关系正逐步得到确立。举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改革为例。国家从对农村无处不在的控制状态大踏步后退,以此交换稳定的税收、低成本的控制系统和农民的政治支持;农民则保证对国家的上缴和承担经营责任,以换得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和流转权、承包上缴之余资源的私产权,以及非农资源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在改变了的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背景下,新的产权安排包括着自我保护的机制。“国家再也不能单方面为所欲为地改造社会和产权。”无论是农民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地权制度,还是村民自治制度,都为(公民)社会提供了客观的活动空间,国家与社会在此空间内的互动过程中规定着自己和对方,进而形成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转型。
近年来,全球化与全球公民社会成为理解和影响中国国家建构的重要变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进一步参与全球化进程和更加全面地融入到全球共同体中,中国政府正积极介入国际事务,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中充任重要角色,并致力于谋求人类的和平和发展。这一方面需要并促使中国政府接纳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现代价值理念,培育和强化全球意识和全球价值;另一方面,全球化将直接或间接地促使参与国际经济生活的国家建构一套更加民主和有效的政治机制。此外,伴随全球化的纵深推进,越来越多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进入中国。它们凭借所掌握的资金、技术、专门知识、专家人才以及国际关系,广泛涉入中国的各个领域。比如,20世纪80年代初,部分扶贫类国际非政府组织就开始在中国云南等地活动;90年代初,一些环保类非政府组织如绿色和平组织、绿色地球网络等进入中国;90年代后期,一些关注中国民主进程的组织如卡特基金会等也进入中国。到2004年,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外国非营利组织的代表机构有2000多家,实际上没有登记的可能更多。中国国家的进一步转型,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陆续登陆中国,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它们不仅诱发了许多新型社团的产生,还促进了中国本土以跨国合作形式进行的全球治理。这样一种合作过程不仅能加深跨国合作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对全球机制、全球规范、全球模式、全球合作意义的认识,同时也有助于公民意识的培育和发展。比如,在中英艾滋病合作项目和云南多部门与地方参与山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中,多部门合作机制就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实施。而在草海项目中,参与式工作方法则帮助中国参与方改变了自上而下开展环保与扶贫工作的思路,转向自下而上的途径,结果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然,考虑到中国公民社会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公民社会,我们仍不可高估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前景及其作用,并仍需努力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无疑,在全球化和全球公民社会的挤压和渗透下,在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型塑以及国家的制度建设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基础上,基于中国国家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的善治应当成为国家建构的目标。
总之,1978年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既是中国积极应对全球化挑战的过程,同时也是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相互型塑的过程。伴随着经济与社会结构的转型,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不断得到消解。而如何建构一个新的政治秩序,以及如何将正在兴起的社会力量统合到新的政治秩序中,成了当代中国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合理界分国家与社会的职能边界,建构一个由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共同构成的多中心治理体系;通过国家的制度建设和策略考虑来提高国家能力,重构国家机器,将国家的合法性诉求由经济增长转变为制度建设,这是当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