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支苗们是如何为孙东东辩护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86 次 更新时间:2009-04-1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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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 (进入专栏)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特约撰稿人支苗最近写了一篇奇文《为什么要为孙东东辩护?》,说是奇文,主要有如下几个地方。

其一,支苗认为,孙东东是在一个专业的语境下发表意见,却被公众放在通常语境下理解,从而产生了误解。而“从精神卫生学的角度看”,“老上访专业户99%以上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这句话,并不构成对上访专业户的歧视、贬低,甚至人格攻击。

这样的辩解显然是站不住的。因为,如果支苗认为孙东东是作为专家在发言,那么首先要追究的并非人格歧视问题,而是孙专家拿不拿得出学术依据。因为“我负责任地说”、“99%”这种话,必须得有严谨的调查为基础,公众纳税养活专家,不是让他靠拍脑袋来做学问的。将问题说成 “语言表述不当”(孙东东语)是没有正视问题,说成“缺少研究数据支持,表述不够严谨、准确”(支苗语)是刻意淡化问题。既然你拿不出学术的依据,不是一个理性的发言,那么,公众将孙东东教授的言论理解成是在对“上访专业户”表达带有贬义色彩的情绪有何不可?你都没把自己当专家,公众也没有义务一定要“从精神卫生学的角度看”。特别是对“上访专业户”本人来说,很有理由将其理解为一种人格攻击。

第二,支苗认为,公众产生误解的原因之一,正是他们歧视精神病人,而这需要孙东东这样的专家来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精神病”。

因为在支苗们看来,精神病不是主观过错,一些有卓越贡献的人都有精神病,精神病是可治疗的,不应该被歧视。这当然都不错,但在这儿大书特书,言下之意,孙教授作为专家早懂得这些,他根本不歧视精神病人,将 99%上访专业户说成精神障碍更不可能是为了歧视、贬低他们。而公众会误解,恰恰是因为他们自己在歧视精神病人。我先不讨论对精神病歧视的“应然问题”和“实然问题”,我要问,上访专业户的99%到底是不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如果不是,非要指鹿为马、非要将芝麻说成西瓜,是不是也同样是强奸了别人的意志,是种对别人的不尊重?我们不应该性别歧视,是不是就可以指着某个男人非要说他是女人;我们不应该歧视乙肝带菌者,是不是就可以挑个班级说你们班99%有乙肝病毒。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故意歪曲事实,本身也是一种歧视。在这种意义上,如果孙教授不能证明99%这个说法有学术上的依据,那他就是在发泄情绪,是对“上访专业户”的一种人格歧视。

第三,支苗认为孙东东的问题在于“缺少研究数据支持,表述不够严谨、准确”,其致歉已经承担了责任。不同观点可以发表,但 “人肉搜索”、到北大抗议、不接受道歉、网络上的人身攻击等等就不对了。这些,已经构成了“对其他争鸣者权利的侵犯”。并称,“反对孙东东观点的人,不应因此剥夺孙东东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人身攻击我是不赞成的,不过,网友们显然不认为孙教授只是犯了表述不当的错误。他们群情激愤、甚至语言不断走向极端化,采取抗议行动等,与孙东东在致歉中回避关键问题有关。尽管舆论普遍认为这是他在拍脑袋、信口开河,但孙东东却没有就99%问题给出个明确的说法。因此,他的致歉才没有得到公众和上访专业户们的谅解,我不接受致歉也正因为此。但是,孙东东何时被剥夺了发言权利?网民的期待之一,不就是孙东东更加诚恳的道歉或者理性的反驳吗?孙东东不说话,是他自已放弃了言论自由,而不是有不同观点的人堵上了他的嘴。如果孙东东发表的观点确实是深思熟虑、有根有据的,那么遇到误解或者批评时,更好的做法是澄清、沟通,要有自信和勇气来捍卫观点,而不是一有反对意见就不敢说话了。如果的确失言,那么如何承担责任,并不是他自己单方面就能决定的,被伤害的一方和公众的态度当然也很重要。支苗如果认为孙东东含混的致歉就能息事宁人、别人不接受还不答应的话,那就是太霸道也太天真了。

第四,支苗竟然认为,孙教授的言论说出来就完了,有什么后果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似乎孙东东讨论的不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一个党和政府正在寻找应对措施的严重现实问题。众所周知,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参考专家学者的意见。比如学者的调查结论、学者对事实提供的理论分析和定性,学者提出的解决办法等等。而政府公务人员为完成工作,往往也会为具体行动寻找学理上的依据或者合理化的论证。孙教授当然不会亲自去把上访者送入精神病院,但他的99%的说法,却完全可能被认为是为现实中把上访人送进精神病医院这种行为提供理论注解。现实中公权力在很多地方被滥用,学者提出的理论、观点,应该有助于减少这种情况,而不是会鼓励、误导这种滥用。作为一个学者,在重大的社会问题发表意见时,需要有确实的证据,需要谨慎地考虑发言的后果。否则,可能你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第五,我说,学者要有社会责任感,在对某一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宁可倾向于老百姓。但到了支苗口中,却成了“无论政府还是学者,恐怕都不应是不分青红皂白,先‘宁可’向着谁一点。”

我说得很明白,宁可倾向于老百姓的前提,是对某一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这不是一个科学问题,不是要牺牲事实真相、牺牲真理去偏袒哪一方。这是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在还弄不明白却又要去“摸石头过河”的时候,宁可多为老百姓考虑,宁可不去侵犯老百姓的利益,宁可多去保护老百姓的权利。因为相对而言,他们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也没有多少资本去为错误买单。而宁可偏向公权力,宁可偏向既得利益方,搞不好则有可能扩大贫富差距,推动官民对立。“宁可倾向于老百姓”不是要牺牲科学去迎合大众。大众需要的是被尊重,需要认可他们有弄明白真相的能力。真正的独立思考也不会害怕与大众的交流,不会用 “专业”的傲慢来关上与大众平等沟通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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