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漫谈孔子学说与市场经济

——《蒙培元全集·文章(1998年-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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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孔子学说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从方法上会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所谓“前现代”与“现代性”的关系问题。许多持社会历史“进步观”的人会说,作为“前现代”即农业社会的孔子学说或儒家学说,与现代市场经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不仅如此,若要从孔子或儒家学说中发掘或寻找与现代市场经济有关的内容,那只能是倒退,所找到的东西只能是落后的、消极的、反动的,适足以成为阻力而不是动力。在某些人看来,“现代性”(市场经济是“现代性”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拒斥一切“前现代”的思想文化的,在西方是如此,在中国更是如此,就孔子和儒家学说而言,它是为封建社会“重农抑商”的政策进行辩护的,从根本上是反对市场经济的。这种“理论”是如此的强有力,以致使那些试图从孔子和儒家学说中发掘某些与现代市场经济能够结合的思想内容的人“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事实果真如此吗?如果我们不是从某种抽象的理论框架出发,而是从文化思想历史演进的实际情形出发,从传统与现代的不可斩断的关系出发,结论很可能是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这里还包括对“现代性”的批判性思考。实际上,从传统文化中发掘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有价值的精神资源,已成为文化思想和学术界(国内外)的一种共识,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现代市场经济是不可避免的,也是符合人性的,但它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严重的,这已引起世界各地学者的普遍关注,后现代思潮的出现,就是这一现象的直接后果(后现代主义有消极的和积极的、破坏性的和建设性的两股思潮,后者对“现代性”的成果是肯定的,这里不赘)。


我们讨论孔子或儒家学说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思考。一是直接与市场或商业经济有关的论述,二是作为一种学说,特别是作为一种价值学说,对市场经济可能具有的意义和作用,这种意义和作用不会因社会形态的变化而有时间的“间断”,而是在时间的延续伸展中仍有其恒久的价值,也就是有生命力的活着的传统。


就前者而言,中国古代社会确是一个农业社会,市场经济或商业经济发展不够完备,这是“历史事实”,但并不是绝对没有市场和商业经济,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孔子和儒家论述确实很少,但并不是没有任何论述,更不是一概反对商业经济。孔子学说同封建社会的“重农抑商”政策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把孔子学说同“重农抑商”、反对商业经济的政策混为一谈,这本身就不符合历史,因为当时还没有提出这样的政策,后来的封建统治者也不是根据孔子学说提出这一政策的。


孔子弟子中有一个子贡,就是一位著名的大商人,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名列第二。值得注意的是,他是一位民间商人,而不是官商。他“富累千金”,所到之处,诸侯“无不分庭而与之抗礼”[1],但他不仅信奉孔子学说,而且是孔子弟子中“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2]的最重要的人物。对于子贡,孔子不仅不鄙视,而且收为弟子,视为高足,列为“四科”中的语言科,并有很高评价,师生关系非同一般,无所不谈。孔子有时也批评子贡,比如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即取消月初祭祀时用作牺牲的生羊,孔子则坚持不取消,故说:“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3] 这表明子贡对于当时已经过时而流于形式的旧礼,主张取消为好,而孔子则主张实行,但这与商业经济毫无关系。有关子贡行商的事,孔子正式谈到的是这样一句话:“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4] 这里将颜回与子贡(名赐)放在一起比较,似有褒颜而贬赐之意,其实不然。这是一个中性的叙述,并无褒贬之意。颜回是德行科的高足弟子,子贡是语言科的高足弟子,但二人贫富悬殊,孔子不过陈述了这样一个事实。所谓“赐不受命”,最容易引起争论,很多人解释为“不受天命”,包括朱子的《论语集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有批评贬斥子贡之意了。但根据前后语境和历史背景,“不受命”似不是指天命,而是指君命或官命。在孔子接受子贡为徒之前,子贡早已是商人,无所谓“受命不受命”的问题,而且,受不受天命,不是对任何人可以说的。


鲁国的季康子曾问过孔子,子贡能不能治理政事,孔子答道:“赐也达,于从政乎何有?”[5] 可见,在孔子看来,子贡是很通达事理的人,从政能力绰绰有余,有何不可!但子贡并没有长期做官,而是去经商了,这就是“不受命”的历史背景。清朝的俞樾解释这句话说:“若夫不受命于官,而自以其财市贱鬻贵,逐什一之利,是谓不受命而货殖。”这一解释是很恰当的。“亿则屡中”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说明子贡具有商业头脑和才能,能够预测商情变化,抓住机遇,从事买卖,所以才能成为巨富。


春秋末年,市场经济已有相当发展,商人形成一个阶层,来往于诸侯国之间,互通有无,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发展。这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条件之一。子贡作为卫国的一名商人,能够成为孔子的学生并在推行孔子学说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这本身就说明,孔子决不轻视和反对市场经济,而是将“货殖”视为很正常的经济活动。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很多巨富,这些巨富多出于商人,因此,商人和“富贵”是联系在一起的。孔子对“富贵”并不反对,就如同他不反对商人一样。他曾表示过,他也希望“富贵”,但是他提出了一个原则,必须合于“义”。商业活动是求“利”的活动,“利”和“义”应当统一起来,以“义”致富,完全合理,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如果“不义而富且贵”,则“于我如浮云”[6]。孔子本人并没有从事商业,他是儒家创始人,从社会阶层而言属于士,这是职业上的不同。社会上的人不能都成为儒者,必有人从事农、工、商等行业。但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要遵守做人的行为准则,“义”就是做人的行为准则,它是由人的德性所决定的。这才是孔子学说的精神所在。


这里涉及工具理性同价值理性、目的理性的关系问题。虽然当时并没有这样的名词,但确实有这样的问题。所谓“义利之辨”,并不是限制商业经济,而是为商业经济提出价值原则;讨论孔子学说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就应当从这里入手。孔子学说所关心的,主要是价值理性、目的理性方面的问题,其核心是仁学,亦即德性学说。他的这些学说能不能适用于市场经济,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后来有所谓“儒商”,就是用儒家的价值观念指导商业活动的商人,他们的成功和经验、问题和教训都是值得重视的。


市场或商业经济本身,需要工具理性,不仅需要“精打细算”,而且需要设计、操作、程序、预测、决断等各方面的合理性。这就是“理性”的问题,但这只是工具性、手段性的,其直接目的是获利。孔子所说的“亿则屡中”,就是属于这种工具理性。任何一个成功的商人都有获利的手段,但是,在运用工具理性从事商业活动的过程中,又有价值理性的问题,即有一个更为根本的目的以及实现这一目的的实践原则或价值原则。所谓“市场法则”,真正说来,有两层含义:一是市场运行本身的法则,如供求关系、价格变化之类,是属于工具理性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指导市场活动的行为法则,即商业道德、商业行为的根本目的和原则,涉及人本身以及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则是属于价值理性所要解决的问题。这二者是互相联系的,但又是不同的。如果说,西方商人就其最初意义而言,有一个宗教目的,即为了“救赎”或“德福一致”;那么,中国古代的“儒商”则是为了成为道德高尚而受尊敬的“贤人”,这就是“儒商”之所以为“儒”者。“儒商”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体现了儒家的价值理想,这种理想正是民族精神之所在。现在人们一谈到“市场法则”,往往只注意到前者,却忘记了后者,这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法则。


商业活动同其他活动一样,既要有“敬业”精神以获得成功,又要有“敬德”精神以实现价值。“德业并重”才能有健康的市场经济,也才能有真正的进步与发展。《易·系辞传》所说的“崇德广业”、“盛德大业”之学,对市场经济也是适用的。古代的“日中而市”,就是人类早期的市场经济。人们常说的“仁义诚信”等原则,就是“儒商”所遵循的重要原则。这些原则在今天的市场经济中有没有价值,这正是我们应当关心的问题。


“仁义诚信”等等作为商业活动中的普遍原则,在不同时代不同商业活动中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更重要的是,孔子和儒家并没有将这些原则视作外在的社会法则而要求人们去遵守,而是看做人的内在需要、内在价值而主张人们去实现。在孔子和儒家看来,人人都有内在价值,人人都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作为商人,就要在商业活动和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价值。社会角色不同,但人的内在本性是相同的或相近的,这就是实现自己的德性,成为有德之人。这是孔子和儒家学说的人性论基础,具有深层的价值含义。它对市场经济的真正启示就在这里。这并不排斥市场中的竞争。在市场竞争中有胜有败,有贫有富,但只要遵守行为准则,不丧失德性,则富者不骄,贫者不谄。这正是子贡的思想,并且得到了孔子的肯定。[7]


子贡既是商人,又是孔子培养起来的“显士”,可说是双重角色;他不仅长于外交,而且有坚定的信念,可说是孔子学说最坚定的实践者。在政治上,他主张仁政,反对苛政和暴政。他曾公开批评过鲁国臧孙的苛政和季孙的暴政[8],推崇郑国子产的“推贤举能、抑恶扬善”的宽仁之政,主张“德莫大于仁,祸莫大于刻”的儒家原则。[9] 后人评价说:“故子贡非臧孙之猛法,而美郑乔之仁政。……全广至德,以奉天心。”[10] 作为一名商人,其政治信念完全来源于孔子学说,由于商业活动需要宽松的社会环境,因此与政治不是毫无关系。


除了“德政”的信念之外,他还具有商人的最高美德,这也是在孔子的教育下形成的。人们都知道,范蠡和子贡是春秋末期最著名的两位商人,但他们既不是“嫌贫爱富”,也不是靠结交官府、依靠政治而致富,他们对富者有所交往,对贫者有所赡养,因此上至国君,下至布衣,都敬仰他们的美德。孔子仁学的本质是同情、尊重和关怀别人的道德情感,由此而形成道德理念,对此,子贡能身体力行。他对孔子发自内心的敬仰也是由此而来。


举一个例子。当时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如有人成为其他诸侯国的“臣妾”即奴隶者,别人可以用金钱赎回,而凡能从别国赎回奴隶者,可以到鲁国的府库领取赎金。子贡利用他的财力从别国赎回不少奴隶,但他从不到鲁国的府库中去领赎金。[11] 他之所以不领赎金,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他自己财力雄厚,用不着领;二是如果领回赎金,就要将赎回的人交给鲁国继续为奴,如果不领,便有可能使被赎者获得更多自由。第二个原因很可能是主要的。他之所以能与诸侯“分庭抗礼”,并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富有,也不是为了某种个人目的或野心,而是为了实行孔子的学说,能够实现仁德。赎回奴隶并不等于直接解放奴隶,但也是体现仁德的重要方法,这同孔子仁学中所包含的对于人的尊重和同情是完全一致的。《盐铁论》这本讨论工商业的书对子贡的商德有很高评价:“子贡以著积显于诸侯,陶朱公以货殖尊于当世。富者交焉,贫者赡焉。故上至人君,下及布衣之士,莫不载其德。”[12]


市场经济或商业经济有很高的自由度,大都是个人行为,有相当的个人自由。子贡等人自由来往于诸侯国之间,完全是个人行为,这同后来所说的“家族伦理”还不完全相同。就此而言,古今商业经济有共同的一面。子贡本人很有个性,有突出的个体意识。他拜孔子为师之后,并不是守在孔子身边,而是经常到各诸侯国从事商业活动。《史记·货殖列传》说:“子贡即学于孔子,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他虽然仕于卫,但是当卫国发生内乱时,他并不愿为卫国国君卖命,而是跑到别国去做生意了[13],这充分说明子贡的自由意识。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并未因此而批评过子贡。这也是子贡“不受命”的一个注解。


子贡的独立意识还表现在拜孔子为师的过程中。《论衡·讲瑞篇》记载说:“子贡事孔子一年,自谓过孔子;二年,自谓与孔子等;三年,自谓不及孔子。当一年二年之时,未知孔子圣也,三年之后,然乃知之。”他开始拜孔子为师时,自以为能超过孔子,但时间一长,却越来越觉得不如孔子,因而更加敬仰孔子,认为孔子真正达到了圣人境界。可见,他对孔子及孔子学说的信仰是出于真心的,这同明代王艮拜王阳明为师的情况有相似之处(王艮也有很强的个体意识)。作为一个商人,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呢?很明显,他并不是也不可能从孔子那里学到如何经商的能力和知识,但是却能够学到如何成为“商人”的情操,从而实现人生价值。因为他已经意识到,商人首先是人,人便有人的尊严、人的价值和人生追求,对子贡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


市场经济是以个人竞争(当然也有集团之间的竞争,但集团是以个人为基础的)为特征的社会经济活动,市场经济的开展同时意味着个人自由的发展。在孔子学说中,并没有特别提倡个人自由,但也没有否定个人自由。孔子仁学有不同层面的内容,但其根本精神是实现人生的价值。就社会层面而言,他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同情与关怀,主张服务于社会;就个人层面而言,他注重提高人的心灵境界,完成独立人格。这一点既适用于士,也适用于其他人包括商人,子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如前所说,孔子的德性学说即仁学,包括仁、义、诚、信等内容,这也是“儒商”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广义的仁,包括义、诚、信等等;狭义的仁,是指人人具有的道德情感,也是人所自有的道德理性。市场经济中的个人,不能只是工具理性的化身,亦即理性的工具,也不能只是“经济的动物”,他还有情感的需要。所谓情感,当然包括个人的私情,这一点儒家重视不够,应当克服;但情感又不只是个人的私情私欲,还包括代表人的内在潜能和内在价值的道德情感、审美情感,孔子和儒家特别重视这一点。他们认为,这种内在的道德情感是人的德性的基础,真正实现出来,就具有普遍性,因而成为道德理性。这是儒学不同于康德哲学之处。道德情感并不都是个人的、主观的,情感能够与理性统一,成为很高的人生境界,即所谓仁的境界。这是一种普遍的人间关怀和宇宙关怀。有了这种境界,市场行为、商业活动便是价值理性指导下的自觉的行为与活动,会造福于社会和人类。


至于义,则是“当为”、“不当为”的道德理性,孟子所谓“理义”是也。“当为”而获利,完全是正当的;“不当为”而为之,获得不义之财,则是不正当的,应该受到谴责。这应建立在“自律”的基础之上,孟子所谓“义内”是也。中国的儒家学说缺乏法治思想,这是应当承认的,在市场经济中,只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道德自律与法律制度应当相辅而行;建立符合客观理性精神的法治社会,是非常必要的。但决不能由此而否定道德自律的作用。


所谓“诚”,即是真实无妄、诚实无欺,包括不自欺。它出于人的真情实感,以“天道”之实在性为其哲学基础,决不只是个人的心理状态,但又不离人心,毋宁说就是人心的存在方式。这也是很高的心灵境界,但又表现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之中,一言一行都要“对越上帝”而无愧于心。在商业交往中更应如此。“信”便是信誉,主要表现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有无信誉,是衡量一个人的道德人格的基本原则,言而无信,便很难持久,也很难成功。在这一点上,中西文化有共同之处。西方人把诚信看作是商业活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中西不同之处在于,西方以宗教伦理或社会伦理为其理论基础,中国的儒家学说则强调内在的人格力量,是一种德性伦理。在西方,随着个人自由的发展,宗教伦理的约束力越来越失去效力,于是有人提出“情感主义伦理学”(这所谓情感与儒家所说很不相同),接着又有人主张回到德性伦理,当然还有正义论的出现;在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道德自律为主要形式的内在要求似乎更加缺乏力量,今日的商人,谁还要去做“圣人”、“贤人”?


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各种文化都有各自所遇到的问题。但呼唤市场经济中的价值理性,已成为当今社会和学术界的共同愿望。我们在吸收西方工具理性与法治精神的同时,要不要从自身的传统文化,主要是儒家文化中吸取有价值的精神资源,便是我们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经济全球化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但全球化与多元化应当是同时并进的,今天的商人和市场中的各种角色,不必也不需要成为古代的“圣人”、“贤人”,但要成为有德性有境界的人,否则,所谓市场经济就不是健全的,市场经济中的人也不是健全的。

[1]《史记·货殖列传》。


[2]《史记·货殖列传》。


[3]《论语·八佾》。


[4]《论语·先进》。


[5]《论语·雍也》。


[6]《论语·述而》。


[7] 见《论语·学而》。


[8] 见《新序》《韩诗外传》。


[9]《新序》。


[10]《后汉书·郭陈列传》。


[11] 见《吕氏春秋·察微》。


[12]《盐铁论·贫富篇》。


[13]《盐铁论·殊路篇》。


* 原载《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第48‒52页。此文作于199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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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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