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式现代化是应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中国方案,释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越性,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了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创新,走出了和平发展的现代化新路。现代化道路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呈现多样性,探索符合自身国情和客观实际的现代化道路是各国的重要课题。日本是“后发赶超型现代化”的典型,也是陷入“赶超后困境”的实例;中东国家很早就开始探寻适合自身的现代化道路,至今却依然面临物质生产、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困境;拉美国家获得独立后随即开启现代化历程,时至今日却仍处于过渡阶段,未能成功实现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打破了“现代化 = 西方化”的理论迷信,拓展了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新模式,虽源于中国,却属于世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际公共产品,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启发。2023年3月15日,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举办“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学术研讨会,十余位知名专家学者就中国式现代化的学理意涵和世界意义展开深入交流,会后本刊组织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国际关系学系教授赵可金,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国家治理研究院教授佟德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院教授、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员高程,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杨伯江,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田文林,北京外国语大学西班牙葡萄牙语学院副院长、教授李紫莹撰稿,以推动学界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研究走向深入。
一般认为,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人类摈弃封建生产方式和思想传统、追求更高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历史进程,囊括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这一过程不以资本主义为终点,而是“孕育和创造着非资本主义本质、引领人类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因素”。但它确是以资本主义的出现为起点,而且先后形成了不同范式,如以英国、法国、荷兰代表的原生范式,以德国、俄国、日本为代表的继起范式,印度等众多殖民地国家的依存范式,以及苏联、中国等国家的跨越范式。对中国的现代化而言,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范式中,日本无疑最值得研究。这不仅是因为日本是近代亚洲唯一实现了 “近代化”的国家,是当代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也是因为中日同处东亚板块,同为东方国家,虽然政治体制、国家认同等存在不同,但在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又存在相似性、相关性,故而更具有比较的意义和借鉴的可行性。
一、日本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作为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继起范式”的代表性国家,日本既是“后发赶超型现代化”的典型,同时也提供了陷入“赶超后困境”的实例。从宏观角度看,日本的现代化进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历史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明治维新到二战结束前的近代产业化时期。19世纪中叶,日本处于历史转折期,在西风东渐、列强叩关与国内社会矛盾激化的双重催化下,1868年4月6日,明治天皇颁布《五条誓文》,表明日本要改革旧制、向西方学习的决心,明确了走现代化道路的方向,成为明治维新的施政纲领。日本开始了一系列资本主义改革,包括积极引进西方科学技术与机器设备、招聘外国专家、派遣学生出国留学、培养本国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开始建立一批军工、铁路、矿山、航运等重工业及化工企业。到19世纪80年代,日本以纺织业为支柱产业,开始出现工业革命高潮。
第二个时期是二战战败到 20世纪80年代的高度产业化时期。日本现代化得益于分阶段制定和实施合理的产业政策及依赖海外市场的外向型经济结构,实现了快速发展。如在战后初期,吉田内阁采用有泽广巳提出的作为迂回生产政策的“倾斜生产方式”,以恢复钢铁、煤炭、电力、造船等产业为重点,同时逐步将产业结构重点向重化工业调整,缩小与欧美国家的差距。进入经济稳定增长阶段,日本产业政策重点集中在调整能源资源结构,从高能耗资本密集型转为低能耗技术密集型。1968年日本赶超联邦德国,成为西方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尽管20世纪70年代起受国际石油危机影响,其增长脚步放缓,但到1980年日本官方宣告实现了“追赶型现代化”的历史使命。
第三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后工业化时期。随着赶超时代的结束,日本经济增长速度开始下降,泡沫经济破灭,其现代化范式也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面临国内消费不足、贫富差距拉大、经济过度依赖海外、对外经济摩擦不断等突出问题。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日美贸易摩擦由最初的纺织产品逐步向钢铁、大米再向汽车、电子、航空材料等领域扩大。2021年岸田文雄组阁之际,抛出了实施“新资本主义”的提法,继而2022年自民党在参议院竞选纲领中,将战后日本资本主义到目前的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福利国家建设”阶段,重新审视弱肉强食的自由放任主义,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富裕;二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新自由主义”阶段,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干预、重视市场竞争,放宽管制,推进全球化。该纲领提出,战后日本资本主义将进入第三个阶段即“新资本主义”阶段,在“市场还是国家”“官还是民”之间的选择将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剧烈摇摆,市场与国家、官与民不再是二者选一的关系,而是二者兼顾的关系。
二、日本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作为后发型、外生性、赶超式现代化,与欧洲发达国家的原生范式相比,日本的现代化特别是战后现代化进程有着明显不同,呈现出外部依赖、国家主导、子系统间失衡、子系统内均衡等一系列特点。
其一,日本现代化有着较强的外部依赖性特点。二战后,以1951年旧金山和约为标志,美国在大规模推进对日本经济和社会体制重建的基础上,从资金贷款、技术转让、市场开放等各个方面扶持日本的现代化发展。美国帮助日本建立了更开放、自由的市场经济,并且提供了经济援助、贸易优惠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支持,日本和美国形成了紧密的贸易和产业合作基础。不仅如此,在军事和安全领域美国也为日本提供了帮助。因此,就现代化阶段性发展的内涵而言,日本是追赶型现代化,但从环境条件而言,其现代化特点显示高环境依赖型。
其二,日本现代化是国家主导型的现代化,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这在战后日本“福利国家建设”阶段表现得尤其明显。根据塞缪尔·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提出的“强大政府论”(也称“政治秩序论”)观点,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是确保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关键性因素。战后日本现代化进程恰好证明了这一理论。长年作为执政党的保守势力沿袭战前的做法,注重掌控权力,中央行政机关保持对地方行政的强有力控制,确保了对社会资源的整体掌控、合理分配与规划,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日本现代化进入快速腾飞时期,仅靠地方行政难以应对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而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给予的经济、法律、行政方面的支持,成为推动地方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其三,日本现代化进程呈现较强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最典型地体现为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等子系统之间的失衡。相较于经济现代化,其他领域的现代化发展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在政治领域,尽管1947年施行的《日本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普选和民主制度,但是日本政治体系中仍然残留着非民主传统因素,如天皇制度、官僚主义等。传统的“政、官、财铁三角”互相依存关系,使得政治体制改革过程很容易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阻碍。在社会领域,现代化发展的滞后集中表现在法律、观念与现实的反差上。安倍二次执政后提出构建“创造全体女性闪耀的社会”施政目标,折射出日本社会实现性别平等面临的严峻形势。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EF)每年发布的《全球性别差距报告》,在全球实施调查的 146个国家中,日本2019年排名第121位,2023年降至第125位,成为2006年该报告发布以来排名最靠后的一年。日本不仅在七国集团(G7)中远落后于倒数第二、全球排名第79位的意大利,而且在亚太地区也居于最末位。日本的人权记录长期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质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报告多次指出,日本在种族歧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种族仇恨言论在国内的流行、反歧视立法的欠缺、阿依努土著人和冲绳人等少数民族的生活现状令人关切以及针对外国技能实习生的剥削、撤销对朝鲜人学校的资金扶持等。
其四,现代化子系统内部发展相对均衡。战后日本经济现代化推动形成了中产阶级占比极高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出现了均等化、中流化等标志性整体特征,即所谓“一亿总中流”。尽管20世纪80年代后自民党推行“新自由主义改革”,贫富差距有所拉大,但从与其他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看,其基尼系数仍相对较低。日本政府通过税收等政策工具调节财富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同时凭借社会保障系统,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家庭补助金和养老金等,保障弱势群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联合国开发署2019年《全球多维贫困指数》报告显示,日本排名第11位,仅次于北欧等地区发达国家,贫富差距较小。同年厚生劳动省的数据显示,日本基尼系数为0.32,低于美国的 0.48,收入差距处于亚洲最低水平。子系统内部均衡性还表现为城乡差距较小。从1949年《土地改良法》颁发以来,日本政府相继出台《农地法》《关于农业振兴地域的法律》等,强调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性,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三、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镜鉴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科学内涵的界定,说明“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既要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更要符合本国实际,具有本国特色”, 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独立自主地走自己的路,在此基础上,关注发展的协调性以及与世界发展的融合性。中日两国现代化进程所处的时代背景、历史条件迥然不同,基本国情、战略目标存在根本区别,但就实现现代化的微观技术层面而言,日本作为同属亚洲的国家,其经验教训仍可以带来深刻的启发与镜鉴。
一是基于系统思维,统合现代化各子系统,促进平衡发展。从日本的现代化进程可以看出,完善政治法制化建设,建立现代政治体制是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条件。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历经经济现代化优先,政治、社会、文化现代化相对落后等种种挑战。借鉴日本的教训,中国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要做到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协调发展,避免走日本“重物质、轻文化”“重经济、轻社会”或者“先发展、再治理”的老路,同时要加强现代民主法治建设,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障政治安定,促进平衡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税收和社会福利保障事业的调节作用,构建橄榄型社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容易形成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固化等问题,而政府的税收调节、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等则是全社会的安全网和现代化进程的稳定器。日本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子系统内部相对均衡,不断构建覆盖面广、制度多元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几近“全民中产”的社会结构。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尤其需要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发挥预防、稳定、调节等作用。同时,要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社会福利、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
三是加强农业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别。缩小城乡差距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一环,日本在战后通过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优化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制定一系列针对农村地区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贷款贴息、技能培训等,扶助农村地区发展,消除城乡差别。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样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压舱石”。尤其当下外部发展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日益增加,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有利于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更有利于释放几亿农民迈向现代化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形成新发展格局。
四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战后日本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充分掌控、合理分配和规划社会资源、支持地方政府多方面推进现代化治理,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人口规模越大、治理难度也就越大。建立完善统一集中、高效有力的决策机制,是建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前提。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实现治理和发展的紧密结合,在发展和改革的平衡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创新治理制度安排,优化政治权力关系,完善公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