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砖窑的血泪故事,震动了中央。在国家领导的批示下,山西省委省政府立即展开行动,要求在7-10天之内必须无条件解救所有被困农民工。有中央指示高悬,问题迎刃而解,看起来毫无困难。如果不出意外,这一场风波就即将结束了。再过些日子,判几个窑主,抓两个人贩,事情便了结了。
但是问题有没有解决?甚至,即使如民所愿,惩戒得彻底一些,追究所有相关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问题就解决了么?真正的问题是什么?
在有关山西黑窑的报道中,我们看到的是相当完备的“产业链条”:拐骗绑架,集中运输,讨价还价——这是贩卖人口的链条;黑窑主打点当地“关系”,应付手续和检查;包工头雇用打手,买奴生产——这是黑窑运转的责任分工。在黑工陈述的故事中,在记者披露的经历里,我们看到许多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人贩、司机、中介、包工头、监工、窑主、帮窑主应付手续和检查的人——这些人丧尽天良。我们看得到或想得到许多故意沉默或者无奈沉默的知情人:只允许家长解救自己孩子的警察,监工窑主们的家人朋友,黑窑所在地的村民——这些人的良知,或者已经泯灭或者只是昏睡,但是有什么区别,这些人实际上仍然是同谋,因为他们的沉默纵容已经是让邪恶蓬勃生长的土壤。这些参与者和知情人在一起,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小社会。从宏观讲,这是民间自治能力的瘫痪;往深里说,这是人性的集体沉沦。
所有的愤怒都在指向惩罚,然而法不责众。政府过失、官员失职,这些当然要谴责;人贩黑心、监工残忍、包工头人性灭绝,这些当然要惩罚;但是其他人呢,那些间接参与的人呢,那些知情不报的人呢?他们有错么,他们有责任么?如果在他们的生活逻辑中,这旁观、这共谋是合理的呢?一桩简单的绑架案、杀人案甚至灭门案,我们都可以找出一个罪魁祸首,将悲剧的根源追溯到人性神秘的黑洞里,由此免去社会的责任、国家的责任。但是一系列人参与、一大群人默认、成百上千地发生、长年累月地运转——这悲剧里的罪魁祸首是谁呢?难道涉及到的人都天生是坏坯子?难道他们不是爹娘生养、不懂疼痛、不解人情?是什么东西败坏了这些人的性情?
一个人的丧心病狂是偶然的病态,不适合过度阐释。一群人的丧心病狂却必定有可追寻的外界因素。当然,人性与制度环境的关系太过复杂,分析难免片面,结论总有偏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将一群人的堕落当成是人性本恶,似乎人性恶的爆发只因为制度的管制不够严密。毕竟有很多人表现为自觉的良善,而非被压抑的顺从。我们有勇气谴责政府、有勇气指责官员,我们就同样有勇气承认,案件所涉及的大片人群,都呈现出了非常规的灾难性的道德状态。承认了这一点,我们才有可能进一步去追究,到底是什么败坏了人性?
个人内心价值的形成,至少有两种基本的外界力量在塑造:其一是舆论的褒贬,其二是利益的激励。从舆论来看,在一个常规社会里,近距离的、小环境的言论倾向、熟人之间的评价喜恶,要比高蹈的教化与宣传更为有效。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强调中国的民间自治传统,强调“社会”具有“国家”无法取代的功能。必须承认,我国曾经经历过国家对个人过度动员、对个人生活全盘接管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社会自治功能被废止。不幸的是,社会自治功能重新生长、民间价值自发再生的时候,国家并未将权力让渡给社会,社会不得不以赎买的方式重建自己的权力,这一过程无疑滋生了腐败和堕落。更可怕的是,这个过程正值中国的市场经济在法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极速狂奔,这汹涌的经济大潮中鼓励的是金钱、欲望、不择手段、胜者为王,是颠覆文明的丛林规则。这规则一方面以现实激励直接捣毁人心,另一方面以间接的方式渗透进正在重建的社会价值和民间舆论。高蹈的道德教化逐步与现实逻辑脱节,丧失说服力和感染力,成为被架空的荒唐话语。一时间,金钱的规则没有对立面,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中国人去发财,以任何方式发财,包括贩卖劳力、虐待工人。
就像中国当下的许多悲剧一样,追溯根源总能找到历史的链条,不走运的脚印连成一串,似乎每一步都是无奈的必然。但是,再稍微具体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到,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不恰当关系破坏了民间连绵的自治能力,是开放时期不够健全的法治基础放纵了利欲的肆虐。而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民间自治能力的培养、市场经济之下的法治基础,是我们的国家正在面对的最重要的命题。正如本报昨天社论所言,我们在危机时刻唯以国家的名义捍卫文明底线,但是如何捍卫?指令自中央至省委再至市县乡镇,黑工被解放,黑窑被肃清,文明就重现了么?腐烂掉的人性如何重生、麻木掉的人性如何复苏?请回头看看来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