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十九世纪后半叶,李鸿章对日本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极大的转变,这一思想认识的转变,又在一定程度上深刻地影响了李鸿章的内政外交和国防战略思想的形成。从认识到日本是中国的永远大患,到决心集中力量对付日本而“不及专顾西域”,最后发展到“以海防引其端”,而逐渐走向近代化的这一系列的思考,无疑是当时朝臣中对中外大势最为清醒的认识。只可惜这一想法并未被时人看重,而功亏一篑。
主题词:李鸿章、海防战略、对日观、近代化。
十九世纪是一个充满张力和变革的时代,世界许多国家纷纷脱离中世纪奔向近代,遗弃愚昧落后的传统而接受西方文明。历史也同样提供给中国两次重要的机会,史学家们把这称为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与戊戌变法那瞬即消失的机会相比,洋务运动毕竟有着二三十年的实践。这期间,李鸿章从明治维新后日本的迅速崛起,即看到了国家发展的方向,同时又感受到日本对中国带来的巨大威胁。他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加强海防的战略方针,为中国由一个内陆帝国走向海洋,提出了明确的奋斗目标。(1)
一、“未始不为西洋多树一敌”
李鸿章对海防问题的关注,来源于其对日本认识的转变。李鸿章对日本有所认识,始于平吴战争在苏沪一带取得进展之时,其发端则肇始于肆习西洋兵器。同治二年,载负着调查中国社会的使命,名为“千岁号”的第一艘日本轮船驶入上海港。此时,随着平吴战事的顺利展开,李鸿章已开始涉足对外交涉。是年四月初四日,他致函曾国藩谈其感想:“洋务最难着手,终无办法。惟望速平贼氛,讲求洋器。中国但有开花大炮、轮船两样,西人即可敛手。日本小国与英人构衅,提督纠伯临之以兵,日本君臣欲与开仗,纠酉遂一再缓期,此明证也。”(2)此时,李鸿章对日本一小国能以实力抗衡西方列强,投以羡慕之情,已溢于言表。他分析了日本之所以能这样做的原因,在同治二年三月十七日给曾国藩的信中说道:“俄罗斯、日本从前不知炮法,国日以弱。自其国之君臣卑礼下人,求得英法秘巧,枪炮轮船渐能制用,遂与英法相为雄长。”(3)由于日本师其所能,故可夺其所恃。“遂与英法相为雄长”一言,表达了李鸿章对明治维新前夕的日本已是备致赞佩之意,而毫无妒忌之情。
同治三年四月,在平吴战争即将结束的前夕,李鸿章举日本为例,上书恭亲王奕诉要求变法,函曰:
“今日之日本即明之倭寇也,距西国远而距中国近。我有以自立,则将附丽于我,窥视西人之短长;我无以自强,则将效尤于彼,分西人之利薮。日本以海外区区小国,尚能及时改辙,知所取法,然则我中国深维穷极而通之故,夫亦可皇然变计矣。”(4)
以日本为榜样,走向西方学习之路,以求国家之富强,是同治初年李鸿章心仪之事。此时李鸿章不仅认识到日本及时改辙,知所取法的重要,而且尤其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我有以自立,则将附丽于我”,“我无以自强,则将效尤于彼”。于是,李鸿章在外交上遂产生了联络日本以拒西方列强的设想。同治四年八月廿二日,他致函应宝时云:“日本来中国通商乃意中事,中国已开关纳客,无论远近强弱之客均要接待,无例可以拒阻,然未始不为西洋多树一敌”。(5)
同治九年,日本遣使来华议约。当时国人对日本的了解,多来自摭拾传说,存防祸之见,有轻视之心。安徽巡抚英翰奏:“日本向来为臣服朝贡之国,非如英法各国曾经明定条约者比。今乘我之隙而忽来尝试,其心实不可问。”(6)当时,满朝文武大员皆以日本不能与西洋诸国类比,不仅难比英法,甚至不如秘鲁,不同意与之订约。但李鸿章却不这样认为。是年九月,他在给总署的公函中声明:
“英法美诸国强逼该国通商,伊国君臣受其欺负,心怀不服而力难独抗,虽于可允者应之,不可允者拒之。惟思该国与中国最为邻近,宜先通好,以冀同心协力……鸿章前闻日本与英法通商之约简严特甚。海关不用西人,传教不许开禁,即此二节,已杜许多后患;又求购泰西机器兵船,仿制精利枪炮,不惜工本,勿谓小国无人……日本距苏浙仅三日程,精通中华文字,其兵甲较东岛各国差强,正可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7)
将日本“联为外援”,“为西洋多树一敌”的目的,就是想分散西方列强对我中华之关注,同时联合东洋以抗西洋,增我抵御外侮之力。无庸讳言,在李鸿章的思想深处,仍以天朝大国自居,认定日本乃亚洲小国,可以合纵连横,为我所用。这是李鸿章“以夷制夷”思想在对日外交上的反映。(8)为此,他于十二月初一日正式上奏朝廷,明确提出同意与日本订约的理由。奏称:
“该国向非中国属国,本与朝鲜、琉球、越南臣服者不同。若拒之太甚,势必因泰西各国介绍因请,彼时再准立约,使彼永结党援,在我更为失计。自不如就其求好之时,推诚相待,俯允立约,以示羁縻……闻该国自与西人订约,广购机器兵船,仿制枪炮铁路,又派人往西国学习各色技业。其志固欲强以御侮。究之距中国近而西国远,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9)
李鸿章同意订约的出发点在于联日制西,其目的一则为抵御西方列强之侵略;一则为牵制日本,以消弭后患。李鸿章当时已预感到日本步西方列强之后尘,制器练兵以自强,其距中国最近,必为日后大患。中国联之则为友,拒之则为仇。至联络方法,为订约后派遣公使、领事驻扎日本各处,探彼动静,可预为设法牵制,是以中国派公使一节,李鸿章视为外交最要措施。中日签约后,清廷即派何如璋为驻日公使,长驻日本。(10)
必须指出的是,同治九年日本遣使来华订约之际,正值日本“倒幕战争”刚刚结束之时。当时李鸿章认为,日本战乱迭兴,既无图我之心,亦无图我之力。同治十年十月十三日,他在给王凯泰的信中说:
“日本颇为西人引重,其制造铁厂铁路,练兵设关,一仿西洋所为,志不在小。惟诸侯擅权,有似列国纷争,近撤各藩回京,议论不一,实无图我之心。自明成祖强封日本王后三百余年,倭患遂起。今因中国肯与通商议约,喜出望外,愿从此各强兵固本,不独东人无虑,即西人亦不多觊觎。若仍因循虚饰,本自先拨,内患已增,又何论东西洋之纷乘哉?数千年大变局,识时务者当知所变计耳。”(11)
虽然日本由“攘夷”而一变为“亲夷”,“志不在小”,但由于其国内有似“列国纷争”,所以“实无图我之心”。也正因为如此,李鸿章才积极主张与日本订约,“联为外援”。
但是,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很快实行了“殖产兴业”、“文明开化”等一系列开放政策,以求知识于世界。明治政府的全面改革措施,使政治上极为敏感的李鸿章很快便感觉到日渐强大的日本对中国的潜在威胁。同治十一年初,李鸿章在致曾国藩的函中,就中日两国的自强做过简单对比,他说:中国“有贝之才,无贝之才,不独远逊西洋,抑实不如日本。日本盖自其君主持,而臣民一心迸力,则财与才日生而不穷;中土则一二外臣持之,朝议夕迁,早做晚辍,固不敢量其所终极也。”(12)同年四月初八日,李鸿章又致函黄子寿谈日本之事:“该国上下一心,皈依西土机器、枪炮、战船、铁路,事事取法英美,后必为中国肘腋之患。积弱至此,而强邻日逼,我将何术以处之?”(13)由日本的强大而深感到中国的积贫积弱,对比之下,李鸿章发出感叹。他已经预感到日本的强大将对中国构成潜在的威胁。同治十二年正月廿九日,李鸿章致函总署云:
“阅陈主事(按:陈兰彬)十一月初四日自美国寄天津丁道密函有云:闻日本在美国定购林明敦后门枪子八千万,在纽约地方装兵船二只,云与高丽构兵,并宣言中国兵助高丽,不识其用意所在等语。查日本派使往高丽责问朝贡,尚未闻下文若何。兹声称构兵并宣言中国助高丽,意殊诡谲,其广制精利枪械,固志不在小也。”(14)
是年六月十五日,李鸿章再次致函总署云:“日本派子弟赴各国学制枪炮,习驾驶轮船等事。其人多强悍之气,且购后门枪炮甚多,不知其意何居?殊可虑耳!”(15)表明了他的担心和忧虑。
七十年代初,日本政府内部出现了以西乡隆盛为代表的“征韩派”,主张向朝鲜派出问罪使臣,并伺机派遣远征军;而岩仓具视和大久保利通则主张先着眼于日本内政,力求把日本建设成一个独立、富强的近代国家。双方经过激烈斗争,最后岩仓具视被任命为太政大臣,西乡隆盛等“征韩派”纷纷提出辞呈,被迫下野,日朝间的紧张关系方由于日本国内的政策调整而有所缓和。但是日本对朝鲜问题的关注,则引起李鸿章的充分警惕,早在同治十年二月二十日,他即致函总署,表达了他的耽心:
“日本欲吞朝鲜已久,查该国政纪中,历次用武三韩未能深入,往往中道罢兵,谓其地险,又有天助,不可侥幸图也……日本与西国情好渐密,与朝鲜情猜较深,彼即通商,朝鲜恐不能独抗;抗之,则日本尤为朝鲜之近患。”(16)
在朝鲜问题上,使李鸿章首先感到日本的来意不善。朝鲜问题之所以如此敏感,是因为自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在远东地区发挥较大作用的国家主要有四个,即中国、日本、俄国和英国。这四股力量的此消彼长、分化组合,直接影响着远东地区战略格局的变化,而朝鲜就是这四种力量矛盾冲突的焦点。在当时,围绕着朝鲜问题的国际矛盾冲突中,日本是个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它极力推行“大陆政策”,视朝鲜为其入侵中国东北的桥梁,并急切地要把这个进出日本海的锁匙地区建成入侵亚洲大陆的前沿阵地。做为中国藩属国的朝鲜,多年来与中国保持着密切的宗藩关系,日本的所作所为自然会引起中国当局的关注。李鸿章正是在朝鲜问题上,最先对日本产生怀疑的。(17)
综上所述,在同治十三年台湾问题发生之前,李鸿章对日本的认识大致可以归结为如下几点:第一,日本效法西洋,自国君主之,故能上下一心,立杆见影,其国势日张,实为中国效仿的榜样;第二,日本国内尤如列国争衡,一时尚无图我之心;第三,日本的强大,使它成为影响远东地区战略格局的一个重要力量,中国应联合日本,以抵御西方列强的入侵;第四,在朝鲜问题上,李鸿章隐约感到日本的潜在威胁。当时,李鸿章认为对中国来说,最紧要的不是声讨日本之用心,而是使中国早日自强。他盼望中国屏除积弱重新振作之后,再对藐视天朝的日本进行挞伐。光绪元年,李鸿章在致鲍超函中,详细谈了他的这一想法:
“中国人民之众,物产之丰,财力聪明之胜,甲于地球诸国,原自大有可为,无如彼则法简令行,我则拘文牵义;彼则合纵连横,我则孤立无助,几几乎有积弱难支之势。今诚中外上下戮力同心,于储才、裕饷、选将、练兵、制器、造船之道,一一讲求,如越王勾践之卧薪尝胆,诸葛武侯之广益集思。一面则泰西诸国可交者,隐与联络,结为外援,俟一二十年后确有把握,然后举一最无礼之国,揭其罪状,布告同盟,用全力而挞伐之……刻下中外情形,殆以不胜闭关独治,亦在制取得其道耳。”(18)
李鸿章此时所言,虽不无道理,但语意之中,半是天朝大吏的自负,半是对日本小国无礼寻衅之义愤,并未能真正体察到中日两国国运发展之趋势。到是曾经做过他幕僚的丁日昌,轻轻一语,到出了事态发展的真相。同治十二年底,丁日昌上书李鸿章云:
中国朝野“大吏类皆泄泄沓沓,只顾目前敷衍,曾不肯卧薪尝胆,捐此身为国家任艰巨、图久远、从怨谤。不数年东洋兵衅必开,其时欲收拾人心而人心已离,欲用兵力而兵力未练,欲给财用而财用无余……今日国家大计莫先于力去因循。”(19)
丁日昌所言“不数年东洋兵衅必开”,并非耸人听闻。果然,丁日昌话音刚落,西乡从道率领3000赴台日军兵轮的汽笛声就鸣响了。
二、“日本近在户闼,诚为中国永远大患”
同治十三年春,日本以两艘琉球贡船漂到台湾,船员被生番所杀为藉口,出动兵船在台湾南端琅峤登陆。经多方交涉,中日双方签订了《北京专条》。日本侵台事件给中国朝野带来极大震动,使不少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日本对中国的严重威胁。是年底,大学士文祥奏:“目前所难缓者,惟防日本为尤亟。以时局论之,日本与闽浙一苇可航。倭人习惯食言,此番退兵,既无中变,不能保其必无后患”(20)在处理侵台事件过程中,李鸿章与日本使臣多次谈判,其对日本之印象有很大改观。同治十三年四月十八日,他致函沈保祯说:
“日本自九年遣使来津求约,厥后岁辄一至,弟与周旋最久。其人外貌拘拘恭谨,性情狙诈深险,变幻百端,与洋人迥异……彼果怀叵测之志,挟成算而来,恐非口舌之力所能禁……惟彼既兴师登岸,其办理以不外谕以情理,示以兵威二语。”(21)
同年五月二十日,李鸿章又致函孙竹堂谈对日本之感想:
“……不过该国近年拾人牙慧,能用后门枪炮,能开铁路煤矿,能学洋书洋语,能借国债,能制洋银数事耳。我中土非无聪明才力,士大夫皆耽于章句帖括,弗求富强实济,被彼一眼觑破,遂肆意轻侮,口无择言……中国以后不稍变成法,徒持笔舌以与人争,正恐长受欺侮,焦闷莫名。”(22)
台湾事件对李鸿章的最大刺激,便是打破了他过去一直抱有的日本“无图我之心”的幻想。严酷的现实使他不得不正视这个“近在户闼”的敌人,而发出“恐非口舌之力所能禁”的感叹。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李鸿章上奏清廷,详细阐述了他对日本的新认识,奏云:
“惟文祥虑及日本距闽浙太近,难保必无后患。目前惟防日本为尤急,询属老成远见。该国近年改变旧制……每为识者所讥,然如改习西洋兵法、仿造铁路火车、添置电报、煤铁矿,于国计民生不无利益;并多派学生赴西国学习器艺,多借洋债,与英人暗结党援,其势日张,其志不小,故敢称雄东土,藐视中国,有窥犯台湾之举。泰西虽强,尚在七万里以外,日本则近在户闼,伺我虚实,诚为中国永远大患。今虽勉强就范,而其深心积虑,觊觎我物产人民之丰盛,冀悻我兵船利器之未齐。将来稍予间隙,恐仍狡焉思逞,是铁甲船、水炮台等项,诚不可不赶紧筹备。”(23)
这里李鸿章明确提出了日本“近在户闼”,“ 诚为中国永远大患”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把日本做为中国的战略假想敌,提到了国策制订者面前,希望引起清廷的充分注意。
从将日本“联为外援”、“为西洋多树一敌”的外交策略,近而转变为视日本“为中国永远大患”,将日本做为中国的战略假想敌,只有短短的四年时间。李鸿章对日本认识的迅速转变,在很大程度上与几个重要人物对他的影响不无关系。在这段时间,与李鸿章来往最为密切,通信最多的是丁日昌。丁日昌早在台湾事件发生的前一年就曾经预言:“不数年东洋兵衅必开”。后来他又再三呼吁:
“日本倾国之力购造数号铁甲船,技痒欲试。即使日本能受羁縻,而二三年内不南犯台湾,必将北图高丽。我若不亟谋自强,将一波未平而一波又起,殊属应接不暇。虽兵衅不可轻开,而横逆殊难哑受。惟有设法筹款项。速购铁舰、水雷,以及一切有用军火,并预筹驶船之将、用器之人。诗云:未雨绸缪,何况既阴既雨乎!”(24)
是丁日昌最早唤起李鸿章对日本的警惕,又是丁日昌最早提出要发展海军,组建“三洋水师”(25)。被清流们称作“丁鬼奴”的丁日昌,由于长期居住苏沪和广东,对于国际局势,尤其是远东局势有比常人更多的了解和认识,故能于事发之先做出预断。他的许多想法,丰富并扭转了李鸿章对日本的认识。(26)
当时,在李鸿章身边幕府中,也有两个对李鸿章发生过较大影响的人,这就是薛福成和朱采。薛福成对日本的分析,是李鸿章对日观转变的重要因素;而朱采对海防问题的议论,则大大触动了李鸿章急于整顿海防,以抵御日本的念头。薛福成曾十分认真地考察过日本国情,并对日本之国策做了详实的探讨。他说:
“今与中国同处一洲之内,而国势稍足自立者,莫如日本。论外侮之交侵,不能不树援以自固也,宜有吴蜀相亲之势。然日本人性桀黠,藐视中国,彼将以远交近攻之术施之邻邦也,实有吴越相图之心。其机甚迫,而其情甚可见也……十数年前,彼国中多故,诸侯群起而力争,德川氏狼狈失据,因以黜大将军,而列藩亦废,尽改郡县,浸浸乎有强干弱枝之势;又大开互市,宗尚西法,甚至改正朔,易服色,建置铁路、电线、机器之属,不遗余力;国债至二万万以外,近又购铁甲船于英国,西人啧啧称许,而彼之气焰益张。夫彼之所以不惜重费,经营如此之勤者,必曰有所取偿也;彼之所以敬事西人,交际如此之密者,必曰可以求助也。然彼有所益,则必有损者在矣;彼既日强,则必有弱者在矣。窃尝为日本踌躇审度,知其志必不仅在朝鲜、琉球也。何也?朝鲜、琉球壤地之薄,民物之丰不逮中国之百一也,且日本之在海滨,亦多事矣。数年之中,一入台湾,再议朝鲜,三废琉球,今其兵船且游历至福建,隐有耀武之意。彼盖自谓富强之术远胜中国,故欲迫中国以所难堪,使我怒而起衅,而彼乃得一试其技。幸而获胜,彼可任其取求;万一不胜,彼持西人为排解,决无亏损其国,其为谋亦狡矣。”(27)
薛福成的分析,令李鸿章不能不重新考虑他原来所采取的对日政策。在台湾事件、琉球事件以及有关海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李鸿章都找薛福成商问对策。李鸿章的许多重要奏疏和给总署的公函,或者干脆假手薛氏,由其代撰。薛福成的影响,在李鸿章对日观形成与转变的过程中,起了十分重要而又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此同时,李鸿章的另一幕友朱采则于同治十三年冬向李鸿章进上了他的《海防议》。朱采称:
“夷狄之患自古有之,而于今为烈……庚申之变,则英法同恶。自是之后,通商之国愈多,外夷之交益困,乃至秘鲁小邦,日本邻壤,皆萌狎侮窥伺之意。处今日而言海防,人人动色,人人束手。何则?祸根深而挽回难也……”。“自泰西强于海外,浸浸入中华,迄今有不可收拾之势;东倭应之,兵祸之开,但见其首而不知尾之所在。夫重洋数万里,火轮飙驰如衽席,已创古今未有之奇。我以安常处顺之道,支海外崛兴之强敌;以积弱不教之卒,当鸱张枭特之雄师,绥未交而胜负固以判然矣。番社之役,彼之南渡者三千人耳,台军一万四千,闽之额军六七万,沈保祯且募勇于粤,及淮军渡台而气势始壮,兵之不足持,概可知矣。”(28)
朱采又分析国际形势,谈到瓜分将至,他说:
“统观大局,安南日削,缅甸将吞,西南侥寇在户庭,俄人环东北而南侵,闯关辟地,日长炎炎。日本复用兵于高丽,俄必乘机瓜分,区区一朝鲜,岂能支南北之夹攻!或降或裂,均在意中。从此陪京重地与强敌为邻,恐无休兵之日,彼黑、吉二省之孤危又无论矣。”(29)
在这样的局势面前,朱采认为朝廷除认真整饬海防,别无它途。朱采的议论对李鸿章思想有很大震动,使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局势的严重程度,看到加强海防建设的迫切与必要,增强了李鸿章决心加强北洋防御力量的紧迫感。
对日本来说,出兵台湾不过是初试手段,在吞并琉球之后,它又踏上了朝鲜半岛。日本之所以热衷于“征韩”,据对中国外交史很有研究的蒋廷黻先生分析,其理由有三:一是日本不向海外发展,便不能图强;二是日本不先下手,西洋各国将占朝鲜;三是征韩能为日本废藩而不得志者谋出路。(30)这些动机构成了强有力的内在冲动,并且是不容易消解的。光绪二年,日本派兵舰强迫朝鲜与之签定了《江华条约》,藉此否定了中国对朝鲜的宗主权。李鸿章身居北洋大臣,在处理这一系列外交事件的过程中,对日本的“征韩”意图产生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光绪五年八月,他致函刘瑞芬曰:
“惟日本穷极思逞,不肯一日无事,球事即了,不难再起风波。中国整顿武备,设法自强,系是第一要著,不容再缓。朝鲜地广人众,迥非琉球可比,日本垂涎已久。”(31)
同年八月,李鸿章上疏清廷,就日本问题谈自强之事。奏曰:
“日本小国财匮,其势原逊于泰西诸邦……但倭人性情桀骜,设令狡焉思逞,亦不可无以持之。中华自强之图,诚难一日稍缓矣……抑臣更有请者,迩来各国环视,外侮交加,未雨绸缪,正在今日。阅丁日昌之议,令人怵危之意悚然而生。倘蒙圣主坚持定见,激励人才,勿为浮议所摇,勿谓常例所格,内外臣工同心戮力,以图自治自强之要,则敌国外患,未必非中国振兴之资,是在一转移间而已。”(32)
这里,李鸿章迫切要求自强、振作的意向是十分明确的。
随着日本国势日强,在远东地区多有动作,清政府也渐渐感到日本问题的棘手。光绪五年四月,恭亲王奕诉代表总署上奏,请求朝廷亟办海防,以防备日本。奏曰:
“泰西各国,昔日惟英以求水师称雄,今则德、俄皆练水师与英抗衡。日本之船炮军械师法西人,亦浸浸有争霸海上之意。中国理有余而力不足,自来办理交涉事务,如津案、滇案诸大事,率以将就了结,盖因我国之防务未修,而恐猝无以应也……日本密迩东隅,前明倭寇屡为边患,近虽修好通商,而性情反复,又多叵测。前此台湾之役未受惩创,现又阻梗琉球入贡,废为郡县。沈保祯奏称:争之而兵端起,让之而得步进步,兵端亦起。诚为确论。”(33)
争之让之兵端皆起,左右均无可选择,清廷开始认识到,在对日关系问题上发展到今日这种进退维谷的境地,主要是由于国力不盛,海防未备,于是加强海防建设的呼声又起。李鸿章于是年五月致函曾纪泽云:“日本废琉球为县,各国讥评,佥以中国于台湾之役办法太怯,致有今日之事……今其意固不专在琉球……为御敌计,仍宜添购铁甲船,或可战于海上。”(34)是年六月,李鸿章又致函李凤苞云:“日本持有新购铁甲肆意妄为……议者恐其持强做大,渐有窥视台湾、高丽之意,中国须亟购铁甲战船,伐谋制敌。”(35)购铁甲、建海军,与日本“战与海上”,以达“伐谋制敌”之目的,在琉球事件之后,已成为李鸿章海防思想中十分明确的战略方针。光绪六年,李鸿章向清廷奏上《筹议海防事宜疏》,明确谈了他对日本的战、守、和之策:
“从来御外之道,必能战而后能守,能守而后能和。无论用刚用柔,要当预修武备,却有可以自立之基,然后以战则胜,以守则固,以和则久……盖外洋以战立国,纷争互峙,实有不能不尚武之势……日本虽蕞尔弹丸,近亦思学步西人,陵侮中国。夫以中国风气较迟,地广民众,为各国所环伺,即使俄与日本暂弭事端,而滨海万余里,必宜练得力水师,为建威销萌之策。揆之事势,固难再缓。”
李鸿章并明确提出:“今日所以谋创水师不遗余力者,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36)同年,李鸿章再次上奏清廷,提出:
“臣前奏明南北洋须合购铁甲船四号,其数断难再减……数年之后,船械齐备,水师练成,声威既壮,纵不必跨海远征,而未始无其具,日本嚣张之气当为之稍平,即各国轻侮之端,或亦可渐弭。”(37)
清楚地认识十九世纪后半叶中国所面临的局势,深刻地体察日本对中国构成的威胁,是李鸿章在担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以后,思想上的一大飞跃。它使李鸿章产生了一种空前的紧迫感和压力。李鸿章的海防战略思想,就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产生出来,并成为他终生为之奋斗的自强事业的起点。
三、“论中国目前力量,实不及专顾西域”
晚清关于海防问题的大讨论,肇始于日本侵台事件。同治十三年秋,中日双方签订“北京专条”后的第六天,恭亲王奕诉以总理衙门的名义,上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折子。奏云:
“窃查日本兵踞台湾番社之事,明知彼之理屈,而苦于我之备虚……以一小国之不驯,而备御已苦无策,西洋各国之观变而动,患之频见而未见者也。倘遇一朝之猝发,而弭救更何所凭?”(38)
由“小国之不驯”而产生的危机感,促使奕诉不能不认真考虑大清江山社稷的安危。他进一步提出:“溯自庚申之衅,创巨痛深,当时姑事羁縻,在我可亟图振作,人人有自强之心,亦人人有自强之言,而迄今仍并无自强之实,从前情事,几于日久相忘。”(39)这是对疆臣因循疲沓的指责,也是对十余年来所谓洋务运动的批评。为此,奕诉提出了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六条紧要应办事宜,请交滨江沿海各省督抚将军认真讨论(40),由此引发了这场关于海防建设的著名大讨论。
各省督抚的复奏很快便集中上来,大家都承认“海防一事,为今日切不可缓之计”,总理衙门所奏六条“亟应筹办”,但在防御重点上却存在着根本的分歧。裕禄、英翰认为,与其加强海防,莫如整饬长江防务,可为“东南久远之计”(41);左宗棠、王文韶、丁宝桢将俄国视为最大威胁,强调加强北边塞防,主张进军新疆(42);而李鸿章、王凯泰、沈保祯、李宗羲等人则认为,海防为当前第一要务,主张优先筹办。(43)
同治十三年底,正当各省督抚复议汇齐之际,同治帝薨,光绪继位,慈禧再度垂帘听政。因此拖至第二年春,清廷才下令“亲郡会同大学士、六部、九卿悉心妥议,限一个月内复奏。”(44)这样,海防大讨论便进入了所谓“廷议”阶段。最先复奏的是醇亲王奕环,此时正为儿子意外地被树立为皇帝而诚惶诚恐的奕环,复奏写得空泛而不着边际,如云购舰一事曰:“固不可轻于一试,尤不可因噎废食”,用词圆滑,难觅主见。京官们的复奏,多对总署的意见表示了不同看法,最具代表性的是通政使于凌辰和大理寺卿王家壁。他们主张:“但修我陆战之备,不必争利海中也”,“但固我士卒之心,结以忠义,不必洋人技巧也”。(45)京官们的煌煌高论,反映了满清政府中有着极大社会基础的一部分人们的心声。虽然京官们和督抚中的江塞防论者,都对海防问题和李鸿章等人的意见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但显而易见的是,京官们流露的是迂阔和鄙薄,而江塞防论者则更多地表现了权益的争夺,两者的区别,却又折射出了清朝统治阶层内部的复杂关系和建设海防的极大难度。
经过一个多月的“廷议”,总理衙门折衷各方面的意见,于光绪元年四月廿六日具折上奏,提出了加强海防建设的具体建议,主张海防与塞防并重。海防之事,由于“财力未充,势难大举”,拟“先就北洋创设一军,俟力渐充,就一化三,择要分布。”(46)清廷虽然否定了京官们反对筹办海防的意见,但由于坚持了海塞防并重,实际上偏重塞防的方针,在思想认识上,仍然没有把海防建设看做是国家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问题给予重视,所以海防建设便有名无实地降为由南北洋大臣分头去办的一些具体事宜。
在这次海防大讨论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李鸿章提出的关于加强海防建设的建议。这个建议可以大体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变法与用人。李鸿章说:“居今日而欲整顿海防,舍变法与用人,别无下手之方。”(47)变法者,变祖宗之成法。裁撤绿营,尽弃刀矛弓矢抬鸟枪,一律改换洋枪炮队,按西法练兵,组建新式海军。用人者,用深知洋务兵事之人。鉴于国内人才奇缺,李鸿章建议清廷另开洋务进取一格,以资造就;并请饬令沿江海各省开设洋学局,以鼓励作新;同时积极选派幼童武弁出国留学,辟西学门径。如此则“二十年后,制器驶船,自强之功效见矣。”李鸿章把他多年来对日本的观察加以总结,将日本师法西人之道用来改造中国,他的建议多是根据中国之国情而对日本维新经验的改进与推广。李鸿章的变法与用人,是把数十年前魏源、林则徐提出的“师夷长技”的主张更加具体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守疆土,保和局。李鸿章说:“我之造船,本无驰骋域外之意,不过以守疆土,保和局而已。”(48)守疆土,保和局是李鸿章海防战略思想的指导方针。所谓守疆土,落实到海防上,就是对一些主要口岸实施重点防御。李鸿章在奏折中提到:
“自奉天至广东袤延万里,口岸林立,若必处处宿以重兵,所费浩繁,力既不给,势必大溃。惟有分别缓急,则尤为紧要之处,如直隶之大沽、北塘、山海关一带,系京畿门户,是为至要;长江吴淞至江阴一带,系长江门户,是为次要。盖京畿为天下根本,长江为财富奥局,但能守此最要次要地方,其余各处海口边境略为布置,即有挫失,于大局尚无甚碍……其防之法,大要分为两端:一为守定不动之法。如口内炮台壁垒格外坚固,须能抵御敌船大炮之弹,而炮台所用炮位,须能击破铁甲船,又须有守口巨炮铁船,设法阻挡水路,并藏伏水雷等器;一为挪移泛应之法。在兵船与陆军多而且精,随时游击,可以防敌兵沿海登岸。是为外海水师铁甲船于守口大炮铁船,皆断不可少之物矣。”(49)
所谓保和局者,李鸿章认为:“处今时势,外须和戎”。(50)在守海口的同时,外交上应极力羁縻,以维持和平局面,避免发生战争。他深知中国目前无力战胜西方国家,即对日本亦无必胜把握。他指责那些不明中外大势的主战派:“若彼之所长己之所短尚未探讨明白,但欲逞意气于孤注之掷,岂非视国事如儿戏也!”(51)他主张:“目前固需力保和局,即将来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开衅。彼族或以万分无礼相加,不得已而一应之耳。”(52)李鸿章主和的根本目的是要创造一个和平的外部环境,为清廷实现自强赢得一段喘息和发展的时间。他强调:“忍小忿而图远略”。(53)避免一场战争,不仅可以赢得发展自己的时间,而且可以节省大笔经费以用于海防。(54)李鸿章提出的这一指导方针,确实十分及时,十分重要。以后的历史发展证明:近代的每一次对外战争,多以中国的失败而告终,中国都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清廷没有采纳李鸿章的这一指导方针,失去了一段宝贵的时间。从此,中国丢掉了走向近代的一个重要机遇,清廷失去了维持江山社稷的前提条件。
三是停西征之饷以用于海防。由于清政府财政拮据,难以同时兼顾东南海防和西北塞防之用,李鸿章认为应“统天下全局,通盘合筹,而后定计”,故对左宗棠部西征之事提出意见:
“新疆各城自乾隆年间始归版图,无论开辟之难,即无事时岁需兵费尚三百余万,徒收数千里之旷地,而增千百年之漏卮,已为不值。且其地北邻俄罗斯,西界土尔其、天方、波斯各国,南近英属之印度,外日强大,内日侵削,今昔异势,即勉图恢复,将来断不能久守……揆度情形……俄先蚕食,英必分其利,皆不愿中国得志于西方。而论中国目前力量,实不及专顾西域,师老财铺,尤虑别生他变。曾国藩前有暂弃关外,专清关内之议,殆老成谋国之见。今虽命将出师,但严守现有边境,且屯且耕,不必急图进取;一面招抚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尔等回首,准其自为部落,如云贵粤属之苗瑶土司,越南朝鲜之略奉正朔可矣。两存之则两利,俄英既免各怀兼并,中国亦不至屡烦兵力,似为经久之道。况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防不防,则心腹之大患愈棘。孰重孰轻,必有能辩之者。此议果定,则已经出塞及尚未出塞各军,似须略加核减,可撤则撤,可停则停。其停撤之饷即匀做海防之饷。否则只此财力,既备东南万里之海疆,又备西北万里之饷运,有不困穷颠蹙者哉?”(55)
李鸿章的这一主张,多年来被视为卖国言论,其实细思之亦不无道理。果如李氏所言,移西征之饷用于海防,中国将再建设三支北洋海军规模的水师。有这样一支强大规模的海军力量镇守远东,不仅甲申、甲午之战可免,辽南台湾不失,而且新疆也未必能丢。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大力发展海防,将会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变化,是时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四是其他纵深领域的改革。李鸿章在提出加强海防的同时,奏疏中还提出了许多其他领域的改革措施,如兴办铁路、航运、开矿、办电报等等。他认为:
“一切仿西法行之,或由筹借资本,或劝远近富商,凑股合立公司,开得若干,酌提一二分归官,其收效当在十年之后……若南省滨江近海等处,皆能设法开办,船械制造所用煤铁,毋庸向外洋购运,确其余利,并可养船练兵,此军国之大利也。”(56)
李鸿章认为这些求富措施的实施,“固为铸造军器要需,亦欲渐开风气,以利民用”,“不独有利厘饷也”。(57)正因为此,李鸿章在这方面坚力推行,中国早期轮船航运、铁路、电报之建设,矿山之开发,皆赖以发端。
李鸿章的主张,与其说是当时为加强海防而提出的具体措施,不如说是晚清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战略。遗憾的是,这一主张并未得到朝野人士的一致拥护和清政府的肯定,甚至至到今天,人们仍未能充分估计到这一主张和建议可能给中国带来的巨大变化。但是,由于李鸿章等人的务实态度和坚韧不拔的努力,晚清才有了所谓“自强新政”尚可一提的政绩。(58)
四、“御日本之道利用刚”
在这一海防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李鸿章成为晚清洋务运动的主要实行家。纵观李鸿章后半生所努力为之的事业,仍不出其海防议时所提出的各项主张,这些实践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在国防事业上,李鸿章坚持其口岸防御的战略方针,致力于沿海炮台的建设。早在70年代,他首先规复了大沽口、北塘及山海关炮台,添置重炮,修复古垒,屯以重兵。进入80年代,李鸿章又拨巨款修筑了旅顺黄金山、椅子山等炮台和威海卫南北帮炮台及刘公岛炮台,并配合山东巡抚修筑了烟台东西两炮台。与此同时,他命令淮军驻江苏各部队参加了长江沿江各主要炮台的修筑工程,以加强海口的防御能力。19世纪后半期,李鸿章在国防建设方面做得最大的事情,就是组建了一支近代化的海军。光绪十四年北洋海军成军,在编军舰共25艘,其中有“定远”、“镇远”2艘铁甲舰,“致远”、“来远”、“济远”等7艘巡洋舰,以及其他辅助舰艇。舰队总排水量为4万吨,在当时远东地区号称第一。(59)
此外,李鸿章还特别重视制器与练兵,他在60年代筹建了江南制造局、金陵机器局两大兵工厂,70年代又改造扩建了天津机器局,兴建了天津淮军军械所,增大了武器弹药的生产,并在威海卫、旅顺等地组建了水雷营,旅顺还建造了船坞。通过进口与自制相结合,在70年代以后,清军的装备有了很大改观。(60)淮军的装备在20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两次更新,成为晚清装备最好的一支军队,大大缩短了清军与近代军队的装备差距。在国防近代化的事业上,虽然李鸿章尽了极大的努力,但由于其战略防御思想的消极保守,在一定程度上遮盖并影响了他所取得的诸多成就。(61)
在外交舞台上,自70年代以后,李鸿章处理对外交涉事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保和局”,即努力地运用外交手段来维持国内外的和平局面,使清政府能够有一段较为安定的环境来保障自强国策的实施。在和战一事上,李鸿章受郭嵩焘的影响甚大。郭氏曾言:
“廷臣主战只是一隅之见,似亦斟酌理势之平,求所以自处,而无急言用兵。臣查西洋构衅以来,凡三次用兵。广东因禁烟,宁波、天津因换约,皆疆臣处置失宜,以致贻患日深,积久而穷于为计。然其时中外之势,本甚悬绝,一切底蕴两相不知,徒激于廷臣之议论,愤然求一战之效……衅端一开,构难将至无穷。”(62)
对比当时国际局势,李鸿章明白“弱国无外交”。他认为“邦交之道与自强之谋,互为表里”。(63)通过外交来赢得时间,加速自强,只有自强才更有利于开展外交。李鸿章自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以后,处理通关交涉事宜为主要工作,亦牵去其绝大精力。到甲午战争前,李鸿章所处理的重大外交事宜有:天津教案、台湾事件、光绪初年的遣使问题、中英马嘉理案的交涉事宜、中日换约问题、江华岛事件、朝鲜壬午兵变、甲申事变、琉球事件、中俄伊犁交涉、中法越南交涉、秘鲁华工问题、对德关系、蚕池口教堂迁移事、巨文岛事件、甲午朝鲜问题等等,重大外交事件一件接一件。李鸿章明白:“中外交涉每举一事动关全局,是以谋划之始,断不可轻于言战。”(64)“洋务不战易了,一战便不能了”。(65)“国家办理洋务,当以了事为义,不当以生衅构兵为名,名之所趋,积重难返”(66)李鸿章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运用灵活的外交手段,努力开拓,于是清廷有了遣使驻外的制度。在外交谈判中,李鸿章运用国际法,坚持“守约据理”的原则,成功地处理了马嘉理案和蚕池口教堂迁移事,同时与秘鲁签署了保护海外侨民的条约。这些条约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大清的国家利益。
综观李鸿章20余年来处理外交事务的基本策略,则是始终坚持了“以夷制夷”的外交方针。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李鸿章曾经设想联合日本,以东洋抗拒西洋。乃至感到日本之威胁后,因英美暗助日本,“德国甚嫉之,而不与其党”,遂建议总署“引德国以阴持各国”(67)。大量定购德国枪炮兵船,延请德军官兵为清军教练。但是当中法战争最紧要之时,李鸿章请德国出面调停,并请悬德旗遣回“定远”、“镇远”二舰,均遭拒绝,致为清议攻击,李鸿章遂对德国失去信心。故中法战争之后,李鸿章逐渐走上了“联俄制日”的道路。(68)当时薛福成曾经建言:“为今日计,御俄人之道利用柔,非柔也,化其争竞之气也;御日本之道利用刚,非刚也,示以振作之机也。”(69)早在中俄为伊犁交涉关系紧张之时,日本乘机灭了琉球。当时,李鸿章心生警惕,曾权衡过与俄、日关系的利弊。他认为:
“与其多让于倭,而倭不能助我以拒俄,则我既失之于倭,而又将失之与俄。何如稍让于俄,而我因将借俄以慑倭。夫俄与日本强弱之势相去百倍。若论理之曲直,则日本之侮我为尤甚矣。”(70)
这是李鸿章联俄思想的动机,亦是其“联俄制日”外交政策的最初表现。李鸿章“联俄制日”外交政策的实施,一直发展至甲午战争后,由于胁迫日本归还辽东半岛成功,满清举国亲俄,影响甚大。《马关条约》签定后,张之洞建议总署:“急于俄国商定密约,如肯助我攻倭,胁倭尽废全约,即酌量划分新疆之地,或南路回疆数城,或北路数城以酬之。”(71)爱国人士谭嗣同则更有甚者,他主张:“今夫内外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大而寒瘠,毫无利于中国,反岁费数百万金戌守之。地接英俄……不如及今分卖于二国……每方里得价五十两,已不下十万万。除偿赔款外,所余尚多,可供变法之用矣。”(72)这是欲将大半个中国按里计价售于英俄,已较李鸿章“联俄制日”的外交政策相去远矣。
在经济领域内,李鸿章的自强思想中,“求强”与“求富”二者是不可分的。他认为:
“中国积弱由于患贫,西洋方千里、数百里之国,岁入财赋动以数万万计,无非取资于煤铁五金之矿、铁路、电报、信局、丁口等税。酌度时势,若不早图变计,择其至要者逐渐仿行,以贫交富,以弱敌强,未有不终受其敝者。”(73)
为此,他在整顿海防,制器练兵的同时,更提出了一系列与国计民生有关的改革方案,想以此来支持他的海防建设。李鸿章后半生在经济领域多所创树,举凡航运、铁路、矿山、电报、邮政和机器局等各方面。其最早创立的是轮船招商局,始创于同治十一年底,为中国第一个官督商办的大型民用企业。在李鸿章创办的诸多企业中,成效最为显著的是矿冶业。李鸿章认为:“致富之策,自以开矿为先。”(74)为此他先后开办了磁州煤矿、阳城山煤矿、兴国煤铁矿、滦州开平煤铁矿、科尔沁铅矿、峰县煤矿、平泉铜矿、漠河金矿、利国铁矿等诸多矿业。在开采煤铁矿的同时,李鸿章又提出了修筑铁路一事。他认为,开矿与筑铁路二者是互利的,“矿务因铁路而益旺,铁路因矿务而益修”。(775)航运、铁路、矿山的建设,又带动了国内机器制造业和通信事业的发展。李鸿章求富方案的实施和在经济领域内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行,开了中国工业近代化的先河,为中国由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转变为一个近代化的工业国家,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
在人才的培养方面,李鸿章在《筹议海防折》中提出,整顿海防,讲究军实,必须先造就人才。为此,他建议改革科举,设立洋学局,以广揽人才,但后被清议所驳,未能实行。但李鸿章为了“以求洋人擅长之技,而为中国自强之图”,(76)在与海防有密切关联的方面,广泛培养人才。首先,他挑选幼童出洋学习,此举乃“中华创始之举,抑亦古来未有之事。”(77)在李鸿章、丁日昌和曾国藩反复协商之后,由曾国藩奏请议准,确定每年选送幼童30名赴美国,15年后学成回国。前后4年,共选派120名幼童出国留学。与此同时,李鸿章还与沈保祯联合奏请选派闽厂学生出洋。自光绪三年始,先后三次选派学生78人赴英国学习海军技术。(78)在选派学生出洋的同时,李鸿章更进一步选派武弁出洋。光绪二年选派淮军卞长胜、查连标等7人赴德国武学院学习军事技术和兵法,这是中国现役军官首次出国留学。光绪五年查连标等学成返国,李鸿章在给朝廷的奏疏中说:
“推中西用兵之法大略相同,惟中国选将必临敌而后得,西国选将以学堂为根基。中国军械不求甚精,操练不必甚严,西国则一以精严为主。取彼之长,救我之短,不妨参观互证,期有进益。”(79)
在人才培养方面颇为用心的李鸿章,由武弁留洋而观察到西方武备学堂的价值。于是第二年李鸿章奏请创办天津水师学堂,以造就北洋海军指挥人才,随后又创办北洋武备学堂,以培养清军陆军指挥员。自此以后,中国有了专门培养高级军事人才的军事院校。李鸿章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诸多改革和实践,不仅为晚清洋务事业培养了大批人才,而且为20世纪初的中国造就了一批精英,更为重要的是为落后封闭的中国真正走向世界,打开了进出的方便之门。
综观李鸿章后半生所努力从事的洋务运动,皆不出其在《筹议海防折》中所议内容。李鸿章的海防思想是其自强观的一个重要层面,它使自强的意义更加具体化:由整顿海防入手,兼及经济、外交、军事等各个方面,故70年代以后,李鸿章推行洋务新政的内容,显得更加复杂而多样化。这不仅说明了晚清海防建设所起的巨大带动作用,而且反映了李鸿章对国家自强含义的理解也在日益深化。
五、“不行,则后有王者必来取法”
考察李鸿章的海防战略在当时之所以未得到应有重视和全面实施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阻于朝枢。同治十三年是同治帝亲政的第二年,这一年围绕着奕诉与慈禧之间的权力争斗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斗争最激烈者为重修圆明园工程一事。二月,慈禧正式开工重修圆明园。(80)随后由于台湾事件的发生,七月奕诉、奕环联衔上疏,提出畏天命、遵祖制等六条建议,指出“有数之钱粮,安能供无穷之糜费。现在急宜停止者,乃在园工一事。”(81)明确要求停办圆明园工程。此事触怒了慈禧和同治帝。八月,同治帝发出亲笔朱谕,将奕诉革去亲王,降为郡王,同时革去奕环、奕匡、文祥等反对修园大臣10人职。后慈禧怕激起群臣反对,出面谕令撤消。(82)年底,同治薨,改元光绪,慈禧操纵朝纲,再次垂帘听政。清廷中枢的权力争斗,使清政府最高决策层无暇顾及海防问题,不可能用心体察李鸿章等人关于筹办海防的重要建议。光绪元年初,李鸿章藉进京随班行祭之机,曾三次陛见两宫皇太后,提出了开煤铁矿、办学堂等建议,其中尤为重要的是阐述了停止西征,以西饷移办海防的理由。赴京前,当时李鸿章在致友人函中,曾透露过这一意向,他说:“倭事酌给抚恤,允即撤兵回国,目前似可无事,而沿江沿海各口备御空虚,各国耽视,后患良多,亟宜认真筹布。海疆紧要,实为中原根本至计,各省财力奇绌,先务所急,恐未能兼顾西域耳。”(83)正是李鸿章权衡东西,认定海防“为中原根本至计”,所以才提出了停西饷之事。
由于李鸿章的建议事关重大,当时两宫不能定,遂交内外大臣议。当时,军机大臣们曾对国防战略的重点是放在东南还是西北,展开过一场重要讨论。最后,由于在军机大臣中极有影响力的文祥坚决支持左宗棠的西征战略,在朝廷“会议时排众议之不决者,力主进剿”,(84)实际上否定了李鸿章将战略重心转移向东南沿海的主张。得知此事后,李鸿章心中颇为不平,致函丁日昌宣泄之:
“前致总署函,将满天云雾和盘托出,因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将来无论如何怎样提拨,必不出拟议之中。从前拟减西军时,盖早筹划及此。醇邸天分较高,甚以缓西急东为然。文相等成见不化,致成骑墙之势。徒知责成谋等筹办海防,岂一责遂能成也!”(85)
自光绪元年至光绪十年底清政府设新疆为行省时止,海塞防之争相持10年终告结束。清廷以10年的宝贵时间和9848万两白银的高昂代价,(86)取得了新疆的稳定。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海防不修,甲午一战,中国败给日本,割地赔款,甚于新疆之不守。于是方有张之洞、谭嗣同等人请割让新疆予俄,以求护我抗日的主张。世事所不堪言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二是格于清议。由于李鸿章的改革建议与传统观念冲突,必然招致朝野士大夫阶层的强烈反对。尤其是李鸿章提出的改革科举、兴办洋学局之事,更是触到了他们的痛处,招来了腐儒们的一片咒骂。他们认为:“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87)自诩中国的伦理道德为“无形之巧,西洋技艺只是“有形之巧”,而“无形之巧胜于有形之巧万倍也,何必见异思迁,用夷变夏哉!”(88)在他们看来,学习洋学必然导致中国传统礼义道德的崩溃,“恐天下皆将谓国家礼义廉耻为无用,以洋学为难能,而人心因之解体,其从而习之者必皆无耻之人。洋器虽精,谁与国家共缓急哉?”(89)由于观念上难能统一,所以李鸿章提出的诸多改革建议,内外臣工讨论时,或“不置可否”,或“痛诋之”,而难获同意。(90)当时这场争论,不仅形诸于奏章,而且笔之于函牍。做为李鸿章的门生、部属的刘秉璋,也就此事提出责问,主张“用夏变夷”,反对设立洋学局。为此,李鸿章专门写信调教之。函曰:
“又谓统名之洋学局疑于用夷变夏,名不正则言不顺,是必华学即可制夷,即可敌夷?若尚不足以制敌,则取彼之长益我之短,择善而从,又何嫌乎?……且夷人已入内地,驻京师,公尚龈龈于夷夏之防,则必真有攘夷之本领,然后不为用夷之下策,请问公有何术乎?……又谓言之而行则误国,不行则损望。窃以此言若行,可延宗社数百年,不行,则后有王者必来取法,无所误亦无所损。危言过虑,非所敢承。”(91)
“不行,则后有王者必来取法”,道出了李鸿章对其主张的坚定自信。但是,由于众多人的反对,李鸿章改科举、办洋学局的主张,终被清廷否定了。然而没过多久,多变的光绪帝又在康、梁的鼓动下开始了改科举、办洋学局的维新变法。同样的事业,只不过李鸿章早提出了20年,便被世人视为异类而不被接受。传统力量的可怕,于此可见一斑。
清议,本是统治者的御术,可以借此以平衡权势,于是,它成为言官们得以干涉政事的工具。晚清政局多变,朝廷内轻外重,疆臣持权柄,中枢难为遥制,清议遂起。李鸿章既握兵权,又兼地方,并统管对外交涉,且勇于任事,故遭议也最多。海防议后,他致函丁日昌叹曰:“近日被谤最甚,招忌最多,无如鄙人。”(92)好在李鸿章明白,要做事就不能怕人说,他说:“鸿章勘破世情,誉我者不能假我以生,毁我者不能挤我以死。太阳当空,则阴霾自息。”(93)海防议之后,他奉命督办北洋海防,虽有责而无实,但仍准备积极去做。光绪元年五月,他致函丁日昌云:
“鄙人叨窃至此,甘为众矢之的,无所疑惧。即有于、王等十辈,亦不敢竟避其锋。惟此次总署为群议所持,复陈诸条大都模棱敷衍,而又必强我辈以万做不到、万办不好之事。只有挺身自任,不欲强拉旁人。闻命数日,反复筹划,实不知所以为计。”(94)
这里,李鸿章勇于任事、不畏艰巨的精神是显而易见的。被清议否定了的那些李鸿章的改革建议,却在辛丑之后陆续实施了,只不过时间向后推延了30年。在这30年的时间里,中国遭受了中法、中日和八国联军三次战争的凌辱。“人心固结”的长城并未能挡得住侵略者的枪炮,倒是那些言路君子们在侵略者的逼迫下,纷纷争着去实现李鸿章早已提出的改革建议。列强用大炮强迫中国的士大夫们去做了他们最最不愿意做的事情——“用夷变夏”。清议误国之甚,由此可见。
三是穷于饷费。海防议之后,总署和户部奏请由洋税和厘金项下拨解海防经费,每年400万两,由南、北洋分用。(95)第二年,即以归还西征欠款,将应解海防之洋税分去一半,故南北洋海防经费总额实为300万两。(96)然而这还仅仅是个书面值。晚清多事之秋,当时不光西征要用巨饷,东三省要备俄、广西要防法、云南则防英,处处制肘,朝廷的旨令未必能化为各省的行动,协饷之款难以落实。光绪二年底,李鸿章致函丁日昌叹曰:“去岁饬拨每年海防额饷四百万,幼帅令全解敝处。今已一年七个月,仅解百万,不及十分之二。左相又訾议西征之饷为海防占夺……目前只能就力所能及者筹办而已。”(97)无钱难办事,有责而无实,这正是李鸿章深感为难之处。筹办海防用款面大,修筑炮台、建造船坞、制造军械弹药等,皆需大笔款项铺垫,其中耗资最巨者为筹建海军,购置战舰。李鸿章曾为此而大叹苦经:
“铁舰一节,责在南北洋,仍在政府,政府先不设法,又屡次减分海防经费,又但准西征以重利借洋债。此外则峻拒严禁,孰敢冒天下之不韪而力任此役,为众箭之的也!今经执事大声疾呼,不过空文一行塞责。试问数百万巨款出于何处?总署尚无片纸询商,岂我辈真有点金之术!”(98)
为此,丁日昌于光绪三年五月初五日专折上奏,呼吁清廷重视购舰一事,莫失良机。奏云:
“伏查铁甲船为目前第一破敌利器,泰西各国皆视铁甲船之多寡以为强弱,即如日本蕞尔小国,尚且罄其全力购成铁甲船数 号以壮国威。同治十三年,总理衙门曾陈海防六条,内有购船制器等,故大学士文祥亦曾请购铁甲船以为自强根本,此论均属切中目前事机。距今又隔数年,只因款巨费艰,尚未集事。臣查泰西各国章程,凡此国与彼国一构衅端,无论何国均不准接济兵器。目前俄土交讧于西,日本内乱于东,此真数十年来未易得之机会也。趁此彼族有事,无暇觊觎中国之时,若不速筹巨款,选购得力铁甲船数号以备不虞,一俟日本内乱既息,俄土胜负既分,其时即使有购器之费,实恐无购器之时。事机一错,悔将何及!”(99)
丁日昌之奏,虽然道出了李鸿章焦灼所虑之事,言其未尽之言,然而真正购置铁甲船又谈何容易。咸丰末年,清廷用150万两白银,可以买回一支“阿思本舰队”。但20年后,这笔钱仅够买一只铁甲船。(100)故当丁日昌再三询问购舰之事时,李鸿章哀叹:“北洋数年集存海防拨款仅百余万,尚不足供此大嚼。”(101)“中小铁船每只将近百万,鄙人蜘蹰数载,未敢轻于一掷,职是故也。”(102)有人统计,截止到甲午战前,李鸿章主持北洋海防20年,海防经费总支出达2130万两,(103)仅占同期清政府财政支出的1.3%,远远低于全国陆军的军费开支。但是,对于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古老帝国,即使是年度预算1.3%的海防之款,仍是不胜负担。清廷依靠可怜的关税、厘金来维持重大的海防建设,采用挖肉补疮的办法筹措资金,到头来只能是激化各方面的矛盾。
必须指出,李鸿章应得到的那点十分可怜的海防经费,也未能全部用于海防建设。每年数百万两的海防经费,成为当时朝野瞩目的一个大财源。每当朝廷财政拮据,便从中大量腾挪抽调。赈灾、恤款、河工、水陆运价以及“惠陵工程”等,曾多次挪用海防经费。(104)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重修三海及颐和园工程,总共挪用海军衙门经费750万两。(105)当时,庆郡王奕匡称此举是“以昆明(湖)易渤海”。(106)本来就十分有限的海防经费,光绪十七年又由户部奏请停拨二年。所以,直到甲午战争爆发,北洋海军未再添购舰船,装备新炮。也许有人会因此责备户部尚书翁同和,其实入不敷出早已成为晚清财政的正常现象,即以北洋海军成军的那个极为平常的光绪十四年来看,户部除每年正常的开支外,又筹拨皇帝大婚典礼费500万两,山东、郑州等处河工费近900万两,铸钱费140万两,这还不算正隆隆而起的颐和园和三海园林工程的所需款项。(107)任何一个国家,在尽其所有仍不足以供其穷奢挥霍的时候,灭亡只能是它的必然结局。
六、“以海防引其端”
19世纪是一个海权产生的时代,随着西方工业革命的完成,近代科技进步带给人们一种全新的观念:地球正在日益变小,变成一个狭小的村庄。过去地理造成的阻隔,今日已不复存在。世界各国正以海洋为纽带结成一体,海洋日益成为所有近代国家的生命线。
中国拥有18400公里漫长的海岸线和300多万平方公里的专属海域,拥有众多的天然良港和沿海岛屿,中国理应是一个海洋国家。但是几千年封建统治所形成的王道思想和以农为本的经济结构,却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大陆民族。尤其是满清入关以来,游牧民族由马背得天下,更醉心于以马蹄去辟疆拓土。康、雍、乾三代,西北用兵不断。满清统治者历来把国防战略的重心放在西北,这正是左宗棠西征在当时能得到众多人拥护和支持的根本原因。但是19世纪的情况不同了,一个个古老的帝国告别了中世纪走向近代,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由陆地走向海洋。先是俄国,再是普鲁士,最后是日本。许多简单的现象告诉人们,近代新兴的强国几乎全是海洋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比利时、英国、法国、美国等等,而衰弱的则多是内陆国家和那些在海上没有活力的民族。1890年,就在清廷户部奏请停拨海防经费的前一年,马汉出版了他的名著《海上力量对历史的影响》,提出:
“只有在海上拥有支配力量才能把敌舰赶走,使其国家免受其害……这个支配力量依靠对公海的控制,关闭出入敌岸的商业通道。这样的支配力量只能产生于伟大的海军。”(108)
6年以后,胡鹬芬在《上变法自强条陈疏》中也大声疾呼:“就今日之情事以观,凡地球近海之邦,苟非海军强盛,万无立国之理。”(109)这一极为可贵的认识,只可惜产生于北洋海军覆亡之后。在19世纪,中国做为一个滨海的内陆国家,此时面临的只有两种抉择:要么主动地走向海洋,加入世界大家庭,成为一个近代的主权国家,就像日本一样;要么消极地等待西方列强前来蚕食改造,而沦为殖民地,如同印度一般。
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在海上吃了多次败仗,海防问题摆到了人们的面前。整饬海防,御侮保国,成为这一时期人们不得不谈论的主题。李鸿章此时所阐述的海防战略,即是由整饬军实,御侮保国入手,由海防而旁及经济、外交、文化等各个方面,进而形成其完整的自强观。主观上,李鸿章或许并没有想到,他的主张为中国这个古老的内陆大国走向海洋,走向近代,提出了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然而就在当时,却曾有人一眼看出了这一意向,并积极准备参与其事,这人就是英国总税务司赫德。光绪元年三月,郭嵩焘在一份奏折中向清廷报告说:
“窃闻总税务司赫德之言曰:中国大要有二:其一曰内事,其二曰外防。内事非外人所敢置议。外防有边防,有海防,吾所陈者海防一事而已。其意盖欲以西洋之规模施之中国,而以海防引其端。”(110)
“以海防引其端”,正是李鸿章此举的重要意义之所在。如果说李鸿章的海防思想及其他所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就单纯军事意义而言,还有不少消极防御的保守成份,但把它放到国家发展战略这样一个宏观角度来认识,就充分显现出了它的重要性:它为19世纪的中国走向现代化、走向世界,捕捉到了一个重要的契机。由海防建设而带动国防近代化,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的工业化建设;由军事而牵动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的变革,是19世纪历史给予远东各国的一次重要机遇。日本成功地抓住了这个机遇,迅速走完了这一近代化的路程。而中国则内外制肘,蹒跚而行,以至甲午一战,再受重创,从而失去了这一宝贵的时机。今日看来,海防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在晚清纷杂多变的局势中,为中国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寻到了一个清晰可观的由头,一个珍贵的切入口。
恰好李鸿章提出海防战略的那个19世纪70年代,又为中国提供了难得的国际环境。首先是克里米亚战争,英、法击败了沙俄,迫使俄国废除了农奴制,然后俄国又卷入了俄土战争,已经很难同时在远东地区扩展其势力。其次普法战争,普鲁士打败了法国,拿破仑三世被俘,法国失去了在亚洲地区与英国争霸的能力。再是随着德国实力的不断增长,英德军备竞赛和在北非、中东一带的争夺日趋激烈,相对转移了其对远东地区的注意力。当时,李鸿章亦看清了这一国际局势,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他致函丁日昌说:“俄与土尔其衅端已开,欧洲战争方始,日本萨峒岛之乱尚无了期,乘此东西洋多事,无暇旁顾东土,厉兵练甲,事有可为。”(111)19世纪后30年,在远东地区实际上只有日本对中国构成真正威胁。这个时期,清政府如能举国大办海军,停西征之饷移用于海防,依丁日昌、李鸿章之设想,大力购置铁甲舰,组建起三洋舰队,不仅日本不敢问鼎中华,即法国亦不致轻启兵端。海防既保,国家遂强,中国走向近代化的路程亦不致屡受重挫。早在光绪六年,薛福成曾经勾画过这一结局。他说:
“尝观于壮士之赴斗,以有器与无器校,则有器胜;以利器与不利之器校,则利器胜;匹夫仗剑,虽被褐怀宝而暴客不敢睨者,气夺于所畏,备豫于先事也……然西人所以夸诩日本,日本所以挟以傲中国者,则彼有铁甲船而我无之也……就中国口岸相需之船,大小参用,少则可购四号,多或至五六号,非必用以摧敌也,但使得此利器,坐建无形之威,则假托者自恧然而气馁,旁观者亦悚然而神惊,不待两阵交锋,可以潜消邻衅,已省无穷之费。否则彼欲骋所长,其势必迫我以交锋,否则彼所购之铁甲船三号,其究亦必取偿于我,此中之得失利病,不待智者而决矣。”(112)
但是,由于清政府没有从整体上接受李鸿章的海防战略的建议,海防之事终成空议。在黄海海战前夕,廷旨严责北洋海军将领畏缌巧滑,李鸿章疏奏复陈,言词苦涩:
“近年部议停购船械,自光绪十四年后,我军未增一船。丁汝昌及各将领屡求添购新式快船,臣体仰时艰款绌,未敢奏咨渎请。因此,前于豫筹战备折内奏称,海上交锋,恐非胜算,既因快船不敌而言。倘与驰逐大洋,胜负实未可知。”(113)
苦涩之中正藏着许多说不出口的怨气。李鸿章明白:海战惟持船炮,“稍有优绌,则利钝悬殊。”(114)早年的战争经历,使他懂得在战场上略逊一筹的厉害。李鸿章似乎预见到这场战争的最终结局,但却无力改变这早已筑成的既定局面。
从李鸿章20年海防建设的实践,我们不难看出由内陆走向海洋的伟大意义。正如没有幼童的出国留学,就不会有严复的《天演论》一样,没有北洋海军的建立与甲午海战,很难设想戊戌变法和晚清的新政改革会在那时自然产生。怀着对祖国无限热爱的朴素感情,我们对左宗棠西征的贡献无论如何评价皆不为过。但是不知人们是否反思过这样一些矛盾的现象:19世纪,中国最大的危机发生在东南沿海,但清政府的战略重心却放到了西北边陲;在鸦片战争以来的60年的时间内,中国在五次由海上而来的重大对外战争中败北,仅战争赔款一项即高达12亿两白银。可清廷在10余年间用于西征的款项,却比李鸿章20年内筹建海防所支费用高出3.6倍。这一东一西,孰重孰轻?其实历史早已做出了回答。
19世纪来自海上的侵略,具有新兴的资本主义向落后的封建帝国进攻的性质,而沙俄在西北的争夺,更多地则是对土地的侵掠。海上的进攻关系到国家的独立、民族的存亡和发展的方向问题,而陆上的侵掠影响的只是国家版图的大小。联想到40年后发生的第二次中日战争,民族存亡问题的重要性就立刻呈现在我们的眼前。当时,清政府在海防议之后虽然做出了两者并重的抉择,但实际上则是缓东急西。海防问题自同治十三年提出讨论,在光绪五年琉球事件时再议,到光绪十年中法战争后又重新讨论,方才确定了建立海军衙门和组建北洋海军的方针。清政府战略重点选择的错误,表面上看失去的是10年的时间和足够再组建三枝北洋海军的经费,实际上丢失的是中国走向近代的重要历史机遇和逾11亿的战争赔款。钱损失了尚可再积蓄,然而历史机遇的错过却永远难以弥补。我们今天研究李鸿章的海防战略思想,已经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和评价上,它更多地带给我们的应该是对中华民族走向海洋的深思和对于海权的向往。
注释:
(1)关于李鸿章海防战略思想的研究,历年来已有多人涉足,如:徐勇《试论李鸿章的海军战略思想》,载《东北师大学报》1985年第5期;夏冬《论李鸿章的守势战略》,载《军事历史研究》1988年第1期;姜鸣《晚清海防思想研究》,载《史林》1988年第2期;许华《李鸿章“避战保船”新探》,载《福建论坛》1989年第4期;施渡桥《论李鸿章海防战略思想的变化》,载《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4期;王家俭《李鸿章的海军知识与海权思想》,载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编《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民国八十四年3月版;张炜《李鸿章海防战略思想刍议》,载戚其章、王汝绘主编《甲午战争与近代中国和世界》,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版;戚海莹《论李鸿章的海防思想》,载戚俊杰、刘玉明主编《北洋海军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9年11月版。上述所有这些研究,皆从不同的侧面研究了李鸿章海防思想的有关内容,或批判,或分析,皆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由于多年来李鸿章始终是被作为一个反面人物来认识的,所以他的一些做法和所思所想并未能真正引起人们的充分注意,这也正是我想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来重新研究李鸿章海防战略思想的出发点。
(2)《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3,P19。
(3)《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3,P17。
(4)《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5,P10。
(5)《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6,P42。
(6)《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79,P7。
(7)《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P3~4。
(8)也有人不同意这一看法,认为李鸿章被日本人的假象所迷惑。参见王汝绘著《近代中日关系与朝鲜问题》,人民出版社1999年2月版,P58~64.
(9)《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7,P53~54.
(10)关于中日订约一事李鸿章所起的重要作用,王玺先生曾有专著论及此事,见王玺《李鸿章与中日订约》,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42)辑,民国七十年九月版。
(11)《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1,P27。
(12)《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2,P3~4.
(13)《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2,P14。
(14)《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P43.
(15)《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P49.
(16)《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P13~14.
(17)关于李鸿章外交政策中,首先关心的是如何保护朝鲜问题一事,金基赫先生在《李鸿章对日本和朝鲜政策的目的》一文中有全面论述。参见刘广京主编《李鸿章评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12月版,P177~197。
(18)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19)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20)《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8,P40。
(21)《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4,P4。
(22)《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3,P8~9。
(23)《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P26。
(24)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P394~395。
(25)早在同治六年,丁日昌即向当时担任湖广总督的李鸿章建议组建北洋、中洋、南洋三支水师。可参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5,P21,《湖广总督李鸿章附呈藩司丁日昌条款》(同治六年十二月初六日)。
(26)关于丁日昌对日本的认识及参与海防讨论的有关情况,吕实强先生有专门论述,可参见吕实强著《丁日昌与自强运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30)辑,民国六十一年十二月版;另外赵春晨先生也有专文论及丁日昌在海防与海军建设中所起的重大作用,参见赵春晨《丁日昌与北洋海军的筹建》,载戚俊杰、刘玉明主编《北洋海军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9年11月版,P18~29。
(27)薛福成《筹洋刍议》“邻交”,见《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版,P532~533。
(28)朱采《清芬阁集》卷2,P25~27.
(29)朱采《清芬阁集》卷5,P1.
(30)蒋廷黻《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中卷P364.
(31)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32)是疏乃薛福成代撰,参见《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版,P123~124。
(33)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P388.
(34)《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9,P1~2.
(35)《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8,P31.
(36)是疏乃薛福成代撰,参见《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版,P144~147。
(37)是疏乃薛福成代撰,参见《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版,P133.
(38)《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8,P19~20。
(39)《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8,P19~20。
(40)当时收到军机大臣密寄的督抚有: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李宗羲、钦差大臣沈保祯、盛京将军都兴阿、闽浙总督李鹤年、湖广总督李瀚章、两广总督英翰、广东巡抚张兆栋、漕运总督文彬、江苏巡抚吴元炳、安徽巡抚裕禄、浙江巡抚杨昌浚、江西巡抚刘坤一、福建巡抚王凯泰、湖南巡抚王文韶,以及虽不是沿江海省分,但对洋务颇为留心的陕甘总督左宗棠。
(41)《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P2~12。
(42)参见《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11,P7~15;《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14,P53~57。
(43)《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P44~47;《皇朝经世文续编》卷101,“洋务”P10~13;《开县李尚书政书》卷6,P53~63。
(44)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1册,P115。
(45)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1册,P121~122。
(46)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1册,P124~135。
(47)《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P12~13。
(48)《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P47~48。
(49)《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P12~32。
(50)《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22,P27。
(51)《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
(52)《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P12~32。
(53)《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6,P28。
(54)《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6,P28。
(55)《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P12~32。
(56)《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P12~32。
(57)《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P12~32。
(58)关于李鸿章自强思想的研究,台湾成功大学苏梅芳女士曾经做过专门研究,对李鸿章在海防建设和自强之实业建设方面的建树皆有论述。可参见苏梅芳著《李鸿章自强思想之研究》,台湾国立成功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硕士论文,民国七十八年七月。
(59)1889年,美国海军部长本杰明.富兰克林.特雷西(Banjamin Franklin tracy)在他的一份年度报告中称:清国海军实力在世界上排在英国、法国、俄国、德国、荷兰、西班牙、意大利、土耳其之后,而排在美国和日本之前,列世界第九位。(In Peace and War:Interpretations of American Naval History,1775~1984,P.147)
(60)参见拙作《晚清陆军武器发展述略》,载《中国近代军事史论文集》军事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P355。
(61)王家俭先生指出,李鸿章的战略思想中,传统的陆权思想一直占据重要的支配地位。故在海防问题上重海防而不重海权,这导致了中日两国海军发展的不同道路。其实当时马汉的著作还没有传到中国,李鸿章对此的了解不可能超乎常人。参见王家俭《李鸿章与北洋海军》,载刘广京编《李鸿章评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12月版,P307。
(62)郭嵩焘《俄人构患已深遵议补之方折》,载《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出版社1983年版,P397。
(63)《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5,P23。
(64)《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8,P19。
(65)郭嵩焘《玉池老人自述》,P10。
(66)《清季外交史料》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9月版,卷20,P20。
(67)《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2,P46。
(68)关于李鸿章从“联日”到“联俄制日”外交方针的转变,苑书义先生在《李鸿章传》一书中有专章论述,对这一转变的过程和原因皆分析得十分精辟。参见苑书义《李鸿章传》,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
(69)薛福成《筹洋刍议》邻交,载《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版,P533~534。
(70)《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9,P7。
(71)《张文襄公全集》卷78,P2。
(72)《谭嗣同全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4年版,卷3,P407。
(73)《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6,P25。
(74)《李文忠公尺牍》卷3,P809。
(75)《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9,P25~26。
(76)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P162。
(77)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P137。
(78)参见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留学教育》第二、三章。
(79)《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5,P34~35。
(80)李宗侗、刘凤翰《李鸿藻先生年谱》中国学术著作奖著作委员会1969年版,上册,P191。
(81)李宗侗、刘凤翰《李鸿藻先生年谱》中国学术著作奖著作委员会1969年版,上册,P207~209。
(82)《清穆宗实录》卷371。
(83)《致甘肃安肃道史念祖函》(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84)罗正钧《左宗棠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8年版,P297~298。
(85)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86)参见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P133之统计。
(87)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P30。
(88)沈纯《西事蠡测》,见《小方壶斋舆地丛抄》第十一帙。
(89)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1册,P121。
(90)《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7,P13。
(91)《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5,P4~5。
(92)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93)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94)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95)《奕诉等奏请由洋税厘金项下拨南北洋海防经费》(光绪元年六月十日),载《清末海军史料》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P615~617。
(96)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P360。
(97)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98)《李鸿章致丁日昌函》,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99)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P369。
(100)李鸿章在德国订造的两只铁甲舰,“定远”舰价140.9万两;“镇远”舰价142.48万两,加上各项杂支及归国路费等共支银340万两。
(101)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102)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103)参见姜鸣《龙旗飘扬的舰队》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年7月版,P114~115。
(104)据《清史稿》卷125食货志统计,晚清仅晋、豫、苏、鲁及直隶等省三河工、赈灾用款就高达4550万两。
(105)参见姜鸣《龙旗飘扬的舰队》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年7月版,P209。
(106)翁同和《翁文恭公日记》(光绪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25册,P77。
(107)据统计,晚清修筑三海和颐和园工程的款项,约1000万两。
(108)参见《美国军事战略与政策史》,P210。
(109)见《普天忠愤集》卷9,P8。
(110)郭嵩焘《条陈海防事宜》,载《郭嵩焘奏稿》岳麓书设1983年版,P345。
(111)李鸿章未刊函稿,即将收入顾廷龙、戴逸主编的《李鸿章全集》。
(112)薛福成《筹洋刍议》利器篇,载《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版,P534。
(113)李鸿章《复奏海军统将折》(光绪二十年七月二十九日),见《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78,P52~53。
(114)《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78,P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