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我于 1978 年到《红旗》杂志社经济组(后为经济室,1988 年后为《求是》杂志社经济部)工作,历时15年。在做编辑工作的同时,学习经济理论,并逐渐做一些经济研究。在这条道路上,苏星同志是我的引路人和导师。我从他那里汲取经济学营养,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更学习如何做人、做事。可以说,他几乎影响了我的一生。先后在经济部工作的老经济学者还有:张卓元、李光远、任维忠、马镔、林兆木、郑宗汉、杨世英、林楠、刘复荣、汪清溪、郑幼云、许柯、董衍成、施达政等等,他们都给了我许多帮助和指导,都是我的老师。
后来,我到土地管理系统工作,原本想专心作研究,却担任了行政领导。专心研究虽不可能,但繁忙之余,还是尽量坚持思考一些经济学方面的问题。一晃,又是将近十五年。其间,有两位领导同志需要一提,先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后来是原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他们鼓励下级思考问题,俯身倾听不同意见,疏通言路,集思广益,这些对我搞研究,都是直接、间接的莫大支持。特别是孙部长,曾对我写过如下的话:"性格即命运,可以因而得福,也可以因而遇祸。自己想好了,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他还经常给我出题目,促我思考,有的文章就是这样写成的。
回顾三十年来我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于土地问题。我先后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与研究土地问题,最初是以研究乡镇企业农业集约化及住房制度改革等问题为切入点,触及土地制度和土地管理问题,后来一度以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管理改革为主。近些年来,更多地考虑土地与财政、金融、投资、发展战略乃至国民收入分配等方面问题的联系。我的研究经历,多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对土地问题的认识过程。
这本文集收入三十几篇文章,其中大部分发表过,少部分没发表。是否收录其中,有以下考虑:
有的观点,事实证明不正确或不准确。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讨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我曾认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并不是土地商品化,专门写过文章。那时,我把土地商品化仅仅理解为土地所有权的买卖,但实践表明,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也是土地商品化的一种形式。我后来改变了看法,这次,类似的文章没有收录。
有的观点有偏差,但并非文章的主要内容。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论述我国地产市场发育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一些文章,在论及征地问题时,我曾一度强调国家利益,对农民利益考虑不够。有朋友对我不满,杜鹰就曾当面批评我说:"你一屁股坐到土地上,就不为农民讲话了?"对我触动很大。陈锡文的一些论述分析,也影响我逐步改变看法。后来,我专门写过一些论述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文章。由于先前的那些文章,都不是专门谈征地问题的,所以这里仍然收录,并保持原貌、不作改动。但是需向读者作个交待:原样收录,并不表明我在有关问题上仍坚持原来的看法。
有的观点,我始终坚持,但人们的认识很不一致。例如,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和再生产理论,观察我国的土地问题,认为在土地公有制条件下,国家可以利用土地规划配置土地资源,还可以灵活利用地租、地价调节社会分配。据此,我于20世纪90 年代初提出"土地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的观点,并于90年代中期和21世纪初,两次专文论述。这个观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里没有,西方经济学里更没有,可以算是我的"发明"。我很清楚,理论界对此基本是不认同的。我的文章发表的范围比较窄,经济学界未必有多少人看过。但近年国务院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经济学家们(不管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还是研究西方经济学的)多数都不赞成。我对自己的观点既自信又不自信:自信,因为这毕竟是自己多年研究得出的看法;不自信,因为我深知自己理论基础薄弱。我想,无论对错与否,对于人们进一步研究思考有关土地问题,都会有所启发吧。
我研究土地问题,本意并不是想在理论上有什么创新,而是想为土地管理的实际工作提供些思路性的东西,供决策层参考。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土地部门与建设部门之间,围绕"地随房走"还是"房随地走",即土地管理服从房产管理还是房产管理服从土地管理,发生了一场争论。我为此研究地租、地价与房租、房价的区别,指出房价是在生产领域形成的,房租是房价的分割;而地租属于社会分配领域,地价是地租的资本化。两者的形成机理不一样,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也不一样。我进一步提出,地租(地价)过高或过低,都会扭曲经济关系,不利于健康发展,并考虑在土地公有条件下,国家有可能把地租(地价)作为经济杠杆,调节经济关系。而房价则起不了这样的作用,它恰恰是被调控的对象。土地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的观点,最初就是这样提出来的。
决策者们作决策,要综合考虑各种思路,我的思路只是诸多思路中的一种而已。近几年来,我对土地问题的思路要点如下:(1)规划要严;(2)产权保护要细,要平等;(3)地租、地价要灵活,要防止片面追求政府土地收益。但目前我国土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可以说是很不合乎我的理想。一是土地规划的控制力较差,主要原因是我国规划体系不合理,各部门规划重复交叉、互相矛盾;二是产权保护不落实,首先是由于部门分割、多头登记,其次是土地制度需进一步改革,现在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权利不平等,政府在土地问题上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很容易侵犯农民利益;三是地租、地价政策有僵化趋势,"一律招、拍、挂"就是一律出让,限制了年租制、作价入股、土地资本金挂账等多种有偿使用形式的发展,也是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土地财政"的制度根源。在现实面前,我的思路颇显异端和另类。在这个问题上,我对自己也是既自信又不自信。自信,因为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于土地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不自信,因为我在政府部门工作了十几年,深知研究、制定政策与研究理论,虽有联系却又有区别:理论研究,个体劳动的色彩比较重,政策研究,是复杂的集体劳动;理论研究,要揭示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讲究彻底,而政策研究,还要考虑可操作性,既要考虑经济规律,又要考虑政治、社会等其他因素,常常只能作次优的选择。因此,我对自己的思路是否适合转化为政策以及如何转化为政策,并无十分把握。
行文至此,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我收录这些文章出版本书的目的,一是希望有更多的理论工作者特别是经济学者,能够关注土地问题,大家砥砺相长,繁荣土地科学理论;二是再次向有关管理机关奉献我的改革思路,供作决策时参考。我过去常说,搞理论的是说空话的,可以"漫天要价",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是干实事的,只能"就地还钱"。理论工作者把问题想明白、说清楚,就算尽到责任了,至于怎么干,要体谅干事的人的难处。干事的人要理解说话的人的好心,广开言路,在各种意见中权衡怎么干。这样,大家就能和谐相处了。这个道理,我的朋友张文木教授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谈谈学术与政治的和谐与宽容",他讲得十分透彻。文章发表在《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2期,这里郑重地向大家推荐。
还要说明一点,本书收入的文章的时间跨度二十多年,有的侧重学术性,凡引文、资料都注明出处。有的侧重工作性,没有注释,按道理应该补上,但时间久了,有困难。特此向读者致歉。
在校阅书稿已近尾声时,4月12日苏星同志因病逝世。我痛失良师,万分难过。回顾我的研究经历,几乎每一步都刻有他言传身教的印记。原本希望能当面将书送到他的手上,现在则只能隔着阴阳界奉上,以表达深切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