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鸦片战争前后至1912年清朝覆灭的七十余年晚清历史,既是断代史清史的一个自然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近代史学科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组成部分。由于学科的特殊性,在过去的百余年里,学界的晚清史研究形成诸多历史叙事体系、研究范式或学派。在清史学科,既有以《清史稿》为代表的逊清派或者说清朝遗老派,也有以萧一山《清代通史》为代表的民族革命派;既有以孟森《清史讲义》为代表的学术派,也有以美国学界为代表的“新清史”学派。而在中国近代史学科,更是形成革命史、现代化史、“冲击与回应”“中国中心论”、跨国史、全球史、后现代主义史学等诸多研究范式和历史叙事体系。
这些研究范式、学派和叙事体系都有其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各有其问题。清史学科中的逊清派、民族革命派、“新清史”学派都有强烈的政治或意识形态偏见,从而影响其学术的客观性;以孟森为代表的学术派走向另一极端,忽视历史研究的立场和指导思想问题,亦非现实。中国近代史学科中的现代化史、跨国史、全球史研究范式,更加侧重于或适用于经济史领域;“冲击与回应”范式偏重于中西思想文化的冲突和调适;“中国中心论”偏重于社会史和地方史研究、偏重于讲述中国内部故事;后现代主义史学偏重微观研究,它们都不十分适用于构建晚清政治史学科体系。
就晚清政治史学科来说,个人以为革命史叙事体系、民族主义叙事体系大体比较适用,且在学界也最有影响力、最为经典。本文在笔者以前思考的基础上,就晚清革命史和民族主义两个叙事体系再略抒己见。不当之处,尚祈学界批评指正。
一、关于革命史叙事体系
革命史,是晚清史学科和中国近代史学科最为经典的历史叙事体系,也是最有争议的历史叙事体系。将一部晚清史或中国近代史简化为一部革命史固然有其缺陷,遮蔽了革命史之外的许多历史,但就晚清政治史学科来说,革命史叙事体系是不可或缺和替代的。推翻清朝封建统治、改变旧的社会和政治制度的革命,是晚清政治史的一个重要主题,这是一个基本历史事实。对于晚清政治史学科来说,不存在要不要运用革命史叙事体系的问题,而是如何正确看待和完善的问题。
革命是阶级斗争的一个突出表现,因此,革命史叙事体系必须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方法,但如何运用,则是有待做进一步商榷的。在这个问题上,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在改革开放政策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革命史叙事体系摈弃了过去那种简单的阶级分析方法,明确表示“不应当把任何社会现象都用,或者只是用阶级根源来解释,不应当把任何社会矛盾都说成是敌对阶级之间,或这个阶级和那个阶级之间的矛盾。把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观点简单化、公式化是我们所不取的”。
但实际情况是,晚清革命史叙事体系并未能完全克服或摆脱简单化和公式化倾向。一个明显事实是,因为站在被统治阶级的正确政治立场上,革命史叙事体系几乎不加甄别地将晚清被统治阶级和下层民众与清朝政府的所有冲突都纳入革命或起义序列并加以肯定。而事实上,并非所有晚清下层民众的起事或“造反”都具有革命性和历史进步性,都具有反封建性质。晚清社会发生的那些因盗匪、游民、帮会的敲诈扰民、抢劫掠夺、械斗火并以及一些民族分离主义者的分裂行为所引发的与清朝政府的对抗,就不具有什么反封建性质,就没有什么革命性和历史进步性可言;相反,具有破坏性。
对此,毛泽东早在1925年《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就告诫指出,晚清以来中国社会存在的数量不少的游民无产者以及诸如“三合会”“哥老会”“大刀会”“在理会”“青帮”等秘密会社,如果没有先进阶级的引导,就不可能“变成一种革命力量”,而只有“破坏性”;“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的问题之一”。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对近代中国社会中游民无产者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中国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地位,造成了中国农村中和城市中的广大的失业人群。在这个人群中,有许多人被迫到没有任何谋生的正当途径,不得不找寻不正当的职业过活,这就是土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的来源。这个阶层是动摇的阶层;其中一部分容易被反动势力所收买,其另一部分则有参加革命的可能性。他们缺乏建设性,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在参加革命以后,就又成为革命队伍中流寇主义和无政府思想的来源。因此,应该善于改造他们,注意防止他们的破坏性。”
那种不加甄别的简单化革命叙事体系,实际上还是“把任何社会矛盾都说成是敌对阶级之间,或这个阶级和那个阶级之间的矛盾”,还是把任何社会现象“只是用阶级根源来解释”,并且形成这样一种思维定势:在所有下层民众或社会与清朝政府的矛盾和冲突中,前者都是进步的,后者都是反动的;只强调“造反有理”,而忽视了其必须要以先进阶级和政党领导为前提。这种思维定势,不但违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而且造成历史观的极大混乱,给各种历史虚无主义提供可乘之机,这是亟需加以纠正的。在晚清革命史叙事体系中,对因各种社会矛盾所引发的下层民众的偶发起事以及一些民族分离主义者分裂国家的行为与太平天国这样有纲领、有组织的农民革命,必须加以区隔,绝非所有被统治阶级和下层民众的“造反”和起事都有理,都具有反封建性质,都具有进步性。
并且,即使对太平天国这样有纲领、有组织的农民起义,一方面要充分肯定其打击和动摇了清朝封建统治,具有极大的革命性和历史进步性;另一方面也要客观地看到或承认其历史局限性,以及这场战争对当时中国人口和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洪秀全和他的战友们组织和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虽然怀抱农民革命理想,制订《天朝田亩制度》,提出要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但作为旧式农民阶级,最终他们无法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新的社会和国家政权,他们建立的“天国”实际上仍然是封建王朝旧制,最后腐化堕落,内讧残杀,或沦为流寇主义,使他们的革命事业化为灰烬。
当然,因为农民阶级的局限性,完全否定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历史进步意义,将太平天国说成“邪教”、说成“神权政治”,说成是“中华民族一次历史性大灾难”,站在清朝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对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曾国藩大加歌颂,这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加以批判。
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太平天国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场大规模农民革命,其特殊意义在于与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有了一些完全不同的新的历史背景和内涵。其发生除了清道光朝吏治的腐败、政府的失能、土地的集中、阶级矛盾的激化,以及自然灾害的雪上加霜等国内因素之外,同时也深受国外因素的影响。道光朝阶级矛盾的激化和社会的不稳定,就与英美资本主义国家疯狂的鸦片走私造成的银贵钱贱现象、鸦片战争的战费和战争赔款,以及清朝政府在战争及战后遣散十余万募勇等因素有着直接关系。同时,太平天国革命不但浸透着中国农民的革命理想,而且也受了西方基督教思想(集中体现在洪秀全的拜上帝思想上)及资本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洪仁玕的《资政新编》中)的影响。最后,这场革命的失败,既是被满汉封建统治者联合剿杀,也是被中外反动势力联合所绞杀。因此,这场农民革命已从属于近代民族民主革命范畴。只有从这一历史高度,才能更好地把握和认识太平天国的伟大意义。
在晚清革命史叙事体系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和评价晚清革命与改良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的思想认识已有了巨大改进,基本上摆脱了简单化的阶级分析方法,明确表示:“对于革命和改良,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而作抽象的价值评估”,“在和旧势力斗争中,改良主义是有积极的进步意义,而且在客观上有为革命作前驱的作用”。这突出体现在学界对晚清洋务运动及辛亥革命时期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的认识和评价上。由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清朝统治阶级进行的洋务运动,在晚清革命史叙事体系里曾长期作为地主阶级的反动卖国运动遭受批判,被否定或忽视;而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论及晚清历史时,将洋务运动作为救亡运动或救国方案之一,与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和辛亥革命列在同一序列,加以肯定。《决议》写道: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为了拯救民族危亡,中国人民奋起反抗,仁人志士奔走呐喊,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接连而起,各种救国方案轮番出台,但都以失败告终。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但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对于辛亥时期康梁为代表的立宪派,虽然仍有学者坚持认为是一股“保清力量”,同革命派是“根本对立的”,是清政府的“同盟军”,但大多数学者不再站在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的立场上否定立宪派的改良道路,比较一致地认为两派的矛盾和分歧只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之间的争论,并不代表革命与反革命、进步与反动之争,客观上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是两派共同作用的结果。
但肯定改良或改革在晚清历史上进步意义的同时,一些学者受西方现代化史观影响,走向另一极端,完全否定或贬低革命,认为革命“酝酿了中国现代史上的许多悲剧”,认为辛亥革命中断了清末新政现代化的进程,导致了民初军阀的混乱和历史的倒退,明确表示“要改良不要革命”,这也是完全错误的,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一个明显的历史事实是,作为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的梁启超并不认为改良是一个比革命更为正确的选择,他在1919年的《欧游心影录节录》中说到晚清以来的历史时写道:“从前有两派爱国之士,各走了一条错路,甲派(即梁本人代表的改革派——引者注)想靠国中固有的势力,在较有秩序的现状之下,渐行改革,谁想这主意完全错了,结局不过被人利用。”并且,梁启超也不认为民初出现的社会混乱是由辛亥革命造成的,以及这种混乱意味着出现了历史倒退。他指出:“若因为现在人心堕落,丑类横行,便发生根本悲观,这也是知其一不知其二。当过渡混杂时代,罪恶总浮到面上来,各国都是如此,何独我国,一定说现在人心比从前堕落,这句话我却不能承认。从前罪恶何尝没有,或者因观念不同,不认他是罪恶,或者因社会舆论,不管闲事,不发觉他的罪恶。”同时,梁对辛亥革命的伟大意义也做了充分肯定,认为辛亥革命打倒中国皇帝,建立共和国家,传播了民主思想,“从历史上看来,是有空前绝大的意义,和那红脸打倒黑脸的把戏,性质完全不同”。并且,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经济和社会所取得的进步亦是巨大的,甚至“比理想跑得快”。显然,那些否定和贬低辛亥革命的观点,不是基于对历史进行实事求是的考察和分析,而是基于个人的主观想象和逻辑推理,因此也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观点,完全是站不住脚的,必须予以摒弃。
当然,在肯定辛亥革命伟大意义的同时,也不应讳言或忽视其历史局限性。辛亥革命作为一场完整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推翻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亚洲创立第一个共和国家,由此打开了近代中国历史进步的闸门,这是其进步的一面。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晚清的资产阶级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系传统绅商和封建地主转化而来;另一部分为当时一批新式知识分子。他们在经济、政治和思想上都有软弱性的一面,都没有彻底反帝反封建的勇气。他们虽然从事革命活动,在会党和新军中做了一些组织和动员工作,但始终没有也不敢发动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民加入革命队伍,甚至在革命遭遇困难时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两股反动势力相妥协,以至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最终被袁世凯北洋集团的旧势力所窃取。同时,作为由传统绅商和封建地主转化而来的及由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组成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他们在思想上和组织上始终不能建立一个坚强统一的政党,领导革命走向胜利。他们一方面始终存在地域或派系畛域,一方面又表现出小资产阶级性格特征,还有的只是怀着传统的“排满”种族思想,这种思想和组织上的不统一,在辛亥时期同盟会内部的分裂及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党人内部出现的“革命军兴,革命党消”的言论和后来国民党一步步退化和失败的历史中,表现得一目了然。只有对辛亥革命党人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怀有清醒认识,才能对近代中国何以没有走上西方资本主义道路,而是径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走上社会主义这一独特的中国式道路,有一个深切的理解,避免产生各种否定中国革命发展道路的历史虚无主义观点。
最后,在革命史叙事体系与其他历史叙事体系和研究范式的关系问题上,它们之间应是互相补充、不相排斥的。就革命与现代化两个研究范式来说,现在已有愈来愈多的学者意识到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革命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个路径、一个前提。只有通过革命,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和压迫,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实现之可能。而只有推进现代化,才能为中国革命提供牢固的物质基础和阶级基础。同样,鉴于晚清革命不同于以往中国历史上的革命,它既由中国内部因素促成,同时也深受国际列强的影响,因此,也就同时需要突出西方影响的“冲击与回应”范式和强调中国取向的“中国中心论”研究范式;而将晚清革命置于全球史和跨国史研究范式之下,自然有助于晚清革命的影响、地位和特性得到更好的彰显。同样,晚清改革既涉及社会革命,同时也涉及国家政权鼎革,因此就自然需要“国家—社会”研究视角。而后现代主义史学提倡微观史学,主张加强对非主流社会群体和一些地方性历史的考察和研究,强调历史的多样性、随机性和独特性,这对细化革命史研究显然亦不无裨益。总之,鉴于晚清革命史的复杂性、多歧性和广泛的影响,只有采取一种包容、兼收并蓄的多元视野,才能推进革命史叙事体系不断走向深入。
二、关于民族主义叙事体系
晚清历史与既往中国历史的另一大区别是,由于欧美日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入侵,中国逐步沦为一个半殖民半封建国家,“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因此,以反帝和谋求国家独立与发展为核心内容的民族主义,就成了晚清历史的另一重要主题。民族主义与革命主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晚清中国历史的一体两面:革命主题目标向内,民族主义主题目标向外。就晚清民族主义历史叙事体系来说,首先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如何正确看待和评价欧美日等西方列强的入侵。
受西方殖民主义思想和现代化研究范式的影响,一些中外学者将晚清以来列强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说成是中西文化的冲突、两种外交体制的冲突、文明与野蛮的冲突,认为列强的入侵促进了中国社会的进步,这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其实质是将殖民地化等同于中国的现代化。
以晚清第一场中外战争——鸦片战争来说,中英在贸易体制、中西法律制度和外交体制等方面确乎存在矛盾和冲突,但所有这些矛盾和冲突都不能成为英国发动侵略中国的理由。贸易体制、法律制度、外交体制都属国家内政,一国有一国的制度,并且具有历时性,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制度。以贸易体制来说,鸦片战争前夕清朝实行广州一口通商制度虽然存在各种弊端,不符合自由贸易精神,但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何种贸易体制和政策,这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正常职能,在15—18世纪的重商主义时代,许多欧洲国家都曾实行过比广州一口通商制度更具垄断性的贸易制度。英国在对华贸易上也是迟至1834年才停止东印度公司的垄断权。并且,广州一口通商制度也非一些外人指责的那样,是一种闭关政策,妨碍了中外贸易的发展。相反,事实是自实行广州一口通商制度以来中西贸易一直是不断增长的。据相关学者统计,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至道光十七年(1837年)的80年间,粤海关的贸易总值为422716.9万两,平均每年约5284万两,是广州一口通商之前整个中西贸易的3.6倍。对于广州一口通商制度为中西贸易发展提供的便利,即使当时的一些英国商人也不否认,英国下议院东方贸易情况调查小组在1830年的调查报告中就指出:“绝大多数在广州住过的作证人都一致声称:广州的生意几乎比世界一切其他地方都更方便更好做,据说这些便利,绝大部分是因为每一只商船的生意通统都归同一个人,即行商经理的原故。”
英国发动侵华战争的真实原因是,由于中国高度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英国自17世纪开展对华贸易以来长期处于不利的入超地位。据统计,在1700—1823年间,为填补中英贸易之间的逆差,英国东印度公司输入广州的白银为53875032两。这是英国资产阶级和英国政府不愿看到和接受的局面,于是他们不顾人类道义,通过可耻的鸦片贸易活动来改变中英贸易的不利局面,解决中英贸易之间的这一结构性矛盾,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同时强迫清政府接受于他们有利的贸易和法律及外交体制,并为此诉诸战争。换言之,英国发动侵华战争的目的,就是要将中国变成资本主义国家的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将中国变成他们的附属国,掠夺中国的财富,并觊觎中国领土。以后列强发动的侵华战争,莫不如此,它们都记录在每次侵华战争之后中外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中。将列强发动的侵略战争说成是文化的冲突、文明的冲突、外交体制的冲突,完全是混淆视听,必须在民族主义叙事体系中予以正本清源。
至于列强入侵对晚清中国社会的影响,固然加速了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并带来近代西方先进物质文明和思想,客观上促进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历史发展不自觉工具的作用。但列强进入中国绝非为了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帮助中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这里暂且不说列强发动的军事侵略对中国和中国人民带来的严重伤害,对中国领土和主权的破坏,以及一系列战争赔款对中国人民的勒索,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在华贸易和投资活动,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是负面的,并没有帮助中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相反,受不平等条约和本国封建主义的束缚,以及外国贸易和资本的打压,中国民族资本的发展在晚清始终步履维艰。在资本主义入侵以后,中国经济社会不是变得更加富足,而是更加贫弱了;在世界上的地位不是上升了,而是极大下降了。据英国学者麦迪森的研究,中国的GDP从列强入侵之前的19世纪初时占世界总量的1/3,下降到1952年新中国成立时的1/20;中国的实际人均收入亦从世界平均水平的90%下降到1/4,“中国的经济表现极为令人失望”。
近代西方殖民主义者总要千方百计阻扰和破坏殖民地人民走上独立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在所有地方,帝国主义都企图保留这些资本主义前的剥削形式”,对殖民地的剥削“最后分析起来,总是阻碍殖民地生产力的发展的”,这是共产国际的一个重要理论,也是一个普遍历史事实。晚清香港、上海、广州等通商口岸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之下,这些通商口岸实际上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既是资本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桥头堡,也是西方殖民主义者和外国“冒险家的乐园”;既是近代中国屈辱的象征,也是近代中国社会病态的一个反映。晚清的对外开放与今天中国独立自主的开放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情况,绝不能混为一谈,因为这些通商口岸的存在,得出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带来中国现代化的错误观点和认识,将殖民化等同于中国的现代化。
在晚清民族主义叙事体系中,另一个颇受争议的问题是如何正确看待和评价晚清下层民众的盲目排外主义,其中以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最为典型。义和团作为下层民众一场自发的反洋教和反帝运动,固然存在盲目排外和落后一面,依赖神仙符咒同帝国主义进行斗争,并将反洋教、反帝斗争扩大到不加区别地排斥和灭绝与“洋”有关的东西,对洋人、洋教、洋货、洋机器一概采取排斥态度,但由此否定义和团反帝运动的合理性和正义性,将义和团运动斥之为“封建蒙昧主义”和“一种历史惰性力量”,这不是一种马克思历史主义观点。义和团利用民间宗教,鼓舞广大民众以血肉之躯抗击外国侵略,这是一种旧式农民革命传统,表现出一种伟大的自我牺牲精神。并且,正是这种自我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一定程度瓦解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义和团运动不加区别地排拒西方,要将洋人赶出中国,则是自鸦片战争以来西方传教士和殖民者在中国长期侵略、剥削、为非作歹、作威作福的一个结果。对此,列宁就对义和团的反侵略斗争做了辩护。针对西方人攻击义和团是由于“黄种人敌视白种人”“中国人仇视欧洲的文化和文明”引起的论点,列宁指出:“是的,中国人的确憎恶欧洲人,然而他们憎恶的是哪一种欧洲人呢?为什么要憎恶呢?中国人憎恶的不是欧洲人民,因为他们之间并无冲突,他们憎恶的是欧洲资本家和唯资本家之命是从的欧洲各国政府。那些到中国来只是为了大发横财的人,那些利用自己吹捧的文明来进行欺骗、掠夺和镇压的人,那些为了取得贩卖毒害人民的鸦片的权利而同中国作战(1856年英法对华的战争)的人,那些利用传教伪善地掩盖掠夺政策的人,中国人难道能不痛恨他们吗?”
当然,在肯定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的正义性的同时,对于其落后和盲目排外的一面,也不应回避和护短,晚清中国人民对欧美日资本主义国家的认识是在斗争中不断深化的。事实上,正是在吸取义和团运动的教训之后,中国人民的反帝运动才更加趋于理性,对帝国主义的认识不断走向成熟。中国近代理性的民族主义,是将反帝与学习西方先进文明联系在一起的。并且,在充分肯定晚清以来中国人民反侵略斗争的同时,对于下层民众和各阶层中存在的汉奸现象及其原因,也是不应回避的。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同样有一个发展过程,直至20世纪初,鲁迅还因为有感于国人对日俄战争中列强屠杀同胞所表现出来的麻木和看客态度,愤而弃医从文,走上唤醒国民道路。只有全面、客观、理性地看待晚清以来中国人民的反侵略和反帝斗争,才不会为历史虚无主义提供任何空间和市场。
在晚清民族主义叙事体系中,还有一个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正确看待晚清中外战争中清朝统治阶级内部主战派与主和派的分野。既往民族主义叙事往往将晚清的主战和主和的分野,看作是爱国与投降卖国、进步与反动之争,这有一定历史根据,但又是不全面的。以主战派来说,对于鸦片战争中像林则徐、邓廷桢这样尽忠爱国的主战派官员以及无数为国捐躯的清军官兵,自然应予充分肯定(当然亦不宜“神化”),绝不能因有历史局限性而加以亵渎、贬损。事实上,对于清朝的爱国官兵,即使西方侵略者也多怀有一份钦佩之情。如当时参加侵华战争的英国军官宾汉在他的《英军在华作战记》中,就对遭道光皇帝革职的林则徐大加称赞:“若说林公虽然不为皇帝所喜,但是他却很受他新近所管治的人民的爱戴,这对于林来说只是公道而已。他的最大的死敌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手从来没有被贿赂玷污过。在中国的政治家中,这种情形是闻所未闻的。”爱国主义作为“由于千百年来各自的祖国彼此隔离而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很大程度是超越阶级、民族和时代的,是人类的一个共同价值观。
但并不是凡是主战的都值得称道。如鸦片战争中的道光皇帝以及浙江巡抚刘韵珂、闽浙总督颜伯焘、两江总督牛鉴等官员,出于统治者的虚骄心理和无知,一度也空言主战,甚至比林则徐还要决绝,1839年鸦片战争爆发前夕中断中英贸易的决定就是道光皇帝作出并下达督促执行的,但在反击英军失败之后,他们便转向主和,并且将战争责任委过于林则徐、邓廷桢的抗英斗争,对他们加以构陷。这些官僚的主战,实际上并无积极意义之可言。而在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中,以慈禧太后为首的一群后党官僚,出于朝廷内部党争和权力斗争的需要,置国家、民族甚至朝廷利益于不顾,利用民众的反侵略情绪和落后一面,对外“宣战”,以致酿成庚子国难,不但不是爱国的、进步的,而且绝对是反动的、恶毒的,是民族和国家的罪人。因此,对于晚清统治阶级的主战派,不能凡是主战的,便认为是爱国的、进步的,而应做具体分析,看其主战是否理性,是否出于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
同样,对于晚清统治阶级内部的主和派也是如此。在外交和国际关系领域,“主和”是一个中性词,甚至是一个褒义词。而在晚清中外战争中,清朝统治阶级的主和派之所以被斥为“投降”“卖国”,原因在于他们面临外国列强侵略时,昧于世界大势,同时为了维护清朝统治和集团及个人利益,轻易出让国家和民族利益,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的穆彰阿、琦善、耆英、伊里布等主和派官僚就是如此。这些官僚平日享尽高官厚禄,并且贪污受贿,不知操守,而在外敌入侵之时,他们又贪生怕死,为图一己之私,只片面强调敌强我弱、英军不可战胜,抱着传统“抚夷”和“羁縻”思想,一味主和,不但打击、陷害像林则徐这样的爱国官员,也反对和阻止民众的反侵略斗争。他们既担心战争“致我劳师糜饷,所关匪细”;亦担心“外患未平,内讧又起”,“另有不逞之徒乘机而起”。他们认为英国“其意不过求赏马头、贸易通商而止,尚非潜蓄异谋”;“自古远猷,攘外必先安内”,“内不自安,何暇攘外”?而道光皇帝本人在江苏巡抚程矞采奏折的朱批中也将后者视为“心腹之患”。他们都将国内的阶级矛盾置于民族矛盾之上,将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置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因此,宁愿通过出卖国家主权来换回其腐朽统治。而在战争结束、中外签订不平等条约之后,这些主和派官僚又无任何发奋图强之举,所议筹后之策都了无新意,只求“民夷相安”,甚至更加畏惧“夷”人,只“知有夷不知有民”。虽然他们也表示“惟抚夷本属权宜之计,并非经久之谋”,“惟有卧薪尝胆,力挽颓势”,但并无卧薪尝胆实际之举措,只是为其当时的妥协求和找得一个口实和心理安慰。因此,对于这些主和派官僚绝不可盲目肯定,称赞他们“奉行的是和平开放的外交政策”、他们的思想“是最为开明和进步的思想”,认为主和派“代表朝廷签订《南京条约》虽说让中国受到一些损失,但实在是中国走向世界的起点,是中国现代化的开始”等。诸如此类的观点,恐怕是需要商榷的。
当然,并非凡是主和派都是卖国和反动的。例如在义和团运动中,户部尚书立山、兵部尚书徐用仪、吏部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联元、太常寺卿袁昶五大臣,力阻慈禧太后对外“宣战”,并因此遭杀身之祸,就是一种理性的声音,也是爱国之举。又如在1884—1885年中法战争中,清朝政府根据当时国内和国际形势,权衡利弊,利用取得镇南关—谅山大捷的机会,“乘胜即收”,与法国签订一个不割地、不赔款的《中法会订越南条款》(又称“中法新约”“李巴条约”),未尝不是一个明智之举,很难说是执行了“求和投降的卖国主义路线”。外交总免不了让步、妥协,而让步、妥协的合理与否,则应视其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是否比较符合或维护本国的利益,这才是一种客观的、理性的历史主义态度。
在晚清,由于清朝统治阶级的无知、颟顸和腐朽,他们不知世界大势和近代国际关系之凶险,常常在“和”“战”问题上进退失据、不合时机,战非所战,和非所和,争非所争,让非所让,极大加重了民族灾难和人民的痛苦,留下许多惨痛的教训,这是很需要加以认真总结和反思的。
要之,革命史和民族主义叙事体系反映了晚清历史的两个重要主题,不存在要不要运用的问题,只是如何看待和不断完善的问题。它们与其他叙事体系或研究范式虽相互补、不相冲突,但也绝非其他研究范式所能取代或解构的。对于晚清革命和民族主义两个主题所涉及的问题,诸如阶级分析方法和“造反有理”问题、太平天国和辛亥革命评价问题、革命与改良关系问题,以及如何看待晚清中西关系和列强入侵问题、如何看待晚清盲目排外和清朝统治阶级内部主战派和主和派的分野问题等,我们都必须采取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教条化、简单化,不能盲目地肯定或否定、主观地抬高或贬低。否则,只能为历史虚无主义留下口实和后门,甚至与历史虚无主义殊途同归。而在晚清史研究走过百余年历程之后,重新审视和完善晚清革命史和民族主义两个叙事体系,这既是学术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时代的需要和呼唤。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2年第5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