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后,文坛开始鬼哭狼嚎。继《鬼吹灯》吹响了“魔鬼进行曲”之后,《盗墓笔记》、《盗墓笔记2》《盗墓之王》、《盗墓者》、《墓诀》、《西双版纳铜甲尸》、《茅山后裔》急步跟进,不仅在网络上,而且在图书市场上疯狂走俏。
2007年的中国文学仿佛进入了“盗墓”年。
“盗墓文学”是“玄幻文学”的继承和发展,其核心仍然是装神弄鬼,只是在程度上更加神奇、更加刺激、更加不可思议、更加富有“知识性”。 怪力乱神满天飞,牛鬼蛇神遍地走。
盗墓文学的流行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它综合了诸多流行文学的元素。至少有这样一些基本元素:
奇观展示:盗墓文学堪称“奇观化写作”,它专门选择偏远、边陲地区神奇神秘的自然环境作为故事背景,如新疆楼兰,陕西秦岭,青藏高原,大兴安岭地下要塞,戈壁沙漠等读者平常很少甚至不可能去的地方,有些描写(如《鬼吹灯·精绝古城》中关于精绝古国路上遭遇沙漠风暴的一段)堪称惊心动魄;
历险故事:盗墓文学也是历险故事,盗墓的经历充满了种种不可思议的奇特遭遇和发现,它把神奇紧张的冒险故事演绎到了极致,其中明显有好莱坞大片和玄幻文学的影响;
侦探小说:盗墓文学中充满了谜团、悬念(例如“精绝古城”的女王墓),盗墓的过程因此同时也是解密、猜测、推理、斗智的过程;
珍奇动物/文物大展览:各种神奇古怪的动物、植物和古物在盗墓文学中比比皆是,而且作者还常常专取各种不常见的生僻字来命名这些玩意儿,什么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尸香魔芋,等等,无奇不有,匪夷所思,不一而足;
最后,盗墓文学中也穿插了很多历史故事和地理学、地质学、考古学、风水学、占星学以及文物古董方面的知识,形成一个真假莫辨,真真假假的大拼凑。
综合了这些流行元素,可以想象,盗墓文学对于充满了神秘感、好奇心并寻求刺激的青年读者必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窃以为作为消遣娱乐的文学之一种,盗墓文学也不失为一种大众文化类型,有其存在的理由与价值。
但是,盗墓文学的局限也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其艺术价值值得怀疑。盗墓文学的叙事结构大多平庸单调,重复现象严重,缺乏复杂性和变化。同时,情节节奏感不强,缺乏张弛,一味的感官强刺激,初看两个故事还觉得新鲜,但是看多了就会产生严重的审美疲劳。
第二,人文精神稀薄,价值评价不明。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50年代出生),当然更包括年长于我们的几代人,从小大多听过许多鬼故事,鬼故事是我们同年时代重要的文化食粮。记得我自己小时候每到夏天的晚上都要坐在院子里停大人讲故事,大多数和鬼有关。鬼故事以民间文学为主,但是精英文学也不乏鬼怪题材,比如《西游》《聊斋》。《梁山伯与祝英台》《窦娥冤》的情节也涉及到鬼(冤死鬼)。但是,这些文学只是以鬼为故事题材,其主题却是人文主义的,扬善除恶,有鲜明的价值立场和道德判断。有人把盗墓文学和“弘扬”传统文化捆绑在一起,有些以偏概全。关键的问题是:它弘扬的是什么样的传统文化?
第三,远离现实(虽然穿插了一些政治调侃)、缺乏人文蕴含使得盗墓文学的想像力虽然看起来奇特,精神上却难免贫血症和败血症。这点和玄幻文学如出一辙。
据说盗墓文学的主要作者和读者是“八零后”一代。它的大面积风行可以看作是这代人文学和文化趣味的症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