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龙力:闭门三思之一:2024年研究心得与讲座小结(简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5 次 更新时间:2024-11-14 13:00

涂龙力 (进入专栏)  

截止10月31日,我以讲座形式写了67篇研究心得(有些心得直接寓于讲座之中,详见附件一);作了16场专题讲座(详见附件二)。现将心得与讲座融合小结简述如下(相关时政分析将在之二简述),限于篇幅只陈述观点或结论,详细内容请参阅原讲座。

   

一、关于研判财税改革的基本逻辑方法

二、关于习近平四大新治国理念概述

三、关于二十届三中全会概述

四、新形势下深化税制改革的理论探索

五、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实质、背景与路径

六、新形势下深化税制改革的实践

七、新形势下的税收程序立法

 

一、关于研判财税改革的基本逻辑方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方法论是研判改革思维逻辑的钥匙,方法正确事半功倍;反之事倍功半!研判财税改革的思维逻辑包括定位、背景两大基本要素:决策层的定位决定改革的路线图,背景即形势决定改革的时间表;定位不明确似为摸石头过河,影响改革的路线,定位明确后决定改革的是形势背景。

二、关于习近平四大新治国理念概述

一是中式现代化。这是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路径分两步;

二是高质量发展。这是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由高速转为高质;

三是新质生产力。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动力,现代科技第一生产力;

四是新型生产关系。这是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上层建筑,路径是全面深化改革。

结论:习近平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三、关于二十届三中全会概述

(一)两届三中全会比较(十八届三中和二十届三中)

框架比较:趋同性(三个层面);内容比较:基本一致(阶段性);地位、关系:继承与完善(战略目标、任务)。

(二)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定位及税务实践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建立新型生产关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质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质是建立新型生产关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是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税收治理体系基本属于新型税收生产关系范畴,路径是谋划新一轮体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推进税收立法;

税收治理能力属新质税收生产力范畴,路径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三)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新”在切入点

一是优化结构的新切入点是调整直接税要素结构。优化税制结构包括两类、同类、同种三个层面,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结构改革难点:经营所得中的劳动所得性质界定。

二是推进增值税、 消费税的新切入点是调整央地共享税。消费税改革应当分步推进:一是先改为共享税;二是税基扩大税基;三是征收环节应当先易后难、分步后移。增值税改革基本原则:一是简化税制,简化税率;二是还中性本质,精减优惠。

三是以优化三新经济结构为切入点开征新税种。当前应当加快建立四大制度:数据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为开征数字税创造条件。数字税可先间接后直接尽快启动。

四是以优化社会保障为切入点完善房地产税。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房地产税的差异在于两个不同:一是定位不同:一个是税制改革、一个是社保体系;二是切入点不同:一个是先立后改、一个是先配后改再立。

当前密集的四大制度改革即住房制度的双轨制改革、房地产市场新模式的改革、金融政策支持双轨转型的改革、财政制度收、责、支适配的改革等是为开征房地产税做制度准备。

房地产税趋势是:2029年前先救股市再挺房市为在某些地区先行试点作制度准备;先简易房地产税(2029)后现代房地产税(2035)。

四、新形势下深化税制改革的理论探索

总书记: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

(一)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理论的税务实践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这一规律的当代解释经总书记定义为新型生产关系要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

总书记这一定义在税务实践中表现为新型税收生产关系要适应新质税收生产力的发展。新型税收生产关系包括新税收体制、新税收政策和新税收立法等等;新质税收生产力集中体现为组织国家税收(含非税收)的能力即现代税收征管能力。

结论:新一轮税收改革包括建立新型税收生产关系和推进新质税收生产力发展两个层面。

(二)税收制度经济学

税收制度经济学是以研究税收制度为对象、即以研究税收制度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形势与发展倒逼税收制度改革的应用经济学分支。税收制度经济学认为,税收制度包括税收体制制度、税收实体制度和税收程序制度等三大税收基本经济制度。新一轮税收制度改革应当统筹推进三大税收基本制度改革,尤其是实体税制改革与程序税制改革的同步推进,否则税制改革难免顾此失彼,这正是1994年第一轮税制改革以来至今未有重大实质性突破的原因之一。

结论:税收制度经济学是当前深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运而生的应用经济学的分支。新一轮税收制度改革应当统筹推进三大税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不可顾此失彼。

(三)税收新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税收生产力发展

根据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三要素的经济学基本观点:

第一、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即新型(质)税收生产关系包括以下三大要素: 一是所有制税收关系;二是市场主体地位关系;三是市场主体税收分配关系。

第二、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即新质税收征管能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包括以下三大要素:一是新质税务治理人;二是新质税收征管工具;三是新质税收征管业务。

结论: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新质税收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质税收征管力)。

(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与内涵

税务机关的主业与主责是组织国家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部分非税收入)。因此,税务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任务是提高组织财政收入的能力即组织收入的现代化征管能力。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具体目标是推进税收征管能力的现代化,终极目标是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个广义的税收征管概念,包括技术变革、业务变革和组织变革三项内容。其中,技术变革即税收征管手段的数字化、智能化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与驱动力;业务变革包括税收执法、税收服务和税收监管三大税收新体系建设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组织变革是适应技术变革和业务变革的机构与人力的保障。

结论:本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典型特征是现代科技推动下的一次里程碑式的变革,改革应当处理好技术变革、业务变革和组织变革三者的关系。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与运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应当适应我国征管实践制定可行性目标分步推进。

五、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实质、背景与路径

2024年中经会提出的“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引起业界广泛讨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老朽认为:

(一)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实质

实质是新型生产关系在财税领域的体现,是深化分税制改革突破性的探索。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思路,包括合并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等举措是30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

(二)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背景与目标

如果说1994年推行分税制是解决中央财政收入缺口从而加强中央调控能力,那么,2024年推行的分税制改革则是解决地方财政收入缺口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路径

一是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授权与扩权是十七大提出的适当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探索,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的重要步骤。

二是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二十届三中全会从将消费税调整为共享税、调整增值税分享比例以及非税收入管理等举措其实质是调整央地财政税收分配关系。

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应当是调整财政支出的方向。投资与消费比例的改革仍有较大调整空间,在外需受阻的形势下,提振内需发挥财税分配作用势在必行。

六、新形势下深化税制改革的实践

(一)深化税制改革的核心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如前所述,税务机关的主业、主责是组织国家收入;新质税收生产力的核心是税收征管能力的现代化。因此,研究探索实现本轮深化征管现代化改革的路径应当是税务机关长时期的重大历史责任。

结论:税收主业主责决定了深化税制改革的核心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央提出的税收征管改革是一个广义的征管概念,包括执法、服务、监管三大新体系。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六大背景

背景一:中央决策

2020.12 中央深改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 提出税收三大体系(执法、服务、监管)、推进四精(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实现两度(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发挥三性作用(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

2021.3两办落实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提出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背景二:四轮深化税收征管(方式)改革。

背景三:与国际《税收治理3.0:税收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接轨。

背景四:第四次科技(工业)革命浪潮。

背景五:科技革命摧生第四期金税工程。

背景六:税务实践倒逼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三)新形势下的深化征管改革

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第一、当前的新形势基本判断

一是政治形势:二十届三中全会确立了2029年前完成的任务。

二是经济形势:经济下行,密集出台调控政策,效果待观。

三是外部环境:川普上台不确定性增加、不容乐观。

第二、新形势下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一是技术变革:继续完成两办《意见》设定的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目标,这是本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前提与驱动力。

智慧税务是第四次科技革命浪潮与国际税收治理数字化背景下、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次深刻技术变革的税收实践。智税属生产力范畴,深化征改就是推进税收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税收实践。生产力发展有阶段性特征,现阶段智慧税务建设的落脚点在金税第四期工程。智税建设必将引发税收业务变革和组织变革尤其人力资源的结构性变革。当前建设智慧税务的最大难点在于技术变革与业务变革的融合以及智慧税务的社会共治。

二是业务变革:继续深化两办《意见》提出的执法、服务、监管三大业务变革。

首先,精确执法: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精确执法就是要落实总书记关于“既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要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的要求。精确执法的实质是要解决执法确定性问题,包括税收政策确定性和税收执法规范性两个层面。

其次,精细服务: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当前精细服务突出体现在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要求。

最后,精准监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当前,一是要加强数电票防控体系建设,有效运用一户式吞吐量分析、人户穿透管控、 一体式防控、防控全程治理等四大防控利器。二是继续优化智慧稽查指挥平台建设。三是强化税法与其他部门法律的衔接。

第三、智慧税务与效能税务 《学习时报》2024年7月5日 胡静林局长重要文章《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出着力打造效能税务。智慧税务与效能税务关系:一是背景目标不同;二是

要求不用;三是范围不同。智慧税务包涵效能税务,效能税务体现智慧税务。

第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企业税务合规

本轮企业合规治理由最高捡察院、最高法院发起,重在企业司法合规治理、旨在司法救济,这是新形势下国家治国战略在司法改革领域的落实。

企业税务合规是“老酒”,税务合规与国家税收如影相随,有税收就有税务合规治理。新形势下老酒换了新瓶,“新瓶”就是智慧税务。新形势下企业税务合规其实质是企业应当适应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合规不诉、合规不判是税收司法执法,首违不罚则是税收行政执法。企业税务合规治理属常态税收征收管理,目标在于避免行政与刑事双重风险,税务合规关注的重点应当是与司法救济的协调。

第五、小结: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应当处理好的十大关系

一是技术变革与业务变革的关系

技术变革要求将业务变革嵌入智慧税务建设中,业务变革与技术变革的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以破解“两层皮”给深化改革形成的制约。

二是程序改革与实体改革的关系

业务变革包括税收实体制度和税收程序制度,改革应当两者同步推进,否则会影响征管改革的效率与质量。

三是立法与执法的关系

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目前智慧税务建设中至今仅出台了一部有关数电票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而更复杂更重要的有关新电局的行政法规仍未出台,应当在《税收征管法》修订案中增加智慧税务基本程序规定以及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是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两办《意见》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涉税司法解释,明晰司法裁判标准,这是协调税法与刑法关系的关键。

五、遵从度与满意度的关系

征管改革中税法遵从度与社会满意度关系广为社会关注,处理这一关系的关键是界定两者关系的性质、定位以及纳税服务的边界。遵从是依法前提下的遵从,满意是依法前提下的满意。

六、鱼与熊掌兼得的关系

总书记指出, 既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要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两办《意见》也指出,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这是一项“鱼与熊掌兼得”的高标准、难要求。高标准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制定明确标准、严格防范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保障企业税务合规下的正常运转。

七、税收“立”与税收“破”的关系

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中,税务机关将面临双轨制的情形:一方面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必将破除现行的部分征管程序;一方面,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未完全推进之前势必还要保留部分现行程序制度。如何应对双轨制、处理好“破立并存”关系,是对基层税务机关的严峻考量。

八、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关系

两办《意见》指出,要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对税务执法等实施自动化考评。在岗位责任的设计上要注重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关系即厘清与界定责任性质并据此对责任人进行客观的绩效考评。责权利明确且对等才能调动积极性。

九、税收主业与副业的关系

大量的、不具税收性质的非税收入划转税务机关征收,增加了税务基层机关的压力特别是与各主管部门的协调,冲击了税务机关的主业。应当立法明确界定非税收入的性质与征收程序,清理和防止不具税收性质的非税收收入划转的扩大化。

十、税收新三性作用与税收精诚共治的关系

中央深改委明确界定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的地位与作用。实践中,落实税收新三性地位与作用远未到位,这突出表现在“精诚共治”不力上,两办《意见》在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中,指出要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社会协同、强化税收司法保障,但却没有在税收共治中明确税收的主导作用,仍处于协作、协同关系,这将不利推进税收精诚社会共治局面。

七、新形势下的税收程序立法

总局在提到打造效能税务基本方法时要求推行税收三治即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如果说,深化征管改革的实质是以数治税的话,那么,完善税收立法的实质则属依法治税。依照大部门制职能划分原则,实体税制立法职能主要归属财政部,程序制度立法职能主要归属国家税务总局。因此,当前税务机关应当主要关注税收程序立法即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法》修订。老朽在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主持了两届《税收征管法》修订稿工作,加速推出立法的意义与紧迫性不言而喻。本年度讲座从深化征管改革、智慧税务建设、与《公司法》衔接、税收现代化实践等不同视角、特别是利用研学人大预工委编著的《税收征收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之机利用十几讲的篇幅阐述修订内容,本文不再赘述(详见附件一)。需要特别重申和强调的是:

第一、修订《税收征收管法》的基本架构应当适应新一轮征管改革作相应调整。特别是智慧税务建设背景下税收执法、服务、监管三大新体系的基本程序及其衔接的设制。

第二、修订《税收征收管法》的总则中应当明确界定税收新三性即基础、支柱、保障作用的条款,比如应当明确涉税事项中的法律适用,其中税法规定属特别规定等等,以推进税收社会共治的作用。

第三、修订《税收征收管法》应当吸纳其他部门法的相关规定,完善法律衔接和填补《征管法》空白。比如两高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司法》等等。

第四、修订《税收征收管法》应当根据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对税政管理权适当下放地方后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程序性协调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征收非税收入的程序规定或授权规定。

第五、修订《税收征收管法》应当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特别是智慧税务建设的程序作出适当授权条款,使改革于法有据。

第六、修订《税收征收管法》应当完善法律责任制度。比如明确抽象行为与具体行为的责任归属以降低具体行为责任风险;明确纳税服务的责任边界以推进税法遵从前提下的社会满意;明确涉税中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等。

 

附件一:研究心得(67篇)

一、分析研判财税改革的基本原理→逻辑思维规律

二、案例:运用思维逻辑基本原理分析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趋势

三、 税收征管改革面临的新形势:读总局领导人讲话

四、金四的四梁八柱

五、数字帐户将颠覆税务会计核算基础规则

六、数电票防控四大利器“融慧贯通”

------发票陷阱引发的深度思考

七、 浅析2024年税制改革基本思路

八、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九、民营经济的春天

十、第四轮征管改革(智慧税务)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法修订

十一、(修订稿)浅析全国税收工作会议

十二、《征管法》修订应当与《公司法》衔接

-----连带纳税人责任视角

十三、税务机关应当服务和监管“全统大”市场建设

十四、金税四期服务、办公、指挥“三端”平台全部试点上线

十五(龙年第一讲)“事先裁定”是规避税务规划风险的一剂良方

十六(龙年第二讲)企业税务合规实质是规避双重风险

一兼议智慧税务背景下的税务合规

十七(龙年第三讲)回应个税改革三问---回答互动(一)

十八(龙年第四讲)也谈基层税务工作三难-----作业汇总(二)

十九(龙年第五讲)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在民族复兴中的作用

-----回答互动(二)

二十(龙年第六讲)当前房地产企业的背景与税收规划

---读牛鲁鹏同志大作有感

二十一  再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一)

----学习《税收征收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第一单元摡述

二十二  再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二)

----学习《税收征收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第二单元   纳税人权利保护

二十三  再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三)

----学习《税收征收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第三单元   税收征管基本程序

二十四  再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四)

----学习《税收征收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第四单元   信息披露程序

二十五  再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五)

----学习《税收征收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第五单元   其他征管程序

二十六   再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六)

----学习《税收征收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第六单元

两办《意见》视角下的《税收征管法》修订

二十七  再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七)

----学习《税收征收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第七单元   税收征管现代化

---两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视角

二十八    时评(一)四则信息倒逼修订《税收征管法》提速

二十九、229政治局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释放什么信号?

三十、关于首次集中布置“征管法修订建议”作业的说明

三十一、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背景及释放信号__财税视角

三十二  、两会代表建议点评(一)

个人所得税又成热门话题

三十三   两会代表建议点评(二)

加快推进住房制度双轨制改革

三十四    两会代表建议点评(三)

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来自基层税务干部人大代表的建议

三十五    两会报告述评(四)

“两高”工作报告有感

----- 税收、民营经济、企业合规视角

三十六   两会报告述评(五)

代表热议 《民营经济促进法》

----税收的使命

三十七   深化征管改革中应当处理好的十大关系

----两办《深改意见》视角

三十八、  作业汇总(三)

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制度设计思路建议

三十九、  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二)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两种模式选择

四十;作业汇总(三)《税收征管法》修订建议(一)

四十一、  两高《解释》倒逼修订《税收征管法》

四十二、 关注四部门防范涉税犯罪新动向----新闻发布会透视

四十三、关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证据指引》

四十四、地市税务局(综合)

2024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趋势分析 》

四十五    智慧税务建设的快速推进

四十六    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初探

四十七   当前经济形势与政策调整背景下的个税改革

四十八   新质生产力与新质税收生产力

四十九、《 民营经济的机遇与挑战》

---民营经济税收政策解读(学习体会)

五十、  期待第三次划时代历史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会议有感

五十一、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

治建设研讨会(5月5日)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高质税收征管能力》

 

五十二、 胡静林局长重要文章释放什么信息?

五十三、  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猜想

五十四、     三中全会公告主要内容及亮点简要梳理

五十五、   三中全会《决定》涉及财税改革内容梳理

五十六、 研究三中全会《决定》的思路参考

五十七、 两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改革的梳理与简要点评

五十八、   从中央三个《辅导读本》看税收制度改革

五十九、从三个五年《发展纲要》看税制改革趋势

六十、   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视角看税制改革趋势

六十一、    二十届三中全会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概述

六十二、   《三中全会背景下金税四期发展趋势》

六十三    税收制度经济学初探

——研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视角

六十四、  三中全会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展望

六十五、《三中全会背景下金税四期发展趋势与企业战略调整》

六十六、《三中全会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六十七、《新形势下深化征管改革的税务实践》

附件二:2024年讲座课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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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chen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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