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断发酵的“毒胶囊事件”,在把制药企业、医药公司和相关的监管部门推至舆论风口浪尖的同时,也将毒胶囊的使用者———广大民众逼入了一个“风险高地”。为了应对“毒胶囊”,民间出现了不少安全服用的“技巧”,其中以网友用馒头皮包裹药粉的方式流传最广,但相关专业人士随即指出,“有些定位型的胶囊目的是只在肠中溶解,如果它在胃中溶解则可能导致胃出血。”显然,在缺乏科学支撑的情况下,民间的应对方式常常只是悲剧的代名词,民众的种种自救行为,更多的是在展示一种无奈和悲凉。
面对药品市场上涌现的毒胶囊,民众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但对于这一切,作为生产厂商的9家企业却至今无一公开道歉,且只有两家选择了召回相关批次的产品。甚至还有药企诡异地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此等推卸责任的做法,令人震惊,让人作呕!除此之外,负有监管严重不力之责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同样至今未见出面道歉的迹象,在信誓旦旦地表示将彻查媒体曝光企业时,似乎药监局并非相关责任人,而更像是人民的大救星。
对于此次“毒胶囊事件”的责任认定,涉事的数十家企业必是难辞其咎。作为企业,在明知工业明胶有毒的情况下,依然不顾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将其用到胶囊类药品生产过程中,仅仅用体制的原因作为挡箭牌,定然无法自圆其说乃至取得公众的谅解。
不过,谴责肇事企业固然必须,但如果将公众的安危托付于天生具有逐利禀性的市场主体———企业,那么,普罗大众的生命健康权也只能停留在静止的法条之上了。换言之,企业的自律无法杜绝“毒胶囊”的诞生,关键还在于监管部门全面而严格的执法。但现实情况是,负责毒胶囊药品监管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存在的严重不作为现象。正如媒体所报道的,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已非首次被曝光,早在2004年,央视就曾曝光过山东滨州用废皮革加工成食用明胶的事实。但多年来,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的现象从未杜绝,而且态势越演越烈,已经渗透至救命用的药用胶囊。对此,药监局又该作何解释呢?
有一种说法,药监局要监管全国数千家制药企业,以药监局的人力资源,只能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检。但是,即使是抽检,也未见监管部门列出“抽检率”与“抽检范围”,这也导致一些药品在抽检完成之后,竟然未能发现药品中含有有毒物质。正如药监系统一名内部人士所道出的:目前中国对药品监管所采取的措施,更像“防止好人做错事,而不是防止坏人做坏事”。
监管部门效率低下,甚至直接无所作为,这已经让人怒不可遏,但遗憾的是,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因为在干预药品市场方面,监管部门展现的是一种异常勤快的姿态。前文提到,涉事企业将原因归为“体制”,深入观察之后可知,此言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也并非为药企卸责,而是要阐明:时下正在进行的医药改革,为了降低药价,采取了政府阳光采购,药企低价竞标的方式,这样的方式本该取得良好成效,并广获赞誉。但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在于监管必须到位,针对药企,更是针对负责采购的人员。否则,可预见的情况便是,药企在国家低价的压力下选择“造假”,而为了使假药进入采购市场,势必要贿赂采购官员。最终,在这一利益链条之下,民众肯定大受其害,药企肯定不会亏本,采购官员将赚得盆满钵满,国家则会遭遇信誉危机。2008年爆出的广东省疾控中心正副主任双双被抓,折射的正是上述困境,而此番“毒胶囊事件”的根因,也是同样的道理。
因此,一个极其悖论的问题摆在了公众眼前。对于那些无良的药企,我们必然要去谴责;但如此一来,这排山倒海式的声讨,也正好帮助相关的监管部门扩张自身权力。面对药企,我们已经无可奈何,面对监管者,公众又何尝具备监督的能力呢?然而,如果权力扩张之后的监管者,只是能够更加如鱼得水地干预市场,却并不真正热衷于监管本身,那今天的舆论声讨意义又何在呢?所以,一个颇为复杂但却无法绕过的途径是,公众必须实现对于监管者本身的监督,并且通过对监管者最终实现对药品质量的控制。也基于此,药监局的公开道歉乃至对它的问责,应当更为迫切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