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税坛信步》(三)
2024年观点综述(二)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税务实践——新型税收生产关系要适应新质税收生产力发展
一、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阶段
二十大报告在“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要求,要“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什么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这是最基本的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即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二者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生产力。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更好相适应,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最高级别文献中反复强调的、久违了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愚以为,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规律具有阶段性特征。
2024年1月31日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将现阶段生产力定性为新质生产力,生产关系定性为新型生产关系。并且要求“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总书记进一步要求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什么是新质生产力?总书记讲“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本质是先进生产力。”三中全会进一步将新质生产力概括为,能够“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什么是新型生产关系?总书记讲,新型生产关系就是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新型生产关系如何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总书记明确指出适应的路径即“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综上,愚以为,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题是:前半句“全面深化改革”本质是建立新型生产关系;后半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是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可以这样认为,三中全会部署的十五个层面六十项举措都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建立新型生产关系展开的。
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税务实践
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规律在税务实践中表现为税收新型生产关系(即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适应税收新质生产力发展(即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税收新质生产力即依托现代科技组织国家税费收入的综合能力;种收新型生产关系即与税收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税收关系。
(一)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建立税收新型生产关系。
规律告诉我们,生产关系包括三要素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结成的关系(地位)、剩余产品分配。三中全会要求建立的税收新型生产关系应当是:
第一、所有制税收关系。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二、涉税市场主体的人际地位关系。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定权利义务对等关系;
第三、市场主体税收分配关系。税收优惠重点支持推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二)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推进税收新质生产力即税收征管能力现代化。
规律告诉我们,生产力包括三要素即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
第一、税务劳动者即新质税务治理人。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技术变革必将推动业务变革从而要求税务治理人适应这一新质税收生产力发展趋势,具体讲,新质税务治理人的最高素质要求是实现业务、税收、法律、科技的四融合。
第二、税务劳动工具即新质税收征管工具。第四次科技革命浪潮为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新质征管工具。当前正在推进的以智慧税务为新质征管工具的业务变革,特别是以数电票为突破口、以新电局为载体的金税四期工程将对传统的税收征管改革产生颠覆性的影响,智慧税务以数字化、智能化和场景化为典型特征的“三端”服务,将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这必将全方位推进税收征管能力现代化。
第三、税务劳动对象即新质税收征管业务。新质税收征管工具将极大地推进新质税收征管业务的变革,这使税务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和税务监管新体系三大业务新体系形成以征管3.0工作规范统一整合全国业务规范成为可能,这将是税收征管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
(三)总书记要求新质生产力是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三者优化组合。
三者优化组合的税务实践,体现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技术变革、业务变革和组织变革的三者融合改革上,落脚点在组织机构变革(即税收新型生产关系)适应技术与业务变革(即税收新质生产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