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卫平:写给丈夫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48 次 更新时间:2024-09-0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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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卫平  

丈夫是个极安静、不事夸张的人。当年他是这样征服我的:家中连厨房卫生间六个头顶上的灯,有四个不亮。我说你能修一下吗?他说,“我试试”。然后他不声不响把所有的灯都修好了。这样的男人是我的杀手——不说一句过分的话。

这个人安静到什么程度呢?他曾经在我们弟妹的公司有一个工作室。有一天弟妹跑来对我说,除非门口有一双鞋表明某某人在不在这个屋子里,否则,就没有任何声息了。我对他开玩笑:你就像随身携带一个看不见的圆,整天呆在里面不出来。顺便声明,那圆不是我画的,我不是白骨精。

关于他不多话,有我的朋友为证。丈夫是摄影师,跟我的朋友去外地拍东西。谁要是跟他单独在一起谁倒霉,因为他就是不说一句话,把人憋死了。结果我的朋友跑来问我:某某为什么不说话?上天保佑,他和我单独在一起时,说得比我多。

除了与“哑巴”为伍,丈夫几近“瞎子”。就说一件事情。一次他和另外两人去很远的地方出差,那是一对各自有家庭的男女。中途他又去别处转了一圈,回头来这对男女已经搬到同一个房间里,大鸣大放大字报,好像当他不存在。大家看过电影《雨人》吧?雨人的兄弟可以当着雨人的面,和自己的情人做爱,对谁都不妨碍。我丈夫就是这样的“雨人”。有他没他一个样。

我没有把自己的丈夫说成“残疾人”的意思,我也不是想“残疾人协会”的那几个钱。但是我真的有几次对他说“要不你去登记一下吧,残疾人也不能没有组织。”通常这发生在多次喊他不应的情况下。有谁知道一句简单的话,要重复好几次的滋味?那就是我。“吃饭啦”这样简单的句子,我在家里是当作口号,拼着吃奶的力气喊出来的。这一点他承认。他说自己也许是因为自小听了许多音乐,把耳朵听坏了。少年匮乏的我们狂抓书来看,而我们看了多少书,他就听了多少音乐。

他主要的“不足”还是在其他方面。一位朋友来访,说“怎么我在传达室报出你的名字,对方就笑呢”?我说,“哎呀,我最近是全院子的反面教员,家委会的人都说,不要像崔老师那样。”原因是我们两个大活人,呆在家里不出门,被人家骗走400元。话说有两个人假装成煤气公司的,鬼鬼祟祟,这个那个。我是听到对方大声称呼户主的名字和电话,才从房间走出。后来知道,他们原来是刚刚从丈夫嘴里套得。他就是这么好欺负。呜呜呜……你要是说天上下流星雨了,他会马上从屋子里跑出。那不是辛格笔下的“傻瓜吉姆佩尔”吗?

童话故事中才有他这种人。一个朋友写过一个故事发表在《人民文学》上。一个小女孩在情人节卖花卖不出去,被一个年轻人看到了。年轻人不知道自己该送花给何人。于是他买了小女孩的花,又把它们全送给了小女孩本人。故事里的白痴,就是现实中我的丈夫。这个故事是从作者那里听来的,那是遇见我之前很久的事情。

我这样说有“倒苦水”的嫌疑了,还是介绍这个人的优点吧。他最大的优点就是花钱。他不抽烟、不喝酒、不好吃、不好穿、不赌博,钱都花到哪里去了?他是一个机器迷。你明白了吧?这个东西是无止境的。他赚钱和花钱的比例是这样的:他花钱买来在当时总是昂贵的新型机器,但是没有等到用这样的机器把钱赚回来,他又在考虑花更多的钱买更贵更先进的机器,以及如何不把所花的本钱赚回。

走一条相反的人生道路就是这个人了。那天电影学院安东尼奥尼回顾展,连放两部片子看得人精疲力竭,好容易那个期盼已久的结尾来到了,音乐响起,灯光亮起,人们纷纷站起身吐出一口气。可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丈夫他却像坐在一张宽大沙发里那样,舒服地把身体埋了下去,翘起一只腿,并且把一只手搁在下巴底下开始沉思起来。他是真的不想走了。我是隔着许多排座位,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发现这一幕的。我要是以后拍他的传记片,就以这个瞬间作为定格。

关于他看电影还要说几句。在家里看DVD,他要求我把手机关掉,电话拔掉,拉上厚厚的窗帘,说是要制造出电影院那样封闭的效果,连上厕所都不行,更别说吃瓜子。看电影的时候,我就是他班上的学生。你知道他看得有多认真吧?他不仅看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而且把我的那一份也一并看了进去,弄得我都没法看了,只好看他。当他被电影所吸引的时候,也是我被他深深吸引的时候。最近我开始不和他一起看电影了,我自己搞独立影院,否则我什么也看不成。

这样的人他对人生还有什么要求?他还有什么需要抱怨的?不,没有。他从来不对任何事情、任何人产生怨言,从来不把任何责任之类推到别人的头上。作为自由职业者,他经常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没有活干,心情却从来不苦闷,仍然从容优裕。惟一我听他抱怨过的,是中关村卖电脑的。他说这些卖电脑的人“手脚太粗,像卖菜的。”这在他,就是很厉害的骂人话了。他这是心疼那些电脑呢。

如果我说的这些都让人看不上眼的话,那么有一条绝对要令人艳羡死了:他陪我逛街买衣服时无限耐心。如果碰不到合适的,那他就比我还要有决心,把我拉到一个又一个柜台,转移到一个又一个商店,让我一件又一件地比试,好像我是个超级时装模特。所以我说,在北京这个城市,除了我家的房间,我最熟悉的就是各商场的更衣室了,因为在他的怂恿下,我无数次从中进进出出。一旦看见他中意的,他决不心疼钱。他过的是艺术人生,在商店挑来挑去仅仅是一件“散文”作品。

他规模最大的“史诗”作品就是炒了清华的鱿鱼。1989年秋天他退出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来到电影学院,放着一个好端端的前程于不顾,踏上了一个流浪汉的征途,貌似尤利西斯。还有一件比较小一些的“史诗”作品,就是与我结婚。我们在沈昌文先生曾任总经理的三联书店地下一层碰面,当时我连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决定结婚。我曾经是他的老师,给他打过分数。他在向我求婚的时候,竟然不知道我多大年龄。

我真的不知道他一天到晚在干什么,但他总是比我还要忙。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单纯、开心,才知道人生原来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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