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毅鹏: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政策实践路径 —— 基于东亚的研究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608 次 更新时间:2024-04-28 23:38

进入专题: 社会学   自主知识体系  

田毅鹏  

 

摘要:长期以来,在东亚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学界更多地将研究目光聚焦于欧美社会学的知识引进及由此而衍生出的东亚社会学自身的本土化问题。虽然上述路径对于当代东亚社会学学科发展至关重要,但学界似乎普遍对社会政策实践路径所具有的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功能有所忽略。事实上,社会政策实践与社会学知识体系构建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互动关系:一方面,社会学可以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基本的理论前提预设和知识论、价值论意义上的支撑;另一方面,在社会政策的实践推进过程中,随着政策的不断推出及付诸实践,也会为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新的概念命题,增添新的知识内涵。此外,比较社会政策也可为社会学知识体系开辟新的研究视域。社会政策实践之所以可以为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增加新的理论命题和分析灵感,主要是因为,在现实中政府部门往往要直面真实紧迫、且不能回避的社会问题,其问题发现的时间早,解决问题亦需要政府、市场、社会间复杂的互动。当然,社会学的学科价值取向也可为社会政策提供特定的理念支持。

一、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一般背景

如果将19世纪晚期西方社会学传入中日两国的相关标志性事件作为东亚社会学发展的起点,那么社会学进入东亚已逾一个半世纪之久。在此过程中,欧美社会学学科知识、学术理论及方法的传入与社会学在东亚的本土化,一直是作为一个问题的两面,须臾不可分离,构成了社会学知识体系构建的一般背景和实体性内涵。长期以来,在此问题上,东亚社会学界往往将社会学本土化的诉求纳入田野调查及村落社区研究等具体场景之中,并从理论上强调中西社会学理论交流与对话的可能性,但值得注意的是,人们似乎忽略了带有极强社会实践性的“政策面相”,因为在理论思辨与实践推进之间存在着一个异常重要的“政策空间”。在这里,我们之所以使用“政策空间”的概念,主要是因为,任何意义上的政策实践最为突出的特点在于将理论和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也是通过政府、市场、社会的密切互动加以展开的,带有极为突出的综合性。正是通过政府颁布的各种类型的政策,一些真实的社会问题得以被发现并得到重视,进而获得一定程度的解决。而且,基于政策实践,政府、市场、社会诸要素间的联结与互动得以充分展开,外来的理论亦在政策实践中开始走向本土化,开辟了社会学知识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的领域及场景。

(一)东亚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双线互动”

对于东亚国家而言,其社会学的本土化往往具有两个深层的含义,“就积极的层面来说,这是社会学知识体系本土的建立;就消极的层面来说,它是针对外来西方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反省和批判,以克服社会学所具有的移植和加工性格”。众所周知,19世纪70年代西方社会学开始传入日本,在东亚移植摄取西方文化的过程中,日本学界虽然率先以“社会”概念对译出“society”,揭开了东亚社会学的序幕,但在接受社会学的过程中,日本早期社会学家率先发现了外来学科和学术知识落地本土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及调适等问题,从福泽谕吉、新渡户稻造、柳田国男到铃木荣太郎,虽然多拥有海外留学经历,但却都对日本社会的“本土性”格外关注,认为“日本社会学的研究,没有什么冲动、基点、中心、目的,简直在无方向的无我之梦中,只跟着欧洲社会学团团转,为日本社会学的一特征。这特征如果长此任其下去,则日本之所谓社会学者,在世界社会学界中,有也不多,无也不少了”。而要想摆脱上述危机窘境,只有深入挖掘日本本土思想学术,实现新的学术融合一条道路可以选择。而中国社会学最初是以“群学”形态,于19世纪90年代的戊戌时期传入的。在当时特定的民族危机和西学东渐交错的背景下,先进的中国人试图将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学看作“合大群”以救亡图存的工具,倍加重视。但值得注意的是,从戊戌时期开始,维新思想家在引入西方社会学理论的过程中,尝试从中国先秦思想家荀子那里找到“群”的概念,试图在中国传统社会思想的宝库中寻求传统资源,使二者之间实现一种新的综合。可见,从晚清开始,中经民国初期,中国早期社会学家成功地引进了西方社会学理论及学科知识体系,同时还努力地使这种知识体系能够在中国社会真正落地。以吴文藻、潘光旦、孙本文、费孝通等为代表的社会学家,虽然负笈欧美,具有较为开阔的国际学术视野,却特别重视社会学知识体系的本土化问题。1950年代,虽然中国社会学在院系调整的过程中被停办,但从1979年开始,中国社会学又开启了其重建进程。当时正是美国社会学在世界社会学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时期,中国社会学界再次掀起了一个学习移植的高潮。在学术知识学习移植展开的中段,费孝通、陆学艺、郑杭生等社会学家即大力提倡“文化自觉”和“理论自觉”,重启社会学学科本土化进程。

(二)社会学知识体系构建过程中“政策面相”的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学知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人们更多地还是从知识引进、中西学术汇通、社会学的本土化等角度来展开论述,强调“发展中国社会学的人文性,是建构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途径”。毫无疑问,上述观点业已捕捉到东亚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学科发展的关键问题。但学界迄今似乎普遍忽略了社会政策这一集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重要路径,使得我们在理解社会学知识体系构建问题时,始终是在学科知识、学术理论和学术实践这样一个狭义的语境下展开的,没有注意到政策实践的面相。事实上,从晚清社会学传入中国之时起,直到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学的重建,社会学的知识体系的建构,始终存在着一条由政策实践而生发出的真实的知识建构路径。而社会政策实践之所以在社会学理论创新、知识拓展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主要是因为:

首先,任何意义上的政策出台都不仅仅是单一的问题回应和对策文本构建过程,而是在特定的社会价值原则指导之下展开的,具有较强的价值关怀。就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乡村社会政策体系构建而言,其最具核心意义的价值定位是城乡发展的“均衡性”,以及城乡从业者之间收入的“平等性”等问题。历史上,工业化的展开使得工业劳动者较诸此前依靠人力和畜力的农业生产劳动释放出百倍千倍的物质财富生产创造的能力,导致农业从业者与工厂劳动者的收入呈现空前严重的分化状态。而城市化背景下人口和资源在城市的高度集中,也使得城市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空前发达。相比之下,乡村则因人口和资源的大量外流而呈现出衰败萧条的景象。在上述社会总体转型变迁的条件下,如何使城乡间保持发展的均衡性,并使工业农业从业者在收入上实现平等,成为所有国家现代化进程中难以回避的话题。同时,社会政策还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与一般的学科形态和学术形态不同,政策都是要纳入社会的具体场域加以实践和运行。任何意义上的政策都要经由政府的科层体系,中经居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传输到基层社会,其后还包括政策评估和反馈环节,是一个典型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交集互动的过程。在政策推行的过程中,经常会因不断遇到新问题而必须做出一定程度的改革调整。其次,从政府、市场、社会三角互动的视角看,作为社会运行最重要推动者的政府,主要是通过政策颁布和实施实现其治理目标和方案的。长期以来,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所关注的“社会”,基本是以民族和国家为单位,“社会”沿着民族和国家的界限而分化的特征非常突出。即使在全球化高歌猛进的当代,民族和国家的界限仍然显著存在。由此,政府作用发挥最重要的途径便是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对社会实施导引和干预。在此意义上,政策往往被看作是“一种给思想贴上标签的形式……包括那些在统治过程中通过政策来寻求表达利害和行动的人,政策也是证明他们的正当性的一种方式”。由此,关于政策的界定通常是与统治、治理活动,以及政权存在的合法性直接联系一起的。再次,晚清时期社会学以群学的形式传入中国的过程中,先进的中国人是将群学作为救亡图存的重要的工具引进的,他们试图通过群学理论,克服中国社会传统的涣散性,进而影响到王朝和国家政策,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在整个民国时期,伴随着西学东渐的进一步深化,社会学研究者在大力引进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同时,也不忘以学术观点影响政府政策,进而达到干预社会的目的。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学重建后,一种较具共识基础的观点认为,社会学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一门学问,所以在面对社会问题的过程中,也需要将理论、知识、学术转化为政策,进而实现社会的善治。在具体的政策实践过程中,很多的社会学理论通过政策实践在实现其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炼概括,使得社会学知识体系的自主性有所提升,变得更加丰富、更接地气、更具本土化特色。正是基于上述意义,我们将政策实践看作建构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途径。如在城乡关系的问题上,一系列关于城乡阻隔分立的政策,可以建构出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而政府出台的关于乡村振兴的社会政策则会使得那些走向衰败的乡村社会呈现出“活性化”格局。在对政策展开进行总体性的研究分析时,我们还会发现,政策体系的动态运行也是政府、市场、社会复杂互动的过程。

二、社会政策实践视域下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基本路径

如前所述,任何意义上的社会政策文本制定都并非凭空而发,而是有其特定的理论前提和具体的现实问题为依据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社会政策实践与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一方面,社会学可以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基本的理论前提预设和知识论、价值论意义上的支撑;另一方面,在社会政策推进的过程中,随着其社会政策实践的不断深化,也会为社会学知识体系构建提供理论灵感,增添新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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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政策实践与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间的互动

1.由社会政策实践提炼出来的社会学概念。

社会政策实践之所以可以为专业社会学及其自主知识体系增加新的理论命题和分析灵感,主要是因为在现实的社会政策实践中,政府行政部门往往要直面真实的、具有紧迫性的各种社会问题,其问题发现的时间早,而且难以回避,政府必须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做出回应,这是社会政策实践往往能在第一时间捕捉到社会真问题的关键。最典型的案例当首推日本20世纪60年代乡村过疏政策的提出,以及随后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过疏对策政策体系建构。众所周知,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人口减少似乎是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值得注意的是,在东亚社会最早发现此现象并做出命题性概括的不是学术界,而是政策界。在对此种特殊的乡村社会变迁问题发现的过程中,由政府主导的政策界似乎比学术界更加敏感。首先,由政府主导的社会政策部门率先发现并提炼出“过疏化”概念,在农村社会研究领域中产生了重大影响。1966年3月,日本经济审议会在当年发表的报告中率先提出了与“过密”相对的“过疏”概念,认为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无论是民间部门的地域动向,还是人口的地域移动,都呈现出强劲的由后进地域向先进发达地域快速流动的趋向。这一流向虽然反映了经济社会向更高水准发展变化相适应的过程,但同时这一经济的地域发展变化也引发了无数的地域过疏化问题”。由此,过疏化概念开始引发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其次,从197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制定《过疏地域对策紧急措置法》(1970—1979年),该法是日本系列过疏对策中首部过疏对策紧急措置法,在日本过疏对策政策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内容主要由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过疏地域振兴计划”、第三章“过疏地域振兴而采取的财政上的特别措置”、第四章“过疏地域振兴而采取的其他特别措置”、第五章杂则和附则构成。该法的核心和关键在于“紧急措置”,表现出对过疏地域问题的高度重视,主要强调对那些在生活水平和生产功能上出现困难的地域采取紧急对策。其具体的政策着力点集中在道路和交通通信体系等基础设施的整备和建设。该法的突出贡献在于,奠定了过疏对策措置法的基本文本结构及政策基调,此后的四部过疏对策法虽然在新的社会背景条件下各自拥有自己的主题和新的政策对策,但其文本结构却基本延续了此法的基本表述方式及表达传统,使得《过疏地域对策紧急措置法》成为过疏对策领域中真正意义上的“母法”。在此后的时间里,随着乡村过疏化问题的持续演化,日本政府每隔十年即推出一部新的过疏对策法。主要有《过疏地域振兴特别措置法》(1980—1989年)、《过疏地域活性化特别措置法》(1990—2000年)、《过疏地域自立促进特別措置法》(2000—2010—2020年)、《过疏地域持续发展支援特别措置法案》(2021—2031年)。这是迄今为止,全世界各国的政府中针对人口大规模减少地域而出台的最为系统的政策对策,使得此问题得到长期的关注和回应。再次,政策与学术界的密切互动,针对乡村过疏化问题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概念,拓展了社会学乡村研究的界限。如在过疏社会性质界定的问题上,学界基于过疏问题的诸多表现,提出了“过疏社会”概念,认为“村落过疏化的发生既源于工业化、城市化对乡村人口的吸纳,同时也是农民强烈的脱离乡村、面向城市的观念作用下主动选择的结果。乡村人口的流失,导致村落共同体内部自生公共性、以政府为载体的‘公助系统’同时发生危机,村落共同体的价值认同也走向式微。由乡村过疏化带来的地域社会衰落,为我们展示出一种特殊的社会衰落类型,提出了‘过疏地域社会何以可能’的话题”。在过疏化地域村落走向终结标志的问题上,日本学者还根据过疏对策的阶段性演进及其政策指标设定,提出了“限界集落”“准限界集落”“危机集落”等概念,认为当村落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占据一半,同时村落的生产、消费活动难以正常展开的情况下,村落便进入“限界村落”阶段;人口50%以上超过55岁的村落被界定为“准限界集落”;人口70%以上超过65岁的村落为“危机集落”,深化了村落终结问题研究。而基于对城市过密、乡村过疏的研究,东亚社会学界也构建起“过密—过疏”的地域社会研究分析框架,为城乡社会学贡献了一个颇具深度的分析研究范式。

2.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和命题进入社会政策。

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及命题进入社会政策,构成了社会政策与社会学互动的又一种模式。公共社会学的提倡者布洛维在谈及政策与专业社会学之间的关系时,曾指出:“如果没有专业社会学提供真实、可检验的方法,积累的知识,定向的问题以及概念框架,就不可能存在政策社会学或者公共社会学。专业社会学不是政策和公共社会学的敌人,而是它们存在的必要条件——为政策社会学与公共社会学提供合法性与专业基础。”其观点对于我们深入理解社会学理论与政策的互动有着较大启示。一般说来,社会学对社会政策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社会学学科特有的价值取向为社会政策提供价值支持。“社会政策实践是一个隐含着价值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决定是受着大量的和有时冲突着的价值和意识形态驱动的。价值和意识形态影响着社会政策对社会中各种问题的基本态度”,历史上“任何社会政策的制定都以一定的社会公正的理念、福利思想为背景,这种思想常表现为人们对某些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对解决这些问题具有较为一致的价值判断。这样,社会公正的理念、对困难群体的不利地位的关注在决策层和政府那里达成共识。于是,政府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虽然在社会学起源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多种观点和争议,但争论各方共同认同的一点在于,都承认社会学是现代性的产物。是在民族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进程当中,面对严重的社会失范而提出的一种系统性、对策性的学科主张。面对严重的社会失范,社会学古典时期的各位创始人给出的回应性对策,主要是强调社会发展的公正性、均衡性和平等性。因为只有使社会运行建立在公正、均衡、平等的基础之上,那些导致社会失范的因素才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克服。历史上,社会学学科自诞生之时起,便提出了“秩序”“均衡”的社会发展价值目标,以孔德、涂尔干等为代表的早期古典社会学家面对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严重的失范危机,提出了多种社会整合的计划和方案。由此奠定了早发现代化国家以政策干预实现社会秩序的传统,社会学自诞生之时起便天然带有极强的社会平等和均衡发展的性格与基本取向。社会学家们希望通过政府颁布的政策对于社会失范及运行不畅进行政策干预,通过政策的改革、改良,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社会协调和均衡的发展路径。21世纪初,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提出中国社会“十大阶层论”,值得注意的是,其研究并没有止于分层,而是进一步提出“阶层关系论”,即通过一系列社会政策主张,以政策实施来调整阶层关系,进而达至社会和谐。可见,“政策还包括秩序的建立,也就是说就不同参与者在特定条件下的行为达成共识”。政策最为突出的社会功能就在于秩序建构和维持,尤其是社会政策,其政策目标主要针对弱势群体,将包括留守人群、残疾人群体、老龄化群体等纳入社会政策的覆盖范围内,形成一种社会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其次,一些社会学家在学术研究中提出的一些重要研究命题进入社会政策体系,产生了较为重大的影响。如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学术界围绕着国家陆续出台的乡村用工政策,先后提出“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等新概念,其中王春光率先提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概念具有代表性,他认为,“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识别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和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换句话说,是否存在一些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从农村流动人口中甄别出来”。他通过对农村外出流动人口在“年代与年龄特性”“教育特征”“务农经历”“外出动机的变化”等几个方面的差别,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概念。认为第一代农民工是指20世纪80年代外出的农村流动人口。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年龄在25岁以下,在20世纪90年代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人口。此概念提出后,迅速被植入社会政策体系,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在2010年1月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标志着“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概念正式被党和政府文件作为一个社会政策的概念加以使用。此后,无论是社会政策界还是学术界,都将此概念作为城乡人口流动最重要的概念加以使用。“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概念提出的社会政策意义在于,密切关注农民工群体的最新变动,并将这种变动与具体的社会政策制定结合起来,进一步瞄准政策对象,避免政策固化,而是随着政策对象的变动而展开相应的政策调整。

(二)社会政策与社会学学科体系间亲和关系的建立

从学科起源的角度看,欧美社会科学体系中的社会学、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从起源至今一直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没有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学科体系之中。上述学科在不同时期分别传入东亚后,大体上是沿着平行的发展轨迹前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中国,社会学、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却走了一条比较特殊的彼此相互交融的学科发展路线,通过学科间的频繁交叉互动,最终形成了一个由理论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等分支学科构成的统一的学科体系,具体表现为,以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为专长的专业社会学,以行动和干预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工作,以及作为政策实践的社会政策。首先是社会学,19世纪90年代末,当其以群学的名称传入中国社会时,便是作为救亡图存的工具而被接受的,在其传入之初便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格,“群学何?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严复为群学所给出的定义从一开始便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格。社会工作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传入中国的,其专业在传入之初,多被设在大学的社会学系,直到今天学界仍有学者认为社会工作是作为“行动的社会学”而存在的。1979年,在中国社会学学科重建的发端期,费孝通编写的《社会学概论》,便特设“社会工作”一章,突出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道路和特征。因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密切关联,导致社会政策也以特定的形式嵌入到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的学科知识体系之中。到2018年前后,在社会学界展开的学科发展反思的过程中,很多学者提出应加强社会政策在社会学学科体系中地位的主张。学界还围绕着社会政策学科建设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形成了研讨热潮,其代表性观点认为:“社会政策既是打通社会学内部上游和下游,也是联系社会学学科建设与社会需求的中间环节。抓住这个中间环节,不仅有利于加强社会学学科建设,尤其是推动社会学的本土化,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学更好地扎根于中国大地,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此种观点集中表达出学界对社会政策实践与社会学知识体系建构之间密切关系的肯定。作为这场社会政策大讨论的直接成果,近年来,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始招收社会政策专业硕士或本科生。由此形成了“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学科体制,实现了从“学理+实证的社会学”“实务的社会工作”,再到“政策社会学”的转型过渡。应该承认,这种与欧美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发展“分途”的不同体制,体现出中国社会学学科知识体系的“自主性”。相比之下,在日本和韩国,虽然没有出现中国前述的那种“大社会学”学科体制,但其学科关联亦较密切,如在日本“社会政策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承且有影响力的研究领域,但是并没有像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独树一帜发展成为拥有属于自己阵地的一级学科,而是选择了遍地开花的方式发展,将社会政策学科独特的理念、视角和方法耦合交叉于各个学科领域,产出了诸如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教育政策、环境政策、城市规划政策等具有综合趋向的研究领域”。此外,在研究中,日本、韩国的社会学研究者纷纷将社会政策的相关理论和知识纳入城市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地域社会学等研究领域,社会政策同样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系统被引入社会学学科发展的体系之中,形成了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交相辉映的学科发展格局。

(三)比较社会政策与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拓展

作为社会政策的一种重要研究方法,比较社会政策有助于社会政策研究本身的深化和提升,同时对于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更新与拓展亦大有裨益。首先,在外来社会政策本土化的过程中产生出创新性知识。从总体上看,欧美社会政策概念及理论体系传入东亚的过程,从来就不是一种单向的接受和移植,而是一种将摄取、接受和转换融为一体的复杂进程。我们之所以要对作为舶来品的社会政策进行本土化,主要是因为,虽然欧美现代社会创制的社会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现代社会的一般性的政策特点,但“西方社会政策中的思想观念趋于反映其本身的传统和社会制度的价值观……在研究中国国情时,所采用的分析框架要充分注意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和传统文化的特征”。而从社会政策传入东亚的长时段进程看,“20世纪社会福利的发展以欧美诸国为主流,21世纪在全球化、国际化大背景中,如何从本民族的福利文化源流中去思考社会福利发展的方向,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由此,我们可以说,“本土化所反映的是一种变化和过程,它指的是外来的东西进入另一社会文化(区域)并适应后者的要求而生存和发挥作用的过程。本土化不但强调外来者对它所进入的社会文化区域的适应性变迁,而且特别强调后者的主体性,即它是站在后者的立场上来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正是基于上述判断,如何使外来的社会政策理论在传入中国的过程中真正落地,成为社会政策研究实践的至高境界。同时在政策的反思批判中,也使得与政策相关的社会学理论和知识体系得到了空前的拓展,一些带有创新性的理论模式和自主知识体系得以获得生长。

其次,通过比较社会政策可以发现新问题,拓展新的研究领域。作为社会制度建构中的重要一环,社会政策体系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来自他国的影响。如西方社会政策领域近年来的改革越来越突显家庭的责任,这正是受到东亚以家族、家庭为中心的传统社会政策模式的启发,我国社会政策体系改革所提出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目标,也是受到西方社会政策模式中重视市场竞争机制的影响。因此,在当前全球联系日益密切的情况下,一个国家和一个政策会使其他国家受到影响,故社会政策研究也要从全球角度来进行,不能孤单地立足于本国来完成。此外,在欧陆社会政策研究的历史上,由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1873年开创的社会政策研究,具有极强的城市中心和工业主义特点,主要聚焦城市劳资关系及劳工问题。从1893年开始,德国式的社会政策陆续传播到日本、中国。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东亚国家沿用了此种模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东亚诸国开始逐渐突破德国传统,出现了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持续的社会政策体系建构,从而为东亚乡村振兴研究注入了持续的动力。

三、“政策社会学”形成之障碍因素消解

从政策实践的视角审视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新路径,其最为切近的目标在于建立以“政策社会学”命名的新领域。美国学者布洛维在阐述社会学学术劳动分工时曾将社会学的领域划分为专业的社会学、政策的社会学、批判的社会学、公共的社会学,其划分方法对于我们深入理解社会政策与社会学之间内在关联,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以此为目标及参照,我们应努力排除“政策社会学”形成过程中诸多障碍性因素,以实现自主社会学知识体系的新拓展。

(一)关于加强社会政策实践的学术提炼概括

近年来,在对社会政策实践展开一系列特征提炼概括的过程中,有学者提出:“政策社会学是一种为某个目标服务的社会学,它的目标是由一个客户定义的。政策社会学的存在理由是提供我们所面临的问题的解决方案,或者来合法化我们已经达成的解决方案。一些客户通过一个精确的合同来规定社会学家的具体任务,而其他客户则更像定义更为广泛的政治日程的赞助人”。上述观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政策社会学的某些特点,但其问题在于将政策社会学视为应“客户”需求而做出的答卷,有简单应用化之嫌。同时将政策实践的理论提炼概括置诸高阁,实际上也是对政策社会学做了明显的窄化处理,使其沦为一般意义上的应用对策研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要特殊强调社会政策实践提炼升华的价值。近年来,伴随着人文社会科学在全球化背景之下的新拓展以及当代东亚社会的转型变迁,人们开始反思东亚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问题。此问题提出的实质性意义在于,在大规模引进和消化西学告一段落的背景下,今天的东亚社会学学科知识体系构建业已进入一个再整合和再出发的新阶段。这里所说的再整合和再出发,其核心含义是将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学理论和知识体系进行新的系统分类,并注意挖掘东亚传统社会政策资源,使之实现新的综合。尤其要直面社会政策实践中所遭遇到的各种困境和挑战,结合研究者和实践者的亲身体验,做出系统的回应。毫无疑问,在这样一个反思、总结、再出发背景下的社会学学科知识体系构建,需要基于社会政策实践的提炼给予支持。如果我们的反思行动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政策实践经验介绍和政策文本知识的梳理,将难以实现政策社会学的研究升级。因为“目前我国政策科学在基本概念、范畴、理论解说和分析方法上主要以西方的东西为主,学科发展实际上存在着对西方学术体系的一种结构性依赖。这种结构性依赖在许多方面制约了我国政策科学研究的发展。西方政策科学中的许多实质理论是对本国特定实质政策实证研究的概括和总结,一些宏观理论也是在西方社会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将这些理论(包括概念、假设、分析模式和理论解说等)用于我国同类政策问题的研究与分析,常常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在新世纪第三个十年开启的背景下,我们在重新审视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问题时,需要将其置于具体的政策实践过程中来加以研究审视。

(二)关于社会政策文本、政策过程与社会学学科体系构建的链接与结合

社会政策实践之所以在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主要是因为其所具有的综合性、实践性和反思批判性,可以从多方面为社会学知识体系的更新和拓展提供支持。但长期以来,应用政策取向和视域下的社会政策实践基本上被压缩为单一的咨询对策研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其所特有的理论建构功能。因此,我们应加强政策文本、政策过程研究与社会学学科体系构建间的链接与结合。首先,要重视政策文本研究,因为任何意义上的政策建构都是首先通过文本形式呈现出来的,脱离文本的政策研究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要特别注意对文本出台的背景及其基本构成展开深度研究,尤其要结合政策文本的分析研究,对政策文本间的关联及文本结构展开研究。就东亚乡村振兴的文本结构而论,我们可以发现其文本结构主要包括总体性社会政策、领域性社会政策和发展型社会政策。所谓总体性社会政策,主要是指政府基于特定的价值理念,通过立法或政党、国家行政文件等方式而制定出来的带有法理性、总体原则性和指导性的乡村社会政策。总体性社会政策最为突出的特色在于其法理性、原则性和指导性,很多具体的领域性社会政策实际上都是在总体性政策的原则指导下构建起来的。而领域性社会政策则具有较强的实体性和对象性,包括老人、妇女、儿童在内的弱势群体被纳入政策保护体系中。其次,要重视政策文本之间的关系,因为政策的建构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调适的过程,围绕着政策展开调适的背后,实际上蕴藏着社会问题的复杂变化和社会结构规律性变迁。在此问题上较具代表性的是中国由脱贫攻坚政策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阶段“有效衔接”阶段的政策转换。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为此,国家设立5年过渡期,延续脱贫攻坚期内主要帮扶政策,以巩固脱贫成果。同时,也开始启动乡村振兴诸多政策,为有效衔接提供条件。此外,日本1961年颁布的《旧农业基本法》,与1999年颁布的《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新农业基本法)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转换衔接关系。如果说《旧农业基本法》开启了日本乡村振兴总体性社会政策规划的序幕,并通过提高农业从业者收入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业发展的水平,那么《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则将食料、农业及农村发展置于乡村发展和振兴的战略高度,首次系统提出并论证农村振兴的观点,为日本的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出总体上的发展方向,并成为新世纪日本乡村振兴总体性社会政策运行的范本。再次,要重视政策的动态演进过程研究。要重点研究政策制定、传递、实施、反馈的全流程。要注意政策实施推进过程所面临的难点和关键问题,因为围绕着这些难点和关键问题所展开的带有创新意义的政策实践和理论创新,恰好破解了一些长期使政府和学术界感到困惑的重要的社会问题,形成了社会学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的创新点。

(三)加强政策界与学术界之间的密切互动

应该承认,由政府主导的“政策界”与以大学和研究机构为主体的学术界之间一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我们将互动合作目标提升到“理论提炼”和“增长新知”的高度,就会发现,长期以来政府政策界与学术界之间的互动,无论是互动频次还是互动力度和深度,都远远难以满足要求。因此,我们应从多方面努力推动政策界与学术界之间的密切互动。首先,将政策界的问题意识和实践优势与学术界的理论优长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重视具体问题,又要注意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的理论逻辑。在现实中,学界接受政府的委托而展开的对策研究,往往是重对策,轻理论,结果导致对策研究沦为项目订单。为此,我们应力避浅层次的对策研究,而努力将政策研究推向深入。其次,在政策界与学术界之间搭建合作平台,建立起常态化的跨界交流机制,形成经得起时间考验和推敲的研究成果。长期以来,以中日韩为代表的东亚诸国,其学界与政府之间业已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联,但受东亚强政府、弱社会条件的影响制约,如何使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更加高效和协调,成为问题的关键。再次,置身全球化时代,将社会政策实践纳入全球化背景下,通过比较社会政策等研究范式推进政策实践研究创新。“在全球化时代,对于源自我国社会实践的本土知识,如果我们期待用它开展国际交流,用我国的本土知识对国际社会学做出学术贡献,从而影响世界,让它成为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那么,我们就需要从事跨国界的概念化工作,也就是‘本土知识的国际概念化’。”

总之,进入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东亚社会学正面临一个新的发展契机,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到来之际,我们将东亚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置于东西会通和世界文明转型的大背景之下,从社会政策实践的面相展开研究和反思,探索政策实践视域下社会学知识体系构建的基本路径,具有特殊重要的价值。民国年间,吴文藻先生曾就社会学与其他特殊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做出如下论述:“从逻辑上说,社会学的位置,是在特殊的社会科学之前,而不在后;是特殊的社会科学之起点,而不是终结。并且社会学上的重要结论,即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假设。总之,广义而言,社会学是概括的社会的科学,其范围与一切特殊的社会科学的全部领域相并;狭义而言,社会学为大学研究的方便起见,可称为‘社会原素与第一原理的科学’”。准乎此,在社会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互动交融之前,首先应该与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等冠以社会字样的分支学科,建立起密切的、融为一体的实质性关联,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深刻地体认到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政策实践路径的真意。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亚乡村振兴的社会政策比较研究”(18ZDA1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田毅鹏,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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