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克鲁泡特金提出了一种以“互助”为基础的“进化伦理学”构想。它由于建立在生物进化论的基础上,而具有科学的特质,遵循经验主义的思维方式;它的根本任务,在于解决竞争与互助、个性与社会性之间的矛盾;由于它把解决个性与社会性的矛盾作为自己的现实理想,因而具有“现实—理想主义”的品格;它试图确立并捍卫个人的自由意志和权利;互助—正义—道德,构成了它的三个基本概念或要素,是它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互助,正义,道德,进化伦理学
克鲁泡特金出生于俄国贵族家庭,是公认的无政府主义者。由于年轻时以无政府主义者身份投入俄国当时的民粹派运动,因此1874年被沙皇逮捕。1876年,他越狱逃亡国外。在国外流亡了四十年,直到1917年二月革命或才重返俄国。1882年,因组织个人恐怖活动,被法国政府逮捕,监禁五年,直到1886年才获释。后移居英国伦敦。他的名著《互助论》就是在伦敦居住期间写成的。他在宣扬无政府主义思想的时候,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思想进行了抨击,认为不符合他的互助理论,他也因此在过去一直受到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不过,客观地说,他的互助论在生物进化论思潮中确实独树一帜,很有自己的特色。
克鲁泡特金宣扬和倡导互助论,主要的价值目标在于:从根本上瓦解个人、民族乃至种族之间残酷的攻击和侵略行经的“生物学根据”,从而为人间的和平或和谐奠定一个坚持的“科学基础”。在他看来,用生存竞争或生存斗争来为战争的合理性作出解释,是对达尔文学说的滥用。他的《互助论》,则不是以横蛮的暴力和诡诈,而是以互助合作来解释生物和社会的进步的。互助论的基本思想,就是认为互助在进化中是一个重要的进步的因素。
克鲁泡特金的进化伦理学,可以说是一种以互助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互助论伦理学”。在进化伦理学乃至整个进化论思潮中,他的互助论以强调和突出生物之间的互助而著称。他批评赫胥黎等人简单地把自然选择论概括为生存斗争理论。在其《互助论》一书中,他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生物界中普遍存在互助这一观点。在后来写成的《伦理学的起源和发展》(1922)一书中,进一步明确地提出要把伦理学建立在生物互助论的基础上。
1.互助论进化伦理学的思维方式和科学特质
克鲁泡特金深信,他的以互助为基础的进化伦理学,是一种科学的伦理学。它的科学性表现在:它建立在自然科学即进化论的基础上。它认为人类的道德感情,有一个经验的、自然的起源,因此试图从经验的、自然的角度,考察互相扶持和渐生的互相同情之伦理的要因。他和达尔文一样,不仅考察了人类的道德,而且考察了动物中的“道德”。由于他发现在动物当中也存在互助现象,因此,他认为“美德”和“不义”这些概念,不仅是人类的,而且是动物的,是动物学上的概念。他认为歌德早就洞察了这一点,因为他从动物的互助行为中,发现他的泛神论得到了某种证实,发现整个自然界实际上有一种“人道主义的”色彩。他说:“而且,倘使我们对于原始人的研究愈深,则愈明白原始人知道为着同胞的勇敢的防卫,为着集团福利的自己牺牲以及无限的亲子之爱,与一般的社会性的利益等等,最初还是从那和他有密切关系的动物的生活中学习来的。”(P564)[1]
既然这种科学的伦理学从自然界当中发现了人道主义的色彩,发现了人类的道德是从动物的互助行为中发展而来的,因此,克鲁泡特金就有了他的理由,来回击人们对于他的思维方式的一种非难。有人攻击经验派的思考,认为它有关自然界的研究,只能得到某种冷酷的数学的真理,而这样的真理对人类的行动并无多大的影响。还有人说,关于自然界的研究只能给我们以“真理爱”,即只能使我们产生对真理的爱,而对于更高的情绪,如所谓“无限善”之灵感之类,则只能从宗教得到。他认为这是毫无事实根据和全然谬误的。因为一方面,“真理爱”已经是伦理学的一半,甚至是更好的一半了;另一方面,我们从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普遍的互助现象,肯定能鼓舞我们去“追求善”。
克鲁泡特金把自己的立足于经验的自然主义的思维方式,同超自然的、思辨的先验哲学的思维方式自觉地对立了起来。他认为思辨的先验哲学家的一个主要过失,就是否认了人类道德感情的经验的、自然的起源。他们用一些巧妙的推理,把一个超自然的、先验的起源附在道德意识上面。当他们发现,近代的进化论者证明了在动物界有一个异种间的激烈的生存竞争时,他们便声称在自然界是没有任何伦理原理存在的。
克鲁泡特金认为,其实,进化论其实不仅证明了在自然界当中存在着异种之间的竞争,也存在着同种之间的普遍的互助。因此,他的总的研究结论是:“人们从自然及人类自身的历史二者之研究中所得来的教训乃是一个二重的倾向之恒久的存在——一方面是趋向着社会性之更大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由此而产生的对于生活的强度之增进的愿望,因此也就是对于个人的幸福之增进以及他的物质的,智慧的,道德的急速进步的愿望。”(P562)[2]他认为这二重的倾向,是生命的显著的特征。不管生命在地球上或在其他地方采取何种面目,这一倾向总是存在的。也就是说,要是没有社会性的继续的生长,没有生命的强度与感觉的多样变化等等的不断生长,生命便成为不可能。生命的本质就在于此。如果那种要素缺乏了,生命也就衰颓、分解和终止了。这是一个可以通过经验来发现的“自然界的法则”。因此,他断然声称:“如此,则科学非但不破坏伦理学的基础,它反而把一个具体的内容给与了那流行的先验派的,即超自然派的伦理学中之朦胧难解的,形而上学的臆断。科学深入于自然界的生活中,故在先验的思想家仅依靠着一个空泛的直观处,而科学却把一个哲学的确实性给与了进化论的伦理学。”(P563)[3]
2.互助论进化伦理学的任务
观念即力量。克鲁泡特金意识到,一个时代的观念和“理智地思维出的理想”,对于该时代的道德概念会发生重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该时代的整个智力面目。有时候,一个时代的智力的进化,会受到各种外表的情形(如致富之贪欲,或战争等)的影响而向着全然错误的方向走去;有时候又会反过来,走向新的方向,达到新的高度。而无论如何,一个时代的主要观念,对于伦理生活(包括个人的伦理生活)总有深刻的影响。也就是说,如果观念是正确的,科学的,而且异常广泛,不仅能表现自然的一个侧面,而且能表现自然的全体,那么,观念便成为一种伦理的力量。因此,若要造成一个对于社会有长久影响的道德,第一步的工作,就是把这个道德安放在那些确然树立的真理之上,就是要建立他心目中的科学的互助论进化伦理学。
为了适应现时代的现实需要,克鲁泡特金提出了他的互助论进化伦理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它用全力从哲学的研究中,找出人类中存在的两组全然相反的感情之间的共同要素,由此帮助人类寻求这二者的综合,而非发现二者的调和。一组感情是诱导人去征服他人,利用他们来达到自己的个人的目的;而另一组的感情则诱导人类联合起来以共同的努力达到共同的目的。第一组顺应着人类天性的一个根本需要——竞争;第二组则表现出另一个同样根本的倾向——结合与互相同情之欲望。自然这两组感情不免于互相冲突,然而无论这二者的综合会取何种形式,此种综合之发现都是绝对地紧要,不可缺的。”(P565)[4]他认为这种“综合”在现今尤其重要,因为今日的文明人对此并没有决定的确信,从而他的活动也就被麻痹了。
换言之,在克鲁泡特金看来,他那个时代的伦理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帮助人类解决竞争与互助、个性与社会性之间的根本矛盾。为了这个目的,他提出人们应该首先去仔细研究人类在进化的各时代中所用来联合个人的力量,以求得为着万人福利之最大利益,而同时又不会麻痹个人的能力的方法究竟是什么。同时,为了达到综合个性与社会性的目的,人们还应该研究现今存在的向着这个方面的各个倾向,这一研究对于综合的发现是很有帮助的。此外,文明的每个前进运动若不曾唤起某种热诚来克服最初的惰性与反对的困难,这个前进运动便不能成功;同样,新伦理学的职责便在于把那些理想——那些能够激发人们的热诚,而且将建设一个结合个人能力以谋求万人福利的生活形态所必需的力量给予人们的理想注入人们的头脑。
3.互助论进化伦理学的“现实—理想主义”品格
互助论进化伦理学以综合人的个性与社会性为为目标,这一“现实的”理想决定了它是一种现实主义伦理学,具有现实主义的品格。这种品格主要表现在:它并不像基督教伦理学或康德伦理学那样,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道德义务或命令;它也并不如人们通常误解的那样否认人的个性,相反,它积极倡导人的个性的自由发挥,并反对基督教伦理学那种“勿抗恶”的消极处世态度。但是,它毕竟也讲理想,讲个人相互的帮助和团结,因此同卑俗的利己主义相区别。可以用“现实—理想主义”来概括它的品格。
在义务或命令问题上,克鲁泡特金意识到按照基督教伦理学,一切非宗教的伦理学体系的结论,永远不会有左右人类行为的必要的权威,因此这些伦理学体系本身就不能带有义务的观念,本分的观念。面对这一责难,他的回答非常明确:经验论的伦理学确实从未主张过如摩西十诫那样的命令。
他对康德的义务论也提出批评。康德曾提出他的的著名的道德命令:“这样行动: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用作普遍的立法原理。”(P31)[5]克鲁泡特金认为,康德在提出这一命令时,并没有意识到需要对这一命令之所以成立的根据作出论证,即康德“指明此种规则并不需要何种认许来被人普遍地认作义务”。对康德而言,这个规则是一个必然的推理的形式,是我们纯粹实践理性颁布给感性欲望的,而不是从功利的考量中演绎出来的。克鲁泡特金指出,自叔本华以来,人们已认识到康德是错误的了。康德并没有证明为什么人应该依照他的“命令”来行动。另外很奇怪的是,按照康德自身的推理,他的“命令”得以为一般人承认的唯一的根据,就是这“命令”的社会功用,但康德的著作的最优美的几页,却猛烈地反对以任何功用的考量为道德的基础。结果是,康德虽然写出了一首赞美义务意识的美丽的颂诗,但他能够给予此意识的基础,除了人的内在的良心和人想维持其纯粹实践理性与其行动之间的和谐的欲望外,便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康德的义务论在他看来是空洞的,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
克鲁泡特金也不赞同基督教伦理学给出的“命令”。在他看来,他的经验论的道德并来就不想找出什么东西来代替“我即上帝”一句话所表现出来的宗教的命令。另外,在基督教的伦理同自称为“基督教的”社会的实际生活之间所存在的深刻的矛盾,使地基督教伦理学对于经验论伦理学的非难变得毫无价值了。但是他指出,经验论伦理学并非就完全脱离了有条件的义务的意识。自孔德(Auguste Comte)以来,普通所称为“利他的”种种感情和行动实际上被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了。有些行动应该视为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所绝对必要的,因此,在克鲁泡特金看来,“利他的”这个名称其实并不很适当:“此等行为带有互相作用的性质,而且与任何‘自己保存’的行为相等,都是为这个人自身的利益的。”(P568)[6]可见,被后来的社会生物学家称为“互惠利他主义”的行为,在他看来并非真正的利他行为,它实际上仍是自私的利己行为。他认为,对于这类行为,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义务确立起来,因为它是社会生活所绝对必需的。但是,“另一方面,还有一些行动并无相互作用的性质,而实行此等行为的人贡献了他的力量,他的精力,他的热诚,它们确不能附带有义务的性质。”(P568)[7]可见,他认为这类真正的利他行为不能作为人的义务确立下来!许多人正是因为没有对这两类行为作出区分,才导致他们的著作存在许多的矛盾。
克鲁泡特金这种区分其实是很容易作出来的。他提出,首先,我们应该严格地区分道德和法律。伦理学并不试图解决“立法是否必要”的问题。事实上许多伦理学家也确实否定立法的必要,而直接诉于人类的内在的良心。“实则,伦理学的功能不是坚执着人的缺点,而来责难他的‘罪过’;伦理学应该做积极的工作,来诉于人的最优美的本能。伦理学要来决定,而且说明几个根本原理,没有此等原理,则无论动物或人都不能够在社会中生活。”(P568)[8]其次,他认为伦理学又可以诉于某种更高的东西,如爱、勇气、友爱、自尊、与自己理想的一致等等。伦理学告诉人说,如果他希望过一个美满的生活,在其中他能够完全发挥他的所有的身体的、智力的和情操的力量,则必须抛弃“此种生活可以由不顾别人的道路来达到”的观念。于是,他所主张的伦理学,便同“卑俗的功利主义”即极端的利己主义区别开来了。
对克鲁泡特金而言,真正的伦理学会说:只有树立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某种和谐,才接近这种完满的生活的可能。真正的伦理学更喜欢说:去看自然本身罢!去研究人类的过去罢!它们会告诉你,实际就是如此的。当个人某个时候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如何行动时,伦理学便来帮助他,向他指明,他希望在同样的一个情形中,别人对于他应如何行为才好。即提醒他注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你要别人怎样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别人”。但是即使这时候,真正的伦理学也不来指出一个严格的行为准则,“因为这应该由个人自己评定那些影响着他的种种动机之比较的价值。”(P569)[9]对于不能承受灾祸的人,是不必劝他去冒险的;对于充满了精力的青年,向他说老年人的谨慎是没有用的。
克鲁泡特金进而认为,真正的伦理学的主要目的,还不是个别地劝告人,而是将一个更高的目标,一个理想在全体人类面前呈现出来。这个理想会引导人们,而且使他们本能地、依着正当的方向去行动。伦理学的目的,是在社会中创造出一种空气,使人类大多数都会全然毫无踌躇地去完成那些最能产生全体的福利和每个人单独的个人的完全幸福的行动。
4. 互助论进化伦理学对个人自由意志和权利的确认
作为一种现实的理想主义伦理学,互助论进化伦理学并不否认个人的自由意志、个人的独立权利或个性,它所讲的互助和团结,应该是具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个性的、积极进取的个人的互助和团结。它为个人自由和个性张目,主要也是针对着传统的基督教道德。
克鲁泡特金发现,近代的伦理学体系必须满足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它不应该拘束一切的“个人的自由意志”,而且甚至为着像共同社会的福利或种的福利那样一个崇高的目的,来拘束人的自由意志,也是不应该的!有人认为,自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几乎所有的伦理学体系都是个人主义的。克鲁泡特金认为这只是部分地正确,即只是在经济学的领域中,个人的权利才得到人们的极力主张。但是,在政治、知识、艺术诸领域,当经济的个人主义更为人所坚强地主张时,个人对于国家的战争机构、教育制度、以及维持现存制度所必需的精神的训练等等的服从,却以一种比例稳定地增大起来。就是现代进步的社会改革家中的大部分人,在他们对于未来社会的预想中,都是在个人更被社会极力吸收这一假定下进行推理的。
他指出,这种压抑个体的倾向,必然会激起个人主义的抗议。这个抗议是由葛德文(Willam Godwin)在19世纪初叶、斯宾塞在19世纪后半期先后提出,后来又由尼采加以极力推动。对流行的伦理学体系的批判,构成了他所在的时代的最强的特征,它的主要动因,与其说是一个追求经济独立的利己的努力,还不如说是那个要求个人的独立来建设一个新的较善的社会形态的热烈的愿望,在这个新的社会形态中,万人的福利成为个性的最完全的发达的基本工作。
他确认,个性的欠发达(为群集心理学所导引)以及个人的创造力与创造性之缺乏,是他那个时代的主要缺点之一。这表现在:经济的个人主义并没有生产出显著的个性的发达来。和从前一样,社会学领域中的创造的工作仍旧极其缓慢,而模仿仍被认为是普及人类中进步的革新的主要工具。近代的国民依旧重复着野蛮人部族和中世纪都是的历史,他们都是相继地抄写同样的政治、宗教、经济的运动,及“自由宪章”。后来,所有的各民族又居然以令人惊奇的速度利用了西欧的工业的及军事的文明成果。
他于是把批判的矛头再次指向从前的旧道德学说,尤其是基督教伦理学。因为在他看来,这些道德学说没有着力于人的个性的开发。例如,自古代哲学家的时代以来,就存在一种倾向,把“美德”视为“智慧”的一种,它教育人与其联合“愚者”去反对当代的恶,还不如去“开发他的灵魂的美”。后来,这个美德就成了“勿抗恶”即对于恶的无抵抗。过后,在许多世纪中,个人只知道内在灵魂的得救,再加上对于恶的消极的态度和忍耐,便构成了基督教伦理学的本质。结果便养成了对于社会的善恶的僧侣般的冷漠,而且制造出了拥护“德行的个人主义”的一个论据。但是,他庆幸的是,到了他那个时代,对于这种利己的美德的一种反动开始了。他提倡对于恶的积极的抵抗,张扬道德的勇气,把它视为道德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5. 互助论进化伦理学的基本内容
以上四个方面,在克鲁泡特金看来是四个对于新的科学的伦理学的几个主要要求。这些要求都归向一个主要观念,即需要道德的新概念。他的互助论进化伦理学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内容如下:
第一个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前面已多次提到的互助。他说:“我相信,在动物界的进化和人类历史中的社会性及互助之重要应该被认为一个脱离了一切假设的假定而实证地确立起来的科学的真理。”(P574)[10]
第二个并行的要素,就是正义感或正义的意识。他说:“其次,我们更可承认当互助成了人类社会中的确立的习惯,而且可以说是本能之时,它(指互助)又依比例地导引着正义感(正义的意识及其必然的附随物——公平的意识,及平等的自制)之并行的发达。”(P574)[11]克鲁泡特金所讲的正义感和公平的意识,及平等的自制等,同斯宾塞的公正的意识的非常接近,指的就是每个人意识到个人自身的权利和其他个人的同样的权利同样地不可侵犯。随着正义、公平与平等观念的发展,阶级的差别也随之衰灭。他还认为,当一个特定的社会的制度,按照这种意味永久地改变地时候,这种思想便会成为一个流行的概念。个人与其所隶属的集团的利益的某种程度的一视同仁,在社会生活的开始,甚至在最下等的动物中间,也存在了。但是,若以公平和正义的关系以及坚实地确立在人类社会中这个事实为比例,则更精练的关系的更进一步的普遍的发展,已有了根基,便要开始了。
于是,就会出现第三个要素,即真正的道德要素。在正义和公平的基础业已确立的基础上,真正的道德终于出现。他说:“就靠着此等关系,个人才十分明白而且感到他的行为所给与社会全体之影响,因此他便极力节制,不至于侵害他人,纵使为了这个缘故,使得他的某中欲望不能得到满足,他也不顾惜。他如果达到如此完全地把他自己的感情和他人的感情一视同仁的地步,则他便极愿意牺牲他的一己的力量,来谋求他人的利益,并不期望着收回何种报酬。此等非利己的感情及习惯,通常人都以利他主义与自我牺牲等不正确的名称称之;然而依我的意见,虽大部分的著作家把此等感情与习惯和单纯的正义感混为一谈,而以利他主义一名称来概括它们,实则适当地说,只有它们(此等感情与习惯)才配称为‘道德’呢!”(P575)[12]
互助—正义—道德,克鲁泡特金把这三个要素看成由于研究动物界和人类之结果才知道的精神状态的一个递升的系列的连续步骤。实际上就是道德或道德意识进化的三个阶段。换言之,这就是有机的进化的普遍的法则:互助、正义及道德之所以能够以先天的本能的力量深植根于人心中,也就是因为这个法则的作用。他把这三种感情都看成类似本能的东西,还认为这些本能与人的食物、住居、睡眠的需要一样,同是自我保存的本能。这些本能,有时候会变得衰弱,由于某种特别的原因,在某个动物的集团或人类的社会中,我们常常看到这些本能变为软弱的事实。但是,这些本能的强大,在他看来正是一个集团或社会同其他集团或社会竞争的“本钱”。因此,这些本能一旦衰弱,那个集团就必然会在生存竞争中落伍,它渐渐便会走上衰颓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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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远招,男,1964年3月生,瑶族,湖南辰溪人,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在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外国哲学研究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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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2]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3]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4]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5]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北京:1999年.
[6]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7]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8]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9]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10]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11]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12]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
Evolutionary Ethics of Mutual Aid
-The Conceive of "Evolutionary Ethics" of Kropotkin
Yuanzhao Shu
Abstract:Kropotkin raise up a conceive of “evolution ethics” based on “mutual aid”. It is of scientific attribute and follows the thought form of experimentalism by setting up on the basis of Evolutionary theory. And its fundamental mission is to settl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rivalry & mutual aid and individuation & sociality. It’s of “actual-ideal ” character for it treating the settling of the contradiction of individuation and sociality as it’s actual ideal. It tries to set up and protect the human freedom and authority, and mutual aid-righteousness -morality is the three basic conceptions and its main content.
Key Words:mutual aid, righteousness, morality, evolution ethics
working place:Research Institute of Foreign Philosophy,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载:《陕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