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苗:为什么要为孙东东辩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50 次 更新时间:2009-04-2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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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苗  

3月23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卫生部专家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东东在接受该刊采访,讨论精神病人强制治疗问题时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他危害社会,对他自己也是危害。我们把他关起来进行治疗,促进他精神康复。这就是保障他的人权。”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一片反击之声。无数人站在维护上访者这一弱势群体权益的立场上,认为孙东东歧视底层人民的权利诉求,不顾最基本的法学常识,甚至有网民启动“人肉搜索”,到北大进行抗议。

4月6日,孙东东通过中新网就此事道歉,称“因我语言表述不当,引起一些争议和误解……如果因这些内容伤害了一些人的感情,在此我诚恳地向他们致以深深的歉意……也衷心的希望他们能够通过法定程序解决自己的问题”。

他同时表示:“我本人一向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反应的问题;关注全民的精神卫生健康促进。绝对没有歧视上访人员的思想和言论。通过此事,我会认真反思总结。今后将更加努力学习,谨言慎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尽我所能。”

争论的权利与界限

孙东东虽已道歉,但网络上对他的人身攻击和谩骂仍然遍布各流行论坛。诚然,孙东东的言论可能如各种批评所言,缺少研究数据支持,表述不够严谨、准确。任何人如果因此对其观点、立场,甚至人品表示怀疑,在一个尊重言论自由这一公民宪法权利的社会,当然应该有权发表自身观点。

争论的存在是社会自由和多元的表征,是相互启迪和进步的推动力。话语权属于孙东东,也属于其批评者。然而,誓死维护自己说话的权利不能以堵上他人的嘴巴为代价,网络时代的“人肉搜索”和恶语相伤恐怕已经构成对其他争鸣者权利的侵犯。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在接受《财经网》采访时表示,孙东东或许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想法,才出此言论,他的道歉并不真诚,没有认识到他的言论可能给弱势群体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于建嵘说,学者要有社会责任感,在对某一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宁可倾向于老百姓。

在信息时代,网民的话语权不一定小于某个学者,如果要求和学者平等的权利,如果要求学者对自身言论负责,网民也应当承担平等的责任。无论政府还是学者,恐怕都不应是不分青红皂白,先“宁可”向着谁一点。

一个成熟的保障言论自由的社会,无论政府还是大多数公众的声音,都必须在法治规范内进行,不应天然处于主导地位,也不应成为违背人类基本文明规范的人身攻击的侵犯对象。

言论自由的保护最终需要依赖法治的权威,划定每个人不可逾越的侵犯他人的界限,而如此权威的真正树立,也需要在通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寻找一种方式,让每个人感受到对自身言论必须承担的责任。

“精神病”一词是否存在误解

于建嵘拒绝孙东东的道歉说:“这怎么会是误解呢?”。在汉语中,“精神病”一词是否存在误解的可能呢?通常的语境中,“某某某是精神病”是一种具有强烈贬义色彩的表达,无论将其用在上访者还是普通人身上,都是难以令人接受的。然而,孙东东作为一个研究精神卫生学的学者,在接受有关精神疾患问题的采访中使用“偏执型精神障碍”的说法,误解的机会就产生了。

一个人有可能有心理障碍或精神疾患,就如同一个人可能发烧也可能得癌症,还可能先天有生理上的残疾,绝不意味着此人有什么主观过错,也绝非他在人格和社会地位上必然低人一等。心理学研究表明,就像任何人生理上都不可能绝对健康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也都有发展为心理或精神疾患的可能。

“精神病”和其它病症一样,当然会对人的行为能力构成影响,但绝非人有了精神病就丧失了一切,很多精神疾患也是可以治愈或至少被控制的。现代科学揭示,牛顿、梵高等不少名垂青史的人物都患有精神病,这和他们的成就和获得的尊重并不冲突。

无论孙东东“老上访专业户99%以上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的判断正确与否,这一表述是否如许多批评所说构成对上访者的歧视、贬低,甚至人格攻击?从精神卫生学的角度看,答案是否定的。这就像医生诊断患者得了感冒一样,不一定包含任何感情色彩。当然,孙东东的诊断可能过于草率,从医学的角度讲当然可以商榷,但这和对弱势群体人身攻击是两码事。

于教授说:“在漫漫上访路上,在挫折失望冷眼之中,有些人变得心理失衡甚至发展成精神病,也不是不可以理解。”如果精神疾患并非罪过,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患病都应当被充分尊重和保护,得到救助,不需要什么特殊理由才能获得理解。即使上访者患有精神疾病,如果其其它方面的利益受到了伤害,也同样应当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讨回公道。

对“精神病”的如此敏感反应的恰恰是中国社会对精神疾患的歧视。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无论是对上访者还是对精神病患者,全社会都需要以最大的尊重、宽容和同情,首先正视问题,而后才可能给予科学的救助。

如果说普通百姓把“精神病”理解为人格攻击在当今语境下也情有可原,专家更应当力图消除这样的“误解”。孙东东作为心理学专业研究人员,应当承担起更多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精神病”的责任,而不是说不清楚的时候就“宁可先向着老百姓一点”,放弃挑战公众的普遍认知和观念。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责任

由于精神病人可能由于缺乏行为和判断能力伤害自己和他人,强制医疗等限制其一定自由的措施是必要的。但对于这样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上访者中的疑似精神病人这样处于双重弱势地位的人群,社会在剥夺其部分自由时应慎之又慎。

我国现有法律中,缺少对疑似精神病人在何种情况下,经何人判断,可以被确诊和强制治疗的明确规定。在现实中,由于官民矛盾或民间纠纷,对人以治疗“精神病”之名行迫害之实的事件客观存在。

面对如此社会现实,在对孙东东的批评中,很多担心的确值得理解。然而,保护上访者包括人身自由在内的合法权利的责任不在孙东东,而在司法机关。于建嵘说:即使公众对孙是误解,很多人因此被抓到牢里,怎么办?

作为个人,孙东东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是孙东东没有权力限制任何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遭到不合法的拘禁,对他或她采取强制措施的机构和个人,都应当依法被追究责任。但是孙东东不能替公权力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即使孙东东三缄其口,也无法消除上访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现象。

包括上访者、精神病患者在内的所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都应到受到充分保护。这最终需要推进法治,建立独立、公正、接受公众监督的司法体系,也要依靠社会各方面体制和观念的改进。

作为一名学者,孙东东表达观点的方式,伤害了一部分受众的感受,即使是因为遭到误解,他也当就此反思。然而,反对孙东东观点的人,不应因此剥夺孙东东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这是属于包括你、我和孙东东在内的所有公民的权利。北京大学能够成为中国的最高学府,与前校长蔡元培兼容并包的办学精神是分不开的。中国社会的进步需要不同的声音,需要容纳不同观点的土壤。

在网络、媒体发达的今天,任何公众人物的言论都存在被断章取义、被误解的可能。如果没有适当的尊重和宽容,我们是否在鼓励所有的学者都学会明哲保身,甚至放弃独立思考,迎合大众?如果这样,恐怕他们为践行自身社会责任所仅有的一点力量也要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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