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应该是人民当家作主,底线也要民众享有人权、授予主权和参与治权,因此由正义民主、选举民主、慎商民主“三大家族”构成,它们分工合作,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结成“民主共同体”。这种“三位一体”的民主,才算是起码的人民“当家做主”。
正义民主,相应人权民主,也即自然共识,具有一致性;选举民主,相应主权民主,也即多数共识,具有对抗性;慎商民主,相应治权民主,也即渐进共识,具有包容性。
二、人权不该是空泛的清谈,不该是口号性的宣言,更不该是被操纵的概念,政治影帝的表演,该是“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同民众的生活血脉相连。人权是主权的摇篮,永远高于主权,因此保障和推动人权是政府合法性的来源,是政府行动的惟一指南。
当下中国的基本人权应该是“四自六有”,即实行“经济主体自由、意见表达自由、成人交往自由、个性舒展自由”,确保“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老有所养、行有所便、劳有所得”。其中,成人交往遵循“不伤害、不强迫、不欺骗和不显赢的”的原则。
三、社会主义的本质,一是共同富裕,二是主权民授,还要持续发展,和平发展,怀抱大同愿景。
我们应当共同富裕,我们应当主权民授,这是社会主义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我们还要持续发展,和平发展,怀抱大同愿景,这是社会主义三大基本的国策。如果没有这三大国策,那就在资源枯寂、战火弥漫和道德沦丧中死灭。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应当是,自强不息的民族进取精神,厚德载物的固有道德精神,天人合一的持续发展精神,“四自六有“的基本人权精神,实事求是的实证科学精神。其中,厚德包括三经、六常和中庸,三经即“省、忧、克”三德目,六常即“仁义、忠信、孝友”六德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