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因工作关系,常带着洋人往京城的风景名胜跑,故宫、八达岭、颐和园等,不一而足。去的多了,几乎成了半个导游。但说实话,我实在不喜欢北京的公园。为什么呢?因为让你不爽。这种不爽之具体、深刻,不仅完全能抵消你逛公园的闲情逸致,甚至还不够,往往弄得你回家后还在搓火。
首先是门票问题。前几年,门票分两种:内宾和外宾。后者比前者贵。但有专门的“外宾入口”,几乎不用排队,而且有些额外的服务,譬如附带英、日文的导游机等,不像内宾那边,永远是毒日头下的长蛇阵。但入世以后,这种价格差被取消了。这本来是社会进步,是人性化、文明化的标志。但问题是,价格一律,不是两种价格的折中,而是内宾价靠外宾价,玩的是高端找齐的游戏。因此,北京几大“世遗”公园的门票价格,按国人平均收入水准计算,价格相当高。我不记得内宾门票提价时,曾有过价格听证。这种说调就调,一调就往高了调的做法,其合法性依据何在?
其次是“票中票”问题。你买张价格不菲的门票,却只能看个大概齐。而想要进那些园中园、馆中馆,对不起,还得买票——票中票。有些比较油的地方,门票设定得比较便宜,而票中票却很贵,显然是利用横竖来一趟,不能白来的观光客心理赚钱。专业人士可以从法律角度检讨一下,这算不算不公平竞争或垄断行为。
第三是摄影权的问题。国人喜欢拍照,是世界有名的——没留下照片的地方,不算“到此一游”。可是,无论哪个公园,那个最有利于拍照的风景独好处,永远被栏杆围起来,里面有“服务人员”用他们的摄影设备提供“服务”,然后收取贵得离谱的费用。照不照由你,但其它的角度就是不如这儿“正”。我不知道这些服务人员的真实身份及其与公园管理部门的关系如何,但作为一个买了门票来参观的游客,我当然有权质疑他们垄断摄影权的“权力”——到底是谁的公园?
80年代,北京有很多公园,根本不要门票。夏天的晚上,莺飞草长,老人悠闲地散步,青年抱着木吉他“查歌”。作为城市的公共空间,不仅是市民消闲的场所,更是人文的舞台:后来构成前卫艺术滥觞的“星星画展”,当时就在美术馆东侧的街心公园里展出;笔者上大学的时候,甚至在玉渊潭公园的树林里,邂逅过“今天”派朦胧诗大腕们的诗朗诵会。我永远忘不了深夜和哥们在“八一湖”裸泳,上岸后在街灯和星光下读现代诗的青春岁月。
什么叫公园?《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是:“Park,供消遣游憩的场所。……在19世纪中叶居民密集的工业化城市中,形成空气清新、有利健康的空旷之地,使城市居民可以在幽美环境中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本来宗旨,是要使城市居民享有自然的景色。”说白了,顾名思义:公共的园林。
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其公园、博物馆等公益设施,要么是免费,要么是象征性收费,很少有不做赔本买卖的。伦敦著名的大英博物馆是免费的;东京市中心的上野公园,是免费的。樱花时节,日本人团坐在樱树下,载歌载舞,把酒狂欢。而我们的公园、名胜古迹,哪一家不是赢利机构?笔者建议,干脆取消公园的事业单位建制,在各大景区的入口处挂出“××公园有限公司”的招牌,好让国人花钱、挨宰也落个名正言顺。毕竟,企业行为嘛,追求利润乃题中应有之义。
在旧中国上海滩的外国租界,专以洋人为服务对象的公园里,有过所谓“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辛酸——那是殖民地半殖民地时代赤裸裸的种族歧视、人权差别,早已为进步的人类文明所不齿。但是,今天,当我们漫步于首都街头的时候,那些碰鼻子碰眼的地产广告,却无所不用其极地传递、煽动着一种反文明的腐朽气息:私家步道、个人绿地、皇家豪庭、富豪泳池……让你平生今夕何夕之慨。
一方面是唯财富是尊的新意识形态,一方面是公共事业的利益化——公园的长凳正离市民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