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达:二十年目睹北美社会学之怪现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606 次 更新时间:2023-12-24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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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达  

 

胡适曾在《非留学篇》一文中把留学形容为“过渡之舟楫而非敲门之砖”,因为“新旧二文明之相隔,乃如汪洋大海,渺不可渡”,而留学生是试图将二者联结起来的“篙师”与“舵工”。自2002年秋天从北京抵达芝加哥、开始留学生涯,到2022年秋天从多伦多至香港任教,不知不觉,我已经在北美社会学界“混迹”了整整20年。20年的时光不短也不长,学了不少知识和手艺,却也见识了这个学术生态圈里的许多怪现状。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学的发展而言,这些怪现状不只是大洋彼岸的奇谈和笑柄,而且还蕴含了许多值得深思的经验、教训。

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在即将离开北美社会学界之际,我想以“舵工”的视角写这样一篇文章,对美国和加拿大社会学界过去20年间所发生的一些令人担忧的转变进行一次坦诚的批评和反思。作为一个亲身经历并参与了这些转变的人,我当然也并不清白,批评别人其实也是自我批评。但可以想见,我要讲的话大概会冒犯到许多人,也会惹来不少口水,甚至把自己奋斗多年、好不容易才在“江湖”上确立的一点点口碑都给搞坏了。可我左思右想,不好听的话总是要有人说的。至于说得对不对,大家可以争论,有争论总比“装糊涂”和“真糊涂”好。

过去20年间,我在北美社会学界听到过的最令我震惊的一句话,是一位博士生说的。记得那是在美国社会学协会(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某年的年会期间,这位博士生在和我闲聊时不经意地提到,他的导师曾经语重心长地教导他:社会学研究来研究去,归根结底都是关于“不平等”(inequality)的问题,所以选博士论文题目一定要围绕着“不平等”来入手。我听了这句话之后,仿佛吃了只死苍蝇,却又一直吐不出来,此后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浑身不舒服。

为什么呢?因为我虽然不是社会学科班出身,直到研究生阶段才正式开始入门,但我与社会学的缘分其实在北大读本科时就开始了。那时候我上了李猛老师的古典社会理论课,一学期只精读了涂尔干和韦伯的几本书。书虽然读得一知半解,但我至少由此懂了什么叫“现代性”(modernity)问题,也理解了为什么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学是在这一问题背景下于19世纪起源的。没想到,100多年后的今天,美国社会学的核心问题却从“现代性”变成了“不平等”,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事实上,直到20世纪中后期,西方社会学的各个分支领域都仍是在有关“现代性”的问题意识和理论框架下发展着。无论是社会分层研究、组织社会学、劳工社会学、文化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历史社会学还是法律社会学,其理论根基都可以追溯到马克思、涂尔干、韦伯和齐美尔等几位学科奠基人所开创的古典社会理论。

举例来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和阶级理论是社会分层研究和劳工社会学的起源,涂尔干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是文化社会学的起点,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关于科层化的经典论述为组织社会学打下了理论基础,齐美尔的《大都市与精神生活》《陌生人》等名篇为城市社会学提供了最初的思想源泉……纵观20世纪的西方社会学,除了人口学自成体系之外,几乎所有分支领域都是从关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这一过程的古典社会理论中衍生出来的。

或许有人会问:古典社会理论对于这个学科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我们平时写社会学论文也不是“言必称韦伯”呀?没错,你当然可以不引用韦伯的著作,你也可以不是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但如果没有这几位奠基人从对19世纪中后期欧洲社会转型的反思中提炼出的理论问题的话,绝大多数当代社会学分支领域都无从谈起。这也是社会学与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重要差别。

因为每个学科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核心,有了它,才能把学科里的不同流派聚合在一起。比如,法学的核心是正义,政治学的核心是统治,经济学的核心是成本—收益……而社会学的核心是什么呢?就是古典社会理论中的“现代性”问题,也就是人在现代社会里如何生存的问题。马克思笔下的“异化”、涂尔干笔下的“失范”、韦伯笔下的“铁笼”、齐美尔笔下的“陌生人”,以及从他们的古典理论中衍生出来的各种当代理论和经验研究,归根结底,都是回应这个核心问题的。

然而,从20世纪后期开始,美国社会学逐渐不太谈现代性问题了,而是产生了一个新核心,即上文提到的不平等问题。正如现代性问题源于19世纪欧洲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不平等问题的产生也有特定的社会基础,即20世纪60年代风起云涌的美国民权运动及其引发的一系列追求种族、性别、阶级平等的社会运动。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亲身参与了这些社会运动的美国年轻人中有不少人后来都进入了学术界。因为对他们而言,象牙塔外的既有社会体制太过于稳定和保守了,只有学术圈能为激进的左派思潮提供容身之地。相对开放同时又特别关注社会变革的社会学,则进一步成了这些左派青年的一块乐土。这也是以帕森斯为代表人物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迅速衰落的根本原因。因为在新一代的美国社会学家们看来,帕森斯的社会系统论太过保守,解释的是既有社会结构的运作方式和功能,与他们所追求的社会变革和社会运动格格不入。

与此同时,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以福柯为代表人物的后现代理论、女权主义理论、批判性种族理论等批判性新思潮在20世纪后期占据了美国社会学的主流地位。在很大程度上,这也是由于那些受到民权运动影响的左派社会学家在学术界的“江湖地位”随其年龄增长而逐渐上升。另外,随着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在社会学研究中的大范围普及,关于社会分层的定量研究成了这个学科中最显赫的分支领域之一,而社会分层研究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不平等。

因此,到了21世纪初,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方法上,美国社会学都为关于不平等问题的研究打好了基础。同时,虽然美国社会中的各种不平等问题在民权运动之后的半个世纪里改善了许多,但无论是种族矛盾、性别冲突还是阶级对立都没有缓和的迹象,甚至还增加了移民、宗教、文化、性取向等许多新问题——这些新问题进而成了不平等研究新的前沿问题。

更有趣的是,关于不平等的各种具体问题和领域多了之后,又出现了一大堆关于所谓“交叉性”(intersectionality)的研究。说得通俗一点,这些研究就是把多种“不平等”叠加起来,搞一个不平等“平方”甚至是“立方”——举个这类研究最经典的论述,在美国,黑人受歧视,女性也受歧视,那么黑人女性就会加倍地受歧视——而且这样一种交叉性歧视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而是被认为自成一体,超越了性别、种族等单个因素叠加起来的影响。

每次读那些关于交叉性的研究时,我总会禁不住问自己:这不是很显然的道理吗?为什么还需要做这么多经验研究来反复验证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最后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现在这些关于不平等的社会学研究的学术品位,和我读书时受到的社会学训练中所培养的学术品位,有着本质区别。

我在芝加哥大学念书时,每个博士生都会被老师和同学们反复追问一个问题:你做的这个研究的理论贡献究竟是什么?在这么被问了七年之后,我的脑子里就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理念——社会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发展理论,是找到这项研究的社会学意义和理论贡献,而不是去为经验问题乱开药方。换句话说,社会学家和医生不一样,我们的职责不是治病,而是用数据把问题呈现出来,再用理论把它解释清楚,从而增进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至于该怎么解决问题——对不起,那不是我们这些象牙塔里的人说了算的。

但我到美国社会学另一大重镇威斯康星大学教书之后,发现原来不是所有社会学家都认同这个理念的。比如我在威斯康星大学的一些同事,虽然个个都是一流的社会学家,但骨子里其实都是革命家。他们做研究的终极关怀不是发展理论,而是推动社会变革,关心人类命运,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不过,革命家的水平也分三六九等。一流的革命家干了一辈子革命事业,也还能做出言之成理、让人信服的理论来;而那些二三流的革命家,理论做得不怎么样,对革命事业的执着和狂热却丝毫不少。

恰恰是这些二三流的“革命小将”,让当代美国社会学陷入了反复研究不平等的“泥潭”。韦伯所谓的“价值中立”对这些革命小将而言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们在开始做研究之前就已经戴上了有色眼镜,除了种族、性别、阶级等各种不平等问题之外,几乎什么也看不见了。

于是,这些人的研究从不平等的假设开始,以不平等的结论结束,中间夹杂着五花八门的理论和数据,可这些理论和数据对最终的基本结论却没有太大影响。对他们而言,一项研究有没有理论贡献并不重要,搞出个中层理论糊弄一下就好了,更重要的是把社会不平等的现实给揭露出来。要是运气好,能受到《纽约时报》之类的主流媒体的关注,产生点社会影响力,那就是人生巅峰了。

有人会问,这样的学者哪里都有,为什么在美国尤其多呢?这当然首先是因为美国社会的不平等问题确实尖锐,尤其是最近十年,种族冲突与身份政治越来越极端化。在特朗普当选总统后的几年里,整个社会在政治上的左右两极分化几乎到了撕裂的程度。而在美国的整个政治光谱里,大多数社会学家都属于极左派,并且在普遍“左倾”的学术界里也比经济学家、政治学家、法学家等近邻更加偏左。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日复一日地用自己的研究工作来为左派政治摇旗呐喊,对他们而言也就是责无旁贷的事了。

除此之外,另一个结构性原因也不应被忽视:上文提到的那些从20世纪70年代起大量进入学术界的左派社会学家们经过了半个世纪的不断“繁殖”,已经让他们的徒子徒孙们在这个学科里占据了大半壁江山;而很多在理论兴趣和研究的经验问题上与不平等无关的社会学家,则被边缘化甚至被排挤到了其他学科。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组织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最近十几年,这两个意识形态倾向相对没有那么左的分支领域中一些最优秀的博士毕业生都去了商学院任教。这不仅仅是因为商学院的工资比社会学系高,也是因为美国社会学日益“左倾”的学术品位已经让这些人很难容身了。

到了21世纪20年代的今天,不平等研究在美国社会学的主流地位已经牢牢确立,而且由于美国的高等教育和学术期刊在世界学术体系中的霸权地位,这一现状对整个西方社会学的发展趋势都产生了深刻影响,我近几年任教过的加拿大就是“重灾区”。

不平等问题当然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对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重要,但每个国家的社会分层体系各有不同。比如,对中国社会而言,城乡差异就比种族、阶级等方面的不平等更具根本意义。再比如,加拿大、印度或者巴西社会的种族问题都很严重,却并不像美国的种族问题一样非黑即白。因此,以种族、性别、阶级三个变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系列关于美国社会不平等问题的研究范式,被生搬硬套到其他社会语境下未必那么好用。

况且,不平等范式也并非“包治百病”的良药,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有趣且值得研究的社会问题,比如经济发展、政治斗争、宗教冲突、文化多元、气候变化、城市变迁……不平等只不过是描述和解释这些问题的诸多理论视角之一,对不平等范式的过分强调只会限制当代社会学的想象力。

社会学学科核心问题从现代性到不平等的转变,其危险之处也正在于此。人在现代社会中如何生存?这是一个普遍和开放的问题。从古典社会理论时期到现在,一百多年里,不同流派和品位的社会学家给出了五花八门的答案,也正是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让社会学成为或许是整个社会科学界最为开放和包容的学科。但不平等问题就不一样了:不管是拿它当自变量还是因变量,也不管是做访谈还是参与观察,最后的结论都大同小异。如果就这么重复劳动下去的话,早晚有一天,这些以研究不平等为己任的社会学家会无聊至死。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全人类的生存状态都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和改变,对疫情的研究也忽然之间成了社会学的热门题目。这些研究里,出成果最快的就是关于不平等问题的统计分析——比如,为什么黑人比白人在总死亡人数中所占比例更高,为什么居家办公对女性的负面影响比对男性的更大,为什么亚裔在美国受到的种族歧视最严重,等等——因为研究范式和分析框架都是现成的,网络时代的数据也不难收集,坐在家里,跑一跑回归分析,一篇文章就写出来了。

可是让我们仔细想想,疫情对人类社会的巨大冲击和对我们每个人生活状态的深刻改变,真的是“不平等”三个字就可以概括的吗?而如果我们摆脱有关不平等问题的主流研究范式的禁锢,回到社会学最初的现代性问题,回到古典社会理论家们对于社会团结、劳动异化、组织理性化、都市精神生活等经典问题的论述,那么对于人在疫情笼罩下的现代社会中如何生存这个问题,我们就能做出更具想象力和创造性,也更有理论潜力的研究。

新冠疫情这个例子很直接地说明了不平等作为社会学的一个核心问题的局限性。与现代性问题相比,不平等不但把社会学研究的范围变窄了,而且让这个学科的学术品位变得越来越不宽容,理论视角也越来越单一。这也正是本节开始时我提到的那位博士生的话让我一直如鲠在喉的原因。作为一个当年被现代性问题迷住才决定从法学改读社会学的人,我非常担心这个倾注了自己20年心血的学科的未来走向。倘若有一天,社会学真的成了一个翻来覆去都在研究不平等的学科,那么我和这门学问的缘分或许就要尽了。

幸运的是,有关不平等问题的研究范式在美国社会学研究中确立主流地位的这20年,恰恰是美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知识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开始衰落的20年。因此,那些被美国社会学边缘化的分支领域,在欧洲、拉美、亚太等地区却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以我比较熟悉的职业社会学为例:20世纪60—80年代是美国职业社会学研究的鼎盛时期,几个主要理论范式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但自从安德鲁·阿伯特(Andrew Abbott)的《职业系统》一书于1988年出版并很快被公认为职业社会学的集大成之作后,这个领域在美国社会学界的地位就每况愈下,关于医生、律师、学者等经典职业的研究也逐渐被医疗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知识社会学等其他分支领域蚕食。

导致这个状况的原因很多,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职业社会学所研究的大多是律师、医生等社会精英群体,而在21世纪初美国社会学日益“左倾”的大背景下,随着关注弱势和底层群体的研究越来越多,对于社会分层体系顶端的这些精英职业的关注自然就减少了。于是,当今职业社会学研究的重心就从美国逐渐转向了欧洲,最有创造力的学者和研究几乎都来自英国、丹麦、意大利、挪威等国,此外加拿大也有几位国际知名学者,而美国的新一代职业社会学家们研究的大体还是职业内部的各种不平等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经验研究上都已经全面落后了。

如果把美国社会学视为一个生态系统的话,它的各个分支领域一直是在不断演变的。在职业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符号互动主义等分支的版图从美国移向欧洲、拉美和亚洲的同时,移民、环境、健康、犯罪等新兴研究领域逐渐进入美国社会学的主流地带,与社会分层、阶级、种族、性别、劳工等和不平等问题相关的传统领域遥相呼应。而这些在当代美国社会学占据主流地位的研究领域虽然在理论和方法上各有不同,却都非常契合美国左派政治的意识形态。换句话说,这个生态系统内部的知识分类方式越来越被国内政治所主导,而不是像从前那样,几乎每个主要分支领域都是从古典社会理论中衍生并发展而成。

因此,美国社会学的知识体系正在经历一次深刻的变化,从由理论主导逐渐转向由经验问题主导,严肃、纯粹的理论探讨越来越少,迎合各种意识形态和政策需要的研究越来越多。

为什么说这是一次深刻的变化呢?因为在美国社会学的理论核心被削减成与不平等相关的各路中层理论之后,这个学科的内部分化程度明显增加了。这个变化在博士生培养方面体现得最为明显。

2002年我刚刚开始在芝加哥大学读博士班时,第一年的课程结束后有一个资格考试,考试的书单上有九个主要领域,分别是古典社会理论、组织社会学、性别与家庭、人口学、社会分层、政治社会学、文化社会学、社会变迁、城市与种族。这个分类体系当然体现了芝加哥学派的一些偏好,比如对社会变迁的特别关注,但它基本上代表了20世纪末美国社会学的主要分支领域。每个博士生必须通过这个全面、综合的资格考试,才能继续自己的学业,也才算入了社会学的门。入门之后,还需要再通过两个分支领域的专业考试,才能写博士论文的开题报告。

然而,等我于2009年博士毕业后到当时还在美国社会学界排名第一的威斯康星大学任教,我才发现,原来芝加哥大学的这种综合性资格考试并不是哪里都有的。威斯康星大学社会学系的博士资格考试就不太一样,只有两个分支领域的考试,而没有综合性考试;可供选择的分支领域一共有20多个,分为A类和B类,A类被认为是基础领域,B类则是选修领域,两个考试可以都选A类,也可以选一个A类、一个B类,但不能都选B类。

不要小看博士资格考试上的这个结构性差异。在教了十几年书之后,我深刻地体会到,芝加哥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的这两种考试方式基本上代表了美国社会学博士训练的两个不同模式:一个可以称为“通识模式”,即强调学科的通识教育,要求学生在成为某个分支领域的专家之前先搞懂社会学是什么;另一个则可以称为“分流模式”,即认为培养某领域的专家是第一位的,通识教育是本科阶段就该完成的事,而到了研究生阶段,学生越早找到自己所从事的分支领域越好。

我自己的博士班是在典型的通识模式下读完的。虽然研究的题目一直是中国法律职业,但说实话,直到毕业前一年,我都从来没认真考虑过自己的研究到底属于哪个或哪几个分支领域。后来,因为找工作的缘故,才不得已把自己的博士论文归类到法律社会学、职业社会学等具体领域里。可我始终认为,这篇论文是写给整个社会学的,讲的是关于社会分化和整合的基本过程,所以才敢叫《割据的逻辑》这样的大题目。

而分流模式就不同了,威斯康星大学社会学系的大多数博士生到了二年级时,就很明确地知道自己的研究属于哪个分支领域。后来我到加拿大社会学研究的大本营多伦多大学任教,发现多伦多大学社会学系也是如此,甚至更夸张——博士生在入学的时候就基本上确定了自己的一两个分支领域,博士期间上的课除了必修的理论课和方法课之外,主要也只是本领域的老师开的课。

多伦多大学的博士生也需要从十几个分支领域中选两个参加资格考试,每个领域都提供一份阅读书目,考试方式是连续五天的开卷考试,五天之内要答完三道题,每道题写一篇10—12页的文章。但最近几年,系里的研究生们对这个考试制度怨声载道,反复向老师们呼吁减轻他们的学业负担和精神压力,把第二个领域的资格考试从五天答完三道题变成三天答完一题。最后,经过系里老师讨论、投票,这个颇有争议的提议通过了,于是现在多伦多大学社会学系的博士资格考试就从两个分支领域变成了一个半。

我自认为也算是个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老师,也愿意让博士生少一点应付考试的精神压力,但对这个简化资格考试的提议,我却坚决地投了反对票。原因很简单,博士阶段只学了两个分支领域的人能不能算是社会学家我都表示怀疑,而现在学了一个半领域居然就能博士毕业了?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是研究政治社会学的人不懂社会分层、研究社会分层的人不懂组织社会学、研究组织社会学的人不懂经济社会学、研究经济社会学的人不懂文化社会学、研究文化社会学的人不懂政治社会学……长此以往,下一代社会学家的眼界和学术修养肯定会下降。

也许有人会说,为什么要把学知识的责任放在资格考试上呢?博士阶段不是还要修好几门课吗?是的,如果一个学生能在博士班的前两年上五六门不同分支领域的课,那么即使只考一个资格考试,也无伤大雅,比如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前几年就把综合性资格考试取消了,改为每个博士生至少修够六个不同分支领域的课程。

但这样的做法很难推广,因为事实上,大多数社会学系的博士课程设置做不到这一点。首先,一个社会学系不一定有那么多课。芝加哥大学是三学期制(quarter system),课程总数本来就比两学期制(semester system)的学校多;有些社会学系的研究生课根本达不到这个数量。

更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美国的学术就业市场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就一直很不景气,僧多粥少,刚毕业的博士找工作难上加难,因此近年来许多社会学系都增加了几门帮助学生尽快“职业化”的课程,比如一年级的职业讨论课(pro-seminar)、二年级的论文写作课等。多伦多大学社会学系的博士生甚至到了三年级还有第二门职业讨论课。这几门课程都是必修课,却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只是教博士生们如何写论文、包装简历、申请研究经费、给学术会议投稿之类的事,而这些事情原本应该是博士生导师的责任。于是,在博士班要修的全部课程里,理论、方法必修课一般至少有三四门,这些浪费时间的职业化课程又占掉了两三门,还能剩下几门课让学生们对社会学的各个领域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呢?

一方面,博士资格考试的要求不断降低;另一方面,实体性的社会学课程越来越少。两个方面加在一起,博士班的训练就好像被注了水。学生们毕业的时间倒是比以前短了,可受的训练也比从前差了许多,尤其是在对古典和当代社会理论的精读上。

我刚上博士班的时候曾听师兄师姐们说,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以前要求每个博士生修三年的课,每年九门,一共27门课。学生要等到课都修完了,三个资格考试也都考完了,才能开题。直到我2002年入学前不久,系里才把27门课减少成了18门。当时我觉得自己真幸运,可后来还是读了七年才毕业,在同一届的同学里还算是快的。但现在的博士生呢?如果不算那几门职业化课程的话,恐怕一共都上不了十门课。对比一下,虽然都是社会学博士,20多年前的那一代和今天的这一代在拿到相同学位的过程中下的功夫实在差距太大了。

下功夫不够的结果,就是原本在学科知识上融会贯通的社会学家变成了只理解某一两个分支领域的专家,其中不少人连《社会分工论》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样的经典著作都从没完整地读过一遍。而这种根本没见过社会学全貌的所谓“专家”多了,不同分支领域之间的对话也就变得越来越难,大家的共同语言或许就只剩了各种浮于表面的社会不平等,以及对某些政治意识形态的认同。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的博士生没有你们从前那么优越的生存条件了,能在一个分支领域生存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还有几个人奢望做出对整个学科都有意义的贡献呢?

这话有几分道理,生存当然是第一位的,分流模式下培养出的学生的确在找第一份工作时会有些优势,因为他们的“职业化”过程完成得更早,在自己的领域里发表文章往往也更快;而通识模式下培养出的学生在这些方面花的时间更长,毕业的时间很可能也更长。然而,就我这20年的观察来看,后者在学术生涯里的后劲往往更强,也许第一份工作不一定能去最好的学校,但十几年后都会往上走。所谓厚积薄发,正是此意。

所以,我现在见到在读的博士生,很少问他们是研究社会学哪个领域的,而是会直接问他们的论文题目是什么。因为我不喜欢那种很早就把自己的学问装进一个盒子再也出不来的人。我还经常问另一个问题,就是“你这项研究的社会学意义在哪里?”——不是对某个分支领域的意义,而是对整个社会学的意义和贡献。我认为这个问题是每个社会学家都应该不断思考和自省的。但很可惜,在今天的北美社会学界,还在坚持问这个问题的人已经太少了。

社会学家们对一项研究的社会学意义问得少了,可对其他一些问题却大有兴趣。比如我在美国读书和教书时就经常被人问到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研究中国?”对这个问题,我最开始觉得很诧异。我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为什么不研究中国呢?后来我才慢慢发现,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有一个充分体现了社会学这门学科的伪科学性的基本假设,就是无论你研究的是哪个国家、哪个历史时段,最后发展出的理论都必须具有“普适性”(generalizability),也就是用在其他社会语境下时也得有解释力。对于普适性的追求或许是社会学和历史学、人类学等更偏向人文的相关学科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这个学科的根本价值观之一。

我对这个价值观大体上是认同的。社会学是个“幅员”辽阔的学科,研究的具体问题可大可小,几乎可以是古今中外的任何人和任何事,但社会学家做出来的理论应该能够超越某个具体社会语境,否则还不如去好好研究历史。不过,当这个普适性价值观被美国人掌控之后,就变了味道,成了一种明显的“双标”。

美国的一些社会学家特别有意思,他们会问我为什么要研究中国,也会问你为什么要研究英国、法国、德国,但从来不会问自己为什么要研究美国。换句话说,一项研究的理论普适性对于研究任何其他国家都特别重要,但只要研究的是美国国内的事情,那不用说普适性了,连有没有理论都不那么重要。记得我以前在威斯康星大学社会学系教书时,有位老教授曾经说过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社会学,一种是关于美国的社会学,而所有其他的社会学都是研究全球化的。”

这话初听上去很荒谬,可后来我细细品味了一下,发现它其实特别生动形象地体现了某些美国人对社会学的理解。说得直白一点,只要你不研究美国问题,那你就必须把自己的研究往全球化的路子上靠,因为除了全球化之外,美国人对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事都是不怎么关心的。

事实上,虽然没人会公开承认,但美国的几个主流社会学期刊在评审研究其他国家的稿件时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如果仔细留意一下,就会发现,《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of Sociology)和《美国社会学评论》(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两大期刊过去20年所刊发的研究外国的文章,很大一部分都是和全球化相关的。当然,21世纪初正是全球化的巅峰时期,相关的研究比较多也不奇怪。问题在于,即使是那些本来不是关于全球化的研究,如果想在美国的主流期刊发表的话,往往也要戴个全球化的帽子才行。

以我本人的研究为例,我研究了20年中国法律职业,从涉外商务律师到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从企业法律顾问到刑事辩护律师,关于这个职业五花八门的问题我都写过,从中发展出的社会学理论虽然一直秉承齐美尔和芝加哥学派的学术传统,但也涉及市场竞争、国家规范、政治动员、人员流动、职业生涯等各个不同方面。

这些年来,我给美国的几个社会学主流期刊投过不少次稿,大都无疾而终,只成功地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而那篇文章恰恰就是写中国律师事务所全球化的!而其他几篇我自己更欣赏也觉得更有理论价值的文章,却都被主流期刊拒之门外。所以我那位威斯康星大学老同事的话虽然不太中听,但真的言中了我的经历。我要是早听她的话,把另外那几篇文章也都往全球化上靠一靠,也许就能少走些弯路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宁可这辈子再也不发那几个所谓“顶刊”,也不愿意为了迎合某些美国人的品位,把文章写成自己都看着不顺眼的样子。因为归根结底,学问首先是做给自己看的,自己都不喜欢自己的文章的话,别人更不可能喜欢。

我从那位老同事身上还学到了另外一个特别深刻的道理。她有一次闲得无聊,在“Google学术搜索”上把自己引用率最高的那本经典著作的被引情况统计了一下,结果大失所望。因为这本书虽然被引了几千次,但其中八成以上都只是引了一下作者和出版年份,并没有实质性的讨论;而剩下的不到二成对这本书有实质性讨论的引用,在她本人看来,对书的概括和分析也大都是错的!

所以,真正引了这本书而且还正确地理解了作者原意的人,还剩多少个呢?做学问本就是件曲高和寡的事,一个学者一辈子的知音也没有几个,如果再要迎合他人的学术品位的话,那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干脆去干点挣钱、当官之类的凡俗事。

当然,最近几年美国的民粹主义抬头,反全球化浪潮波涛汹涌,对某些社会学家那种“普天之下除了美国就是全球化”的世界观也产生了巨大冲击。于是,这几年美国社会学也开始提倡“去殖民化”了。不过这个本着良好初衷的提法一旦和左派的身份政治混合在一起,就产生了一个十分奇葩的后果——凡是“老白男”写的东西,就都被视为殖民主义的产物,包括古典社会理论在内。

近年来美国社会学界掀起了读杜波伊斯(William Edward Burghardt DuBois)的热潮,根本原因并不是这位社会学家有什么惊世骇俗的理论,而是因为他是个黑人,而且是一个被20世纪初的白人社会学家们排挤和歧视了的黑人。黑人社会学家被白人排挤,在种族歧视的大环境下作为少数族裔会经历许多苦难,我们当然要同情和反思这些苦难,但学问归根结底是白纸黑字靠作品来说话的,杜波伊斯对于社会学的理论贡献真的可以与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甚至是和他同时代的帕克、帕森斯相提并论吗?反正我是持怀疑态度的。如果所谓的“去殖民化”最后变成了“去老白男化”,甚至把社会学的祖坟都给掘了,那我真不知道这个学科还能剩下什么。

至于如何去殖民化,其实那些只在乎自己一亩三分地的美国人看看近邻加拿大的经验、教训就行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英国殖民地,近年来加拿大从政府到学术界一直都在努力做去殖民化的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为曾经饱受殖民主义迫害的原住民(即国内所谓的印第安人)争取各种权益。于是,加拿大全国各地的大学最近几年都在大力发展原住民研究,社会学系也不例外,比如我所在的多伦多大学社会学系就在三年内招了四位原住民教授。可是由于有社会学博士学位的原住民实在太少了,各个院系都饥不择食,有的招不到加拿大原住民,干脆招个美国的来充数,还有的甚至把根本没有社会科学背景的文学博士都招进了社会学系。

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原住民研究的确出现了跃进式发展,但这些研究的社会学意义何在,我搞不清楚,那些根本没怎么学过社会学的原住民同事也不太搞得清楚。我想,他们多半也并不在乎。

而这恰恰就是去殖民化与身份政治结合在一起的问题之所在。无论是美国还是加拿大,最近几年的社会学教职招聘都越来越强调身份政治,女性和黑人优先,出身背景越“多元”越好,如果你恰好是个白人男性还是异性恋的话,对不起,这年头你找不到工作只能怪自己生不逢时。

更要命的是,有时候一个系想招个黑人老师却又怕被人告歧视而不能明说,招聘广告上的专业领域要求就干脆写成种族研究;而如果想招个女老师呢,就干脆写成性别研究……于是,现如今北美工作市场上的很多教职都不是根据社会学内在的学术分工需求来设置的了,而是成了左派身份政治的躯壳;而原本有着重要理论意义的去殖民化,也经常被简单粗暴地解读为减少“老白男”对学科的影响和垄断。

那么,社会学的去殖民化究竟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最关键的其实不是改变研究者的性别和肤色,而是对社会学知识体系本身进行改变。这就回到了本节最开始提出的那个问题——“你为什么要研究中国?”与此相应的一个问题是,“你要怎么研究中国?”所谓去殖民化,就是无论我们研究的是中国、美国、加拿大还是其他国家,都应该从这个地方的具体经验和本地知识入手,提炼出有创造力和创新性的理论贡献,而不是把那些外国人(主要是欧洲人和美国人)提出的所谓“普适性”理论不加反思地拿来套用。只要能做到这一点,研究者是男是女、是黑是白、是同胞还是老外,并不那么重要。

我以一个具体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2022年的美国社会学协会年会组织了一个关于“全球理论前沿”的小组讨论,我和多年的合作者梁丽丽一起提交的一篇通过“素质”概念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文章有幸被这个小组收录了。梁丽丽在会上讲这篇文章时引起了一些争论,结束之后,一位在美留学的中国博士生直接冲上来、一副气呼呼的样子问我:“你们讲的‘素质’和布迪厄讲的‘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有什么不一样的?”

我就向她解释,文化资本只是理解素质的一个层面,素质不只是文化资本,也是人力资本,而且还是国家追求现代化的政治话语和需求。如果非要套用布迪厄,把素质说成是文化资本的话,那其实是先把一个源自中国本土的概念翻译和简化成西方人熟悉的概念,然后再拿这个被简化了的概念来解释中国问题。社会学理论要去殖民化,就必须要打破这种做法。我一个中国人研究中国问题,为什么非要用那些词不达意的洋概念呢?没想到,这位同学听了之后丢下一句:“你可以这么说,那是因为你已经拿到终身教职了!我们还没毕业,还要在美国生存呢。”

我听了这句话之后觉得特别悲哀。这位同学的意思我懂,我自己这20年为了生存也经历过这个“食洋不化”的过程。但一味迎合美国人的社会学概念和品位,就真的能生存下来、做出能打动你自己也能打动别人的研究吗?从去殖民化的角度来看,这么做,难道不恰恰是屈服于这个学科现存的学术殖民体系了吗?即使你的文章里满纸都是阶级、性别、种族不平等,即使你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美国左派特别喜欢的“革命小将”,归根结底,你还是一个被知识殖民了的社会学家,做出来的也还是特别单调也特别安全、缺乏创造性和冒险精神的研究——而这才是最无可救药的服从。

在《以学术为业》一文的结尾处,韦伯曾感叹,“那些终极的、最高贵的价值,已从公共生活中销声匿迹”,而在这个已被除魅的世界里,“曾像燎原烈火一般、燃遍巨大的共同体”的东西变成了“卿卿我我之气有余而巍峨壮美不足”的技艺。

100多年之后的今天,北美社会学所呈现出的种种现状,甚至都无法用“卿卿我我”来形容,因为连韦伯所描述的那种个人之间“同先知的圣灵相感通的东西在极微弱地搏动”的场景,都并不常见了。各个分支领域的社会学家们要么蜷缩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老死不相往来,要么成了地缘政治或身份政治的玩偶和附庸。在为平等而斗争的大旗之下,这个学科的终极价值已经与对现代社会中人性和人类生存状态的理解和关怀相去甚远。

作为一个把自己整整20年海外漂泊的岁月奉献给了社会学研究的人,我在这个苟延残喘的共同体里越来越找不到什么高贵的价值,更感受不到什么“巍峨壮美”,有的只是韦伯所描述的那种“守望人”的生活状态——“早晨将至,黑夜依然,你们若要问就可以问,可以回头再来”。

在结束本文的这一刻,我终于回到了祖国的土地上,在依山傍水的薄扶林道旁有了自己的一间办公室,可以不再理会大洋彼岸的江湖喧嚣。但如何面对中国社会学的现代性,如何避免重蹈北美社会学的覆辙,让此岸的学术共同体能燃起韦伯所谓的“燎原烈火”,既不数典忘祖,又不被政治过度侵蚀,以古典社会理论为起点,形成有生命力和持久性的学术传统和品位,依然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问题。

从本文所述的几个怪现状来看,这个学术共同体的形成和延续首先要注重全面的社会学学科训练,让学生、学者们在理论和经验上都打下共同的知识基础,在通识的前提之下相互批评和对话,而不是做只懂一两个分支领域的专家。

其次,在国内外政治局势剧烈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努力保持学术研究的自主性和基于本学科的经典著作和理论传统确立问题意识,而不能像当代美国社会学那样堕落成国内政治和意识形态的附庸。换句话说,社会学的教学研究必须坚持知识全面性和学术自主性,而这两点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学科建设的制度化必然导致各个分支领域的逐渐分化,而政治对学术研究的影响则是结构性和日常性的。

因此,作为学术个体,我们所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或许就是经常扪心自问:“我为什么要研究中国?”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不是上文所述的以美国为中心的普适性,而是因人而异,取决于每个研究者的信仰和生活史,如韦伯所言,“如果每个人都找到了握着他生命之弦的守护神,并对之服从,这一切都是平实而简单的”。

对我本人而言,在北美与东亚之间做了20年“舵工”之后,研究中国的最大意义就是舟楫靠岸、落叶归根,可以不再受学术殖民主义的束缚,也不被国内和国际政治的风向所左右,而是以一个普通中国人的视角和心态来理解这个社会日常生活中的人和事。唯有做到这一点,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才能同样笑对此岸的诸多怪现状,不以留学为耻,不以归国为荣。

出处:刘思达,2023,《北大社会学刊》,第一辑,211-230。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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