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鹰:特殊利益集团“特”在哪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63 次 更新时间:2008-07-2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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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山鹰 (进入专栏)  

中国的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也面临着艰难的问题。其中许许多多的问题,似乎都在归结为权力的分配,归结为存在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

应该承认,改革没有在所有方面带来福利。没有分享到改革成果的人,他们发愁的事情在不断增多,焦灼感越来越强烈,失落感、掉队感、被剥夺感越来越深。对一些年轻人来说,生活中的诗情画意少了,整天为这为那疲于奔波;享受生活成了一小部分人的特权,而对更多的人来说,劳碌似乎就是他们的使命,能被剥夺反而成了他们的运气,取悦那一小部分人成为他们生存和升迁的技巧。巧立名目、巧取豪夺、冷漠、耍横、蛮不讲理、钳民口舌,成为那一小部分人获取暴利的背书。

这一小部分人就是特殊利益集团,也可以称之为权力资本集团、官僚资本集团。

这个特殊利益集团特在何处呢?

一特在权力就是资本。权力是他们最大的也是唯一的资本。权力是支撑他们温文尔雅的文明棍,是可以万能地论证他们的所作所为天然合理的“公理”。他们只会做一道数学题,像论证“两点之间直线最短”那样,他们总是不厌其烦地论证“权力就是一切”。权力对他们来说是阳光,是雨露,是让他们时刻保持神采奕奕的荷尔蒙。他们凭借几乎完全不受制约的权力作为资本,以个人和部门利益为导向,以各种合法和不合法的手段“改造”改革,偷换改革的概念,并最终将部分领域的主导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们可以定向出卖土地,可以发包工程,可以剥离坏账让民众埋单,制定符合利益集团的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影响改革政策的出台。他们一次次地成为改革的受益者。一些符合他们利益的政策出台,还要被他们冠以“改革”的名义。他们使“改革”在部分人心目中的地位下降;他们削弱了全民对改革的共识,实际上成为改革的罪人;他们的利益完全建立在民众的痛苦之上。如果要归结他们的罪过,那就是不受制约的公共权力。

二特在他们结成了一个强化的利益联盟。这个强化的利益联盟由部分官员、商人、学者和媒体组成,为了一个共同的“事业”,为了在这个“事业”中分到各自的利益,他们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比如,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在青岛主政7年,为房地产商的利益张目,鼓吹青岛“房价不倒论”,令青岛这个不大的城市聚集了800多家房地产商。市委书记托高房价能得到什么好处呢?表面上,杜书记是为了发展青岛经济,塑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品质;暗地里,杜书记却从中捞到了政绩、声望、金钱和美色。他包养大学教师,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还有价值千万元的豪宅。这就是杜书记的回报。这些回报让他利令智昏,认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不适用于青岛,提出“青岛特殊论”。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房地产领域,以地产商赚取最大利润为核心,一些地方官员为房地产业推波助澜,从中获得政绩和不当得利;一些学术精英引导公众预期,影响政府决策,获得地产商的“好处费”;一些媒体则为地产商制造舆论,获得广告回报。

由于他们形成了强化的联盟关系,构成事实上的“多兵种联合作战”,所以具有了强制性、欺骗性和误导性,既误导国家政策,又误导民众预期。民众即便是消极的抵抗都会被他们以各种各样的强制性手段“化解”,比如深圳市民邹涛组织的“不买房运动”,最后就因为各种原因不了了之。

三特在他们能以各种似乎合理合法的名义打压敢于反抗他们的人。明明动摇社会稳定的根源是他们,但他们却有倒打一耙的神奇,将合理的、反对巧取豪夺的活动视为“威胁稳定”,于是动用强制力量弹压民众。有时他们还动用司法的力量,罗织罪名,对反对他们的人进行人身限制。比如反腐斗士郭光允,因为举报程维高的违纪问题,而被以“投寄匿名信,诽谤省主要领导”的名义劳教两年,开除党籍。对于媒体的监督,他们要么以“名誉侵权”诉诸法院,要么动用各种力量撤稿、换稿,甚至撤换媒体负责人。他们用最堂皇的语言,掩盖自己丑陋的面目。他们压制了一些人的不满,却在人们心中积聚了更多的抗议和更强烈的怨恨。与其说他们迷信权力,不如说他们迷信暴力,因为权力还要讲认同,而他们只讲以力服人。面对这种情形,任何一个正常的大脑都会作出判断:这是一个不可持续的恶性循环。

归根结底,特殊利益集团之所以特殊,根本原因不在资本,也不在不良学者和不良媒体,而在于特殊利益集团的权力不受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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