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越:白居易诗中的两性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495 次 更新时间:2024-07-07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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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越  

 

在唐代,无论官妓、家妓还是民妓,她们的社会地位都远远低于士人,是士人买卖、拥有、馈赠的对象,其主要功能是事宴佐欢。这种经济层面上的士妓关系,在白居易的咏妓诗中多有表现,如与同年征召伶妓侍宴,教导家妓努力工作(“莫辞辛苦供欢宴”),更换年轻美貌的家妓(“三嫌老丑换蛾眉”)。最能体现白居易把家妓作为可以买卖、交换的个人财产的例子,是他把妓和马放在一起描写,比如告诫士人“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理由是马养肥、妓女长大后就会更换新的主人。晚年病风后,白居易为节省开支处理财产,多次写诗说最舍不得自己的爱马和宠妓。例如,当裴度提出用良马交换白居易的一位歌妓,白居易说年老的自己需要她唱歌娱情,刘禹锡也作诗唱和。在这组唱和诗中,白居易把裴度比作携妓隐居东山的“风流”谢安,刘禹锡则称,如果白居易用歌妓交换名马,便是“奇才”,可见当时的士人认为爱妾换马是风流的行为。

白居易的很多咏妓诗写到士妓之间的感情。关于中晚唐咏妓诗表现的感情类型,王凌靓华着重分析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士人对妓女的渴望,诗人通过在诗中表达对妓人的爱慕来赞美她的魅力和恭维宴会的主人。第二种是士人对妓人的同情,这种感情在叙述妓人生平的诗中最常见。第三种是爱情,很多诗叙写士妓之间的风流韵事,彼此深情,诗人借此既显示自己的文学才华,又塑造了自己的风流形象。这三种感情类型在白诗中都很常见。第一种如在张愔席上赠关盼盼诗,《晚春欲携酒寻沈四著作先以六韵寄之》寄诗沈述师说希望见到他那位擅长演唱阳关词的歌妓,《戏答思黯》对牛僧孺说希望见到他的弹筝妓。第二种如《琵琶行》。第三种感情在白居易笔下经常表现为不能忘情,有时妓人不能忘情于士人,有时士人不能忘情于妓人。

先说妓人不能忘情于士大夫。宇文所安在分析中唐浪漫传奇时谈到,由于风月场中的关系由金钱支撑,女性一方的情爱表达往往会因为两性关系中的经济因素而受到质疑,所以这些故事用女子在经济上不依赖男方的情节来表现她们的真情。同样,官妓的职责是为地方官服务,包括演唱地方官的诗,因此白居易用描写官妓对离任后的地方官的思念来表现她们的真情。在杭州刺史任上,白居易寄诗告诉前杭州刺史严休复,说他让官妓演唱自己的“新词”,却听到一名妓人唱严休复的诗,于是略带醋意地戏谑评论说:“但是人家有遗爱,就中苏小感恩多。”这是在恭维严休复的才情,说杭州歌妓记挂他,是出于对他的感情。

白居易也用同样的手法夸耀自己的魅力。离任苏州设宴告别时,他描写在座官妓对他依依不舍,“欲语离情翠黛低”,并嘱咐她们“莫忘使君吟咏处”。离任后,白居易想象杭州和苏州的官妓没有忘记自己。在送姚和赴任杭州刺史的诗中,白居易想象姚和到杭州后,自己任期间的“故妓”向姚和询问自己的消息的情景,而他则托姚和带给她们两首“新诗”传唱。友人也参与塑造白居易被歌妓思念的形象。当白居易寄诗给苏州刺史刘禹锡,回忆自己任苏州刺史时度过的快乐时光,刘禹锡在答诗中恭维白居易,说苏州的歌妓仍然记得他这位寄情杯酒的白太守,仍在歌唱他的诗篇,甚至有官妓因思念白居易而流下泪水:

座中皆言白太守,不负风光向杯酒。

酒酣擘笺飞逸韵,至今传在人人口。

报白君,相思空望嵩丘云。

其奈钱塘苏小小,忆君泪点石榴裙。

家妓不能忘情于主人也是白诗中经常出现的主题。他和张仲素写的《燕子楼》诗,就赞美张愔爱妓关盼盼在主人死后“念旧爱而不嫁”。白居易作于晚年的《不能忘情吟》则描写家妓不忍离开自己的戏剧化场景。当时,白居易病风,于是决定减少家用开支,计划卖马放妓。诗中描写马不肯走,妓不肯去,家妓樊素致辞,说骆马和自己都有情于主人,希望主人留下他们。前面分析白居易通过描写官妓不能忘情于严休复称赞后者的魅力,这里写樊素不能忘情于主君,也是同样的用意。但和官妓只表达思念之情不同,樊素用情的告白对主人提出了要求,这在白居易,甚至中晚唐的咏妓诗中都很特别。《不能忘情吟》中樊素的致辞是这样的:

辞曰:主乘此骆五年,凡千有八百日。衔橛之下,不惊不逸。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巾栉之间,无违无失。今素貌虽陋,未至衰摧;骆力犹壮,又无虺。即骆之力尚可以代主一步,素之歌亦可以送主一杯。一旦双去,有去无回。故素将去,其辞也苦;骆将去,其鸣也哀。此人之情也,马之情也。岂主君独无情哉!

致辞包括三个层次。前两个层次从骆马和家妓的实用价值着手,论证他们不应该被解职。首先,骆马和樊素事主多年,兢兢业业履行职责,从没有过失,证明了他们的价值。其次,骆马和樊素还在壮年,可以继续服侍主人。这两个理由都是在经济层面强调自己有价值。不过在这个层面上,白居易可以说,虽然骆马和家妓都有用,但自己目前实在需要削减开支。樊素致辞中最有力的是第三个理由,属于感情层面的考量。她说骆马和自己有情于主人,因此不忍离去,然后反问,难道只有主君“无情”?樊素对白居易提出了感情的要求,说明她认为主人和妓/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双向的:如果妓/马忠心侍奉主人,主人也应该把妓/马留在家里,善待他们。樊素的话给主人两个选择,一个是卖马放妓,承担“无情”的名声;另一个是留下马与妓人,证明他有情。白居易说他选择了后者,说明他认同樊素所描述的主人和妓/马之间双向感情关系的逻辑。前面谈到,白居易在一些诗中把妓/马当作可以买卖和交换的个人财产,这首诗则显示,他不总是把他们作为“简单的东西”来对待。他这样解释自己留下骆马和樊素的原因:

噫!予非圣达,不能忘情,又不至于不及情者。事来搅情,情动不可柅。因自哂,题其篇曰《不能忘情吟》。

冯友兰谈魏晋风流的时候说,晋人经常区别能忘情和不能忘情。能忘情不是无情,而是有超越自我的深情,因有玄心而能超越自我,因此虽有情而无我。超越自我的人从天或道的观点看人生事物,他的情与万物有共鸣和同情,却不因个人的祸福成败而发生哀乐。忘情不易达到,多数人更像《世说新语》“伤逝”篇记述的王戎,执着于自我的得失。王戎因丧子而悲伤,山简问:“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戎答:“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这则轶事肯定执着自我得失的真情。白居易把自己对宠妓、爱马的感情放在魏晋的情的话语中,为其确立价值。不过,虽然白居易在《不能忘情吟》中写他留下了骆马和家妓,但在现实中他还是按原计划卖马放妓了。之所以写留下了他们,是因为不如此不能维系他的有情形象。

与妓人不忘情于士人这个感情模式相对应的,是士人不忘情于妓女。这个模式也出现在白居易和其他同时代诗人的作品中。悼念亡妓是中唐出现的新诗歌类型。虽然悼亡诗从潘岳就有,但基本上都是悼念妻子,到了中唐才有比较多人作诗悼念自己和友人亡故的家妓,这说明士人和家妓的感情关系在九世纪的社交生活中可以被接受了。思念以前的妓人也成为中唐诗的新主题。在《对酒有怀寄李十九郎中》里面,白居易说自己对以前的三位家妓不能忘情:

往年江外抛桃叶(结之也),去岁楼中别柳枝(樊、蛮也)。

寂寞春来一杯酒,此情唯有李君知。

吟君旧句情难忘,风月何时是尽时。(李君尝有悼故妓诗云:“直应人世无风月,恰是心中忘却时。”今故云。)

结之是白居易从杭州带回洛阳的妓人,姓陈,二人有过十年“欢爱”。诗中说“抛桃叶”,似乎暗示是白居易离开了她。樊素、小蛮是白居易在洛阳的家妓,从十三四岁就在他家,后来在白居易病风后清理财产时让她们离开了。前面讨论《不能忘情吟》描写樊素有情于主人,这首诗写白居易不能忘情于樊素等家妓,表现了主人和家妓相互的感情。然而,情的话语也可以遮蔽主人决定家妓命运的权力关系。这些家妓被遣离后下落如何,是成为别人的家妓还是像杜牧描写的张好好那样去酒肆工作谋生,她们的生活有没有保障,诗中都没有交代。用情的语言遮蔽权力关系的修辞策略,在白居易对官妓的描写中也能看到。在《醉戏诸妓》这首诗中,他问在座的官妓,谁愿意在他退休后跟随他归隐:“不知明日休官后,逐我东山去是谁?”“逐”字暗示官妓有选择的自由,可以因为对他有情而在他离任后追随他。但实际上,作为刺史的白居易才有权决定是否为一名官妓脱籍,把她收为家妓。强调官妓有自由选择的权力,更多是为了渲染自己的魅力。这类表述说明,白居易想要彰显的风流情感需要以遮蔽现实中士妓之间的等级秩序和权力关系为前提。

有研究者注意到白居易的女性观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说他前期在乐府诗中积极为女性代言,后期则变成偎红倚翠的老人。一般认为这个转变跟白居易不同阶段人生理想的变化有关。他入仕初期希望通过讽谕诗改革社会,后半生则以享受人生为目标,这影响了他的女性观。舒芜提出,白居易的这种变化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因为人在少壮时往往有公心,明辨是非善恶,到暮年则趋于老朽,不再关心他人的苦乐。不过,白诗对女性态度的不一致,不完全是创作的前期和后期、人的青年和暮年的差别,也跟创作的场合、读者、文体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他在同一个阶段写的诗也会包含不同的观点。比如同样是在入仕初期,他一方面在《秦中吟》《新乐府》等讽谕诗中批评朝廷官员沉迷妓乐、不顾政事,另一方面在酒席宴会写的社交诗中赞美妓乐行乐。这里,对妓乐活动的批评和赞美,取决于不同创作场合、接受对象对诗的体式的要求。

白居易的诗对女性的态度,也跟作者与所写女性的距离有关。如果描写的女性是抽象的群体,如贫女或白头宫女,他可以从她们的角度同情其艰难处境。但如果描写的女性与白居易及其友人有直接的关系,比如是他任刺史时的官妓,或者他和朋友的家妓,则往往采取男性的视角。比如,白居易写宫人,会感慨她们在皇宫中虚度青春、年老色衰的悲凉,但是对他自己和别的士人购置的家妓,他倾向于站在士人的立场,伤感主人死后家妓散尽、欢娱不再,至于家妓在主人死后命运如何,他并不关注。被书写的女性与诗人距离越近,对她们的描写和诗人自我形象的塑造也就越交织在一起,不利于诗人自我形象的女性视角也就越需要被遮蔽和过滤。

《长恨歌》《琵琶行》这两首白居易流传最广的诗,都是不限于男性单一视角、描写男女间相互感情的作品。《长恨歌》歌咏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感情。前半部分讲述唐玄宗宠爱和失去杨贵妃的故事,后半部分则描写杨贵妃对唐玄宗的深情,使他们之间相互的爱情得以成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长恨歌》表现的感情超越了等级秩序。在诗的结尾,杨贵妃回忆生前与玄宗立下爱情誓约:“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其中的“比翼鸟”和“连理枝”,是文学传统中常用的表达夫妇之爱的意象,比如《孔雀东南飞》和韩朋的故事都描写夫妇生前被迫分离,死后坟上的树根枝相连,象征他们生死不渝的深情。但唐玄宗和杨贵妃不是普通夫妇。皇帝需要众多嫔妃保证子嗣繁衍,以保障皇族的利益,专情于一个妃子与王朝利益有冲突。但唐玄宗和杨贵妃把王朝利益和皇帝妃子的尊卑秩序放在一边,立下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爱情誓言。虽说《长恨歌》对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感情表现出一种矛盾的态度,一方面批评女色祸国,另一方面歌咏他们的真挚感情,也正是这种矛盾使诗的主题究竟是规讽帝王还是歌咏情事成为学者争论的热点,不过诗的结尾落实在爱情誓言不能实现的“恨”,也是《长恨歌》题目中的“恨”字,表达了因为杨贵妃的死,他们在此世同享欢乐的可能性也已经完全丧失、无法挽回的悲哀。这种对有情人不能成眷属的伤感,显然是对超越等级秩序的男女之情的歌颂。

《琵琶行》描写了士与妓的相互同情。这首诗在白居易贬谪初期写成,背景是他在江州浦口送别客人,遇到一位弹琵琶的女子,她本来是长安倡女,年长后成为商人妇。白居易邀请琵琶女参加他们的酒席,于是她弹京城曲,讲述自己的身世,白居易感慨赠诗。学者早就注意到《琵琶行》受到杜甫《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行》和元稹《琵琶歌》的影响。但与杜甫和元稹关注舞蹈者、弹琵琶者的技艺不同,白居易被琵琶女的人生际遇感动。他对琵琶女的态度是同情和认同,他在琵琶女身上看到了自己:她年轻时在长安备受欢迎,年长后流落江湖为商人妇;自己曾在京城任官清显,现在贬谪到偏远外地,所以“同是天涯沦落人”。这种士人认同倡女命运的表述并不多见。虽然不少中唐士人描述对歌妓的同情,但很少把自己的命运和一个倡女类比。白居易这种对一个具体的人的跨阶级、跨性别的认同,在王粲的《七哀诗》可以找到先例。诗中描写战乱中王粲告别亲友南下,路上看到一个饥饿的妇人把自己的孩子放在路边。王粲三次使用“弃”字,描写自己离开家乡(“复弃中国去”)、母亲抛下孩子(“抱子弃草间”)、自己抛下妇人(“驱马弃之去”),将自己离开家乡亲朋、离开路边的无助妇人,与妇人丢弃孩子,呈现为同样性质的行为。诗中最感人的部分是那个母亲向王粲解释她抛弃孩子的理由(“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然后王粲心中不忍、驱马弃之而去的场景。《七哀诗》写两个抛弃者的不忍和无奈,《琵琶行》则写两个人生走下坡路的人的悲哀。

最特别的是,《琵琶行》不只写了白居易对琵琶女的同情,也写了琵琶女对白居易的同情。互相的同情形成对称的结构:诗的序言描写白居易听到琵琶女自述经历而有所感动(“感斯人言”),诗的末尾则描写琵琶女听到白居易自述贬谪经历而有所感动(“感我此言”)。两个感动的结果都是用自己擅长的文学艺术作品慰藉对方:白居易把琵琶女的故事、技艺以及他们的相遇写成长歌,琵琶女则把对白居易经历的感动和同情融入音乐,再弹一曲使满座掩泣。一般来说,同情会造成优越感;但这里,互相的同情促成了平等的关系。《长恨歌》《琵琶行》描写的男女情,无论是爱情还是同情,都超越了阶级、性别的等级秩序,这也许是它们别具魅力且这魅力没有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消失的重要原因。

《长恨歌》《琵琶行》之所以能叙写男女之间相互的情感和平等的关系,作者和人物的距离是一个重要的条件。《长恨歌》中的人物距离白居易的写作已有半个世纪。《琵琶行》虽然写的是白居易的亲身经历,可是琵琶女和白居易没有直接的关系,琵琶女既不是他的家妓,也不是他辖区内的官妓。他们偶然相遇,随即各奔东西,因此作者不必顾忌因为描写她的思想感情而损害自己的形象,这给描写女性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相比较而言,在叙述自己的亲密关系时表现男女双方的视角就困难得多。在中晚唐作家中,元稹是进行这方面尝试的先锋。他用不同的文体写自己(或友人)的恋情,力图在表现女性视角的同时塑造男性的风流形象,结果引发出文本中难以弥合的矛盾和缝隙。

洪越,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哈佛大学东亚语言与文明系博士,曾任教于美国卡拉马祖大学外文系。研究唐代文学与文化、海外汉学。

本文选自《礼法之外:唐五代的情感书写》中《公与私的交叠——政治境遇与白居易的妓乐书写》一文,注释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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