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黎明:正义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16 次 更新时间:2022-05-27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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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黎明  


在当前关于正义问题的论辩中,马克思和他的理论在正义的讨论中似乎是不在场的。有些学者甚至认为,马克思那里根本没有规范性的正义观。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文本中,马克思的正义观不曾缺席。

马克思的全球正义观

《资本论》中关于剥削的理论以及《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共产主义的理论都体现了正义的原则。马克思对于正义的讨论不是从抽象的正义原则出发,而是主张从现实的生产关系中理解正义。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说道:“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

就全球正义而言,尽管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没有使用过“全球正义”的字眼,但马克思一生从事的事业都致力于全人类的解放,为人类构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真正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而奋斗终生。这种基于唯物史观视角下的真正科学的全球正义观,为人类过上幸福的生活指明了道路。

全球正义以对人类进入世界历史生存状态的科学把握为出发点。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这样描述自地理大发现以来的全球化进程即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过程,“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马克思认为,这一全球化进程绝不是哲学家投满臆想的产物或“‘自我意识’、世界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幽灵的某种纯粹的抽象行动”,而是“完全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证明的”现实的历史进程。

与之相应,对全球正义的探讨只能在人类历史成为一部世界历史的大背景下展开,在这种大背景下,人类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现实为马克思思考全球正义、追寻全球正义提供了社会实践基础。

全球正义是历史性和实践性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正义作为历史进程的产物只能在历史进程中得到彰显和实现。认为并不存在永恒的正义,那种将正义建基于抽象思辨哲学基础上的观念既忽视了正义的历史性,也忽视了正义的实践性。因此,马克思反对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理念的形而上的探索,也反对黑格尔立足于绝对精神而对正义的追求。正如后者在《历史哲学》中以绝对精神视角所指出的,“自古到今努力的目标,也就是茫茫大地上千秋万岁一切牺牲的祭坛,只有这一个目的不断在实现和完成它自己:在终古不断的各种事态的变化中,它是唯一不变化的事态和渗透这些事态真实有效的原则。这个最后的目的,便是上帝对于世界的目的”。

所以,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所陷入的“非批判的唯心主义和同样非批判的实证主义”的同时指出,我们的时代虽尚未因启蒙理性照进人们的心灵而实现全球正义,但却在为全球正义的实现创造着客观的历史条件。回顾全球化进程,首先,以资本命名的现代社会为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和封建的等各种前现代社会之社会形态的“终结”发挥着积极作用,“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其次,资产阶级在物质生产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开启并推动着全球化进程不断走向纵深。现代社会在其“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显然,正是这种生产力的极大提升,为实现全球正义奠定着必要的物质基础。最后,随着以上所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演变,资产阶级在取得统治地位的同时,也生产着作为“它自身的掘墓人”的全球正义的物质力量和实践因素。

显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与发展为真正的全球正义准备着实现场域和物质基础。马克思对此有十分清醒和科学的认识。除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等文本,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有着更加清醒的认识。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入分析中可以得出两点:其一,因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所能形成的正义至多是形式上的(政治解放),而不可能是真正实质性的(人的解放)。“手推磨产生的是以封建领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以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因此,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全球正义观必然囿于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对全球正义的探讨很难超出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本身。

其二,我们在此要强调的是资本的文明作用和历史使命。一方面,资本促进了生产方式的更替,创造出了更高的生产力和文明。马克思明确指出,较之于奴隶制和封建制,资本的生产效率是最高的,大幅度地提高了人们生产乃至全部活动的效率,从而创造出更高的生产力和文明。虽然都以榨取剩余劳动为基础,但同奴隶制、农奴制相比,资本的文明面和优越性就在于“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在马克思看来,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方式和条件,或者说资本的价值增值逻辑,更有助于生产力、社会关系和更高形态要素等文明内容的创造,亦即更有力地推动了文明的发展。

另一方面,资本促进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正义实现的程度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马克思认为,正义实现的程度与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正义的实现取决于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因为人们每次都“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所以,“作为过去取得的一切自由的基础的是有限的生产力;受这种生产力所制约的、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使得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 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因此,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和发展,以及由此创造的极大丰富的物质资料,是实现正义即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性前提。

全球正义何以可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首先,中国参与全球正义有着马克思全球正义观的科学指导。自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具体实践中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逐渐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既能够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发展,又能够准确把握全球发展趋势的规律与脉络,为中国参与构建一个合理的全球正义前景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一,马克思关于人类历史已经进入世界历史的理论,为我们正确把握全球化时代提供了科学指导;其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批判为我们追溯全球非正义(全球极端贫困和全球不平等)的现实原因找准了方向;其三,马克思关于对真正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的描述为我们实现全球正义提供了目标追求。

其次,中国参与全球正义有着自身的实践优势。中国在发展过程中解决了14亿多人的温饱问题,极大地减少了全球贫困人口,这本身就是对实现全球正义的一个巨大贡献。不仅如此,中国还创造性地通过精准扶贫解决了困扰人类已久的极端贫困问题,缩小了贫富差距,为实现全球正义作出了制度贡献。对外,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主张世界各国共享全球化的有益成果,并通过直接援助的形式为实现全球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这个新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最后,中国参与全球正义创新了全球正义的价值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价值理念,实现了对西方世界全球正义理论的超越。它科学地回答了人类从何处来、身处何处、向何处去的问题。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人类命运共同体呼吁各个国家和民族共同建立一种休戚与共的命运观,恰恰能够成为与全球正义理念相匹配的合理价值。因此,实现全球正义不是哪一个国家和民族自己的事,也不是哪一个国家和民族所能单独做到的事,而是需要各个国家和民族共同努力才能做到的事。

综上,在全球化时代,马克思的全球正义观不仅需要在场,更需要发挥建设性引领作用。尤其是在面对由西方发达国家所主导的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秩序时,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揭露、对实现真正共同体的目标追求,将始终充满着旺盛的生命力,并时刻警醒人类关注全球非正义的现实,为实现真正的全球正义提供理论指导。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21XNH203)资助项目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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