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昊:“一带一路”推进背景下的日本角色与中日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46 次 更新时间:2023-01-19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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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昊  

摘要:自2013年中国正式对外提出“一带一路”至今,该倡议已走过近10年历程。在此期间,日本对“一带一路”的关注日趋加深,认知与对策经历了相对曲折的变化,由最初的忽视与消极抗拒到后来的积极合作,近期又趋向消极。总体上,日本官方倾向以战略视角审视“一带一路”,对其发展与影响保持警惕。日本民间特别是经济界相对重视“一带一路”的价值,但亦持有顾虑。日本应对“一带一路”方针秉持高度现实主义思维,以合作与制衡相结合的态度,其对策姿态频繁受中美日三边形势影响,体现出明显摇摆性。总体上,“一带一路”中的日本因素值得重视,并且有必要促其向建设性方向发展。在当前中日关系形势下,中日围绕“一带一路”深化合作面临较多挑战,但机遇与未来发展的潜力仍不容忽视。


关键词:一带一路;日本;中日关系;第三方市场合作;中美日关系



“一带一路”启动至今,对中国乃至世界发展意义日益重大。2023年将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在此期间,该倡议已经成为促进中国对外开放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总规划,以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平台。作为中国近邻,自中方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日本对其关注持续提升,认知与对策经历了曲折变化,日本官民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经济价值及对日本的影响各有解读。在国际博弈深化复杂、中日关系竞争与合作并存的背景下,日本针对“一带一路”总体上形成了合作与制衡并举的应对思路。当前,中日关系处于敏感复杂时期,中日围绕“一带一路”合作亦面临挑战阻碍,但仍有可观发展潜力。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与亚洲经济大国、以及在我国周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日本与“一带一路”已经形成了密切关联性,中日围绕“一带一路”的互动也将持续下去。正确认识并建设性调动“一带一路”中的日本因素,不仅对我国“一带一路”深化发展具有很大价值,也将对我国稳妥运营中日关系、开展周边外交,包括日本在内的亚洲各国广泛合作,结成更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带来重要的政策启发。


1 日本对“一带一路”认知与对策的变化历程


自2013年下半年中国领导人对外正式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至今,日本对“一带一路”的认知与对策经历了相对曲折的变化过程,总体上体现为从忽视低估、消极抗拒到积极参与合作,近期消极性又有所上升的轨迹。这一过程与近10年中日关系的起伏变化同步,同时“一带一路”也逐步成为中日关系中的重要议程内容。


1.1 忽视、低估与抗拒(2013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这一时期,中日关系因2012年日本对钓鱼岛所谓“国有化”而严重受挫。尽管2014年11月,中日高层就处理和改善两国关系达成四点原则共识,习近平主席当月底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北京峰会期间应约会见时任日本首相的安倍晋三,但中日关系仍处于新世纪以来的最低谷。这一时期,安倍政府积极配合美国奥巴马政府“亚太再平衡”政策,通过多边外交手段积极推动对华制衡。中日政治互信受创甚深,安全矛盾突出,经济等领域的对话合作也受到严重冲击。

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提出之初,日本对于中方倡议的关注有限,认为该倡议的内容偏向宏观与模糊,且中日在当时气氛下难以合作。直到2014年下半年,中国牵头的21国在北京签署亚投行筹建备忘录,此后又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峰会上宣布成立“丝路基金”,安倍政府才意识到中方倡议行动的现实性,并开始通过一些渠道调查中方计划,但是外务省、财务省有关部门对中方力推的亚投行方案持有较深偏见与抵触,直接影响了首相官邸的判断,认为中方倡议不会得到太多国际支持,因此日本没有必要参与。2015年初,随着亚投行意向成员不断增多,特别是英、法、德、意等欧洲大国宣布加入亚投行,误判形势的安倍政府陷入被动。1当年3月底亚投行创始国申请截止,日本政府最终放弃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国。4月,安倍在雅加达亚非领导人会议上向习近平主席表示,愿就中日围绕亚投行合作进行“积极探讨”。但此后安倍又在访美时向奥巴马总统表示,在亚投行问题上日本将与美国保持一致立场,即不加入亚投行。2在亚投行问题上,安倍政府的应对引发朝野乃至执政党联盟内部的批评,受到中方推动建设亚投行的“刺激”,日本国内对“一带一路”的关注与讨论迅速升温,并达到了第一个高峰。这也为日本此后调整对“一带一路”政策埋下了伏笔。


1.2 局外观望与初步接触(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初)


这一时期,中日关系正处于从最低谷向重归正轨的修复阶段。尽管两国历史、领土问题对立与安全矛盾仍较尖锐,但2016年,中日领导人依然在首尔的中日韩领导人峰会以及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上见面,高层交流及各层级对话逐步恢复。同时,日本在积极配合美国“亚太再平衡”、构筑“对华包围网”的过程中多次受挫,意识到对华对抗政策的不可持续性。特别是,2017年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立即宣布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大幅扭转奥巴马政府亚太战略方向,“特朗普冲击”导致安倍政府不得不调整对外战略,在争取维持日美同盟稳定的同时摸索对华协调合作。

在此背景下,日本国内围绕亚投行的争议暂时平息后,日本政府开始以局外观望的姿态,保持对“一带一路”的关注,乃至开展有限合作。比如,尽管日本始终未正式加入亚投行,2015年6月底,在时隔3年2个月再度举办的中日财长对话上,双方在推进亚开行与亚投行融资合作的方针上“达成一致”。2016年5月在法兰克福举行的亚投行年会上,亚投行行长金立群与亚开行行长中尾武彦签署备忘录,确认在多个领域启动合作融资。3这一时期,日本官方及民间经济机构发表了一系列政策报告,关注中方在“一带一路”框架内推动基建项目出口、支持企业扩大海外投资的进展。日本经济界人士陆续访华,开始探询“一带一路”的进展及中日可能的合作渠道。不过总体上,日本政府对本国民间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合作仍持消极态度,导致日本企业对中方合作倡议持观望状态。而且,2015年下半年在印尼雅万高铁项目竞标中,日本因输给中国而导致竞争心理增强,由此在基建项目出口、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开发项目方面开始持续发力,与中国加强竞争。


1.3 积极合作,制衡并行(2017年上半年至2019年底)


这一时期,中日关系在双方建设性互动下重回正轨并趋向改善。在中日急需务实合作项目为抓手、推动关系改善的情况下,“一带一路”合作成为这一阶段中日关系打破僵局的突破口。2017年5月,日本自民党干事长二阶俊博作为首相特使携带安倍亲笔信访华,参加首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这被视为日方谋求改善对华关系的“突破性举措”。4此后在2018年中日两国总理实现互访,2019年6月下旬习近平主席访日出席G20大阪峰会,并与安倍会谈,双方同意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中日友好合作气氛达到一个阶段性高峰。但同时,中日间历史问题、领土争端及安全矛盾远未解决,两国关系中的结构性问题仍制约着具体合作的展开。

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对“一带一路”态度转向积极。安倍除派遣二阶出席“一带一路”峰会,本人及其幕僚还多次正面评价“一带一路”。日本国内对“一带一路”的关注与讨论也再度升温,达到了第二个高峰。5进入2018年,中日明确将第三方市场合作定位为两国“一带一路”合作基本方式。当年5月,李克强总理访日,中日签署了《关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备忘录》,同意设立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9月,该工作机制正式启动。10月下旬安倍访华期间,中日在北京召开首届“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签署了52项合作协议,总计金额180多亿美元。2019年6月习近平主席访日期间,双方同意深化两国利益交融,加强多领域双边经济合作及第三方市场合作。同年9月,中日在东京召开第二届“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同年12月,习近平在会见来华出席中日韩领导人峰会的安倍时表示,双方要拓展务实合作,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两国政府支持下,中日企业不仅加强了双边合作,还开始在东南亚、中亚乃至欧洲国家陆续启动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特别是在能源环保、物流、设备制造领域积极试水合作。6

与此同时,日本明显加大了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经济乃至战略投入,对“一带一路”的竞争心理及制衡行动日益突出。特别是这一时期,安倍大幅强化“印太战略”,将其作为日本对外战略的支柱之一,重视并提升与印太各国的安全与经济合作,其中,日本还特别加强了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尽管日方并不承认,但外界仍将上述战略行动视为针对中方“一带一路”的体系化、长期化的制衡手段。日本国内战略界也承认,日本这一时期“基于日益增长的竞争意识”,进一步将东南亚和南亚视为与中国竞争影响力的最关键战场。7


1.4 合作放缓,制衡加码(2020年初以来)


这一时期,中日关系改善势头自2020年起趋向减速,矛盾摩擦重新抬头。一方面,新冠疫情的暴发与延续阻碍了中日各领域交流,包括高层访问的实施。另一方面,美国加强对华战略竞争态势,刺激并调动日本“联美制华”,重新加强对华制衡措施。2020年中期安倍下台后,其后继者菅义伟与岸田文雄在外交政策上总体沿袭“安倍路线”,一方面维持对华协调合作基本立场;另一方面强调在对华交涉中的“自我主张”,并公开声称广泛联合“志同道合国家”共同制约中方行动。2021年拜登政府上台后,美日同盟趋向巩固,日本在战略上配合美国制衡中国的倾向强化,中日矛盾进一步凸显,双边关系风险及不确定性显著增强。

在此背景下,中日围绕“一带一路”的合作共识得以基本维持,但合作节奏有所放缓,日方在合作积极性上的“退坡”比较明显,甚至有意搁置现有合作。中日半官方及民间围绕“一带一路”的机制性对话大多得到保留,但合作气氛及新增项目数不及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有日本政府相关人士称,这一阶段日本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方针是“将主导权逐步交给企业”8。但在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的情况下,民间资本的活跃度也不可避免出现下降。目前,中日企业第三方市场合作整体处于协议状态或起步阶段,在两国企业推动下,已启动项目中不少正在产生经济效应,但也有项目因为海外疫情或一些经济、政治原因陷入停滞状态,或中止合作模式改由中日其中一方承担。

与此同时,日本针对“一带一路”的制衡措施布局却在加强。一方面,日本更加积极地推动“印太战略”,支持强化美日印澳四边安全机制(QUAD)以及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特别是不断扩大与印太“民主盟国”的经济合作。针对新冠疫情下经济安全保障问题的凸显,日本以摆脱对“特定国家经济依赖”、实现供应链多元化部署为名,开始推动在华日企将生产线撤回日本或转向东盟,同时积极与美、印、澳乃至欧洲国家组建供应链合作网络,强化高科技产业同盟,而将中国排除在外;9另一方面,针对中国企业日益活跃的海外经济活动特别是基建项目出口,日本在持续加强自身投入、开展海外公关的同时,更为频繁高调地宣扬所谓“债务陷阱论”“经济胁迫论”,抨击中国对外经济活动及商务模式,借此进一步对冲中国海外经济影响力的增长。10


2 日本对“一带一路”认知与对策的基本特征


在以上过程中,日本对“一带一路”的认知与对策虽有阶段性的调整与侧重,但总体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2.1 官方倾向以战略视角审视“一带一路”,对其发展态势及对日影响持警惕姿态


尽管“一带一路”强调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和开放的区域经济合作,但日本官方倾向于从战略视角看待“一带一路”,强调其是具有明确政治目的、甚至大战略色彩的行动,或所谓高度服从本国利益的战略工具,而非仅限于经济领域的合作倡议。2015年期间即日本国内关注“一带一路”的第一次高峰期时,日本政府人士、官方学者明确表示,“一带一路”是“旨在彰显与提升中国全球实力的中长期战略”、是“具有地缘战略色彩的国家性计划”。112018年后,即日本关注“一带一路”的第二次高峰期时,日本进一步将中美博弈与“一带一路”结合起来,认定中国正运用“一带一路”与美国进行地区乃至全球性战略影响力竞争,“一带一路”的战略色彩并未减弱反而增强(屋山太郎,2018)。长期以来,在日本政界及与官方关系密切的主流战略学界,最为流行的相关观点包括:第一,“一带一路”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计划的外在表现与实现手段,其范围势必从区域拓展到全球;第二,“一带一路”以倡导新式的、对中国有利的国际秩序及规制为根本目标,且其所倡导的国际秩序规则与现有秩序规则“存在矛盾”;12第三,在推动“一带一路”时,中方谋求通过战略手段“拉拢”“控制”其他发展中国家;第四、在推动“一带一路”时,中方由政府主导具体项目推动,且更重视政治收益而轻视经济收益。13日本官方的上述认知反映出,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日方逐步认识到该倡议内容、议程及影响力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获得了日益广泛的国际支持;但另一方面,相当多日方人士尚不能充分理性地认清“一带一路”发展壮大的现实,且长期固守“中国威胁论”的逻辑思维,因而其认知偏离客观事实,并高度聚焦、渲染夸大乃至恶意揣测中方合作倡议背后的所谓政治与战略意图,乃至为“一带一路”贴上“大国野心”“战略扩张”“挑战国际秩序”等负面标签。

在以战略视角审视“一带一路”的同时,日本政界及官方学界对于“一带一路”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对日本的影响日益持消极看法,保持警惕姿态。换言之,相比民间经济界,官方更倾向认为中日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互动近似于竞争性的零和博弈,而非包含合作收益的非零和博弈;即使参与“一带一路”合作,也更关注并计较于日本单方面的相对收益,而非合作产生的绝对收益。正如不少观察者指出的,“即使在中日(围绕“一带一路”)合作气氛最好的时期,日本的危机感与警惕心也从未放松”。日方的考量基于以下逻辑:第一、中日在国际秩序及地缘政治方面“存在重大矛盾及竞争关系”“一带一路”所倡导的国际秩序与地缘格局并不利于日本,反而会破坏日本发展依赖的稳定外部环境14;第二、在中日“一带一路”合作中,中国将依托相比日本更强的财力、以及更强硬的手段主动谋求优势,导致日本在合作中处于不利;第三、考虑到中日政治安全矛盾尚未解决,如两国关系再度严重恶化,中国可能利用“一带一路”及其所获得的战略资产来打压日本,甚至使日本的国家安全利益面临“重大威胁”。15日方的上述认知反映出,在将“一带一路”视为中方“战略工具”的前提下,日本始终担心自己在这一框架中受到中方的政治、战略压力,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丧失主动权。这也折射出日方长期固化的对华战略竞争心理,担忧“受制于华”的危机感,以及很大程度上由此导致的中日政治、战略互信的相对薄弱。


2.2 民间特别是经济界相对重视“一带一路”价值,但亦持有显而易见的顾虑与担忧


相比官方坚持战略视角,对“一带一路”保持较高警惕,日本民间特别是经济界对“一带一路”的看法总体更趋务实,且聚焦其经济价值。“一带一路”提出后,日本民间经济团体积极关注中方构想,试图解析其中商业机遇。一些日本民间人士组建“一带一路”研究机构或民间论坛,与中方接洽合作。综合日本民间智库专家们的分析,其对“一带一路”的价值认同集中在以下方面:第一、“一带一路”以推动发展中国家基建开发为重心,支持能源、物流设施建设,有可能改善投资环境,并更好支持日本在当地的生产投资活动;第二、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下中方大规模海外投资可能刺激当地经济增长和消费需求,也有助于日企扩大收益16;第三、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有助于中日企业分别发挥其资本与技术优势,通过互补合作产生更大效益;第四、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合作,有助于继续强化中日经济关系,从而支持日企确保并巩固在华市场份额及影响力。17总体上,尽管存在信息误差,但日本经济界对“一带一路”的评估更接近客观现实。在推动日本政府参与“一带一路”合作方面,日本经济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日本民间投资活动难以完全摆脱政府干预,或者说必须充分考虑政府的政策倾向。在政治与经济问题难以完全切割的情况下,民间经济界人士对“一带一路”的看法,难免受到官方日趋强化的对“一带一路”的偏向性看法的影响。

围绕“一带一路”,日本经济界在要求合作的同时,顾虑和担忧也趋向凸显。这些担忧中一些是基于经济意义的、相对合理的原因,另一些则带有明显政治色彩乃至意识形态偏见。其中代表性的包括:第一、担忧在第三国的投资风险难以控制。日方认为“一带一路”以基建投资为重心,具有周期长、预算大、风险高特征,加上作为投资对象的发展中国家政治治理状况、安全局势等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政策法制及投资配套设施仍有较大欠缺,“(中日)如何在环境复杂的对象国控制投资风险,目前尚无很有效办法”18;第二、认为中日企业的相互竞争性日趋超越合作互补性。日方主张,由于中国产业技术发展,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上升,中日企业在海外市场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种类、等级及质量日益趋同,竞争更趋激烈,因此与中方合作的动力明显不足19;第三、对中国经济及海外商务模式的负面看法增强,包括批评中方由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认为政府对企业海外行为的支持“有违公平”,中企海外商务活动“缺乏透明度”“忽视法制规则”等20;第四、认同日本官方关于“一带一路”的“战略性解读”。特别是,在日本政府倾向将经济问题泛安全化、泛意识形态化的情况下,民间经济界亦开始将中日经济合作与所谓“国家安全威胁”以及“价值观问题”挂钩,强调中日在制度体制、意识形态上的差异阻碍了两国经济合作。这也显示出,中日在政治乃战略层面上的矛盾正对经济合作的民意基础产生持续冲击。


2.3 对策方针总体秉持高度现实主义思维,以合作与制衡相结合的方式应对“一带一路”


在应对“一带一路”时,日本政府的思维是高度现实主义的,一方面借“一带一路”合作议题牵引中日关系,从中获得经济及政治利益;另一方面设法规避相关风险损失,争取相对战略主动,由此在对策上体现出“有限度合作”与“多角度制衡”结合的对冲性特征。前者即“有限度合作”意味着,即使在日本积极谋求改善对华关系阶段,日本在对“一带一路”政策上体现出合作性的同时,亦为具体合作设定较多前提界限。这些措施主要体现在:第一、在合作方式上坚持非直接参与及“民间主导”,即以第三方市场合作替代“一带一路”合作,乃至否认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排斥官方主导“一揽子合作”,而主张以民间为主的“个案推进”;第二、为中日合作设定所谓“前提条件”。2017年中期,安倍提出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应遵循财政健全性、开放性、透明性、经济合理性等四个前提,此后日本政府又逐步附加所谓法制性、尊重“基本价值”等条件;第三、严格限定合作领域。日本政府设定环保、民生相关制造业和物流作为中日“推荐合作项目”,对此以外项目,特别是可能具备军民两用特性的项目则保持警惕,并敦促日企对项目进行“筛选”。21当前,日本借强化经济安全对策,进一步对日企参与“一带一路”第三国项目的投资加强“管理”,阻止其参与涉及高科技产业、战略物资供应等“敏感领域”的合作。上述对策反映出,日本政府对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态度总体比较保守,试图尽可能地在合作中确保主动权,为可能调整乃至撤出合作保留政策弹性与行动余地。

后者即“多角度制衡”意味着,在“一带一路”推进全过程中,日本政府试图运用针对性的政策框架或工具,避免中方经济乃至战略影响力占据明显优势,并根据政策需要随时调整制衡手段、重点。这些政策框架和工具主要包括:第一、推广“高质量基建”项目出口及规则标准。自2015年安倍政府公布“高质量基础设施合作伙伴关系战略”以来,从经济性、安全性、强韧性、环境和社会友好性等角度界定“高质量基建”,陆续推出政策,放宽融资条件,普及“日本模式”,争夺国际标准,并针对性开展对华竞争;22第二、构建“高标准自贸机制”并确保日本的主导地位。日本通过主导构建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推动构建区域经济伙伴协定(RCEP),与美国及欧盟、英国等签署新双边经贸协定乃至经济伙伴协定(EPA)等,力争将自身打造为国际自贸体系的“枢纽”,并推广有利于己的经贸规则标准;第三、积极参与地区开发。协助东南亚、南亚及非洲发展中国家构筑国内或跨区域的产业走廊和经济网络;第四、加强供应链合作与技术出口管制,与印太“民主盟国”共同构建区域供应链闭环与高科技垄断联盟;第五、在印太构建“海权同盟”,与该区域国家强化以海上安全为首的防务合作。日本将上述政策手段集成并入“印太战略”,高调宣扬构建“人、物与制度的连接性”即日本版“互联互通”,强调“基于自由开放法制的海洋秩序”及海上安保合作。上述对策反映出日本基于“既用且防”的心理,期望利用体系化的地缘竞争战略、依托盟国及“伙伴国家”力量,对“一带一路”积极开展外部制衡。


2.4 对策姿态频繁受中美日三边互动形势影响,体现出明显的摇摆性


日本对“一带一路”对策变化历程显示,日本对中方的态度及应对除基于对“一带一路”是否符合自身利益的战略评估外,也与这一时期中美日三边关系的复杂互动有直接关系。一方面,中日关系的改善与日本参与“一带一路”合作具有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关系,而中日关系出现波动,也直接影响到双方“一带一路”合作状态;另一方面,中日之外的“第三方因素”即美国的战略也在制约日本的行动。作为美国的盟友,日本身处美日同盟体系内,其对外行动乃至国内政治深受美国的影响;同时,战略主体意识增长的日本也有利用与美国的同盟关系,实现自身利益的打算与行动。“一带一路”提出以来,美国对中方的倡议的戒备及阻扰逐步升级,认为“一带一路”将加速中国的崛起并威胁美国的霸权。在此前提下,美国除自身强化对华竞争战略外,也在积极牵引日本,促其服务于美国战略方针。当前,日本对外战略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应对中美博弈,并在其中保持有利地位。日本无法忽视中国的影响,但目前为止在日本看来,以现有的国际秩序与地缘安全环境为前提,争取美国的战略支持对日本而言更为重要。23

在应对“一带一路”时,日本态度的摇摆,很大程度上是在中美间“调整站位”、争取利益最大化的体现。总体上,日本的行动逻辑是:第一、在美国加强制衡中国、特别是倾向调动盟友力量,利用多边战略框架开展行动时,日本会积极响应美方,并与“一带一路”拉开距离。这在奥巴马政府及目前拜登政府时期有较充分体现;第二、在美国试图与中国缓和关系、或忽视日本等盟友诉求时,日本会主动谋求对华协调,缓和对华制衡,为“一带一路”合作创造空间。在特朗普政府前半期即是如此;第三、日本期望利用中美共同关注的议题如“一带一路”,将自己的灵活立场作为与中、美外交博弈的筹码,谋求随时调整以“两边取利”;第四、基于对美国主导价值体系的认同及对华竞争心理,日本支持并协助美国谋划提出“一带一路”的替代方案,比如此前参与奥巴马政府推动的TPP,当前参与拜登政府推动的“重建更好世界”计划(B3W)、“印太经济框架”(IPEF)等,但同时,日本亦将参与“一带一路”作为中长期对冲手段,以应对未来亚太地区可能出现的“美退中进”局面。


3 当前“一带一路”推进背景下的中日关系


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中日互动既是两国关系的重要一环,也是与国际及亚太形势的发展密不可分的因素。当前,国际权力转移加速、大国竞合博弈深化、国际秩序规则重构已成为国际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主基调,加上新冠疫情的持续冲击,以及今年俄乌冲突暴发使得安全形势动荡,导致国际战略环境更趋复杂易变,并集中反映在亚太地区。在各国争相强化自身力量,以自助方式确保安全与利益的情况下,逆全球化、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思潮强势,国际及地区合作面临严峻考验。同时,美国对华战略竞争下的中美博弈继续作为国际形势主要矛盾,对其他各方战略选择产生重要影响。在外部压力下,日本的危机意识、国际博弈意识与战略主体意识受到刺激,不仅进一步提升对外战略活跃度,还在积极酝酿推动本国安全战略乃至国家总体战略转型,已日益成为当前亚太格局秩序变化中的不确定因素。

需要看到,在国际形势震荡、各种不利因素凸显情况下,“一带一路”仍不断取得进展。至2022年3月底,中国已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超过10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作为日益获得各国支持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一带一路”在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及消除贫困方面的国际贡献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其理念和主张进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多边机制成果文件,反映出它强大的生命力。24下一阶段“一带一路”的深化推进,既需要坚持高质量发展思路,在“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各方面苦练内功,丰富政策手段与配套设施,也需要充分评估并应对外部环境的机遇风险,为我国合作倡议的进一步展开创造有利条件。在此情况下,如何客观、准确把握当前“一带一路”中的日本因素、以及“一带一路”推进背景下的中日关系,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3.1“一带一路”中的日本因素值得重视,并且有必要促其向建设性方向发展


在我“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格局中,日本属于后加入者,合作深度及机制化程度也不及很多与中国关系密切的周边国家,且日本在合作体系中的保守性与摇摆性、以及在合作体系外的对华制衡倾向,都让中日相关合作处于不稳定状态。但即使不考虑日本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实际情况,日本也已与“一带一路”形成了密切关联。无论经济还是战略层面,日本都有突出的对外依赖性。而“一带一路”不仅覆盖了日本周边的亚洲经济圈,特别是作为日本海外利益重地的东北亚、东南亚、南亚乃至中亚地区,也涵盖了日本全球范围内的大部分主要经济伙伴。更重要的是,“一带一路”已经在需求巨大的亚洲基建市场中占据了重要份额,且成为亚洲经贸与金融体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如有日本经济学家指出的那样,“一带一路”已为区域经济合作搭建了新的合作平台和融资体制,并吸引了广泛参与者。日本如完全置身其外,则面临着与其他国家经济纽带被削弱,失去投资机会的危险。25对于高度依赖外部经济环境,在“一带一路”沿线拥有广泛利益诉求、将亚洲作为经济及外交战略根据地的日本而言,“一带一路”已经成为必须面对且参与其中的现实,区别只是在于参与的程度与方式。

从另一个角度看,日本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和亚洲发达经济体,其经济影响力及文化软实力辐射重心与“一带一路”大部重合,尤其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东南亚、南亚,日本在该地长期经营,投入巨大。仅对外援助一项,目前,日本政府开发援助(ODA)总额中超过55%,ODA有偿贷款的超过70%投向东南亚和南亚。26通过ODA援助、经贸投资及文化输出等方式,日本不仅与东盟、南亚各国广泛构建了战略伙伴关系,还一定程度上收获了当地社会及民众的好感。同时,日本致力于提升在亚太安全事务中的影响力。除依托美日同盟维持军事威慑力外,日本还推进外交政策的“安全化”,与东盟及印、澳等国加强多领域、机制化防务合作,以推动核不扩散、维护海上通道安全、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等为由介入地区多边安全事务。日本还以推动“印太战略”开放性合作为名,积极将欧洲大国力量引入本地区,拓展战略合作对象范围。总之,日本在亚太地区的经济、文化乃至安全影响力较为可观,且在努力提升战略活跃度。尽管中日实力对比已今非昔比,但日本仍是影响我周边环境及对外合作的重要因素。基于集中应对中美博弈这一“主要目标”,以及为“一带一路”创造稳定发展环境的目标,确保日本发挥建设性作用,或尽量抑制其破坏性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3.2 当前中日关系形势下,中日围绕“一带一路”深化合作面临较多挑战,但机遇仍不容忽视


2022年,中日迎来邦交正常化50周年。理论上这是中日关系稳定发展乃至开创未来关系新局面的良机,但目前实际并非如此。当前,岸田政府宣称推动“新时代现实主义外交”,而其对华政策正是这一外交方针的集中体现,即日本在对华外交中要更加关注并强势应对新时代国际力量对比变化,特别是中国国力及国际影响力的增强,并更加强调日本自身的主体意识、战略意识以及博弈手段的多元化。另外,岸田基于巩固执政基础考虑,倾向迎合国内保守政治势力诉求,推动保守政治议程,从强化自主能力、自助能力、先制能力目标出发,加速外交与安全战略转型。尽管岸田并未根本改变对华协调路线,但其所推动的战略调整将给中日关系带来以下负面影响:第一、日本安全乃至国家战略更明确聚焦与“对标”中方,强化警惕防范态势;第二、日本国家战略中的地缘政治、军事要素凸显,持续激化中日安全结构性矛盾,乃至使矛盾蔓延到经济产业、供应链、高科技等领域;第三、在拜登政府同盟战略牵引下,日本更倾向依托与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与美国的对华竞争战略绑定有加深趋势,为此不惜挑战中日关系中的“敏感禁区”,比如中国的台湾问题;第四、日本对外战略中的意识形态因素显著上升,其“价值观外交”日益成为对华制衡工具,加剧了两国国民认知与社会舆情的割裂。总之,目前中日关系面临更多障碍和挑战,日趋陷入“干扰长期化、波动常态化”的局面。而这种状况下,中日围绕“一带一路”的经济合作,很可能因为缺乏政治协调、互信情境与合作气氛,不仅难以取得新的突破,如何维护已有的合作机制与项目,使其免受中日关系可能恶化的冲击,也将是一个重要问题。

在正视风险挑战同时,也需看到,仍存在着有利于维护发展中日关系、推动中日“一带一路”合作的机遇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中日间仍然强韧且持续发展的经济依存关系。即使日本响应美国号召、通过供应链调整等手段谋求与中国“经济脱钩”,但日本也很清楚这种脱钩只能是局部的、有限的,且难以长期维持。事实上,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日本经济进一步陷入内需疲软、增长乏力的困境,对外需依赖持续上升,而中国则成为日本最为重要且稳定的外需来源。2021年,中日双边贸易总额达3714亿美元,同比增长17.1%。自2018年以来连续四年保持3000亿以上美元规模。中国连续14年稳居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272021年,日本在华新设企业998家,新增投资同比增长16.0%。有72.2%的在华日企实现盈利,其中制造业为70.9%,是近10年以来最高水平。在日本经济界看来,对于日本的优势产业而言中国是极为重要的出口市场,中国拥有全世界最为完备的工业部门,具备供应链上的优势,且中日在创新经济发展上具有良好互补性。28尽管日本政府通过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转移在华基地,但根据日本媒体近期调查,大部分主要日企仍期望维持或扩大在华投资。29日本对华经济依赖的不断加深,加之岸田对任内经济业绩的高度渴求,成为改善中日经济关系乃至政治关系的有利条件,也为中日“一带一路”合作的重振乃至加强提供了潜在机遇。


3.3 中日“一带一路”合作成果可观,且仍有较大潜力空间,需加以继续挖掘并排除外部干扰


过去几年里,中日“一带一路”合作尽管进程曲折,但在双方特别是实务部门和企业的努力下,仍积累了较多成功案例。正如日方经济专家指出的,经过不断摸索,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已趋向多样化,比如中日企业共同接受订单、共同运营基础设施;日本企业接受订单,中国企业提供工程承包、机器设备;中日合资企业的产品销往第三方市场;日本企业将零部件等供给中国企业,并将制品销往第三方;日本企业运用中方的铁路等基础设施扩大物流服务;中日企业合作向第三方输出共同认可的商业模式,并共享商业信息,等等。30这意味着两国企业可以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同时,中日双边金融合作机制、以及亚投行与亚开行的合作融资机制也在逐步推进,为中日企业合作提供了更优惠、更有力的财务保障。这些存量成果与成功经验,对于“一带一路”及中日经济合作的未来发展无疑是一笔宝贵财富。

除此之外,中日“一带一路”合作中亦有相当多潜力增长点,至少可从以下角度加以考虑:第一、中日两国当前经济战略发展方向趋同、存在积极对接合作可能。当前,中国政府积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岸田政府也提出了兼顾增长与分配的新经济理念,在加速经济结构转型、推动高质量增长方面,中日有相似思路与广泛共识,有利于开展经验交流与务实合作。同时,中日两国政府尤其关注并积极投资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健康经济等新业态,而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领域也成为目前“一带一路”合作新的增长点,这为中日在上述领域加强新兴经济产业项目合作创造了基础;第二、中日供应链的调整方向有利于第三方市场合作。当前形势下,东亚区域内供应链调整加速,中日两国从确保供应链安全角度考虑,均将东盟国家作为向海外转移供应链的重要目的地。在中日供应链合作依然强韧的情况下,中日加强对东盟投资,推动在当地产业布局,有助于将两国合作重心从中国市场进一步扩大到“一带一路”沿线的第三方市场;第三、中日在维护多边经济机制,推动区域自由贸易方面仍有较强的共同关切与利益。特别是2022年RCEP生效实施,对于中日双方均是重大机遇。在中日两国加强经贸规制协调、积极弥合技术分歧的前提下,两国可围绕拓展深化RCEP机制,构建数字经济贸易规则,构建中日韩为核心的东北亚自贸区等议题加强对话合作,从而推动“一带一路”进一步与地区经贸机制深度融合,发挥相乘效应,惠及包括中日在内的亚洲各国。

总体上,中日“一带一路”合作的现有成果及经验来之不易,需加以珍惜,而其潜力空间则需继续加以挖掘,使其真正转化为惠及各方的现实成果与效益。当然这一切的重要前提是中日关系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回顾此前历程,可以看到,2017年以来的中日“一带一路”合作主要由双方政府主导,通过高层沟通和政策指导,推动双方企业“进场”参与合作项目。展望未来,中日民间特别是经济界势必在深化“一带一路”合作中发挥主要作用,但两国政府仍需在此过程中积极发挥“保驾护航”作用。除了维护双边关系稳定、妥善管控政治安全方面的分歧矛盾外,还需尽量为合作创造平台机制及积极气氛。在这方面,日方尤其需要摆脱零和博弈思维,转换以往对“一带一路”进行“战略性解读”、并不断加以警惕防范的思路,推动对华政策基调由制衡竞争向协调合作转化。另外,中日“一带一路”合作还需尽量排除外部干扰,特别是各种非经济、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以及来自美国对华竞争战略的干预。对于日本而言,美国的战略影响难以回避,但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基于自身利益及中日合作的互惠前景,与中国积极开展合作,特别是在修复中日两国互信方面采取更具建设性的行动。31


4 结语


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无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推进,还是中日关系的发展,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课题。目前来看,竞争与合作并存已成为中日关系的现实常态,且竞争性因素的显著强化正在动摇两国关系的稳定基础。但正如日方有识之士指出,即使在竞争合作并存的情况下,中日关系仍有可能建立起稳定的、协调性的战略合作关系。32这不仅要求中日两国恪守已有政治共识及原则,努力管控乃至化解两国关系中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还要从中长期角度,为中日关系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内生动力”,即将中日两国在各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利益诉求,转化为两国间相互合作的需求,进而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在这方面,围绕“一带一路”的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将为中日关系发展动力的培育源源不断提供养分,有助于中日两国更理智、更透彻地把握中日关系发展正确方向,最终实现互不构成威胁、互为合作伙伴的理想定位。与此同时,“一带一路”进一步向高标准、高质量的方向纵深发展,也需要日本在其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由此,有必要也有可能将“一带一路”与中日关系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其在构建开放性经济秩序、乃至更合理的国际及地区秩序方面取得“双赢”结果。目前,这一过程势必充满变数与挑战,前景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如果中日两国能实现这一前景,不仅能在合作中实现自我完善和持续发展,还将有力地履行各自肩负的国际责任,为亚洲乃至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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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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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庄司智孝.「一帯一路」と「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の間で――地域秩序をめぐる競争とASEANの対応[J].防衛研究所紀要,2020(1):21-22.


8外交、米中対立次第で難局も新政権の課題インド太平洋構想とは経済·安保両面で協力[N].日本経済新聞,2020-10-07.


9包囲網でも譲らぬ中国日米欧の協調、重み増す[N].日本経済新聞,2021-06-17;日米豪印、5G半導体の技術利用に共同原則対中国念頭[N].日本経済新聞,2021-09-25.


10一帯一路関連「隠れ債務」、途上国の見えざる脅威[N].日本経済新聞,2021-09-30.


11山本吉宣.一帯一路構想とアジアの国際秩序[C]//科学技術振興機構中国総合研究交流センター,編.CRCC研究会講演録:平成27年度.東京:科学技術振興機構中国総合研究交流センター,2015:178.


12川上高司.中国の「一帯一路」と日本の戦略[J].インテリジェンス·レポート,2018(8):88-90.


13天児慧.政治から読み解く「一帯一路」[J].運輸と経済,2018(12):40.


14山崎恭平、加茂具树对中日两国在国际秩序、地缘政治方面的矛盾与竞争关系进行了分析。详见:山崎恭平.「一帯一路」構想と「インド太平洋」戦略:中国の進出脅威に日米印豪が協力連携へ[J].国際貿易と投資,2018(12):108-128;加茂具樹.日中関係の転換点:中国は国力をどう使うのか[J].東亜,2022(1):18-25.


15新治毅.中国の一帯一路と日本の安全保障[J].治安フォーラム,2017(12):51.


16江原規由.世界と向き合う「中国智慧」と「中国方案」[J].国際貿易と投資,2018(6):61.


17篠田邦彦.中国の一帯一路構想の現状と日本としての経済交流のあり方について[J].日中経協ジャーナル,2017(7):26.


18伊藤季代子,藏田大輔.中国「一帯一路」構想と日本の第三国市場協力[J].日中経協ジャーナル,2019(7):7.


19東郷和彦.「一帯一路」構想と日本外交[J].京都産業大学世界問題研究所紀要,2018(3):54.


20根据作者2022年6月与三菱商事中国总公司战略发展部人员的访谈。


21卢昊.日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政策:变化、特征与动因分析[J].日本学刊,2018(3):79.


22清水聡.中国の一帯一路構想と「質の高いインフラ投資」の意義[J].国際金融,2020(3):52-53.


23細谷雄一.リベラルな国際秩序と日本外交[J].国際問題,2020(4):11-12.


24携手并进的阳光大道(谱写新篇章)[N].人民日报,2022-06-30(6).


25瀬口清之.日中互恵協力は持続可能な経済成長の基礎[J].公明,2020(2):45.


26 2021年,日本政府开发援助(ODA)总额中的28.5%(48.26亿美元)投向东南亚,26.4%(44.64亿美元)投向南亚。另外,除去无偿援助,ODA有偿贷款总额中的72.93%投向东南亚与南亚。参见:外務省.開発協力白書ODA白書[R/OL].(2022-01-14)[2001-2021].https://www.mofa.go.jp/mofaj/gaiko/oda/shiryo/hakusyo.html.


27海关总署.(6)2021年12月进出口商品主要国别(地区)总值表(美元值)[EB/OL].(2022-01-14)[2022-07-01].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2799825/302274/302275/4122070/index.html.


28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亚洲研究所研究员丁可2022年5月26日在“制造业外企在华投资前景与发展国际论坛”上的发言。


29 2021年底,日本产经新闻社对日本118家主要企业进行调查,70.3%的企业表示将继续开展乃至扩大在华业务,仅有1家企业表示将逐渐缩小在华业务,无人表示要退出中国市场。参见:新华网.日媒:七成日本主要企业将继续推进在华业务[N/OL].海外网,2022-01-06[2022-07-0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1266988526280453&wfr=spider&for=pc.


30杉田定大.日中第三国市場協力[J].日中経協ジャーナル,2018(8):16-17.


31江藤名保子.日中関係の未来を開くのは「信頼醸成」[J].潮,2022(4):132.


32江藤名保子.日中関係の再考――競合を前提とした協調戦略の展開[J].フィナンシャル·レビュー,2019(3):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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