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审计长李金华的审计报告刮起的“审计风暴”并不如往年强烈,或许是因为老百姓“审丑疲劳”——年年刮风暴,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湿,万木仍然干渴,庄稼依然萧瑟,老百姓无可奈何;虽然今年的审计报告恢复了点名制度,赢得了赞扬,但一些中央部门年年违规违法,屡审屡犯,依然镇定自若,有恃无恐,足见其“胆识”过人。一些评论家认为,“审计风暴”过后,未见“问责风暴”、“司法风暴”、“廉政风暴”,也没有出现各个地方上的审计小风暴,可见审计署的“看门狗”的作用十分有限,狂吠几声也就悻悻然,耷拉下脑袋,偃旗息鼓了。
不过,我认为与其冀望于运动式的“问责风暴”、“司法风暴”、“廉政风暴”,不如籍“审计风暴”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带来阳光财政,才是治本之策。
也就是说,钱袋子的掌握权要从行政官员的手中转移到各级人大的手中,建立公开负责、民主听证、人大批准的公共财政制度。财政资金的决策过程、使用程序、资金流向都应公开,人民或其授权的代表可以对之进行监督,涉及面广泛的财政决策要举行公开听证;应制定财政预算的编制规范,规定财政预算必须详尽列出每一项目、每一采购的内容,没有列入的项目不能开支,列支的钱不得挪作他用;对于缺少明细表的预算,人大应当一律否决;财政预算应向当地人民公布,接受群众的质询;严格追究超预算开支、非预算开支、改变预算开支项目的责任。
为了对财政预算、财政开支更好地进行审查、监督,还应强化人大财经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和人民代表的代表性,减少官员代表的比例,杜绝纯荣誉代表的产生,实现部分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和专业化,使其有时间、有能力审议财政。还应当保障媒体监督的权利,鼓励公民作为纳税人进行财政公益诉讼,起诉浪费公款、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
而中国现在的问题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流于形式;地方政府的预算暗箱操作,不公开,不透明,预算编制粗糙、笼统,往往只有用钱单位、抽象的资金总数,没有具体用途、具体事项。预算的执行更是十分随意,完全是长官意志,反正没有具体的明细表,不花白不花,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随心所欲。而且目前在中国,纳税只是公民的义务,纳税人缺乏了解税款用途和去向的权利,也没有监督的手段,纳税人诉讼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
如果中国不能致力于建立现代公共预算和公共财政制度,只是一味地迷信审计监督、事后监督,必然是治表不治本,每年虚报、挪用、贪污资金的情况依然会层出不穷地发生。
只有强化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和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批权,充分发挥人大事前监督的作用,才能从源头上控制违规违法、乱收乱支的情形。
所以,我希望“审计风暴”能带来阳光财政,让太阳普照,让财政曝光,让人大捂紧人民的钱袋子,让审计署只在阳光照不到的黑夜充当“看门狗”。
20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