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叔河先生的《忆妓与忆民》(载一九九六年八月三日《文汇读书周报》《书人茶话》栏),里面,介绍了白居易的《不能忘情吟》,那是白居易七十岁之年,“既老,又病风”,本拟将家妓樊素和家养的一匹良马转让给别人,据说此马此妓都眷念老主人,不肯离去,于是老主人改变主意,继续留供己用,并赋此吟。钟叔河先生论之曰:“七老八十的人,尽可以搞他的黄昏恋,但若凭致仕尚书的权势,或凭二千石的财势,或凭大诗人的声势,像畜犬马一样畜着此‘年二十余’(《不能忘情吟》诗序自云)的靓女,让她们提供性服务,‘既老,又病风’,则可以转让给别人,‘幸未及项籍之将死’,又可以继续给自己,这种诗的本事虽真,总难说是美,也难说是善吧。”又论樊素、朝云、袭人、香菱、平儿她们的命运曰:“这种家庭里的性奴隶,实在比浔阳江头、秦淮河上做生意的还要可怜。同属买卖行为,前者既经‘买断’,恐怕连不肯的自由也没有,倒不如花魁娘子有时还有选择顾客的权利也。”钟先生此文极妙,我完全赞成,这里作一点补充。
首先要说的是,中国古时家庭里的性奴隶,可分为好几等,家妓是最下一等。大致说来,如贾琏之娶尤二姐,是正式的“二房”,凤姐对她也以“妹妹”相称(虽然心里是要置之死地),是高等。如平儿,香菱,是通房丫头,是次等。这两等都不可称为“家妓”。而处于最下等的家妓,则有两个特点:一是其服务以技艺服务即歌舞之类为主,当然也逃不了性服务的义务,但主职不在此;正如当二房的和通房丫头若能歌善舞自然更好,但本职亦不在此。二是家妓还作为待客的工具,宴客时以歌舞娱宾,乃至奉主人之命为客人提供性服务,不算门风之耻;若是二房之类,通常不见男客人,若与男客人有偷情之事,则为门风之耻,为主人所不许。
白居易诗中,大约五十四岁任苏州刺史时,始有关于家中妓乐的记载云:“一抛学士笔,三佩使君符。未换银青绶,唯添雪白须。公门衙退掩,妓席客来铺。履舄(xì)从相近,呕吟任所须。金嘶衔五马,钿带舞双姝。不得当年有,犹胜到老无。合声歌汉月,齐手拍吴歈。今夜还先醉,应须红袖扶。”(《对酒吟》,顾学颉校点本《白居易集》卷二十四)此诗主意实是仕途不太满意的牢骚,青春壮盛之时没有,到这一把年纪家中才有妓乐,总还胜于到老无,也是牢骚之语,但是,所写的以乐舞待客,听凭客人点歌,听凭客人调戏,情形如见。这些家妓,十二三岁,最多十五六岁时买来,并不会什么歌舞,主人家得费一番教习功夫。这里就有一个矛盾,正如白居易所说:“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马肥快行走,妓长能歌舞;三年五载间,已闻换一主。借问新旧主,谁乐谁辛苦?”(《有感三首》其二,《白居易集》卷二十一)这是说,买来现教,虽然年轻,毕竟费功夫,还不如买人家教好了的来现成享受,虽然年岁大一些。何况,青春壮盛之年就能养得起家妓的毕竟不多,像白居易那样年过半百,才买了家妓,费功夫教成歌舞的,自己又能享用多久呢 ?于是,白居易慨叹了:“老去将何散老愁,新教小玉唱伊州。亦应不得多年听,未教成时已白头。”(《伊州》,白集卷二十五)还有更叫他感慨的是:“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感故张仆射诸妓》,白集卷十三)简直替张建封恨不得将那些家妓统统给他殉葬才好。
话虽如此,像白居易那样有高级欣赏力的大诗人,当然还是要欣赏亲自指导教习成的歌舞,不屑于享用别人教成的。试看,“小园斑驳花初发,新乐铮推教欲成。红萼紫房皆手植,苍头碧玉尽家生。高调管色吹银字,慢拽歌词唱渭城。不饮一杯歌一曲,将何安慰老心情。”(《南园试小乐》,白集卷二十六)这样踌躇满志,有一种艺术家欣赏自己的杰作之乐,当然不是买别人教成的来听所能有的。白居易家中大养家妓,是他五十八岁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之后,他自此长住洛阳,俸养优厚,家中声妓,颇有可观。如《小庭亦有月》(白集卷二十九)中,虽自称“贫家”“蓬门”,却有云:“菱角执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自注云:“菱、谷、紫、红,皆小臧获名也。”当时白府中这几个家妓,有幸在大诗人的诗篇中,这么留下名来。更有名的当然是樊素、小蛮,即所谓“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她们善唱《柳枝》曲,所以又称“两枝杨柳”。此外没有机会留名的,当然更多。
钟叔河先生说:“人类的道德观念,社会生活的准则,从古到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九一九年甚至到一九四九年以前,中国男人狎妓纳妾,都既不触犯法律,也不触犯道德。”“明乎此,则知何以赠校书、悼亡姬都是中国爱情诗的正宗,杨玉环、杜十娘、李香君、小凤仙则是中国爱情戏的主角,香山居士又岂足深责。”这一番议论我也都同意。可是,说到这里,就不能不举出这样一首诗——追欢偶作
追欢逐乐少闲时,补帖平生得事迟。何处花开曾后看,谁家酒熟不先知。石楼月下吹芦管,金谷风前舞柳枝。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乐天一过难知分,犹自咨嗟两髦丝。(芦管、柳枝以下,皆十年来洛中之事。)
此诗在白集卷三十四,乃其六十七岁时之作。看到“三嫌老丑换蛾眉”之句,我实在忍不住愤怒,觉得在中国古时男子狎弄女性的诗文中,这是少见的无耻恶劣,钟叔河先生的话对这句诗应该是不适用的。听听:我家里养的家妓,每过三几年,我就嫌她们老了丑了,又换一批年轻的进来,十年间换了三次了。这是什么话!说得这样得意,这样自夸,贱视女人到什么程度,恬不知耻到什么程度!我没有忘记,这是作《上阳白发人》《陵园妾》《井底引银瓶》《琵琶行》等诗的同一诗人,因此更觉得可恶。当年他同情“入时十六今六十”的上阳白发人,同情“老大嫁作商人妇”的浔阳江头琵琶女,现在他买了一批十五六岁的女孩来当家妓,才玩了三几年,人家也才十八九岁,就嫌人家老了丑了,当废品处理掉,再买进一批新鲜货色,一而再,再而三,还公然写进诗句,公然以此自炫,别的不说,他对得起自己当年那些为女性代言的诗篇吗?我读诗少,只就我读过的范围来说,即使《疑雨集》那样最肉欲地狎玩女性的诗,也总要竭力替自己装点几分“多情种子”的色彩,或者扮一点“醇酒妇人”的牢骚,而“三嫌老丑换蛾眉”这样赤裸裸的老流氓之句,真还没有在别处见过。比较起来,薛文起公子的“女儿乐”名句,似尚未曾于如此老淫棍式的绝对男性本位也。我很抱歉,在白居易身上用了“老流氓”“老淫棍”这些字样,但说到这里,如箭在弦,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并不认为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等篇是虚伪之作,他没有虚伪的必要,出自虚伪之作也不会作得那样好。人当少壮之年,观人论事,往往比较能衡以公心,明是非,别善恶,有同情,有理解。及至暮年,精力日衰,私欲日深,既得利益日多,而来日无多,这就往往丢掉是非善恶,只顾自己,不复关心他人的苦乐,不再考虑他人的意见。这不一定是普遍规律,但乃是不罕见的情形,特别是在两性问题上,在男权制度下男子对女性的看法和态度上,最容易表现出来。此时,妇女观的老化朽化腐化恶化,实乃整个人生观趋于老朽腐恶之表征。知堂尝谓,读中国男子所为文,欲知其见识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对女人如何说法,即已了然无遁形矣。可惜老年的白居易,在这个测试面前,也远远没有及格。
也不能冤枉白居易。他要将樊素转让出去时,樊素已“年二十馀”(见《不能忘情吟》序),诗中述樊素自言:“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白诗又有云:“十年贫健是樊蛮。”(《天寒晚起,引酌咏怀,寄许州王尚书、汝州李常侍》,白集卷二十四)可知樊素、小蛮二人,还是留用了十年,不在“三嫌老丑换蛾眉”之列。她们买进时大约也是十五六岁,过了十年,二十五六岁了,钟叔河先生说是“靓女”,是现代人的审美标准,若按白居易的标准,早已是“老丑”之尤,可见他也还是有特别欣赏的,并非毫无例外地三几年一换,特别欣赏什么呢?首先当然是歌舞技艺特别超群,如《不能忘情吟》序云:“绰绰有歌舞态,善唱《柳枝》,人多以曲名名之,由是名闻洛下。”其次该是为主人服务得特别满意,如《不能忘情吟》述樊素自评曰:“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巾栉之间,无违无失。今素貌虽陋,未至衰摧;……素之歌,亦可以送主一杯。”于是老主人老诗人“不能忘情”了。小蛮与樊素同时被转让出去,(如白集卷三十五《别柳枝》云:“两枝杨柳小楼中,袅娜多年伴醉舞。明日放归归去后,世间应不要春风。”可证。)小蛮临走时有什么表示,白诗未记,只记了樊素与那匹马如何眷恋不肯去,所以“不能忘情”者又特在于樊,老诗人到底还是有这么一点“多情种子”的成分。
但是,《不能忘情吟》所说的最后一分钟决计留下樊素,似乎也只是一时激动之间的事。白集卷三十五《对酒有怀,寄李十九郎中》云:“去岁楼中别柳枝。”自注云:“樊蛮也。”同卷(春尽日,宴罢感事独吟》云:“病共乐天相伴住,春随樊子一时归。”都明确说到樊素与小蛮,特别还单提了樊素,终于还是转让出去了。诗人“既老,又病风”是遣散家妓的原因,更主要的是会昌二年,诗人七十一岁,罢太子少傅,以刑部尚书致仕,俸禄减半,家用不能不节省。于是,老诗人晚年诗篇中,屡见——
院静留僧宿,楼空放妓归。(卷二十五《时热少见客,因咏所怀》)觞咏罢来宾阁闭,笙歌散后妓房空。(卷三十五《老病幽独,偶吟所怀》)舞腰歌袖抛何处,唯对无弦琴一张。(卷三十五《夜凉》)声妓放郑卫,裘马脱轻肥。百事尽除去,尚馀酒与诗。(卷三十六《对酒闲吟,赠同老者》)风雨萧条秋少客,门庭冷静昼多关。金羁骆马近贳却,罗袖柳枝寻放还。(卷三十七(闲居》)
这一类的诗句。家中竟然连家妓都养不起了,成了诗人叹老叫穷诉苦的重要一项了!说至此,再抄钟叔河先生的结语作结,我本来就是完全赞成他而作一些补充:“白乐天自不妨其为伟大诗人,但也要看到伟大的亦自有不伟大的一面,硬要把七八十岁老人御女说成是工作需要,说樊素、小蛮、女道士、小尼姑也沾上了伟大的光,硬要请她们来担当什么戏的主角,就更可以不必了。”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