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光 张翔:全过程人民民主对西方自由民主的批判性超越

——以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为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66 次 更新时间:2024-02-27 01:10

进入专题: 全过程人民民主  

亓光   张翔  

内容提要:意识形态功能是民主的基本功能之一,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具有“理念—制度—治理—价值—文化”的基本结构。以资本为中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重释、重塑、夸大等方式对民主进行概念改造和价值歪曲,试图将西方自由民主打造成为民主的唯一形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中国共产党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念凝练、制度建设和治理优化的基础上重构了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在系统批判西方自由民主的过程中,在“理念—制度—治理—价值—文化”等五个基本维度上实现了整体性变革。由此,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充实社会主义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在具体功能的实现上凸显了“人民需要—人民参与—人民满意”的呈现逻辑,实现了民主话语逻辑的批判性超越,真正展示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关 键 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西方自由民主  意识形态功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37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需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还需要充分认识与挖掘“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蕴含的全新的解释民主政治的价值观念,进而构建一个具有比较性优势的民主话语体系。这需要我们从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之基本维度的规定性出发,阐明西方自由民主意识形态功能的根本局限性,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意识形态功能的提升,继而探析全过程人民民主对西方自由民主的批判性超越。

一、民主意识形态功能的基本架构

民主具有明显的复杂性。无论民主的属性、内容、形态,还是民主建设的途径、方法、道路,都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这种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意识形态功能的多元化,多元功能之间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这就决定了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在不同层面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发挥不同的作用。总体而言,可以从“理念—制度—治理—价值—文化”等五个基本维度对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进行认识。

在民主理念层面,民主彰显出意识形态功能的精神力量。民主是一种理念,即人们对民主的思想认识和心理反映。这是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能否呈现并是否持续的首要方面。民主理念是人们在特定的政治生活中形成和表达出的直观的民主意识、朴素的民主态度、特定的民主情感、具体的民主认识以及独特的民主习惯和民主机制的复合形态,其内化于民主的各个方面。民主理念是隐性的,然而在具体的政治主体以及由他们构成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民主理念却因其内化性的支配力和隐性化的前见性而成为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的无形的基础结构和精神力量,掌控着政治主体的行为和制度的文化基因,促进或制约民主建设的主要方向和基本内容。民主理念在发挥意识形态功能时,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其在现实的政治活动中往往表现为简单形态的、不充分、不自觉、不定型、不成熟甚至个体因素突出、零碎片面较多的直观认识。正确认识民主活动与民主现象必须牢牢把握其背后真正的阶级利益和集团利益。任何一种民主理念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中生成和演进的,并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发生内容的调整和形式的改变。

在民主制度层面,民主表现出意识形态功能的约束力量。民主制度是民主之核,也是其意识形态功能如何呈现的关键所在。作为一切政治活动与斗争的中心,民主制度既反映了政治关系的基本性质和主要内容,又直接反映了一个社会中社会结构的分化方式。任何民主制度都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以国家强制力为支撑,是最强的意志实现和利益保护方式。正因为如此,民主制度对于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的实现而言有着最广泛、最深入、最彻底的影响。越是成熟、定型、稳定的民主制度,越能够在更广泛、更深入、更持续的范围内维护“特定的”民主的权威性。在很大程度上,民主制度的存续与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的强弱之间具有直接的关联。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民主制度,必然能够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实现制度的完备性,而容纳其内的意识形态功能则会具有更加灵活的表现方式,以观念的方式潜在地发挥作用;一个缺乏包容乃至僵化失灵的“民主制度”,其自身的“民主性”不仅会持续锐减,还必须依靠越发直接透明的意识形态手段弥补制度失灵留下的空白。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民主制度是否完备,既是其民主实现形式能够产生意识形态约束力的基础,也是防止和抵御其他“破坏性”“消极性”“解构性”民主观念、价值、话语等意识形态攻击的“防火墙”。

在民主治理层面,民主表现出意识形态功能的效用力量。民主治理与民主发展的动态性密切相关,文明的民主理念和科学的民主制度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此种变化的程度、优劣和可持续性的评价依据就是民主治理是否有效。不同社会制度都存在民主治理的效能问题。如果说民主存在“优劣”之别,那判断标准就是民主治理的状况,是否能够在一种有效的民主治理框架内有序变化、高度协调并带来推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合力。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表现方式和作用过程均会受到民主治理水平和内容的制约。国家通过民主治理介入社会政治生活,直接影响人们的民主意识和观念的形成与变化。对于民主治理的判断,不应绝对化,而需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其效用问题,更加重视其综合性即多重效应产生的可能性、变动性。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能否发挥以及如何评价具有一种过程性标准,即为优良的民主治理提供更加积极的社会心理环境、更具动员力的政治价值和治理活动准则以及更能产生合理性说服的民主理论范式和民主话语逻辑,进而为特定的民主实现形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民主价值层面,民主表现出意识形态功能的认同力量。民主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政治价值。近代以来,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于政治价值的争论十分激烈,而民主更是这场激烈争论中的焦点之争。政治价值是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以某些理想性和现实性、评价性和行动性、批判性和引导性的价值要素体系化构成的,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并最终体现为政治主客体之间的“需要—满足”关系,是某一社会形态成熟的主导观念体系和最终标志。如果政治价值能够获得政治主体的普遍认同,那么政治关系就不会出现混乱或颠倒,社会矛盾也不易于被激化,这有利于政治稳定。民主作为一种高阶性的政治价值,具有“认同”牵引性,即政治主体对“民主”具有高度的价值诉求和强烈的满足感受,在多元主体和复杂关系中保持民主价值的协调性能够将主流的民主理念、民主制度和民主治理的积极性内核充分价值外化,而此处的意识形态功能则是实现这种外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甚至还能够通过价值目标的设定、价值分歧的协调以及价值内容的转化等具体方式实现“民主价值认同”的塑造效果。正因为如此,现代国家都高度重视通过塑造以民主为重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形成全社会的民主价值自信,进而持续扩大政治价值的认同度,由此缓和由利益分化、矛盾冲突造成的“制度性张力”。

在民主文化层面,民主表现出意识形态功能的传播力量。民主文化是一个国家内的政治主体对民主政治的全部生活与各种活动的态度、情态、认识、信念、习惯和思维的复合存在形式,它具有隐性的表现方式,不易引起直接或间接的心理防备;其不为任何主体所独占,表现出无规律性、不自觉性、非系统性和弱定型性等特点,因此与理念、制度、治理、价值等维度具有直观、耗散且密切的关联;其需要经过较长时段的积累和建构才能形成特定抽象的民主概念、象征或集体心理、共同理解。民主文化具有必然的阶级性和强烈的民族性,能够为一个国家提供政治共同体所需要的健康、稳定、积极的文化自信来源。在一个国家内部,浓郁的民主文化具有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的意识形态传播力,影响整个国家和全民族对特定民主政治体系具有基础性的普遍认识;在国家与国家之间,有力的民主文化具有由己及他、由本及表的意识形态传播力,影响本国与他国在不同民主政治类型或实现方式的比较甚至冲突时产生维护自身核心利益和根本意志的价值取向、规范体系、行为准则、价值评判的系统性影响。正因为如此,民主文化与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具有高度的重合性,而且是前面四个基本维度成熟和定型的必然结果,是任何一个国家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方向。

二、西方自由民主的自我辩护

西方自由民主本是历史阶段产物,却被资本主义话语霸权打造成所谓人类最终的理想政体。西方自由民主将民主的概念去中立性,将民主的实现形式去多样性,将民主的真正价值去理智性,以此构造“西方”即“民主”的意识形态幻象,继而直接将西方自由民主“前置”地等同于民主。

(一)从“中立性”到“西方化”:西方自由民主对“民主概念”的改造

作为一个政治理论的核心范畴,民主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平等,自城邦政治始,直接民主就将全体公民平等地参与公共事务作为民主制的直接表现。将平等植入民主,为民主“理念—制度”提供了前提。对于民主,平等既是一种哲学信念,也被认为是一种分配原则。[2]二是人民主权,“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法律是人的存在,而在其他国家形式中,人是法定的存在。”[3]40民主的前提是作为政治主体的人。从民主的理想类型来看,作为政治主体的人是民主制度的目的,而不是相反。三是利益,无论是平等还是作为政治主体的人,都离不开社会利益的占有和分配。

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在不同社会制度中的表达方式与实现形式是不同的。历史地看,西方自由民主在资本主义世界之所以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关键就在于其建构了阐释“民主要素”的话语体系。在这个意义上,西方自由民主的“一切成就”大多“与其建构的民主概念和民主化研究中的去社会主义化现象直接相关”[4]。围绕资产阶级的“特殊利益”,西方自由民主重释了民主,特别是将自由与“在资本主义财政制度之下最高程度的无限制的个人主义活动等同起来了,这一点注定了不仅使平等不能实现,而且也使得一切人们的自由不能实现”[5]。在这个过程中,特殊的、局限的资产阶级民主话语所具有的“反身性”既停滞了自由民主的进步性,又使民主染上了霸权属性的政治势能。以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消解差异性民主实践的合理性,最终实现西方民主的政治意识形态独占,让西方自由民主成为了一种“自由民主的帝国主义”。

在西方社会看似不同的民主模式与实质相同的民主实践使民主的概念重释最终沦为资产阶级政治意识形态的附庸。尽管自由民主的概念界定在表象上表现出多元化、复杂化,但在本质上依然是服务于特定利益集团尤其是资产阶级利益的,在话语逻辑上体现出支配性、排他性。在西方自由民主的语境中,真正的平等被弱化,抽象的自由被突出,“自由”“民主”被整合为一个整体性概念,体现出西方自由民主意识形态上的建构能力,进而表现为“自由式民主”成为西方国家普遍奉行的民主“真义”。

(二)由“多样性”向“独占性”:西方自由民主对“民主实现方式”的垄断

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口头上标榜自己是民主阶级,而实际上并不如此,它承认原则的正确性,但是从来不在实践中实现这种原则。”[6]民主,本意义是人民统治。西方自由民主在重释民主中只是着力凸出人民具有选择代表的权力,甚至将权力让渡作为民主政治唯一的实质内容。而通过对代表权的过度解释塑造了“使‘人’这个名称丧失尊严的、既罪恶又荒谬的政府制度”[7],从而在重塑民主中进一步歪曲了民主的本质。西方自由民主之所以是被“重塑的”,其关键在于将公民的基本权利置于权力“合法性”转移的前提条件下,为了让人民“自愿”委身其中,创造运用“选民”代替真实的人民,甚至不惜以消解人民的真实性来证明选民的正当性。在这里,“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是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争性的选举来挑选领袖”[8]。西方自由民主将“民主”限定于选举程序中,使其最终成为被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裹挟的“政治武器”,让民主的价值性取向逐渐走向了手段性与工具性取向。[9]

在试图重塑民主进而实质上歪曲民主的过程中,西方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由隐性转向了显性,甚至以“颜色革命”作为所谓民主化的唯一手段,越发具有极端性。这种极端性的民主重塑方式,不仅否定民主实现形式的多样性,甚至逐步消解了民主政治的积极属性。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认识到,“自由民主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争夺民主话语权的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民主范式。”[10]这种在资本主义制度中被完全意识形态化的民主样态,表面上无须任何制度成本、社会成本和发展成本,实则需要付出制度崩坏、社会动荡和发展倒退的高昂代价。西方自由民主为“重塑民主”所进行的辩解与辩护,实质上是“资产者的假仁假义的虚伪的意识形态用歪曲的形式把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的利益。”[11]更令人担忧的是,通过对民主实现方式的重塑,西方自由民主演变为一种话语霸权,资产阶级进一步将其利益和意志固化为自由民主的内核与自我证成的底层逻辑,并以此为基础选择“价值盟友”,而自由民主更是成为此种“价值共同体”中最重要的价值标签和话语符号,从而直接地承担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输出任务,不断强化西方民主话语的霸权属性。

(三)变“实质性”为“形式性”:西方自由民主对“真正民主价值”的扭曲

当下社会观念领域之中自由民主的霸主地位的背后是一种人为的意识形态的塑造。[12]为了维系对民主的重塑,西方自由民主有意识地夸大“自由民主”的必然、必要与合理性。西方自由民主之所以需要“夸大民主”,乃源于其根植于西方政治文化中的“扩张性”,这特别突出地表现在基督教文化形成以来的西方民主传统的传播之中。从意识形态功能角度看,基督教文化以摆脱特殊而具体的人间“尘世”和勾勒永恒而普遍的“天国”作比较,投射出一个具有现实政治生活因素的抽象的理想政治状态,进而赋予“自由、平等、博爱”等基督教价值为此种理想政治状态的唯一价值表达。这种由“特殊”扩张到“一般”的文化思维构成了西方自由民主“夸大民主”的底色。近代以来,西方自由民主在夸大民主的过程中创造了民主的拜物教。只有揭示夸大民主的政治哲学思维,才能帮助人们找回理解民主的科学路径,正所谓“反宗教的批判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13]。西方国家将自由民主打造为超历史、国家、文化的“价值”甚至将西方自由民主贴上了“‘人类意识形态演化的终点’和‘人类政体的最后形式’,并因此构成‘历史的终结’”[14]的标签。由此,民主直接被披上了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外衣。

事实上,西方自由民主夸大“民主”的价值支配性是为了掩盖民主价值异化的事实并矫饰其话语霸权,以期从意识形态功能上实现战略性输出。此种虚假性正是利用民主价值引领功能对其他后发国家进行了政治价值引导与政治文化侵蚀。近年来,西方国家以多重政治修辞持续夸大自由民主,更加呈现出总体性泛化和整体性扩张的新特点。持续夸大民主,不仅忽视了西方自由民主的固有局限,还不断诱发因自由民主的内在缺陷而无法克服的一系列政治困境,民主赤字、民主失灵、民主腐败不减反增,民主“独裁”甚至“民主变质”的风险越发强烈。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意识形态功能的呈现逻辑

相对于西方自由民主以资本为中心,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而此种“中心”之变也通过“理念—制度—治理—价值—文化”五维要素在“人民之需—人民参与—人民满意”三元结构上产生了总体性变革的呈现逻辑,即体现在“人民需要、人民参与、人民满意”三者有机统一的意识形态功能呈现逻辑中实现了对西方自由民主的全面批判和整体性超越。

(一)人民之需:体现公共权力民主授权的本质

民主始终都面对着公共权力的合法授权的追问。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公共权力往往会在“君权神授”“天赋人权”的包裹下成为一种外在于人的、不可轻易实现的虚幻理念。这种理念被统治者假定为一种“凡人”不易得到的“天物”,成为一种“扭曲”的公共精神,以便为统治者提供一种人民不予质疑的合法性权力,由此来取代人民对于公共权力的赋予。自由民主将“神授”“天授”意识剔除,以现代民主意识取而代之。民主成为了公共权力合法性的重要表达。但是,在自由民主建构的过程中,资产阶级绝不触及经济领域特别是私有制和财产权,政治民主的设计使自由民主成为政治统治的新形式和选举政治的新方案。面对“经济民主”的热切呼唤和重大挑战,自由民主和自由市场却分野了。不难发现,当资本逻辑支配社会发展时,公共权力绝不会成为人民的自为产物,而是资产阶级经济利益的政治表现方式,而民主的选举政治化则将这种表现形式从人民之需中抽离,进而成为以利益集团为背景的政党竞争工具。申言之,资本主义在公共权力授权的问题上仍有意将其设计成一种维护特定阶级手段,公共权力被狭隘成资产阶级的特权,不是来自全体人民真实的授权,而是特定阶级为了确定权力的管辖权,设计成人民选举政府代表人民,这也让资本主义从根本上陷入了合法性危机。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37,从本质上区别于西方自由民主及其公共权力的授权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权力主体性决定了我国各项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1]38。人民是实际权力的掌握者也是公共权力的授予者,公共权力的运行不仅来自于人民并且受到人民监督,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之需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按照人民的意志依法履行公共权力,建立符合人民意志的国家、政府和政党,从根本上就避免了公共性权力使用危机。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15]255。一方面,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人民选举代表,人民将权力授予代表,代表维护人民意志,由此人民之需得到全面实践和充分保障。另一方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人民授权下的组织建构,充分确证人民授权。在此基础上,“代表-组织”“授权-用权”等各个环节均代表人民的真实意志,反映人民的真实诉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权力的合法性风险。正如马克思所言,民主的“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3]39,在每个具体环节的实际运行中,公共权力流动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中,将“各守一段渠”与“打通各段渠”有机统一起来。简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所体现的全过程性就是让公共权力在“授予—运用—监督”三大环节中确保其运行的合法性,实现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相互协调。

(二)人民参与:实现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

“人类从专制政治的恶中认识到民主政治的善,并在民主思想指引下推翻专制集权、在宪法中建立民主制度并转化为选举民主的形式以保障其实现。”[16]西方自由民主将真实的民主程序限定在设计越发精致的选举程序中,民主是否存在等同于选举能否具有独占性,而“协商”只能是选举民主附庸。在社会主义中国,协商民主是真实且普遍的,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实践。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之内,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双向驱动协同发力的民主装置,是政治过程的两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从根本上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这也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性与科学性。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人民的统治”根本来源于“参与”这个关键概念。[17]人民作为历史创造与社会变革的核心力量是推动历史前行与社会进步的主体,人民参与作为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基本前提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的真正意义所在,而参与体现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中,是人民掌握公共权力的真正体现。

毋庸置疑,“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18]在民主选举中,人民依法享有参与投票的权利,选择能够代表自己行使合法权力的代表,“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15]255在民主协商中,人民参与才是其协商能动作用的具体显现,在民主决策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都需要通过民主的方式让广泛的人民群众参与,在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民主决策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以完整的民主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实践实现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简言之,人民真正参与,才能称得上全过程,才能将民主效能与国家治理有机统一。在上述结构中,首先是广泛地听取民意、了解民情,将人民的真实诉求与决策过程有效衔接,对照现实矛盾和实际情况,调研、评估、吸纳建议,真正做到有效和科学的民主决策;在具体政策制定时,通过“问题预设—风险评估—议程设置—细化方案—落实与执行—有效评估”等民主决策环节,将“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充分整合,确保政策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而在决策完成、投入实施后,对决策执行的监督实际是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以此防止决策的民主流于形式,确保民主运行一以贯之、善始善终,真正体现人民参与的“全过程性”。

(三)人民满意:达致良法善治的民主理念

为了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理解并符合“人民满意”的标准,维护人民的普遍利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19]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主体性与全过程性是基于社会主义国家主体——人民的发展性本质而显现的,在生成与发展中具有先天的制度优势,所生长的政治环境、机制与体系都是以人民为中心所确立的,具有内在关联性。正是因为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发挥意识形态功能时,始终以绝大多数人民的普遍利益为出发点,将广泛性作为检验的唯一标准,既发挥意识形态功能的传播力、说服力和吸引力,又不虚饰其真实本质。正因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兼顾真实性与长效性的政治意识形态属性,所以其意识形态功能超越了西方自由民主,而兼顾“批判性与建构性”,能够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和实践的自我完善,而不是限制与僵化。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集中概括,它是一种既不同于西方式民主,又不同于巴黎公社、苏维埃制等无产阶级民主的新的民主形式”[20],这既是政治实践领域的客观结果,也是政治意识形态层面的基本结论。这个基本结论需要被承认并且被传播,这不但需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运行”从“自在存在”转向“自为存在”,进而升华为“自觉存在”,并以此重新嵌入现实政治过程中,从而成为了国家政治有序发展的核心要素,由此转变为民主治理的现实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的是“治理效能”,并要在关于民主的政治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构建中批判“作为西方的民主”“为了自由的民主”“为了民主而民主”等陈旧错误观念的虚伪性,树立“为了善治的民主”的新理念新认识新命题。相对于西方自由民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为“治理效能”导向,并因此而具有正当性、充分性,也更加具有持续性、有效性。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长期探索的结果,并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价值符号”而成为一种独特性表达。

四、意识形态功能视角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对西方自由民主的全面超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1]37在“人民需要—人民参与—人民满意”三重维度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识形态呈现出“战略阐释、力量整合、价值引领”三大形态功能,真正超越了西方自由民主所体现的“利益优先—选举为重—人民除外”的意识形态功能建构逻辑。

(一)系统全面的战略阐释功能

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21]在政治生活中,民主具有特殊的政治战略属性,因此民主必须服务于特定政治战略,而它的意识形态功能的首要方面就是对这一战略进行科学全面充分的阐释。从政治战略角度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1]37,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发挥其政治意识形态功能时,关键在于将社会主义民主新典范的政治定位、制度优势、效能表现等进行系统的战略阐释。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意识形态中的战略阐释不同于西方自由民主的歪曲阐释。“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2]52因此,阐释无产阶级民主及其制度体系、实践体系、价值体系,始终要客观澄清民主是一种特定政治安排,作为一种阶级统治的目标而言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目的因素,也是统治阶级占据统治地位的合法性因素。马克思正是在批判资本主义民主观的基础上逐步将古典民主的“人民主权”完整化,进而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民主”的思想。正因如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回归”或者还原民主与人民的本质关联的基础上,生成其必然的普遍化。“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1]42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把人民利益当成根本利益,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进而提炼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政治理念。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需要“阐释性话语”,此种阐释性话语直接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民的根本利益诉求为政治价值基点,统筹社会整体利益安排的政治安排原则,并阐明由意识、制度、关系、行为等各方面共同构成的鲜活的民主实现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战略性阐释逻辑的重点在于揭示现实生活中不同的阶层必然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与价值选择,客观分析不同阶层的利益倾向,关注他们的群体心态和民意吸收问题,最大程度为凝聚社会共识提供合理健康的意见表达并继续有序有效的统筹,进而提升公共意志的向心力与整合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主体性”与“民主要素全过程性”将人民的根本利益摆在第一位,把人民真实之需放置于民主视野,使人民的普遍利益诉求凝聚成社会共识,凸显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识形态功能的全局性与战略性。由此,全过程人民民主逐步形成了其核心概念、基础范畴和重要价值,凸显了民主的人民之需和协商的真实广泛,体现了民主治理是真正的“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让人民融进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来,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和原则落实到民主政治的发展完善与话语创新之中。

(二)良治有序的力量整合功能

“意识形态作为一个解释世界,尤以改变世界为鹄的价值观念系统,具有自己独特的社会实践功能。”[23]在很大程度上,民主具有普遍性的价值共识构建作用,具有充分的可塑性,在多元的民主实现形式中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在不同的政治生活范围内具有不同的力量整合目标、主题和方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扎根理论与实践阵地探索出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时代课题,是中国共产党以主动求应的方式而凝结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经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了善治的可能性,很好地实现其意识形态功能。作为政治文明的新典范,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力支撑了民主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地位。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制度优势和实践经验,也是其通过政治意识形态功能的内在支撑而力求持续保持的,其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成为民主话语霸权的工具。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15]258。这是确保社会有序的基本依据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理据,确保民主不会滑向“选主”、“民粹”等各类各种错误倾向。解决“人民之需”既是一种实践经验,又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要通过政治意识形态功能确认和传播的核心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此种特殊功能内置于政治参与和民生建设等两个主要维度。一方面,政治参与从本质来讲就是影响社会资源分配的合法途径,也是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获取利益的正当方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利益为基准,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长久利益,有助于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与国家利益的充分保障,并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中实现。另一方面,民主与民生之间存在以“共同推动美好生活的实现”为实际内容的契合点,以“人民之需”当作意识形态功能的发力点,任何决策均需人民参与,必须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联系群众,理清人民之需。在这里,民生问题是关键,高质量民生建设是高水平解决人民之需,局部与整体利益、短期与长期利益等矛盾错综复杂,只有实现从“替民做主”到“由民作主”的实质转换,把人民民主落实在有效的民生建设中,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真正维系良治有序的力量整合功能。

(三)效能持久的价值引领功能

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和为民族立魂的重要工作。能否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功能,这决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否持续发展、不断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核心,充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效能,必须突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引领功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塑造和价值建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间保持高度一致,其反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现实,发挥着引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作用。作为民主的价值话语典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创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民主政治典范,它集中体现在政治制度的科学性、政治行为的规范性与社会价值的引领性等三个主要方面。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世界范围民主价值观的历史演进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在还原民主的本真价值中突破了西方自由民主所遮蔽的真正价值,为世界上其他国家提供了积极健康包容的民主价值引领,既使之能够成为民主政治阵营的积极贡献者,又可以为本国稳定社会秩序提供结构性政治价值力量,更有助于各个国家探索符合本国实际的民主政治制度,以“实质民主之核心价值”支撑其合法性,是维系世界政治多极化和尊重各国主权的最有现实意义的积极的民主价值话语。在实现积极的价值引领中,西方自由民主并不会放弃其价值观优先的话语霸权,而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必然。作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民主必须始终担负引领人民树立实现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的政治意识形态功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将理念先导性、价值正确性与制度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对此,西方自由民主则根本无意实现、难以理解,因而是无法做到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必须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在重大战略事业的推进上提供科学思想方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现实需求具有本源同构性,以人民利益为重,而不是特定利益集团的统治工具,所以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诉求,具有整体性与真实性的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诉求,对人民群众发挥着本质性价值引领功能,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与引领方向,充分抵御西方自由民主的价值观浸入和话语扰动,有效防范各类政治风险的出现,使之起到价值引领功能的最优效果。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民群众中持续形成广泛认同,并切实发挥着行为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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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江淮论坛》2023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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