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稼祥先生将人们自杀的原因归结为在社会中缺少自由,尤其是缺少精神自由。
但是,第一,缺少自由可以通过争取自由来弥补,在争取自由的活动中,人们同样可以赢得一份自由。在今天的条件下,自由仍然十分缺乏,但是并不缺少争取自由的空间,争取自由无疑也是自由的一种重要形式。这不是说人人都必须去争取自由,只是就吴先生提供的语境中来说,所谓缺乏自由不构成人们自杀的原因。否则,这种说法很危险。
第二,也是更主要的,是自杀这种事情属于个人,而不能简单地与“社会”挂钩,将什么都推给“社会”。这样说不是为“社会”辩护,而是为“个人”辩护。事到如今,我们没有理由看轻个人所经历的和所拥有的,哪怕在别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对于他本人却是十分重要的,包括个人所面临的难以跨越的难题(余虹先生对此深有体会)。它们都仅仅属于“这个个人”,那些难以描述的东西是他们存在的前提、根据和秘密,也是他们肩负的对于自己生命的责任。所有这些东西,不能笼尔统之地说都是“社会”的。
尤其是诗人,他们是一些有自我决断的人们,他们对自己情况的了解,也许比别人对自己情况的了解还要多一些。他们如何处置自己的生命,更加属于他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