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年前去过一次深圳,正逢台风,街道被风雨肆虐得东倒西歪。我这样说,似乎有点问题,应该是街道上的大树和行人东倒西歪,怎么会是街道呢。但是那晚,我确实感受到街道东倒西歪。
第二天,风平浪静,我们去了世界之窗,锦绣中华,小梅沙。现在回忆起来,只是去过,没有别的。只是觉得时间太快,那个时候,我才二十几岁。
二十多年的光阴,回溯起来,也什么也没有。何况一次短短的深圳游。时间,这么宝贵的东西,我却是辜负的。岁月,这么厚重的质地,我却是轻慢的。
今年的暑假期间,我去广州艳华家。眼看就要离开广州回武汉,却去了一趟深圳,是说走就走的。艳华的闺蜜兴杰驾车去深圳检查身体,就问,姐姐想不想去深圳玩玩?我一听,很乐意地跟去了。
特地穿了艳华给我买的鞋子。
深圳,没有多少原住民,也本身不是一座城市的格局。很多很多的人,从四面八方来,汇成深圳这座城市,成为深圳人。
深圳很新,文化是新的,城市是新的。观念很新,风尚很新。
搭乘地铁时,乘坐上下电梯,人们是靠右边站着的,把左边空出来,留给有急事的人快速通过。川流不息的马路上,车始终让着行人。有红绿灯的地方,按照红绿灯的指挥通过。没有红绿灯的地方,一定是车让着人。
因为这双鞋子,我吃了大亏。白天,去爬了莲花山。晚间,和兴杰去深圳湾散步。那感觉难得,异地感难得,脚疼也不想停下来,一直走一直走,至双脚磨破。往回走时,只能赤脚,地面干净,没有障碍。
第二天,兴杰去检查身体。脚疼,不能走,决定去深圳书城坐一天。
深圳书城的门脸儿,一般。进去了,很大,是客厅,也是书房。各种吃吃喝喝的小店,承载着客厅的功能。图书区域,当然就是书房,城市的书房。
这一段时间,我对植物太感兴趣。在书城里,最先翻读的是《园艺图鉴》和《戴罗勒的园艺日记》。从园艺图鉴里,我知道了园艺世界包含着物理,数学,美术,文学等各学科知识,非常有趣味。从戴罗勒的园艺日记里,我感受到大自然在时序里的井井有条。
我停留的第二个区域是文学类,最先翻读的是杨澜的《大女生》。杨澜,我一直很喜欢她。时间仓促,还是很认真地浏览了整本书。
杨澜喜欢伍尔夫。伍尔夫最有名的文章是那篇长长的散文——《一间自己的房间》。这间房间,其实就是一个女人独立的精神世界。在这样的房间里,她不需要怨恨任何人,因为任何人都伤害不了她。她也不需要取悦任何人,因为别人什么也给不了她。
我们能明白这个意思,真正懂到骨子里,真正落实到行为里,不容易。此时此刻,在这个书店里,这本书里,再次重温伍尔夫的意思,我很是凝想了一会儿。
随着越来越老的样子,我对自己说,勇敢地露出皱纹,勇敢地袒露白发。我觉得,那样会更适合我。我觉得,人之于好看是有灵气的面孔,是真实的笑容,是健康的身体。
我拿的第二本书是村上的《弃猫》,是他回忆父亲的作品,很好奇,很想看。再者,书不厚,适合这样的短时光。
或许还有别的,我一直想从别人的父子关系里,也或者描写父亲的文字里,去找寻现实里自己没有得到的父爱,也或者没有得到的一种好的父女关系。
这本书确实短,它其实只是一篇散文,编辑太厉害了,一篇文字编成一本书。内容,作为一篇散文,是够的。作为一本书,按着心中的刻板效应,是不够的。我说了是刻板,那么就是偏见。一篇文章,在本质上,是可以成为一部书的。
第三本是梁文道的《读者》,这个人是书虫,很睿智,我很喜欢。巧的是,一直没有把他的作品搬进书房。今天偶遇,有一种翻读的冲动。拿着书本找座位的样子,很像在餐厅端着食物找位置。对,书本就是食物。如若真的能把书看成食物,觉得读了后很满足很有味。那么,也就会喜欢读书了。
这么大的书城,买书的人并不多。暑假过来消遣的学生,带着孩子的妈妈,我等一般的闲人,等等,等等,大多只是翻翻看看,也就走了。
这种场合,读书并不十分沉浸,但也基本上是投入的,否则会说不出书里讲了什么。投入之中,也几乎不太觉察自己的地理位置,仿佛旅游一般,只有当下的时光。
时光之流不管往哪个方向,我们把握的只能是当下。
后来,我还取了《一日三秋》这本书,起先是被名字打动,再一看刘震云,觉得不错,就取了。文集的封底,是推荐语,全是国外的大媒体,有美国纽约时报,美国柯克斯评论,有美国的图书馆杂志,法国的解放报,法国的法兰西文学,意大利的今晚邮报,瑞典的瑞典日报,智利的信使报,日本的图书新闻。
忽然之间,完全没有了翻阅这本书的兴趣,默默地放回去,发一会儿呆。看读书的人们,看书店的员工,看疯闹的孩子,看书本摆在台面上的样子......
大约四点,兴杰过来接我,我们要赶回广州。外地牌照的车,高峰时间不能在深圳市区通行。
如此,深圳之行结束。有点像梦,事如春梦了无痕。但是做了这点儿记录后,它就被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