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动实现地缘优势与发展优势相融合,合力建设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枢纽,是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实现联动发展的重大任务,是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条件。
· 发挥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及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优势,以及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等产业集聚发展优势,合作共建面向东盟的高技术产业链。
· 抓住RCEP重大利好,与东盟相关国家合作开展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消费者保护等领域的压力测试,探索形成符合本区域的数字经济与贸易规则体系。
· 支持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探索缩短对东盟相关国家海上风电装备涉及的原材料、零件的“零关税”过渡期,推动形成集风电机组研发、装备制造、检测认证、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于一体的区域风电产业链。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海南自贸港是我国面向东盟的最前沿,具有地处RCEP中心的独特地理区位优势;粤港澳大湾区除地缘优势外,还具有重要的发展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已形成门类齐全、规模庞大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体系。
推动实现地缘优势与发展优势相融合,合力建设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枢纽,是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实现联动发展的重大任务,是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条件。
一、推动共建中国与东盟海洋旅游合作圈
中国是东盟的重要客源地。受疫情影响,东盟国家旅游业发展面临危机。例如,2020年至2021年东盟国家的国际旅游人数减少75%。尽快恢复旅游业成为东盟各国的共同需求。
1.合作开发面向东盟的邮轮旅游产品。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合作开辟到东盟国家的“飞机+邮轮”“母港+访问港”等旅游线路,建设“一程多站”式国际邮轮旅游产品;共同打造“海洋-海岛-海岸”立体产品体系;加快推进邮轮母港建设,打造连接琼州海峡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邮轮旅游航线。
2.合作建设邮轮旅游合作体。支持海南自贸港和粤港澳大湾区与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泰国等国家开展邮轮旅游合作。同时,借助港澳国际网络,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合作建立邮轮旅游联盟等。
二、合作共建面向东盟的高技术产业链
发挥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及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优势,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等产业集聚发展优势,合作共建面向东盟的高技术产业链。
1.合力打造面向东盟的现代生物医药制造产业链。充分发挥海南生物医药特殊政策与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制造产业优势,支持相关企业合作建立面向东盟的医药制造产业链。
2.合力打造面向东盟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以海南大力发展深海产业为契机,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合作,到一些东盟国家布局。
三、合作共建面向东盟的数字经济市场
当前,东南亚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之一。与发达国家比较,东盟数字经济发展总体上还处于早期阶段,数字经济占 GDP的比重仅为7%。
1.合作建立数字经济产业园。支持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企业在东盟国家建立跨境或境外“数字自由贸易园区”“数字经济合作园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区”“智能制造合作园区”等,与东盟国家开展数字经济合作。
2.探索合作共建区域内数字贸易规则。抓住RCEP重大利好,与东盟相关国家合作开展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消费者保护等领域的压力测试,探索形成符合本区域的数字经济与贸易规则体系。
3.合作建立面向东盟的数据交易场所。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要强化技术合作,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认证、数据定价、数据监管、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标准规则制定,合力打造面向东南亚的数据定价交易服务中心。
四、合力共建中国-东盟蓝色产业链供应链
RCEP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规则安排,有利于中国与东盟推进涉海领域高水平合作,实现海洋经济包容均衡发展。
1.构建以渔业为重点的海产品产业链供应链。2021年,东盟向中国出口的鱼类等海产品占其出口总额的18%,其中加工产品出口仅占其海产品出口的4.1%。建议依托RCEP原产地规则,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资源供给特点,在有条件的东盟国家合作设立跨境渔业加工园区,合理布局捕捞、加工、保鲜、运输等产业链环节,争取使鱼类等海产品加工增值超过40%。
2.合作构建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合作圈。落实RCEP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的要求,支持海南自贸港与大湾区探索缩短对东盟相关国家海上风电装备涉及的原材料、零件的“零关税”过渡期,推动形成集风电机组研发、装备制造、检测认证、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于一体的区域风电产业链。
3.合作推进南海海洋环境保护。数据显示,南海的海洋资源已降至1950年水平的5%至30%;珊瑚礁数量以每10年下降16%的速度减少;得到有效保护的海域不足5%。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有条件在南海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五、共建以商事仲裁为重点的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90%的受访者认为,国际仲裁是解决跨境纠纷的首选方法。香港法庭裁决水平位列全球第三,并且是全球五大首选仲裁地之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是全球最受青睐的仲裁机构之一。
1.合作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仲裁中心。吸引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海南自贸港设立分支机构,按照香港的惯例和做法对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开展仲裁服务。
2.探索琼港法律体系对接。例如,在跨境商事领域,适用香港的相关判例;对国际民商事案件,以清单形式赋予市场主体适用法律的选择权等。
3.合作建立“走出去”的司法服务联盟。对走向东盟的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援助、合规指引等服务;建立“走出去”法律服务人才库,建立面向东盟的经营案例资料库。
六、合力促进中国与东盟多方面、多层次人文交流
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与东盟地缘相近、人文相亲,有条件在促进中国与东盟的人文交流中发挥独特作用。
1.在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开设面向东南亚国家来华留学生学习、实习和就业的绿色通道。重视青年之间的交流,大力度吸引东盟国家青年企业家来华考察等。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建立东盟大学,以国际援助方式吸引东盟青年来海南或粤港澳大湾区学习,并建立面向东盟国家政府官员、企业家的RCEP能力建设中心,开展关于RCEP规则运用的专题培训等。
2.搭建多层次人文交流平台。例如,发挥博鳌亚洲论坛在推动中国与东盟人文交流中的重要作用,设立中国与东盟蓝色伙伴关系分论坛;加强广东、海南以智库为重点的人文交流,围绕相关重大课题开展合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政策对话。
3.在海南与广东放开面向东盟的劳务市场。以配额管理的形式支持海南、广东有序放开面向东盟国家的家政服务市场;支持海南和广东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等国地方政府建立跨境劳务合作管理协调机制与信息服务平台等。
海南、广东既具有面向东盟最前沿、地处RCEP中心及背靠超大规模中国市场等优势,也具有高水平开放政策与体制优势。在区域经济、政治、安全格局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特定背景下,充分发挥海南、广东的优势,支持海南、广东在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中发挥重要枢纽作用,意义重大。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