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新乔:中国特色经济学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论厉以宁的经济学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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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新乔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努力要创立中国特色的学术体系,创造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其实,厉以宁教授从1980年代至今所出版、发表的全部论著就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理论的重要成果。

厉以宁是江苏仪征人,1930年出生于南京,在上海上的小学,1941年不满11岁时考入上海南洋模范中学。1943年随家迁到湘西沅陵,考上雅礼中学。1946年回南京,在金陵大学附中完成高中。南洋模范中学、雅礼中学和金陵大学附中这三所名校奠定了厉以宁一生的事业基础。高中毕业后,厉以宁回到湖南沅陵,在一个消费合作社里当过两年会计,从而积累了与顾准、薛暮桥一样的从会计出身学习、研究经济学的宝贵经历。1951年厉以宁考入北京大学,1955年毕业留校。长期担任北京大学经济系资料员,认真研读《经济史评论》等外国学术刊物上的论文,编写内部学术资料。在“文革”前就与马雍(后成为历史学者)一起翻译《罗马帝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罗马帝国衰亡的原因。他在北京大学经济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85年出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主任,1993年任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994-2005年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在1988-2002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八届、九届常务委员,2003-2018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常务委员。2018年厉以宁获得改革先锋称号。

厉以宁的经济学研究经历大体分两段:一段是从1978至2000年,即前二十二年。在这一段,厉以宁以现实的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运行为主要研究对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和他的经济学基本理论。第二段是从2000年至今,即后二十二年。在这一段,厉以宁也关心、参与现实经济问题与改革发展的讨论和设计,在民营经济发展与土地确权等重大改革上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见解和政策主张,但其主要精力是在比较经济史和文化经济学的研究上,是以史为主,兼顾现实问题研究。

在1978年至今长达44年的著作生涯里,厉以宁出版、发表了80多部著作和数百篇论文,著述近两千万字。其思想容量之大,可与前辈学者于光远先生媲美。我认为,厉以宁的经济学研究贡献主要有五个方面:(1)、独立提出了中国经济改革思路与股份制改革设计;(2)、形成一个比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理论;(3)、提出了“三种调节与三次分配”理论;(4)作为一个中国学者,厉以宁对于外国经济史和外国经济思想史贡献了独立的、系统的研究成果;(5)、初步形成了文化经济学与经济伦理学理论框架。

在这篇文章里,我主要谈谈厉以宁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经济学理论成果,即集中于讨论厉以宁的前三个贡献。关于厉以宁教授的比较经济史研究和文化经济学贡献,当由另外的文章来加以讨论。

一,厉以宁关于中国经济改革的思路与股份制改革设计

这主要在于,厉以宁提出了经济改革要以企业改革为基础、为重心的思想。同时,他主张以股份制改革来改造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资产交易机制来启动对于计划经济下的公有制模式的改革,这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的对于原来的所有制结构的再改造,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来替换原来的全民所有制的实现方式。因此,厉以宁的改革经济学理论,又称为“所有制改革论”和“股份制改革方案”。这个思想,是厉以宁在1980年初步酝酿、小范围建议,到1986年正式系统提出,并展开公开讨论的(见厉以宁:《所有制改革和股份制企业的管理》,载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改革》1986年第12期、1987年第1-2期;厉以宁:《社会主义所有制体制的探索》,载于《河北学刊》1987年第1期。这两篇文章都收录在厉以宁《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经济》一书中。)。

1986年之前,尤其是在1984年,中国经济学界关于经济改革的主流观点是以价格改革为中心。这个思想不但体现在大量的公开发表的论文里,而且也写进了最高决策层的决议与文件里。以价格为中心进行经济改革的主张的依据是:既然是搞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机制在本质上就是价格机制,让价格调节供求,乃是最基本的。而且,当时现实里发生的价格双轨制把经济关系搞的很乱,各种投机倒把引发腐败。因此需要理顺价格体系,消除价格双轨制。这就是价格改革。至于如何进行价格改革,是调还是放,内部又有若干分歧。

价格改革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厉以宁提出两个问题:首先,如果经济中仍然是政府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政企不分,即使价格放开了,这类企业会对市场价格作出正确的反应吗?其次,如果作为市场的供方主要是这样的政企不分的国营企业,其所决定的价格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从而改善资源配置的效率吗?

因此,厉以宁主张要将由政府经营的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成为按市场调节的全民企业,以市场价值来评判企业效率,使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是为全体劳动者谋利的企业,真正解决经济中利益、责任、激励、动力问题。厉以宁认为,价格改革虽然也关系到经济利益与动力,但是若没有所有制改革,价格改革和其他各种改革能够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

在整个1986年,厉以宁就集中精力设计如何让全民所有制企业上市,成为股份制企业。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增量资产上市”与“存量资产上市”的方案。提出,国有企业改革为股份制企业可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资金增量的股份化,即新创办的企业按股份集资方式建立,以及原有企业扩大经营时采取发行股票的方式。后一阶段是资金存量的股份化,即原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核定价值,折成股份,这部分股份又可分为“国有股”和“法人股”:原有企业资金存量里由国家投资部分形成“国有股”;而原有企业资金存量里由企业本身投资部分形成“法人股”。所以,“国有股”和“法人股”是起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存量资金的股份化,本来是为了防止在股份制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才设计的股权控制模式。后来由于国有股与法人股流转滞后,影响了资本市场深度与效率,才在20年后(2006年)又进行了深化股权流转的资本市场改革。

在提出股份制改革设想的同时,在1986年,厉以宁还在所有制改革上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模式。不但整个国民经济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与个体并存的混合经济,而且一个企业也可以是全民、集体与个体等多种经济所有制共同投资而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厉以宁还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设想:即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企业的参与而形成社会主义银行财团,社会主义银行财团与社会主义公司财团一起,实行跨部门、跨地区的经营。这个设想比金融控股公司大力推广的今天提前了35年。

对于国有企业通过股份改造后能否保持全民所有制性质的问题,厉以宁提出了国家投资公司和国家控股基金的方案。他认为,国有企业上市后,只要国有股份是有控制权的,则企业性质就还是全民所有制的。他主张,应该将国家出售的企业股份所得到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基金,国家可再以这个基金对别的企业与产业进行投资、控股。这实质是国有投资公司和国家控股公司的概念。

因此,在厉以宁的股份制改革思路里,不但主张全民所有制企业上市,而且对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混合经济,金融控股公司、国家控股公司与国有投资公司等方面都有周密的考虑。这个思想,在80年代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都发生了重要影响。

实践证明,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改革与企业改革是相互补充的,也说不上应该孰先孰后。事实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一方面放开了部分产品和生产资料的价格,另一方面也在国有企业推进诸如利润留成承包制的改革,还在准备股份制改革。到1993年,价格双轨制在中国走向尾声,而中国股市也在前一年正式开市。但厉以宁以企业改革为基础的理论,仍是成立的。他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两个部分之间,即价格机制与产业组织之间,实质上认为产业组织的建设是更为根本的。价格机制说到底就是要以竞争性价格作为资源配置的信号,以价格来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业组织恰恰不是完全竞争的,前苏联模式下的产业组织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体制,是根本阻遏竞争性价格机制的形成的,更谈不上让价格机制发挥作用了。由此可见,厉以宁提出改革以企业改革为中心,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这是对西方经济学在既定资源条件和既定价格机制条件下运用价格理论的主张的否定。因此,厉以宁的改革理论是对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理论的重要创新。

后来的中国改革实践表明,价格改革是快于企业改革的步伐的。中国的价格改革从1984年左右起步,大约到1994年就基本放开价格了,即价格改革基本上是花了十年时间。可是,中国的国企改革实质是从1995年起才动真格进行改革,到2007年才基本告一段落。这说明,第一,价格改革并没有自动带来国企效率的提高,国企恰恰是在市场价格全面放开后才全面陷入困境的。说明价格改革不是改革的全部,也不是改革的中心任务。改革是中心任务是要让中国经济全面焕发出活力,而这个任务价格改革是没有担当起来的。第二,国企效益的改善,要靠企业本身的改革,而中国的实践证明,国企改革恰恰是比价格改革更艰难的改革,需要企业本身在动力机制、产权配置、劳动用工制度和治理结构上进行深入改革。第三,中国国企的改革的基本思路还是大型国有企业走股份制的道路,中小企业实行并购重组、租赁、拍卖的方式,这恰恰是厉以宁提出的企业改革思路;第四,许多重要的生产资料与要素,如煤电、盐、药品、产权价格、劳务价格、土地价格等,在1994年后长久没有实行市场定价,有的是双轨制,其背后与企业制度有关,需要进行深层次的制度改革。

这样看来,厉以宁在1986年系统提出企业改革中心论与所有制改革理论,是被中国改革实践所证实的经济改革理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国际意义。这个理论的国际意义在于,它说明,在社会主义改革中,对于国有企业,既不能全盘私有化,也不能在对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封不动的前提下就放开价格,而是要在公有制基础上对于国有资产实行市场化改造,并且在股份化过程中保持国有股的控制权,同时实行多种经济共同发展。

二,厉以宁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理论

厉以宁在1985-1990年系统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理论。这个理论主要是体现在其三本书里:1986年出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1988年出版的《国民经济管理学》、和1990年出版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

2.1.《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一本教科书,其贡献了到那个时期为止的最新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从今天来看,这当然只是中国众多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里的一本,但是与同类教科书相比,厉以宁老师的这本书有其特色。

首先,其研究对象与理论内容有创新。厉以宁遵循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这一基本原则。从劳动价值论出发,他当时还固守非生产领域不创造收入的观点;并且认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不能成立,理由是成本属于旧价值转移,而利润属于新价值创造,两者不能在同一个价值层面比较。然而,从总体上说,厉以宁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体系上有两大创新:第一,他主张把财富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第二,他主张把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下的经济运行作为考察的重点。这样就区别于以前的政治经济学体系。

其次,厉以宁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在考察经济运行过程时明确区分了“封闭型扩大再生产”的价值平衡与实物平衡,和“开放型扩大再生产”的价值平衡与实物平衡。尽管开放条件下的宏观经济分析在上世纪80年代在国内经济学界已比较普及,不过,厉以宁在该书里指出,无论封闭型的总供给与总需求,还是开放型的总供给与总需求,都有实物部门之间的结构问题,因此在内循环和外循环中要关注结构问题。这是中国经济学界关于“内循环”和“外循环”的最早的理论分析之一。

其三,厉以宁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里明确提出了“三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思想: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应该大力发展。当时还没有民营资本企业和外资企业,但是,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后来成为“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相对应,全民、集体经济合称“公有经济”,与个体、民营资本企业、外资企业合称的“非公经济”相对应,这都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这个思想并不是厉以宁的独创,厉以宁可贵之处在于,不仅在1986年的教科书里论述了多种经济共同发展,而且一直坚持并发展这一思想,在21世纪初成为他坚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的出发点。

其四,厉以宁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有“四个要素”缺一不可:一是一套完善的市场体制;二是高度有效的政府;三是一批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四是符合社会主义伦理原则的经济行为规范。可见,对政府调节的评价标准不应该是“有为”,而应该是“有效”,离开有效的“有为”就是乱为。并且,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体系里,光提市场与政府是不完全的,还应该加企业家和伦理规范。

其五,什么才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厉以宁提出了“五个市场”: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

因此,“一个前提”(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前提)、“两个循环”(封闭与开放)、“三种经济成分”(全民、集体与个人)、“四种要素”、“五个市场”,这总起来形成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体系。

厉以宁在创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时,遇到了两个不可回避的难题:如何解决社会主义经济增长过程中发生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劳动价值论如何与作为资源配置的信号的市场价格体系相协调?

关于收入不平等问题,厉以宁从三个方面加以讨论:一是判断不同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的合理程度,认为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是导致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二是非按劳分配收入差距的合理程度的判断,认为这需要适当控制;三是非正常收入方面的差异与不平等,即由财富占有不平等所引起的问题,这才是社会应引起重视与控制的。这是一个分层次、分结构的收入不平等问题的分析架构,他区分了收入的不平等与财富的不平等,认为财富的不平等才是更应该控制的;在收入不平等里又区分了按劳动分配收入与非按劳动分配收入,认为后者比前者更应该引起重视。

在劳动价值论与作为资源配置的信号的市场价格体系之间,显然有一个价值转型的理论问题。厉以宁在1986年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提出两条研究思路:一是承认劳动价值论,但价格可围绕价值波动,价格层面就是资源配置价格,按每种资源在市场中带来的边际收益确定其收益分配水平。二是在研究中不直接涉及价值形成和价值量决定问题,也不再涉及价值与价格之间的背离问题,而是直接研究资源配置价格的决定,按资源的市场边际收益决定收入分配。无论是哪一种思路,都主张从要素边际贡献与要素所有者的收益角度来研究资源配置价格。这至今仍是我们“按要素的市场贡献决定其收益报酬”的分配原则的理论基础。

2.2.《国民经济管理学》提出作为政府调节理论基础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宏观经济学

不同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是从横的角度,以“一,二,三,四,五”的框架全方位分析社会主义经济里的企业、个人,市场和政府行为及其相互关系,《国民经济管理学》是从纵的角度,以“近期”、“中期”和“长期”这三个时间长度,讨论、分析了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的宏观经济学的基本问题。

厉以宁在《国民经济管理学》里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的近期任务是维持经济稳定,应当通过政府调节来维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基本平衡。这种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既是总量的,又是结构的,即要协调总量与结构之间的诸多不平衡问题。厉老师将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平衡关系分为投资、消费和国际收支这三个子领域,由于每个子领域都有供大于求、供小于求、供求相等这三种可能,所以,近期的宏观经济管理格局实质上有27(=)种可能。比如,消费领域的供不应求可能会与投资领域的供过于求并存,国内消费和投资领域的供求均衡可能会与国际收支领域的不平衡并存,等等。《国民经济管理学》共讨论了20种短期宏观经济不平衡的格局。

这本书与国内外讨论分析宏观经济问题的诸多论著不同的最显著的特色是,在理论上第一个提出“中期”的宏观经济管理任务是解决经济结构问题。具体是三个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转变、升级。这就是说,在客观上存在一个既非短期、又非长期的“中期宏观经济学”(Medium-Run Macroeconomics)问题,而“中期”的形成是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时间一般需要8-10年,为中期。

厉以宁进一步指出,经济结构的调整,是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为基础的。“产业结构调整、技术结构调整和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主体,不是政府,而是企业”(《国民经济管理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8页)。是企业按市场需求结构变化而在生产资料市场和投资品市场上调整投资方向,才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而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又必须依托资金市场(80年代还不提资本市场)与外贸市场、国际资本市场。这就是说,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主体、调整的手段、调整所依托的基础,都是市场导向的,而不是计划经济的导向。

同时,厉以宁教授讨论、分析了“中期”宏观经济学中产业结构变化与周期之间的关系。他思考了为什么任何产业都会有周期,即会发生上升、高峰、衰落的变化?为什么产品的发展会经历“投资增长--投资显著增长--投资热情衰退”这样的过程?发现,这样的周期不是几十年的长周期,而是中周期。“中周期”的休整阶段,就是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正在发生的时期。厉以宁还认为,中期宏观管理与短期宏观管理相比,短期管理侧重于需求管理,而中期宏观管理则侧重于供给管理;需求易增不易减,而供给易减不易增。

至于长期宏观管理,厉以宁认为应侧重于环境管理、收入水平的调节和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因此,长期的宏观经济管理是与社会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这同样已被30多年经济发展实践所证实。

厉以宁教授关于近期、中期和长期宏观经济管理的理论体系是一个独创。尤其是其“中期”宏观经济管理的理论,在国际学术界也是领先的。美国经济学界是在1997年以后才发现“中期”宏观经济学具有与短期、长期宏观调控问题不同的特殊内容(见Blanchard (1997),Solow(2000),Beaudy(2005),Adachi, Nakamura, and Osumi(2015)。)。

也就是说,厉以宁教授关于“中期”宏观管理的思想,至少比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提早了10年以上。而且,厉以宁教授是讨论的是中国经济里的中期宏观管理问题,在内容上与西方学者后来的论述是有差异的。

2.3.《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书从方法论上为厉以宁的经济改革理论提供了基础

“非均衡”的概念并不是厉以宁的创造,它最早出现在西方经济学文献里。非均衡还是一种均衡,只是非瓦尔拉斯那种市场出清的均衡。非均衡是指不存在完善的市场,不存在灵敏的价格体系的条件下所达到的均衡。有一些凯恩斯理论的解释者认为,凯恩斯经济学就是一种最初的非均衡理论。非均衡理论在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在西方有较大的发展,来研究在市场不完善和价格机制不能自行调节供求时各种经济力量如何被调整到彼此相适合的位置,并在这个位置上达到均衡的。

厉以宁的非均衡理论并非照搬西方的非均衡理论,他首先提出两类非均衡:

第一类经济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需要或超额供给都是存在的,需求约束与供给约束都存在着,但作为市场主体的微观单位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有自由选择权,自行承担风险。厉以宁认为,西方学者所讨论的非均衡,是这类非均衡。

但厉以宁辨别出当时中国经济所面临的是另一类经济非均衡: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需要或超额供给都是存在的,需求约束与供给约束都存在着,但作为市场主体的微观单位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他们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与经营方式的自主权,也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与经营风险。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没有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

这就是说,两种非均衡之间的区分主要是微观经济单位的性质和行为不同而造成的。这样,如果说西方的经济非均衡是由于价格与市场机制失灵造成的,那么中国的非均衡除了价格与市场机制失灵以外,还有企业作为微观经济单位是政府的附属物这一特性造成的,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与微观经济单位不自主之间互为因果的产物。因此,厉以宁指出,中国只有通过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改造成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微观单位,先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然后再使第一类非均衡中的非均衡程度逐步缩小。

从非均衡出发,厉以宁对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又有新的发现:

(1)作为非均衡表现形式的“滞涨”,在社会主义经济里会呈现出结构复杂的“滞涨”:“涨”有公开的涨和隐蔽的“涨”(即表面上价格未变,实际上有价无货),“滞”也有公开的滞和隐蔽的“滞”(即表面上GDP增长,实际上有效供给并未增加)。所以,“滞”和“涨”的组合共有四种。在这四种组合方式下的“滞涨”,也应该采取不同的政策组合方式。

(2)中国经济的非均衡与产业结构问题有密切关系,产业结构的调整之所以困难,是与企业运行机制的弊病、企业行为短期化、以及社会行为短期化有关的。只有加速企业改革,改造企业运行机制,克服第二类非均衡中微观经济单位的弊端,才能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

(3)在中国的第二类非均衡经济里存在着各种“刚性”:除了“工资刚性”,“就业刚性”,“福利刚性”以外,还存在一种特殊的刚性—“企业刚性”:企业负盈不负亏,企业破产难以实现,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僵尸企业”问题。即非均衡不但表现在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上,还表现在制度市场上。

(4)非均衡会导致价格双轨制长期存在。在商品短缺条件下,如果较大的资源约束,那么即使表明上取消了两种价格(计划价格与非计划价格),但实际上会形成新的两种价格(公开价格与地下价格)之差。在条件尚未成熟之时过早全面放开价格,除可能引起社会经济动荡外,还会使一些人利用公开价格与地下价格之差牟利。

总而言之,《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书不仅是指出了两类非均衡,更是以第二类非均衡为基础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立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从而深化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调节理论,对于中国特色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厉以宁的三种调节机制与三次分配理论

三种调节机制(或力量)与三次分配理论是厉以宁经济学的独创。是他在上世纪90年代的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成果。尽管这个理论在80年代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里已有端倪,在那本书里也论证了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但在那里,只论述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两种调济机制,没有把道德作为“第三种调节力量”来论述,因此没有“三种调节机制”,也没有“三次分配”理论。“三种调节机制”和“三次分配”理论主要是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1995年出版的《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和1999年出版的《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这三本书里系统加以阐述的,在2018年出版的《文化经济学》里也有许多论述。

3.1. 三种调节机制理论

三种调节,就是市场调节、政府调节和道德力量调节。关于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定义,厉以宁与别人没有什么区别,他的“三种调节机制”理论的新意在于对道德力量的调节作用赋予与市场、政府相同、甚至更高的地位,同时,对市场、政府与道德力量之间的三者关系给出了新颖的论证。

厉以宁在80年代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里就已经提出了“第二次调节理论”。那是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之间的关系上,他认为市场调节是第一次调节,政府调节是“第二次调节”。这就鲜明地把市场机制放在基础性的地位上,在当时已经是具有创新性的理论。在90年代改为“三种调节机制”理论,就不仅仅是从“二”到“三”的“加一”的变化,二是有质的飞跃。

首先,厉以宁指出,如按历史上发生的次序来排,则道德调节是先于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市场不过是出现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但在这以前,人类社会至少已存在几万年了,那时既没有市场,也没有政府,当然就没有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人类社会在那漫长的岁月里是靠什么力量进行调节的呢?靠的是道德力量的调节,其中包括了习惯的调节、风俗的调节,以及共同遵守的设定或惯例的调节。这种靠道德力量作为唯一调节机制的经济就是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中所称的“习俗经济”。

其次,就是在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机制产生并起作用之后,在一些边远地区或封闭的海岛上,仍然可能是既没有市场调节,也没有政府调节(天高皇帝远)。那就只能依靠道德力量来调节经济活动。还由于人类经常发生大的战乱,“小乱居城,大乱居乡”,无论是居城还是居乡,在战乱期间,从政府到普通居民,都会设法让人类不至于饿死、冻死。道德力量调节这时仍然发挥作用。

第三,就是今天在有高度发展的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调节的法规、政策与文件的条件下,道德调节仍然是基础性的。市场调节的方式主要是定价,但定价的均衡点其实是焦距于人们内心的,价格不可能持久地离谱,人人心中有杆秤,这杆秤就是基于道德的公平。市场讲究的就是诚信。不守规矩,坑人利己,这样的市场必定是无序的。政府调节首先必须廉洁清正,从皇帝办公厅到地方政府衙门的法庭,一直是悬挂着“正大光明”的边幅的,如果没有道德调节,是不可能做到为官清正的。因此,政府调节必须建立在反腐的基础之上。

第四,社会活动分为交易领域与非交易领域,在交易领域,是市场调节、政府调节与道德力量共同调节;在非交易领域,如家庭关系、家族关系、邻居关系、同乡关系、同学关系、师生关系、同事关系等,还有如学术活动、宗教活动、公益活动等,市场调节进不去,政府调节的法规只能设一个边界与底线,平时的活动主要是依靠道德力量进行调节的。

因此,厉以宁关于三种调节机制的理论,是对人类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调节机制的全方位的研究,他将“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相结合,将经济调节与道德调节相结合,实质上是将经济学与伦理学相结合,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对亚当.斯密学说中的合理内容的批判性继承。

3.2.“三次分配”学说

与“三种调节力量”或“三种调节机制”相对应,厉以宁教授提出了“三次分配”学说:

与市场调节相对应的收入分配是收入的第一次分配。收入按其构成可分为工资、薪酬、以及与工资和薪酬联系在一起的奖金、补贴等。这是由市场决定的收入分配。市场是根据各类人员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的数量、质量、和效率,经过市场评价,来决定第一次分配中的各种收入水平。

社会收入的第二次分配是政府主持下的收入再分配。第二次收入分配是与政府调节相对应的,但是并不是与政府调节的全部机制相对应,而只是与政府的收入调节相对应。政府可以一方面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予税、财产转移税,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对失业人员和低收入家庭、老弱病残群体进行补助、救济或津贴,来实行收入的再分配。这叫做“第二次分配”。

第三次收入分配是在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后形成的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上开始的,是个人出于自愿和爱心,出于社会责任感而做出的捐赠。这是基于道德力量而做出的收入再转移、再分配。显然,第三次收入分配是与道德调节机制相对应的。

厉以宁的“三次分配”学说的创新点在于:(1),他是将这三次分配置于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三种调节机制之下的,是由三种调节机制衍生出来三次分配方式;(2),厉以宁论证了第三次分配区别于第一、第二次分配的社会内涵,即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引导下,带有人情味的收入转移,而不是像市场调节下的第一次分配那种冷冰冰的生产要素转移后的收入分配,也不像政府调节那种依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收入转移。在第三次分配中,能增加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幸福感,即捐献人与受助人双方都能够感到幸福的一种交往过程。(3),第三次分配完全是基于个人自愿的公益活动,不像第一次分配里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是多多少少要强制服从市场价值评价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收益回报,也不像第二次分配时人们必须服从国家法律纳税,第三次分配完全是个人自主的。这样,三次分配实质上是揭示了人类在分配关系上三种不同的自由程度。(4),第三次分配实质上填补了第一、第二次分配后留下的社会空白:第一次分配发生于市场交易领域,第二次分配发生与政府法律、法规所覆盖的领域,但是社会尚有既非市场、又非政府调控所覆盖的空白区,这些广大的社会空间需要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发展来弥补,来投入,来支持发展,这个领域同样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和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领域。我们可以说,厉以宁的“第三次分配”理论实质是拓宽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的研究领域。

厉以宁教授很早就把“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结合起来了。他在1991年就撰文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不是“同步富裕”。如果是追求同步富裕,就会谁也富裕不了。不仅是“第三次分配”是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有联系,而且是三次分配里的每一次分配都与共同富裕过程有关系:在第一次分配过程里,实行按劳分配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保证,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来获得收益,收入水平都会提高,而各种群体的收入水平都会提高就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含义;在第二次分配过程中,政府通过对于收入分配的事前调节,包括对个人从事投资的事前调节、对个人雇工经营的事前调节、对个人承包承租活动的事前调节、对工资标准的事前调节,对个人兼职收入的事前调节等等,都会有利于收入差距的适当缩小,从而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在第三次收入分配过程中,人们通过自愿的收入转移、自愿缴纳和自愿捐献,更会有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总之,厉以宁的经济学研究,提出了从传统的社会主义体制如何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改革的经济学理论,提出了“股份制改革”的制度设计;而且从中国实际出发,从微观、宏观和市场调节体系提出一整套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理论,尤其是提出了“中期宏观经济管理理论”和“第二种非均衡经济理论”;还将市场调节、政府调节和道德力量调节统一起来提出一个全面的社会主义经济调节理论,提出“三种调节”和“三次分配”的学说。将社会主义经济分析与经济伦理学相结合,将对于“有形之手”的调节与“无形之手”的调节的分析相结合。这实质上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的中国式的经济学理论成果。我们正处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向全面建设现代化的方向前进。在这个历史关头,学习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实践中形成的中国学人自己的经济学成果,包括像厉以宁教授这样的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对于我们继续探索真理,是会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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