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海峰:主体性与人的解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14 次 更新时间:2024-10-15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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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海峰  

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中,人的解放是其一生的主题。在青年时期的《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认为犹太人的解放有赖于人的解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了市民社会结构中人的异化与颠倒性的存在;在体现其哲学思想变革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回到社会现实生活去重新思考人的社会存在,指出了人的解放的现实可能性,从而将这一命题从思想史上的观念性解释转变为历史性的探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人的主体地位让位于资本的主体地位,一方面人的主体性失落在资本逻辑的结构性涡旋中,人的解放更为艰难;另一方面,社会存在中的物化处境,让人的解放也更为迫切。马克思的资本批判,说到底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不仅是马克思的理想,也是人类作为一种主体性存在的理想。

理性主体与主体的异化

将人作为主体确立起来,这是近代以来西方哲学的主题。主体的确立体现在两个方面:对自我的认同、对类的认同。

欧洲中世纪之后,商品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自由贸易的展开,改变了人的存在方式,也改变了人对自身的认识。人不再将自身的主体性投射在上帝的影像上,而是回到自身,将理性确立为自身存在的根基。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原则,从“我思”明证性地确认“我在”,确立了人是一种理性存在物。作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的理性存在,人天生就是自由、平等的,理性主体的形象成为近代以来人的最为根本的形象。

这种理性存在的个体主体,既体现了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自由市场的内在要求,也为自由市场的规范化提供了基础。但正如黑格尔所反思的,在以劳动分工体系为基础的自由市场中,虽然个人的某些能力得到了发展,但分工带来了劳动的机械化与人的存在的碎片化,更为重要的是,以个体理性为载体的劳动分工体系,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却难以实现社会共同体的发展。在这里,黑格尔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内在矛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试图重新界定自我意识与理性的关系。

在黑格尔看来,真正的自我意识并不存在于面对外部对象的个体的“我思”中,而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承认关系中,这构成了《精神现象学》第四章“自我意识”部分的主题。在黑格尔看来,个体主体是人的直接性的存在,这种主体在扬弃独立自存的外部对象时,表象为欲望主体,正是在扬弃外部对象的过程中,个体主体面对另一个主体,这是自我意识的双重化。只有在这两个个体的相互承认中,自我意识才能成为它自身与它的对方的统一,这才是真实的自我意识。真正的自我意识不是个体的孤立的存在,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认同,这种自我意识才是理性主体。黑格尔将理性主体推广到类存在,这构成了费尔巴哈人学思想的基础。

将人作为理性的主体,其社会基础是近代以来兴起的市民社会,对理性主体的肯定也是对市民社会的肯定。经过林木盗窃案这一事件,青年马克思看到了市民社会的私利性,并对理性的自我意识产生了怀疑,由此展开了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开始了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学—哲学批判。在这一新的哲学视域中,理性主体的位置发生了颠倒,即从原来自由、独立的主体变成了异化的存在,这正是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所呈现的内容。近代以来所确立的主体不仅与人的个体存在相异化,而且与人的类存在相异化,人不是作为自立的主体而存在,人是被异化的结构所规制的存在,人的解放就是要从这种异化状态与异化结构中解放出来,这是青年马克思讨论人的存在与解放时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社会关系与现实的个人

在黑格尔哲学那里,人在满足欲望的过程中,碰到另一个同样的个体,在相互的斗争中形成了主人—奴隶关系,只有既承认自身、也承认他人的自我意识才是真正的自我意识。可以说,这种自我意识是一种关系存在,这种关系的基础是劳动。在黑格尔看来,正是在劳动过程中,奴隶既承认了主人的意识,又看到自己的意识,两种意识的交融与重生,才是黑格尔所强调的自我意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黑格尔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并把“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这意味着人是一种生成性的存在,其存在的境域是劳动所构建的社会关系。沿袭这一思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不再从人的自由自觉的类本质出发来讨论人的解放问题,而是从现实的社会关系的构成中重新思考人的存在与本质规定。现实的个人成为马克思此时哲学思考的起点。

现实的个人是从事物质生产的人。马克思认为,人要成为现实的存在,就必须实现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相比于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政治的动物,人首先是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动物,因此人是在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中展现自身的,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生产和发展自身的。通过物质生产,人不断地探索和拓展自身的外部世界和生存空间,不断地认知外界和丰富自身,没有这一过程,人就无法将自己与动物真正区别开来。

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马克思曾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在强调要理解人的本质,就需要理解人所处的社会关系。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不同的生产关系结构和交往形式,正如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因此,社会关系中的人具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是历史性,人是历史性存在,不同时期的关系结构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与思维方式的差异,即使是人的类本质,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二是群体性,即人总是处于不同的阶级或圈层中,特别是在私有制社会,人总是阶级结构中的人。理解了人的存在方式的上述特征,才能更好理解人的解放的现实条件。

现实的个人是异化与自主活动并存的人。由于劳动分工,导致个体的碎片化与人的完整性的丧失;由于市民社会的私利性本质,导致个体的利益与共同体利益的矛盾,国家成为共同体利益的虚幻表达并成为压制人的机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异化是对人的现实存在状态的一种描述,即人被外部的结构性力量所支配,使人与自身的理想相疏远,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的自主性完全消失。马克思强调人的自主活动并认为这是人的自由与解放的重要特征。

如果说异化批判中的人更多指向人的理想状态,那么现实的个人则将这种理想置于现实的基础上,将哲学的批判置于社会历史结构的批判中,为人的解放寻求现实的可能之路。

资本主体与人的解放

按照笔者的理解,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资本论》,马克思的思想经历了重要变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确立了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这是劳动本体论的一种延伸,是对人的主体性的确证。但在《资本论》中,资本逻辑统摄生产逻辑,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并不是直接为了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而是价值增殖,即获得剩余价值,这决定了一般劳动过程只有成为资本增殖过程的载体,才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之相应,人的主体地位也被资本的主体地位所取代。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逻辑统摄一切的社会。

资本主体体现为一个自组织的结构。在《资本论》的《商品》章中,马克思指出,商品具有二重性,即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载体,交换价值由价值量决定,价值量由抽象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不同质的商品之所以能交换,正是以量化的、形式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依据的。从这个讨论中可以看出,商品之间构成了一个形式化、量化的世界,市场中看起来是交换主体的人,实际是由这个形式化的世界所决定的,人是商品交换的终端。商品世界的这种形式结构,源自资本的生产与流通过程。通过对剩余价值生产和流通过程的分析,马克思揭示出资本的逻辑实际上就是一个自组织结构的逻辑,它有自身的目的,有其自身的运行方式,有其自身的分化领域,形成了一个自身生产与循环的体系,通过物质生产这个载体而表现出来。

资本主体体现为自我驱动的过程。作为自组织结构的资本是一个欲望体,价值增殖的欲望成为资本生产与流通的根本动力,这决定了资本自身是不断增长的,每一次生产与流通的过程,都是资本不断地向外扩张的过程。黑格尔在讨论哲学时所提到的两个重要的特征,即哲学的起点就是终点,事物的展开过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黑格尔抓住的正是资本逻辑的特征。作为欲望体,资本吸纳一切能使自身增殖的因素,即劳动者、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劳动者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成为资本增殖的载体,看起来作为资本生产过程主体的资本家,实际上只是资本的人格化存在。资本的主体性取代了人的主体性。当人置于资本逻辑的结构中时,人的主体性越发挥,就越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

资本主体有其自身的意识形态。作为主体,资本有其自身的意识,并将这种意识沉淀为人的思想观念,这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拜物教。拜物教体现为两个环节:一是将人与人的关系还原为物与物的关系,比如在商品交换中,买者与卖者的关系最后变成了货币与商品的关系(日本学者称之为物像化过程);二是当物像化过程完成时,人与人的关系就直接表征在物上,这是物化的过程,也是拜物教的完成。“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当拜物教盛行时,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作为自然社会的观念深入人心、个体以及群体拜倒在资本脚下之时。

理性的人、异化的人、现实的人、资本逻辑中的人,这既是马克思对人的存在状态的探讨,也是近代以来人的存在在日常生活中呈现的方式,更是过去哲学中讨论人的存在时经常论及的主题。马克思在其思想发展不同阶段对人的存在与解放的思考,体现了他对社会存在、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深入分析与批判,也体现了他对建立在这一社会存在基础上的思想观念的透视与反思。人的解放,就是要透视社会存在以及与之相应的不同思考,从而将人从束缚自身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一方面指明人的解放的理想之维,即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形式,即共产主义社会;另一方面通过实践活动推动这一过程的实现。哲学的反思与实践的指向,构成了马克思人学思想的双重维度。

(作者:仰海峰,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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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2024年10月14日 15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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