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了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改革部署。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凝聚起亿万人民的磅礴力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系列理论观点。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深刻把握、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深刻洞察、对人民当家作主实践深刻总结而提出的,蕴含着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一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三是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四是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始终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五是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六是坚持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七是坚持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不断健全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实践体系。八是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九是一个国家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在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改革实践中,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生动力。人民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人民当家作主实践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广大人民投身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实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在不断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不断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生动力。实践表明,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渠道越多、舞台越大,其主人翁意识和精神就越强。在这一过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因有强大的内生动力而获得多维度、多层次、多环节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因具有越来越强的凝聚社会共识功能而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支撑。
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就必须着力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一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二是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把协商民主这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三是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把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规范好、保障好、运行好;四是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来源:《人民日报》2024年10月10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