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09 次 更新时间:2024-06-29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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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早是我国为发展同亚洲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而提出并得到各国普遍认可的指导思想。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期间,分别与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建立和发展相互关系,并倡议将其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要求建立一种和平共处的国际关系,而且提供了一个和平解决国家间和国际上各种争端的方法: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的主权国家一律平等,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的争端,实现互惠互利。实践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国际准则,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70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历久弥新,意义历久弥深,作用历久弥坚。

体现了人类发展的智慧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合理的相处之道,更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科学方案。二战结束后,世界一直处在冷战的阴影之中。所谓“大家庭”“集团政治”“势力范围”等方式都没有处理好国与国关系,反而激化了矛盾,导致局势持续动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为各国处理国际关系找到最佳方案,它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体量规模国家之间长期相处和共同发展,因而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同和遵守。它的精髓就是所有国家主权一律平等,反对任何国家垄断国际事务。这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独立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成为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联合自强的旗帜,加深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了南南合作,也推动了南北关系改善和发展,还为和平解决国家间历史遗留问题及国际争端开辟了崭新道路。21世纪以来,超级大国的霸权思维导致世界不得安宁。如果冲突方能够切实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切争端都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

为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树立了榜样

中国与印度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首倡者,20世纪50年代在处理两国关系方面曾有过“兄弟般”的友谊,1952年中国与斯里兰卡签署的《米胶协定》不仅开启了中斯在各领域的往来,也为新中国同其他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贸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与巴基斯坦虽然制度不同,文化各异,但两国之间的友谊和合作历经了数十年的风风雨雨,超越了时代变迁和国际风云的变幻,堪称典范。中国始终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与非洲国家的关系,特别是“真实亲诚”对非政策理念和正确义利观提出以来,中非合作不断深化拓展、提质升级,中非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迈入新时代。近年来,虽然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但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秉持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各国发展战略对接,全面深化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为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树立了榜样。

中国与南亚的合作将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典范

1964年,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原国务院外办和高教部批准在四川大学成立印度研究室,1978年扩展为南亚研究所,2000年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获批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2017年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培育单位。2023年,根据教育部部署,由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牵头,联合7所部属高校的南亚研究机构成立南亚联合研究院。60年来,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不仅形成了全方位的科研体系,而且持续培养南亚研究领域的中高端人才,为推进和深化中国与南亚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是近年来,通过连续举办中印高级别二轨对话积极推动中印关系的改善,连续举办“一带一路”南亚学生短训班等多种方式为促进与南亚各国的交流,以及在推动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促进中资企业赴南亚国家投资和开展经贸活动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千多年前,一条连接中国与南亚、西亚和中东的古丝绸之路,即南方丝绸之路就在推动中国与南亚及周边国家关系发展的过程中扮演过重要的角色。在近代,它曾为中印两国的民族解放事业立过不朽的功勋,也为中国与南亚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进入新时代,四川大学南亚所将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推动中国与南亚的合作与交流作出更大贡献,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系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兼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执行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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