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飞:“校长强追县长签字被拘事件”中的邪恶智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90 次 更新时间:2008-07-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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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飞 (进入专栏)  

12月25日,为落实学生助学金,陕西榆林市绥德县职高校长高勇追着请县长崔博签字,却被当地教育局责令停职检查,并随后被当地警方以妨碍公务为名拘留。事件被媒体暴光后,事情闹大了,群众的议论和网友的批评矛头直指县长,网友甚至将崔博称为“2007年最牛县长”。

从事件的发生到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看不到官员的诚意和务实,而是靠拖、吓、骗、哄等手段应付、对付民众,与人民公仆执政为民的形象格格不入。

首先是拖。

绥德职业中学校长高勇在教育局长和主管副县长签完字后,他先后到县政府跑了5次都没有找到县长崔博。12月25日上午8点多,高勇终于在县长办公室找到了县长。高勇说,当时正好县上纪检部门一负责人在汇报工作,他就在门外等候。9点左右,县长急匆匆出门下楼,高勇便跟在县长身后边下楼边汇报情况,从三楼走到一楼,高勇一直在请求县长能尽快签字。他连忙帮县长拉开车门,希望县长上车坐好后给他签字,结果县长坐上副驾驶位置,就关了车门。心急的高勇又拉开了县长的车门,再次请求县长签字。高勇说,当时崔博看到此情形,立即大喊县政府办公楼内警务室的保卫人员。此时正好路过的县教育局局长刘世国赶来把高勇拉开。(校长为落实学生助学金追县长签字,被拘留后停职,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7-12/30/content_7339263.htm,2007年12月30日 ,来源:新京报。)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为了学生利益6次找县长大人,又在门口等待、跟随县长要求签字的卑躬屈膝的校长。之所以要拉县长的车门,是因为“政策明文规定,学校要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但绥德职业中学到目前为止仍未给学生发放这笔助学金。眼看到年底快放假了,他开始四处找县里各级领导签字。”他本该第7次再来找这位大忙人县长,可是他的耐心和忍受有限度,不幸作出了冒犯县长大人的事情。

职中校长找到县长说上一句话都这么难,可以想象,如果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困难要找到县长,遇到的将是更加严重的拖延推诿。

第二是吓。

通过县长本人大喊保卫人员和教育局长“狠拉了几次”把高勇拉开了,可以说崔博县长又一次拖延成功了,此事完全可以了结了,可是,高勇从县政府回到学校后,就立即被教育局领导叫去,随后宣布三条决定:一是责令高勇立即停职,二是要求他向县长赔礼道歉,第三是要求他在政府合适场合做公开检查。高勇停职并向崔县长赔礼道歉后。此事还没有完,城关派出所所长宣布对高勇处于行政拘留7天,理由是妨碍公务。当天晚间,警方又让他叫来教育局领导,交了5000元保证金,然后才放他回家。(校长为落实学生助学金追县长签字 被拘留后停职,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7-12/30/content_7339263.htm,2007年12月30日 ,来源:新京报)

绥德县的教育局和公安局官员,滥用职权,动用可以把人从名声上搞臭、政治上搞垮、经济上处罚的手段,剥夺了冒犯县长的高勇校长的社会地位和人格尊严,而这一切做法,既违背法律,又违背情理。把一个在当地有声望的校长变成了一条被痛打的落水狗。强大的权力,让一个公民在受尽冷漠凌辱的委屈之后还要表示认错服罚、心甘情愿。高勇也确实这么做了,我真佩服权力淫威的效果,但更佩服高勇忍辱而没有自杀的心胸。

第三是骗。

媒体暴光后,县长崔博感觉到了舆论的压力,于是想缓和局势,推脱责任。

对于拒绝签字的问题,他解释说:“高校长拿的审批表只有文件号没有文件,按照县里专项资金审批程序的规定,在没有财政局审核的情况下,我不能签这个字。其实当时我已经答应让他放在办公室开完会后再签,后来我还表示会打电话给财政局让先拨钱再补签。可高校长硬是不签字就不让我走。事实上县财政局接到电话后于25号当天就把钱拨给了职业中学。”(校长强追县长签字停职被拘续 县长称未下拘留令,http://news.sohu.com/20071231/n254396522.shtml,2007年12月31日,来源:新华网。)

其实,这一段话本身就自相矛盾:“已经答应让他放在办公室开完会后再签”,表明前面的签字程序都已经完成,否则会要求其他单位审核并签字完成后才会让“放在办公室开完会后再签”;不能签字,却可以打电话给财政局让先拨钱违背常规,财务审批,必经的签字不可能用电话代替。

另外,高勇受到的处分,许多人认为是崔博指使的,但崔博说:“高校长造成我开会迟到,当时确实让我有些生气,但当得知对他要停职和拘留后,我个人认为对高勇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因此专门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慎重处理。”

从这一段话看,崔博县长已经是不打自招:一是所谓“对高勇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已经表明了县长要求在批评教育之外还要对高勇有其他的处罚;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慎重处理”也表明他已经授意有关部门对高勇进行处理,只不过要“慎重”而已。通过崔县长的“自认”,我们可以看出他就是迫害高勇的主谋。

四是哄。

崔博在媒体暴光后有点着急了,于是采取了前述骗的办法,可是事情毕竟发生在资讯发达的当代中国,靠骗,一时难以化解危机、挽回形象。这时,崔博的上司出来了。

2008年1月4日,陕西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赴绥德深入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并召开绥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干部会议。会议作出六条处理措施。

但细看6 条措施。有实质内容是的只有两条,第一条:“立即撤销县公安局、教育局的两个处分决定。绥德县县长、公安局长、教育局长要向绥德职业中学校长道歉。县长向市委写出书面检查;公安局、教育局向绥德县委写出书面检查,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职中校长高勇同志。”第四条:“榆林市委、市政府迅速组成调查组,市纪委、公安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全过程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追县长签字被拘续:校长处分撤销县长将道歉,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1/06/content_7371746.htm,2008年01月06日09:04:02 来源:中新网。)

而其他的内容则可以概括为:学习党的文件和有关法规(第一条)、思想作风整顿(第三条)、作风大检查(第五条)、对绥德县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第六条)。都是务虚的形式主义作法。实际上,绥德县县长、公安局长、教育局长,首先应当被停职后接受调查,有他们仍然当政,所谓“对该事件进行全过程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人”必然会有阻挠和压力,难以查清真相。如此看来,榆林市委的决定,让人感觉仅仅是官官相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策略,目的是哄,只是想转移媒体视线、蒙混过关而已。

如此看来,我们的有些官员,在对付群众的问题上已经有了一套成熟的经验,具备了很多“邪恶智慧”。所以,“校长强追县长签字被拘留事件”是一场公民权利与腐朽强权的较量,媒体和民众对此事件的关注不可放松,而应当跟踪追问,直到真相大白并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为止。

2008-1-6,重庆烈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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