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虽无“中华民族”之名,但有中华民族之实。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如“滚雪球”般逐步壮大,从历史进程看,其中包含着明确的层次和阶段。概括言之,先有地区性的诸族融汇,然后才有大一统式的融汇。地区性的诸族融汇有些是融汇于华夏国家,但当时被视为“蛮夷”的诸侯国也为民族融合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夷”
汉儒董仲舒论春秋时的“蛮夷之国”,谓《春秋》将其分为“大夷”和“小夷”。他说:“《春秋》慎辞,谨于名伦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战,大夷言战而不得言获,中国言获而不得言执,各有辞也。”这里的“中国”,即指华夏之国。他将春秋时期的国家分为华夏之国、大夷之国和小夷之国三类。我们不妨在讨论时借用其“大夷”的观念。“大夷”即强盛时期的楚、秦、吴、越等国,其他“蛮夷”国家则为“小夷”。
司马迁也有类似表述,他在总结秦国历史时说:“及文公逾陇,攘夷狄,尊陈宝,营歧雍之间,而穆公修政,东竟至河,则与齐桓、晋文中国侯伯侔矣。”秦有“攘夷狄”之功,又能与“中国”诸侯霸主相侔。所以,在当时人看来,秦既不能算是“中国”(即华夏),也不能算是“夷狄”,当介乎二者之间。秦公镈铭文云秦国“图片(隙) 事蛮夏”,两者之际为“隙”,意即在蛮、夏之际从事。铭文表明秦人对自身的定位。“大夷”之国,介乎华夏与蛮夷之间。不唯秦国,楚人亦有相似定位。春秋中期令尹子囊论议楚共王谥号时说,共王功劳显赫,“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意即安抚蛮夷之国,征诸国而至于南海、连属于华夏。子囊此语说明他将楚国的地位定于夷夏之间,是蛮夷与华夏之间的桥梁。
春秋战国时期,一方面楚、秦、吴、越这些强国处于夷夏之间,各自影响了周围的华夏和蛮夷小国,形成了区域性认同;另一方面,华夏诸国不断兼并周围小国。可以说,春秋时期是大国兼并即区域性统一的阶段,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一个前进台阶。所谓的“进阶”,即指春秋时期诸族融汇的区域认同。作为“大夷”之国的秦、楚、吴、越,一方面向慕华夏文化,力图进入“华夏”之列;另一方面与“小夷”互动,不断增强影响。“大夷”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区域性统一,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一个不可越过的进阶。这是由当时历史发展的形势所决定的。当时的华夏诸国没有一个国家拥有统一诸国的实力,就连霸权迭兴时期甚为强盛的晋、齐也都没有绝对超越楚、秦两国的力量,在争霸时不得不以“弭兵”的形式保持暂时平衡。下面,我就几个“大夷”之国的情况进行一些梳理,以求明晰这些国家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贡献。
1.楚
春秋中期诸国举行弭兵之盟,晋国大夫叔向说,周成王召集各国在岐山之阳行大蒐礼时,楚君只担负为周天子和诸侯“设望表”、“置茅蕝”、“守燎”之事,没有参与会盟的资格。在周王朝看来,楚仅是众多蛮夷小国之一。近年发现的荆子鼎铭文谓“王赏多邦伯”“荆子”即楚君,属于“多邦伯”之列。周原甲骨亦既称“楚伯”,又称“楚子”。尽管当时楚被视为蛮夷小国,却颇为自信。楚国在周夷王时逐渐强大,其君扬言“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不以周王朝的认可与否为意,而以“蛮夷”自居。但是,华夏的礼仪文化,却使楚王心向往之。春秋初期,楚君向周王室请赐爵号,说道:“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周王室秉持历来的态度而不予理睬,熊通遂怒而自号楚武王,在江淮流域迅速扩张。楚是融汇诸小国最多的“大夷”。战国末年楚虽为秦吞并,但其影响尚存。清儒刘逢禄对比楚、秦两国的情况后说:“楚之长驾远驭强于秦,其内治亦强于秦,故秦灭六国,而终覆秦者楚也。”统一的秦汉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建立,开启了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新阶段,这其中亦有作为“大夷”的楚国的重要贡献。
2.吴
据《史记》记载,吴国的创建者是姬姓贵族,吴太伯、仲雍、季历皆为周太王之子,吴太伯和仲雍为让位于季历及其子昌,“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吴)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周武王立国时,正值吴君周章在位,于是便将周章之弟虞仲分封在“周之北故夏虚”,为虞国诸侯。著名的宜侯夨簋记载了周康王时周王朝将虞侯迁封于宜的事,铭文谓:“唯四月辰在丁未,王省武王、成王伐商图,诞眚东国图,王立(莅)于宜。入社,南乡。王命虞侯曰:‘迁侯于宜。’”但宜侯何时与吴合而为一,因史载缺乏,尚不能明。至吴王寿梦,“始大,称王”。尽管吴国统治层是姬姓贵族,但“文身断发”,仍被以“蛮夷”视之。相传吴王寿梦十分仰慕华夏文化,在和鲁成公会于钟离时“深问周公礼乐,成公悉为陈前王之礼乐,因为咏歌三代之风。寿梦曰:‘孤在夷蛮,徒以椎髻为俗,岂有斯之服哉!’因叹而去曰:‘於乎哉,礼也!’”寿梦临终时也未忘吴国的祖先渊源,对其子说道:“昔周行之德加于四海,今汝于区区之国,荆蛮之乡,奚能成天子之业乎!”春秋后期,吴灭楚之属国钟离,占领楚国沿淮重镇州来,灭徐、钟吾等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吴长驱直入,一度攻入楚都郢,成为崛起于东南地区的大国。吴国势力甫一强盛,就积极向北与诸侯争霸,本质上是谋取华夏诸国的认可。然而,吴终因国力不甚强,迅即覆灭。其情况正如《左传》载鲁大夫臧文仲语“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过眼云烟般的兴废,其历史际遇和深刻的历史背景发人深省。
3.越
越也是春秋后期崛起于东南的大国。越先祖“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史籍艳称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复兴越国之事,赞扬他淬厉湔祓,奋发图强。越除了灭吴之后拥有全吴之地外,还灭滕、郯等小国。吴、越两国皆属崛起型国家,在春秋后期得形势之便而突然发力,迅速强大。
4.秦
秦原为“帝颛顼之苗裔”。以今曲阜为中心的地区,被认为是“少昊之虚”, 即颛顼族少昊氏故地。顾颉刚推断,“秦人在未西迁时的居地原是环绕着这少昊之虚的”。其说可信。西周前期,秦人在西北地区逐渐发展起来,其发展过程有如下特色。其一,秦人起源于东夷,属东夷一支,迁移至西北地区后同样被周人视为夷人。夷王时期的青铜器师酉簋记载周王派员管理“邑人虎臣”,包括“西门夷、图片夷、秦夷、京夷、图片孤夷”五支,秦为其一。春秋时期,今陕甘地区的诸戎,融入秦的有“冀戎”、“刲戎”、“骊戎”等,融入于秦的小国有鄀、滑、芮、小虢等。其二,秦得周王朝支持而发展,在西北地区力撑尊王之帜。周孝王派秦人首领非子到汧水和渭水汇合处养马。战国时期,秦因商鞅变法而国势强盛,“天子致伯”,封其为霸主。秦孝公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尽管秦努力尊王,但在华夏诸国看来,秦人依然脱不掉蛮夷的身影——“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对此,秦孝公言:“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这当是秦人发奋图强的驱动力量之一。其三,秦得地利,独霸西戎。东部地区的华夏诸国对此并不在意,并且无意与其争夺关中之地。秦国无别国侵其封疆之虞,在战略上已据得天独厚的优势。秦国据周之旧业,占丰、镐故地,继而又向汉中和巴蜀地区发展,得以进一步壮大,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大夷”之力的历史作用
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和群雄逐鹿的历史进程中,“大夷”之国显示了其在中华民族形成中发挥的作用。
据《吕氏春秋》记载,自楚文王后,楚“兼国三十九”;清儒顾栋高说:“楚在春秋吞并诸国凡四十有二。”汉水地区的华夏姬姓小国也多被吞并,即所谓“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据统计,楚国直接吞并的小国有50多个,有些小国先是被鲁、邾、莒等中小国家吞并,后来鲁、邾、莒等亦为楚所灭,则楚直接、间接兼并之国当在80上下。司马迁论东周形势谓“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服焉”即服从于霸主,“大封”指周初所封大国。“大封”的鲁、陈、蔡皆灭于楚,“大封”的宋被齐、魏、楚三国瓜分。秦国担心诸国“合纵”攻秦,因而遍告神灵,历数楚之罪恶,说楚国“兼倍十八世之诅盟,率诸侯之兵以临加我”,尽管秦人气势汹汹,但对于楚人强盛军力的恐惧是无法掩盖的。楚国实现了江淮间的区域性统一,为秦汉大一统开辟了道路。
秦穆公虽为春秋五霸之一,但终春秋之世,其影响并未真正到达关东地区。战国时代,形势大变,秦国厚积后发,渐有不可阻挡之势。贾谊论及秦统一进程,说道:“及至秦王,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棰拊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这种摧枯拉朽之势,并非秦王政一时之功,而是从秦孝公以降六世秦王积聚实力的结果。战国后期,荀子与赵王议论诸侯兵力强弱时说:“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20世纪70年代发现的秦始皇兵马俑,展现出秦国“锐士”的威武风采。齐桓公炫耀齐军兵力说:“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此时齐国兵力对楚军尚无显著优势,此语只是吹嘘,但若以此形容战国后期的秦军,则十分恰当。
“大夷”诸国共同特点是,尽量吸取华夏文化,提高自身文化水平,但对于不适合本国情况的华夏文化则采取摈弃态度。秦孝公听取商鞅献策就是典型。商鞅入秦,先是分别进献“帝道”和“王道”,秦孝公昏昏欲睡;后进献“霸道”, 则孝公大悦,“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商鞅总结数次进言说:“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耳。”显然,大夷之国所需要的华夏文化并非不解渴的“远水”,而是立见成效的强国之术。
“大夷”之国有选择地吸取华夏文化,以“短平快”的方式富国强军,是其能够在争霸和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的重要原因。例如,为了争霸需要,越国愿意接受华夏诸国已十分成熟的战略智慧。越王勾践隆重迎接孔子弟子子贡,“越王除道郊迎,身御至舍而问曰:‘此蛮夷之国,大夫何以俨然辱而临之?’”子贡建议勾践出兵助吴伐齐,既可以将吴国注意力引向北方,使越国免受吴国压力,也可以达到削弱吴国的目的。听毕子贡的计谋,“越王大悦,许诺。送子贡金百镒、剑一,良矛二”。这反映出勾践对于切实可行的争霸方略的渴求。
关于文化理念的实际作用,春秋时期还有一个显例——宋楚泓之战。宋襄公迎击楚军,先派人约定交战日期和地点,交战时楚军半渡和渡河后立阵未稳时皆可趁机攻敌取胜,但他执念于“仁爱”和“礼仪”,决不趁人之危、违反“不鼓不成列”的古训,等楚军从容布阵完毕才击鼓开战,结果大败。《谷梁传》赞扬宋襄公信守古道,《公羊传》赞扬他“临大事而不忘大礼”,只有《左传》借宋国大夫子鱼之口对宋襄公的僵化迂腐进行了批评。
礼乐文化和儒家思想长于守成,而法家思想长于进取,楚国之兴得益于吴起变法,秦国之兴则由商鞅变法奠定基础。列国之中,秦国变法最为彻底,国势也最为强盛,荀子说秦国之胜是“数也”,即历史必然。“大夷”之国所秉持的理念,适逢统一战争的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法家理论也是华夏文化的一部分,只是它对于“大夷”之国更为适用,所以才备受青睐。明乎此,可知“大夷”之国为中华民族的形成作出了重大贡献,其成功并非偶然。
三、春秋战国时期的诸族交融
春秋后期的郑国政治家子产说:“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自是以衰。今大国多数圻矣,若无侵小,何以至焉?”“一圻”是方千里之地,“一同”是方百里之地。子产指出,周王朝分封天下时,周天子直接占有的不过“一圻”之地,较大诸侯国不过“一同”之地,其余小国依等差第降,如今诸侯国已有“数圻”之地,如若没有侵占邻近小国,这些土地从何而来?子产从大国兼并扩张的角度,描述出大国吞并邻近小国的情况。春秋时期诸侯国皆兼并周围小国以自广,其中兼并别国最多的是“大夷”之国。
需要注意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对于小国的兼并,并非对小国民众的彻底灭绝或奴隶化,而是将其纳入本国民众之中。例如,春秋后期,有一支蛮戎为避楚逃入晋境,楚起兵索要,晋卿用诈术将蛮子与其“伍大夫”执获送给楚,楚国“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救秦戎鬲铭文载“王命竞(景)之定救秦戎,大有功于洛之戎”,意指楚王命令景平王(即楚平王)之大臣司马眅,往救被晋拘执的秦戎(自秦东迁到成周地区的伊洛之戎),获得大功。这与《左传》所载史事可以相互印证。这些戎人到楚国后,楚国“致邑”(给予田邑)、“立宗”(建立宗族组织),使其完全融入楚国社会。
秦霸西戎是大夷之国致力于诸族融汇的又一显例。关中一带原为西戎诸国占据,秦只是厕身其中的一个小国,它的发展就是持久地与西戎交往融汇、攻伐争斗的过程。其中,秦穆公重用西戎贤臣由余,是推动秦霸西戎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余本是戎王派往秦的使臣,秦穆公不仅没有“戎狄遇之”,而且非常欣赏其才能,设计让其归服于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所谓“益国十二”,《史记·匈奴传》确指为八国,并且据顾颉刚考证,“以秦之四方别之,则大荔在东,昫衍、义渠乌氏在北,緜诸、绲戎、翟、?在西也”。西戎之中的义渠戎,在秦惠文君时期被秦完全吞并,成为秦国之“县”,“义渠君为臣”,义渠之戎人完全变为秦人。
春秋时期,由作为“大夷”的楚、秦率先设县立郡,华夏诸国亦随之实行,成为当时社会与国家治理的重大变革。我们可以看到,楚、秦等国的郡县制度之下,族的区别日渐消解,作为政治身份的楚人或秦人色彩日渐突出。楚国吞并的小国,有姬姓之聃、息、贰、道、唐、顿,子姓之权,熊姓之罗,申姓之姜、赖(厉),曼姓之邓,嬴姓之穀、郧、黄、麋,偃姓之州、六、宗、舒蓼、舒鸠,己姓之蓼,隗姓之弦,祁姓之房,归姓之胡,妫姓之陈等,此外还有被称为“戎蛮(蛮氏)” 的小国。这些小国入楚后多变置为县。例如,春秋初年,子姓之“权”国被楚灭,“使斗缗尹之”,后又“使阎敖尹之”。顾颉刚指出,楚“设置‘尹’的官,和此后楚的‘县尹’一样,则实是他建立权县的证明”。再如,己姓之蓼国入楚后即变置为县。《汉书·地理志》载南阳郡下诸县有“湖阳”,班固注云:“故蓼国也。”徐少华据古本《竹书纪年》推定,楚武王“灭蓼后不久,亦因蓼国故地置县,改称湖阳”。又如,楚庄王时,郑人提到楚有“九县”,杜预注云“楚灭九国以为县”,此9国即上述的息、邓、弦、黄、江、蓼、六以及夔、庸。春秋时期楚已有30县左右。
秦国置县也较早,商鞅变法时就设41县,后又开始置郡,秦统一六国时有36郡。这些郡县中,部分是由蛮夷之国变置而来。早在春秋前期,秦武公就曾“伐邽、冀戎,初县之”,将邽戎、冀戎之地变置为县。秦国规定“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郡县诸侯一受宝(室)来之法令”,各郡县由国家统一委派法官,接受中央统一管理。吴起在楚国变法,“一楚国之俗”致力于风俗的统一。20世纪80年代发现的包山楚简记载了战国时期楚国居民身分,有许多称为某地人,所记载的地名有尚、字陆、巢、罗等,陈伟指出这些地名“大致是楚国的县、邑、里”,“体现了纯粹的地缘关系。以这一方式称述的‘人’,当是国家直接控制的居民,相当于后世所谓编户齐民”。这种身分,已经完全没有居民原来身分的影子,而只是楚国郡县制之下的“人”。再如,秦占据巴中之地以后,给予当地人“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的待遇。在国家力量的影响下,蛮夷之地的风俗亦有重大变化,如秦国巴蜀的蛮夷居地,“送葬必高坟瓦椁,祭奠而羊豕夕牲,赠禭兼加,赗赙过礼,此其所失,原其由来,染秦化故也”。可以说,就风俗而论,秦所吞并的蛮夷皆“染秦化”,楚所吞并的蛮夷则皆“染楚化”。
春秋战国时期,郡县制的推行是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大变革,它以国家力量逐渐抹平华夏与蛮夷的界限,有力推动了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在郡县制下,诸族民众的身分统一,展现了那个时期民族融合波澜壮阔的场景。这种政治变革和社会变革,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开放包容精神以及夷夏命运与共的理念。
董仲舒称若干实力强大的有影响的蛮夷大国为“大夷”,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春秋时期夷夏国家分布情况。楚、秦、吴、越四国是春秋时期典型的“大夷”。“大夷”往往是吸取华夏文化较多的国家。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蛮夷小国与华夏诸国交错杂处,为相互间的交流交往以及区域性的统一,提供了契机。在春秋时期“四海迭兴”的诸侯争霸历史进程中,“大夷”厚积而后发,起到了殿后的总结作用。秦据丰镐之地,崛起于关中,春秋时期独霸西戎,战国时期因变法彻底而国力远超他国,终于完成统一大业,为中华民族的形成作出巨大贡献。春秋战国时期“华夷之辨”暗含了“华夏高于蛮夷”之意,然而,历史的进程却是“大夷”之国完成了国家一统,正是“大夷”迈出了中华民族形成过程的关键步伐。就天下一统而言,“大夷”之国可以说是为王前驱,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基础。就制度、经济、文化等总体发展水平看,华夏要高于蛮夷,但这只是先进与后进之别。孔子云,“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意思是要“损周之文,从古之朴”,表示了对于繁文缛节之礼的不满。我们也可以从此角度看待华夏与蛮夷之别,两者差异只在于文质,并非好坏、优劣之分。春秋战国时期,“大夷”之国日益强盛,并且率先推行郡县制,加快了诸族融汇的速度,展现了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波澜壮阔的历史场景,其巨大历史贡献应当被重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