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社会学在中国方面的几个重要问题研究举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557 次 更新时间:2023-02-26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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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  


学问本无国界,不能说,那是欧洲的社会学,这是中国的社会学,这样的分别,一定说不通。不过原理虽无国界,资料确有分别,无论那个国家那个民族,那种学问,都有他独立的资料,为他国家他民族所无。根据某种学科,已经发明的原则,证以本国从新搜集的资料;或者令原则的正确程度加增,或者遇必要时,加以修正,甚至完全改造。这种情形,各国皆有,所贵在有学者去研究他,把结果公诸全世界,各人研究自己的资料和问题,这是一国家一民族对于人类文化的贡献,亦即他们对于人类文化的责任。

各种科学如此,社会学亦然。就广义言,本科范围极大,把政治经济等等,都包括在内,要讲学问上的兼并主义,真没有及得上他的了。就狭义言,范围仍不算小,但凡人类活动,带有全体意味的,都是社会学的领域。

中国人,在世界文化上,责任很大。我国人数最多,占全世界四分之一;假使没有把这部分人类活动研究好,或者把这部分人类活动抛弃了,至少这门学问,算是缺了一个Quarter。我国历史又长,可上溯至五千年,许多现在号称文化的国家,他们的历史,只有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后半橛看得见,前半橛看不出,惟有中国,可以看出全部。中国人无论在何种学问,都有我们自己的责任,社会学方面责任更大,须看清楚了。

一面我们责任重大,一面让我们自己发明的余地很多,研究时很有兴味,无论何种科学,我们都占便宜,外国作学者困难,中国作学者容易。要应用某种原则,我们加增资料去证明他的正确,或者修正他的错误,外国人费力,因为研究得很深,紧要的都被他人说完了,中国人一点不费力,因为地方大,历史长,可以自由发展。以前中国人,不走科学这条路,现在以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学问,好像开矿,遍地都是宝贝,遍地都是财源。

自然科学,可以发展的余地多,比如动物,植物,矿物,许多中国人所有的,外国人没得机会研究,我们自己,可以有许多新发明。其他各种自然科学,亦皆如是,惟自然科学,分别较小,特殊发明较难。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不同的地方很多;实地调查,外人不如我们方便,书本学问,外人亦不如我们方便;要做新发明,新贡献,异常容易,这一点可以使我们兴奋。

今天所讲,不过泛泛举几个例。我的意思,就在使诸君在听了我的讲演之后,对于社会学的研究,责任加重,兴味加浓。在分条举例之前,我想对于研究对象,及用功次第,稍为讲之。

研究社会学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种:

一、现在的情形。这种工作,就靠实地调查,像诸君对于成府、海甸一带,挨门挨户,一一问去,就是这类。极重要,极切实,学社会学的人,应当向这方面努力。

二、历史的事实。研究历史,看来比实地调查空泛些,没有那样切实。但要知道,现在的社会状况,不是偶然发生的,全由历史演出。研究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难,在此一点。

自然科学的对象,是静的,变化很少。比如天体,自地球从太阳分出以来,即是如此,不移不变。社会科学的对象,是动的,变化极大。即如衣、食、住,自古以来,已经好多的进步了。专偏于实地调查,好像看不动的电影,诚然有许多东西。如伟人的照片,要不动才看得明晰,但是哀艳的情节,总要动才有意思。

看电影不单看最后一幕,要看从前的活动;研究社会学,不单看目前生活,还要看已往的变迁。

凡属社会科学,研究历史的事实,与调查现在的情形,重要相等。后面这部工作,诸君业已着手了,前面那部工作,恐怕未即进行,所以我今天把如何去研究历史事实,提出来讲一讲。至于用功的次第,可以分下列几层:

一、努力求其真相。社会学所讲的事物,就是人类社会的活动。不错,历史亦是人类社会的活动,但是历史已成过去,要研究过去活动最难,究竟是否真相,我们没有把握。努力求真,殊不容易,历史不会说话,后人编派古人,古人不能请律师作辩护呀!绝对的真相,虽欲难求,然在可能范围内,亦应当努力求去;若不求得真相,一切都无从做起。

有许多问题,本来重要,但是没有资料,或者资料缺乏。对于这类问题,宁可把他放下,等资料出来再作。不能因为重要,找些不正确的资料,勉充篇幅,容易陷于错误,头一步作错,底下更困难了。想研究一个问题,就去搜寻资料,资料有了,再去研究不迟。找资料不在一时,不可因一时未得而灰心。资料信不过,放在第二步,研究学问,这种态度万不可少。

二、周察所以发生之原因。资料既已求得而且确信是真的了,便要研究他何以如此?为什么发生?中间如何变迁?后来如何消灭?把他经过的情形,从头细看,一定要得一个所以然,才能把陈腐的东西变成新鲜,呆板的东西,变成活动。

这种研究,不限于本方面,人类的动作,牵连到旁的方面很多。看一种社会活动的发生变迁和消灭,要注意到四周环境、已往历史,才能知道如何会发生这种现象。所以每研究一问题,往往牵连到邻近的问题,密切的固然应当一块作去,疏远的亦不可半步放松。

三、观其所生影响。前面说对于一种事物,要推求他的原因,此刻所说要观察他的影响。所谓影响,可分两种:一种是当时的制度风俗,影响到自身的变迁;一种是自身的变迁,影响到当时,或后来的风俗制度。两方面平等观察,然后可以看出自身与环境的关系。

四、学理的批评。平时所学社会学的原理原则,这种地方,用得着了。以近代社会问题的眼光,批评过去人类的活动;用合理的公认的原理,作为标准,对于从前的制度或主张,从新估定价值。惟不要忘记时代和环境的关系;评定某时代,某制度,要看他去今日多少远,当时环境如何,才能有公平估价。

我们不能以今日都市生活、工厂生活的道德和条理,拿来判断从前农业生活、牧畜生活的风俗和制度,许多现在认为不合理,在当时很合理。惟亦不能以几千年前的风俗制度,拿来应用到今日道德和条理;那时虽然合理,价值很高,到现在已经不适宜而且一落千丈了。

五、今日应兴应革事项及所采手段。研究社会学的目的,就在解决现代民族的问题;对某问题,从何种主张,取何种态度,应该自己决定。然不能以他国作标准,因为各有历史关系,欧美所认为好的,我们要从新估价,如不估价,我们亦没有研究的必要了。自然科学如数学、理化,可以有“放之东海而准,放之西海而准,放之南海而准,放之北海而准”的原理;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则不然,因为各有历史的关系。

退一步说,纵使所有原理同办法,全是对的,然人类不像石头,不能随便磨凿雕刻。从前有一个笑话,说医驼背,用夹板,驼背夹伸了,人可夹死了。我们自己有不对的地方,看见人家对的,立刻搬过来,不管适宜与否,正如医驼背用夹板一样,一定没有好结果的。

用功次第,大概有这五段,归根结底,要注意自己历史的变迁,如何才能达到理想的社会。凡对他人所讲,或全部搬来,或一部应用,或用渐进手段,或取激进方略,斟酌情形办理。合此五段工作,研究才算完成,无论何种问题,皆不可少。

所谓社会学的问题,范围太大,不能一件件的全讲;现在所讲,不过举几个问题做例,而且所举几个例,资料都比较还可以找。至于这几个例,先后排列的次序,没有特别意义,不过顺其方便而已。

第一,土地问题。这个问题在经济学中,最重要,尤其在中国史上,比其他国家、其他时代,还重要些。

欧美各国现代是工业社会,生产的主要机关变为工厂及机械,工厂机械为何人所有,即独占生产事业。在这种工业社会中,土地的地位,减轻了许多。中国直到现在,尚未全成工业国家,生产的主要机关,不是工厂,仍是土地。所以中国历来关于经济的学说,及制度,全集中到土地问题。

现今各派社会主义,无论共产或集产,总以为生产机关,不能让少数人独占,所谓电气国有,大工厂国有之类,都所以防绝此弊。本来应归全社会共享的机械,若是让一人独占去了,旁人虽然勤敏,终于无法竞争。即如织布,手工的力量,万不敌机械的力量,所以手工布,敌不过机械布的迅速和便易。

在近代是机械,在古代是土地,占据土地,即可以制人死命,无论如何勤敏,没有土地,便会一筹莫展。中国历代学者同政治家,对于这个问题,不知道费了多少心血、多少脑筋呢!

顶古的时候,有所谓井田制度,究竟实行到如何程度,因为资料不够,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无论属事实,或者属理想,其主要之点,即在田给能耕的人,能耕的人得田。有时发生争论,亦不过一百亩或九十亩的数目问题,而不是全部制度问题。土地是国家的,二十授田,六十归田,“归田”二字,后来成为不作官了,回家养老的名词,实则是人老了,不能耕田,把田还给国家的意思。井田要点,端在于此。

土地是生产要素,不能让少数人占了去,儒家极力如此主张。古代儒家如此,宋元以后,还是如此,治国之道,井田为其先务。这种制度一面看似乎迂腐,一面看很有深意;拿现在的话解释他,就是土地国有,公共生产机关,不能为少数人所独占。能耕授田,不能耕还田,能耕而不耕,不能耕而不还,政府社会,都不许可的。

这种土地国有的精神,中国人很强,所以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说“食毛践土,具有天良”。其实“王”不过一个代名词,就是指的国家。现在的田赋,还是叫田租,汉唐以来,就叫田租,因为不是自己的,才出租钱。譬如燕大租朗润园,不管多少,总要纳点租,燕大自己建的房子,便不用纳租了。田赋直到现在,还是叫租,打官话说,土地直到现在,还是国有,我们买田,至多不过买得九十九年的长期租借权而已。

井田制度,事实上变迁很多,中间能够实行的,有一个时代,自北魏孝文帝起,经北齐北周到隋唐止。这个时代,有一种制度,不叫“井田”,叫“均田”,在中原地方,施行好几百年,比较算是能够实行理想。至于施行的方法,因地不同,有宽乡、狭乡、中乡的区别。宽乡是地广人稀之处,狭乡是地密人稠之处,中乡介于二者之间,地不算大,人亦不多。三种地方,授田不同,宽乡顶多的,至百余亩,狭乡顶少的不过二十余亩。

这种制度确立后,到唐朝,因为日子久了,发生弊病,行不大通,所以唐时土地,分为两种:一种叫“口分”,一种叫“世业”。所谓口分,二十授田,五十还田,所有权始终是国家的;所谓世业,可以传给儿子,变成遗产。世业土地,亦有限制,大约不得过口分的百分之二十。古代井田制度,究竟实行与否,不得而知;均田制度,中间有这样一个时代,行了好几百年。

像这一类的好理想,研究他实行状况,事迹很为显明。后来大规模尽管没了,大家把土地,还是看得很重,虽到土地私有时,还有许多调济的方法,最主要的如地方团体或宗法团体的公田。大家在中学国文读本上,想皆读过范仲淹的《义田记》,义田,为一姓所有,虽非属国家,在私人手上,仍有此法调济。有的为一姓所公有,有的为一地方所公有,尤其在南方沿江沿海各省,这种情形最多。

在广东,有所谓沙田,江流淤塞,往往堆积成田,这种田,不属私人,属于公众。即如我有一块田,靠江边上,后来生了许多沙田,要是沙田小,或者可以归个人,要是沙田大,完全归诸公众。我乡地方虽小,亦有沙田,不为一人私有,而为大祠堂或全县所公有。东莞县公田最多,其来源大多出于江流淤塞。广东许多县分,都有沙田公所,一县沙田,归其管理。

大湖边涸出的湖田亦然,不属个人,属于公众,这种精神,俨为一般人所公认。即如东莞县,新长沙田,全归孔庙中的明伦堂所有,全县绅士,到明伦堂去选举值年管理之。至其用途,拿来作赈饥荒,修河道,开葬地,及其他恤孤救贫的慈善事业;或者拿来奖励学问,考科举,中翰林得多少津贴,中秀才又得多少津贴,总而言之,要不外增进全县福利。

在土地私有后,尚有这种义田公田制度,或者新出利益,不为少数所独占,以为调济。此项精神,与生产机关,归于国有,用意正同。从前孟子劝滕文公行土地公有制度,滕不能行,那知道几千年后,居然能够有一部分实现。滕小国地方不过五十里,东莞比滕大多了,假使孟子看见,一定非常的高兴。由此看来,主要生产,不为少数所独占的精神,咱们中国发达得很早。

换过方面,看遗产承继制度,及承继的方法,亦可以看出一部分来。法国大革命是历史上很重要的事情,人人所共知的,其主要原因,即在土地操在少数人手里。自革命后,分配稍为平均一点,但亦只有法国为然;英国土地,仍在贵族掌握之下;俄国在革命以前,更不用说。我们中国,三代以后,遗产即不集中,所以不会发生大地主。一个人买百顷田,置妻妾,育儿女,假使生十子,每子只得十顷,每子再生十孙,每孙只得一顷,如此愈分愈细,土地分配平均,与欧洲之专传长子者不同。

俄国虽号共产,但是政局未定,有田能耕与否,尚属问题。中国几千年来,便有这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全国土地,决不为少数所独有,虽然几经波折,井田废后有均田,均田废后有公田,生产机关,不为少数所独占的精神,仍是保存不绝。为什么各国未能办到,或办到而演流血惨剧的,中国半由人为,半听自然,居然办到,毫不费力?由此可以看出我们民族有很高深的思想,有意无意的产生很优美的制度。

第二,阶级问题。许多人说,人类进化的历史,即由阶级战争而出。这个话,在欧洲说得通,西洋历史始终如此;在中国说不通,中国历史,同阶级没有多大关系。到底要有阶级,彼此天天拼命,才能进步?还是没有阶级,不须拼命,亦可进步?阶级制度,毕竟是好是坏?这都是另外的问题,此地可以不说。我们要说的,就是中国阶级制度,比欧洲阶级制度,性质不同,重要亦差多了。

贵族同平民的阶级,欧洲到现在还有。英国不用说,爵士、绅士,在社会上有特殊势力;法虽大革命后贵族仍不与平民通婚姻;俄国直至大战后,才能取消。中国古代有之,春秋时代,贵族与平民之分最显,战国以后,根本解决,再后便没有了,暴富不算贵族,因为他没有历史的根据;皇室外戚,亦不算贵族,因为他地位不稳固;要欧洲的Prince,才算贵族,这种贵族,至战国而止。可以那时的贵族生活,同欧洲十八九世纪的贵族生活相比较。法国大革命,要打倒贵族,那是对的;中国此时,说打倒贵族,那就叫无的放矢。他们的贵族,历史很早,我们的贵族,历史很短;他们的贵族,取消得晚,我们的贵族,取消得早。

平民与奴隶的阶级,在欧美很显著,美大总统林肯(Abraham Lincoln)在世界上的事业,就是解放异奴;俄国在革命前,还有农奴。中国平民与奴隶的区别,历史很长,起伏亦很多。在春秋时,大致没有奴隶,孔子曾经作过司寇,等于现在的司法总长,应当使得起奴隶,但是赶车是冉有、樊迟,倒茶是阙党童子,都是他的门生,所谓“弟子服其劳”,没有用底下人。这种资料虽是消极的,但是亦有价值。

后来奴隶很多,穷如杜甫,寄食成都,朝不保夕,亦用好几个下人,我们知道,他有一个苗子奴隶,叫着“阿段”。以孔子之阔没有用奴隶,以杜甫之穷,用了好几个奴隶,由此可以看出时代的背景了。大抵战国之末,贵族消灭,奴隶增加;西汉时多,东汉时少,三国时很衰微,南北朝后复盛;唐代极众,宋代较稀;元明颇发达,至清代,渐次绝迹。研究几千年奴隶制度的起伏消长,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研究的步骤,第一,要看何时最多,何时最少?第二,要看来历何如,系俘虏,系犯罪,抑系买来?第三,要看奴隶的儿子,是否仍为奴隶?第四,要看在法律上,奴隶和平民身分不同之点安在?第五,要看奴隶消长,有何原因?第六,要看为什么不等林肯,不须打仗,居然自能消灭?研究时从这几方面入手,可以弄得很清楚。

士同农工商的阶级,继贵族同平民的阶级而代兴。春秋以后,贵族消灭,处士横议,逐渐发达成一特殊阶级,直到今日,仍还存在。譬如此刻满堂坐的都是读书人,同一般的农工商不一样,讲得好点,尽是些优秀分子,领袖人物,讲得不好点,尽是些高等无赖,特别流氓。我们现在进学堂念书,已经与普通人两样;再进一步,得学士,博士学位,与社会更见隔绝,无形之中,自成一种阶级了。

不过这种阶级异常活动,一点不固定,穷人亦可以为士,并没有何等限制。从前科举时代,平地一声雷,所谓“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比如《儒林外史》所讲范进当童生时,大家都瞧他不起,等到入学中举以后,跳到士的阶级来,社会上又欢迎得了不得。现代青年,无论如何解放,脑筋中仍有士与非士的阶级观念存在。这一点很费解释,研究社会学的人,应当注意他。究竟真相何如?益处何如?害处何如?当作问题研究,极有价值。

农与工商亦分阶级,《管子》说“三十病农,九十病末”,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米卖便宜了三钱一斗,农人吃亏;米卖贵了,九十钱一斗,工商吃亏。从汉代起,采用重农主义,对于末,限制得很严;汉高祖时,明令商人不得骑马——那时没有车坐;到现在,大腹贾坐汽车非常之多,谁说他的不是?但在汉朝就算犯罪,要处罚的。

农、末分为两个阶级,这是一种社会政策,虽不十分显著,但是历代君主,对于末,总要压迫些,在社会上的地位及待遇,末不如农,直至宋代还有此类痕迹。《梦粱录》称,北宋时代,商人与众不同,另外穿一种衣服,带一种帽子,好像现在所谓制服,那种制度,算是给他们一种惩罚。《儒林外史》有一段说,头巾是秀才们带的,有一个商人,不知高低,胡乱抓一顶头巾带上,被秀才们看见了,不答应,打他一顿,这可见历代君主同社会,对待商人的态度了。不过士民阶级,是很显著的,农末阶级,虽然有,不大显著。中国阶级,为什么不起争夺呢?因为是活动的,不是固定的。奴隶来源,由于犯罪;贵族犯法,也要贬为奴隶,等罪过昭雪了,立刻又恢复自由,没有不可逾越的界线。即如士民阶级,看去似乎显著,实际上仍然变动不居。诸君家庭状况,不得而知,但不必尽属富有。至于我家,世代为农,我有聪明才力,便可以跳到士的阶级去;要有什么界线压迫我们,不让作士,那我们就非斗争不可了。

近代的劳资阶级,在欧美因为工业发达,然后发生的;在中国工业既不发达,根本就说不上,将来究竟能否发生,恐怕还是问题。中国的督军师长们,杀人放火,连刮带抢的,一个聚集得几百万乃至千万,这算资本阶级吗?同欧美资本家比,性质既然不同,数目也差得远着呢!有许多军阀,在任上刮来抢来的钱,到卸职后,几年工夫,花个精光,这种只能算投机掠夺,不能算资本家。

再说中国工人,也同欧美工人不一样,欧美工人,挣多少,花多少,一天不作工,一天没饭吃。中国工人不然,即如京奉、京绥、京汉各铁路上工人,都是小康之家,近来因为军队的蹂躏,也许不如从前了。据我所知,天津、塘沽一带,所有土地,都是工人的财产,劳动者稍为勤俭点,可以变成小资本家的。

欧美那种大资本家,在中国能否发生,我不敢担保,亦许不经何种激烈的竞争,可以达到劳资比较接近的理想,容未可知。拿来作政治的手腕,要打倒资本家,那可以的;拿来作学理研究,要打倒资本家,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欧洲因为阶级竞争,造成进化的历史,中国情形不同这种竞争,还有模仿的必要否?如果模仿,好处何在?坏处何在?从事学理的研究,这些地方应当充分了解。

第三,妇女问题。这个问题,现今极关重要,因为女权运动,在欧美固然蓬蓬勃勃的,在中国亦渐次萌芽发展了。研究这个问题,要看中国妇女,几千年来,在社会上的地位何如?同欧美妇女比较,异同之点安在?这样研究下去,才可得明了的概念,并能得具体的方法。

妇女问题的中心,就是职业问题了。这个问题,在欧美竞争得很利害,第一,因为他们的经济组织,建筑在工厂上;第二,因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多半在都市中。要是家庭工业,乡村生活,妇女职业,就不会发生问题。譬如广东的客家,所有日常事务,都由妇女担任:广东各县,多植桑树,育蚕取丝,几乎成了妇女惟一的工作。

从前中国,为什么不谈妇女问题呢?就是因为中国是家庭工业,乡村生活,说到妇女的职业,先辈差不多不了解,以为一家之中,妇女尽有事做呀。只要地方安宁,不受天灾人祸,有田可耕,有蚕可育,妇女职业,绝对不成问题。由此可知这个问题,何以古代不发生,近代才发生,何以西洋闹得很激烈,中国还没有什么消息的原故了。

其次是妇女地位问题。普通人都说中国男子,压制妇女;外国男子,尊重妇女。这个话,到底对不对,我以为尚待研究。所谓平等,乃是精神上互相尊重,不单是火车、电车上,让一让坐位而已。欧美人对待女子,多带敷衍态度,专讲礼貌,其实是真朋友,并不客气,见面打恭作揖,一定是感情尚未十分融治。中国人对待女子,倒是其实在得多,敷衍面子的事情,可谓绝少。

在法律上,无论欧洲、美洲,一般来看,对于女子的规定,总是不平等的居多。中国法律,当然不离此例,但是有一宗,寡妇的权利,规定得很详细,要是专门去研究,极为有趣。从《唐律》起至《大清律令》止,关于妇女的条文少而关于寡妇的条文特别多,侵占寡妇的财产,法律是不许可的;寡妇没有儿女,法律是要保护的。这种规定,一方面为的奖励守节,一方面还是尊重人道,因为普通太太小姐们,有家可以代表,无须何等保护,寡妇无人代表,不特别保护,其地位不能安稳。

离婚问题,关系亦很重要,直接影响于妇女的名誉及幸福。依旧习惯看来,完全不对,道德所不容许,法律所不认可;但是新思潮与之相反,双方意见不合,尽可提出离婚。认真说,离婚之后,受痛苦最深,还是女子。现今所发生的离婚案件,十有八九是轻薄男子,在外面交结情人,因而嫌弃家中的妻室。男子读书升入了士的阶级,女人不读书,还是糟糠之妻,配不上他,非离婚不可。

像这种情形,男子到很方便,女人可受苦了,所以我说提倡离婚的人,就是妇女的仇敌。从前男子,对妻不满意,可以讨妾,还能彼此相安。现在不同,有一点不如意,立刻离婚,丝毫容她不得,比从前更利害。固然指腹为婚,流弊甚大,但是自由恋爱,随便离婚,苦痛亦很多。旧道德自有相当价值,从前估得太高了,现在又估得太低了,两下都不算公平。

关于妇女问题的,还有妾的问题,娼妓问题,都很值得研究,可惜时间太少,不一一细讲了。

第四,其他。社会学在中国方面的研究,暂以上述的土地问题,阶级问题,妇女问题为例,拿来说明中国社会问题的性质,特点及研究方法,尽是够了。我本来打算细说的,还有四个问题,因为时间的关系,没有法子,只好简单说明如下:

一个是职业团体问题。这个问题,资料较少,但亦不是没法子找。我们看《东京梦华录》及《梦粱录》已有讲分行的地方,可见同职业的组合,宋代已经有了。有清中叶,广东十三行,淮、扬盐商,势力尤大。直到现在,各手艺,各商业,凡属同行的,都有一种组合,这种组合,几乎全国都是。这确是社会学上很重要的问题,关于资料的搜集,书本上,比较少;实地上,比较多。

一个是信仰问题。中国人的信仰,依时代而不同;地理上的分配,亦多少有点区别。即如六朝的佛教,宋代的道教,清代的喇嘛教,现在的耶稣教,都算一种特色。此外历代的英雄豪杰,有功社会国家的各地崇奉尤多,假使调查历代神庙,将其中所塑所绘的神像,列为一榜好像封神榜一样,然后推求其原因,考察其来历,必能得很好的结果。

一个是公共娱乐问题。中国人,比较上不十分讲究公共娱乐,但是每年节令,颇带点娱乐性质。譬如正月初一,过新年;三月初三,修契;五月初五,吊屈原;七月七日,乞巧;九月九日,登高。此外寒食节吊介子推,清明节上坟,诸如此类,各地方都有。或应时令,如修契登高,以那时为最适宜;或祭古人,如吊屈原,吊介子推,隐寓一种怀念先哲的思想,久而久之,变成社会上公共娱乐的日子。一一排比出来仔细加以研究,可以看出国民性的一部分,考察他们的来源与意义,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情。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是原始社会生活状态问题了。这个问题,在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都很重要,而且在欧洲,在美洲,在亚洲,都是一样的有价值。研究东方野蛮民族生活状态,各史《蛮夷传》记载得很多,这是绝好的书本资料,以前都没人开掘过的。中国社会又复杂,国民程度,相去得极远。西南苗猺的生活,最少在三千年以前,以前很少人去调查过。欧洲人要找原始民族很难,除非在博物院中求去;中国人要找原始民族很容易,进化程度,有几千年的不同,而且材料又丰富,很值得研究一下。

本打算详细讲,时间不早了,好在只是举例,多少没有关系,详点略点,亦不甚要紧。以后若有机会,另外用一个题目,再讲一次,亦未为不可。等我有功夫,打算把社会学在中国方面,应研究的题目,开一个单子下来,诸君有愿意研究的,可以找我,我可以告诉他。

问题到有了,如何去找资料?泛泛的要说资料在那里,怎样去找,这是很难一件事情。事实上亦没有现成的资料,供我们随意携取,只能说研究那一类问题,在那一类书籍那一块地方,比较容易找些。或者说某项书籍,某个地方,比较的可以寻出许多关于社会问题的资料。

我前面说,研究社会学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在的情形,一种是历史的事实。现在的情形,不是本题范围,可以不讲;历史的事实,正是我要讲的。关于这一方面,搜集资料的方法,可以分为三部:

一、实地调查。历史上的痕迹,无论关于风俗方面,制度方面,建筑方面,古代的东西,现在存留的还很多,可以分头调查,一定能得许多很好的资料,为我们研究的根据。

二、实在事物。古代的衣服器具,典章文物,地上的有博物馆,考古室,可以供我们去采索;地下的有古坟,古城市,古庙宇,可以供我们去发掘;其中资料,一定极多。

三、书本记载。无论政治、社会、经学、文学、美术各方面,书本记载,都是最丰富、最容易得的资料。我们在学校里,不能亲往各地调查,博物院亦无多,地下发掘,又不容易。没有法子,仅能在书本上找,虽然比较抽象一点,空泛一点,我们亦只好以此自甘,等有机会,再出去调查发掘去。

书本上的资料,仍然是散漫得很呀?究竟要往那一类书籍找去?当然离不开的资料储藏所,是史部书籍,如《二十四史》、《九通》一类。即如土地问题:看各史的《食货志》,《通考》的《食货考》,《通典》的《食货典》;以及《二十四史》中,讨论土地分配的文章,说明土地变迁的著作,就可以得不少的资料。

除这种正当资料,人所共知者以外,还有四种,是一般人不注意,而我认为很重要的。

甲、法典。有系统的著作,如:《唐律疏议》、《宋刑统》、《元典章》、《大明律例》、《大清律例》、《中华民国现行六法》等,以及各代会典、会要。这种东西,我认为极重要,因为《二十四史》,多记个人动作,及政治变革,一般的活动,很不容易看出来,不如法典、会典记载得多。单靠法律书籍不行,不过法律书籍,不失为最重要的一种宝库。立法之初,就因为社会上有某种行动,要想加以保护,或者加以抑裁。我们要从法律条文背面,把事实或行动看出来。

从前仿佛记得《唐书·舆服志》,有这样一条法律,限制女人衣服,其长不得拖地过五尺,五尺以外算犯法,然则五尺,四尺,一定是许可的了。可见当时衣服,拖地往往到五尺以上,现在衣服短还可以加限制,就不会有嫌衣服缝得太长的话。后来我在日本博物馆看见古代女人衣服,其长真拖地到五六尺,然后恍然大悟。如果有一个博物馆,把历代衣服器物,都搜集起来,自然再好没有。不过事实上办不到,只好在法律夹缝中找去。

因事实,可以生法律(或保护,或裁抑),因法律,可以生事实(或兴盛,或衰歇);事实流行时,自然有法律发生,法律强有力时,事实亦起变化。我们认为研究社会学绝好资料,当于《唐律疏议》、《宋刑统》、《元典章》、《大明律例》、《大清律例》等书中求之,用精锐眼光,从条文上,看出他事实的背景。

乙、笔记。前人笔记,属于稗官野史一类,同正史有些地方符合,有些地方出入。此种书籍记载伟大人物,重要事迹,常有失真之处。然一般社会状况,往往于不知不觉中,自然流露,可以供参考的地方极多。因为记伟人记政治,有所谓顾忌,而记风俗习惯,爽直逼真,固没有作假的必要,亦无所用其作假啊!

丙、小说。理想派的小说,人物多属捏造,情节亦属杜撰,然时代背景,影响到作者心目中的,无形之间,自然吐露。写实派的小说,虽把人名事名隐藏了,但因想描写入微,形容尽致,自不能不求其近情近理,而当时社会真相,生活状况,便让他一管笔,和盘托出了。我们不问特殊的事实,专要一般状况,当然认之为上等资料。

丁、诗歌。诗歌往往偏于抒情,但记事的亦不少。记事诗中,固然可以求得当时状况;就是抒情诗中,亦可于题目及字句间,求得社会背景。尤其是大诗家如杜甫、白居易之类,可于他们诗集中,求出事实来,与历史相印证,与时代相印证。不过这种资料,比较少,比较困难,得慢慢收稽去。

笼统说,找资料,只好在这些地方找。至于单独的问题,另有特殊资料,那要看问题的范围及性质而定,不是几句话说得完的,更不是一种书,一个地方求得出的。

今天要讲的话没有讲完,意思又狠凌乱,恐怕不足以满诸君之望。假使因为这个未完而凌乱的讲演,能引起诸君研究的趣味,那我就很荣幸了。

(原载《社会学界》第1卷,1927年6月出版,系梁启超在燕京大学社会学会的演讲,由周传儒笔记。)

本文摘自《梁启超全集.第十六集,演说二》,汤志钧、汤仁泽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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