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宗教伦理中, 道德规则有高下之分, 可以分为“金律”、“银律”、“铜律”、“铁律”。其中金规则即金律是比银律更高的伦理规则, 非道德的是铜律, 反道德的是铁律。由于全球伦理只注意“金规则”, 忽视了另外三律研究, 以致无法有效地推进宗教间实质性的对话, 实现宗教和解的目标。
关键词: 道德律; 价值律; 宗教对话
1993年9月4日, 世界宗教会议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是全球化时代宗教对话的一个典范。《宣言》把世界各大宗教的共同点概括为两点: 一是“尊重生命”, 二是伦理学的“金规则”,即“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在第二点中, 列举出十三种宗教传统的不同表达方式。在此之前, 约翰·希克也指出, 不同宗教传统都有“一般性的爱和同情的原则”, 他举出的例证有: 在古代印度教《摩诃婆罗多》(M ahabharata) 里, “一个人永不应对另一人做他本人认为会伤害他自己的事。简言之, 这就是正义规则”, “有利于各个等级的、总是致力于所有存在的善的和不觉得与任何人敌对的人⋯⋯成功地登入了天堂” (Anushana parva, 113: 7, 145: 24) 。在佛教的经典里, “正如一个母亲终生都关心着她的儿子一样, 人的心灵也应该拥抱所有的活物” (Su tta Nipata, 149) 。在蓍那教的经文里, “对待世上所有受造物, 正如他本人应该被对待的那样” ( Kitanga Sutra, I, ii, 33) 。在儒家经
典里,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论语·颜渊》) 。在道教经典里, “视之所获如自己之所获, 视之所失如自己之所失” (《太上经》3 章) 。在琐罗亚斯德教经文里, “它不应对别人做任何对它自己不好的事, 这样那本性就只是好的(Dad istan - i - dinik, 94: 5) 。在基督教圣经里,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 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路加福音》, 6: 31) 。在犹太教塔木德( Talm ud) 中, “对你自己有害的事, 你也不要对你的邻人做。这就是律法的全部” (《巴比伦塔木德》, 安息日, 31a) 。在伊斯兰的《圣训》(Hadith) 里“没有人是真正的信仰者, 除非他像为自己着想那样为他的兄弟着想” ( IdnM adja, 导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