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哲学所讲人性论的“性”,是与后天的“习”相对而言,是指天生的、与生俱来或生而即有的本性。人性论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不仅是一个事实判断,而且也蕴含着价值判断。也就是说,从人性是如何,可以推出人生和社会应该如何。
孟子明确提出了“人之性善”的思想,所谓“性善”就是指人所生而即有的“善”的本性,这是人之所以为人,即人所区别于禽兽和其他物类的道德属性。孟子为什么提出性善论呢?从孟子所举“乍见孺子入井”看,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但孟子的性善论更是一个价值判断。我要讲的孟子性善论的意义,就是讲它的价值意义。我主要从四个方面讲:
第一,孟子的性善论为儒家的仁义道德提供了天然合理性的依据。
孟子在和告子辩论的时候,告子提出了:“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桊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反驳告子说:“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孟子·告子上》)
这说明儒家所主张的仁义道德是“顺”人性,也就是符合人性而发展的,而不是“戕贼”、违逆人性的。我们判断性善论或性恶论,要注意其中所讲的“顺”或“逆”。儒家在价值观上主张仁义道德,如果认为它是“顺”人性的,那就是性善论,或倾向于性善论;如果认为它是“逆”人性的,那就是性恶论,或倾向于性恶论。
孟子强调仁义道德是“顺”人性,符合人性发展的,这就为儒家的仁义道德提供了天然合理性的依据。如果认为仁义道德是“戕贼”、违逆人性的,那就使仁义道德失去了天然合理性,使其成为反人性的。因此,孟子就批评告子说:“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告子认为“以人性为仁义”,就像“以杞柳为桮棬”一样,是违逆人性的,这在孟子看来就是祸害仁义了。
由此反观荀子的性恶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故枸木必将待檃栝蒸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荀子·性恶》)
在荀子看来,人性是生而有“好利”“疾恶”和“耳目之欲”等感性欲望,如果“顺是”就会有“争夺”“残贼”“淫乱”等恶的社会效果,而“礼义”不是“顺”人性而是“逆”(改造)人性的。这样就使仁义道德失去了天然合理性,这应是在荀子之后儒家不再讲“性恶”的一个原因。
第二,孟子的性善论对于不良的社会环境有一种批判意识。
告子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袂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孟子反驳告:“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孟子·告子上》)
孟子用“水之就下”比喻“人性之善”。水是往下流的,这是水的本性。而人性“无有不善”,就像水性是往下流一样。但是水也可往上流,这是外“势”使之然,如“搏而跃之”,可使谁超过人的额头;“激而行之”,谁也可使在山上流。这不水的本性使之然,而是“其势则然也”。孟子说人也“可使为不善”,但这并非人的本性使之然,而是由违逆人性的外“势”即不良的社会环境造成的。
因此,在孟子的性善论中包含着对不良社会环境的批判意识,同时也为改变这种社会现实提供了人性论的依据。孟子批判当时的社会现状:“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孟子·梁惠王上》)因为人民的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惟救死而恐不赡”,所以无暇“治礼义”,这是由不良的社会生活环境造成的,执政者应对此负责任。针对此,孟子提出:“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同上)
孟子又说:“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孟子·梁惠王上》)这也是说,民可使为不善,有的还触犯刑律“陷于罪”,孟子认为这是因为民无“恒产”遂无“恒心”,责任是要由执政者来负,从原则上说,民是无辜的。执政者对犯了罪的老百姓“从而刑之”,这是“罔民”,就像张着大网来捕鸟一样。如果“仁人在位”,首先应使人民有“恒产”,而不能张着大网来捕民。这里显然有孟子对不良社会现实的批判意识。
第三,孟子的性善论为仁政思想奠定了道德基础。
孟子说:“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不忍人之心”就是人人具有的“恻隐之心”,这就是人之性善;“不忍人之政”,就是仁政。因为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所以才有了“不忍人之政”,性善论是执政者能够“发政施仁”的道德基础。
孟子在游说齐宣王行仁政时,以其不忍杀牛衅钟而“以羊易之”,“见其生,不忍见其死”,说明齐宣王对于禽兽亦有“不忍”之心,“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孟子由此启发齐宣王将“不忍之心”达之于百姓,这样就可“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在这里,齐宣王内心的一个善端呈露,成为孟子启发齐宣王行仁政的一个依据。在孟子看来,执政者实行仁政是符合他的本性的,而其“不为”则是违逆了他的本性。
人之性善,也为“民为贵”的民本思想奠定了道德基础。人民的本性是善的,所以人民最有价值。在现实生活中,老百姓无暇“治礼义”,甚至会“放辟邪侈”“陷于罪”,这不是因为人民的本性使然,而是因为无恒产遂无恒心,生活困苦,“惟救死而恐不赡”。如果要使民“治礼义”,那就要首先“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在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求的基础上,“驱而之善”,“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这就是孟子的仁政思想了。
第四,孟子的性善论为儒家的以德治国奠定了人性论的基础。
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耻且格”,这就是儒家的以德治国的思想。如果问,为什么以德治国能取得好的效果?这在孔子的思想中,他的人性论根据就是“性相近”,“有教无类”,人皆可教,人都是可以接受道德教育和社会教化的;这在孟子的思想中,就是人性之善,以德治国是符合、顺遂人性的正常发展。
朱熹《中庸章句》说:“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盖责之以其所能知能行,非欲其远人以为道也。”这里的“君子之治人”就是实行道德教化,以德治国。这种治国方式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就是说,它是符合人之本性的正常发展,而人有不善则是背离人之本性的。以道德教化的方式导之、治之,这是顺其本有的善性而纠正其不正常,“其人能改”就是使其回复到人性的正常发展,这是人所“能知能行”,而不是远离人之本性的。朱熹在这里所说,就是把性善论作为儒家实行道德教化之合理性的人性论基础。
就人性的客观情况而言,人性中有善的因素,当然也有非道德或“幽暗”的意识。孟子对此也不是完全否认,如他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孟子·尽心下》)人的感性欲望也是生来就有的,但是“君子不谓性也”,在孟子看来,这不是人之所以为人,即人所区别于禽兽和其他物类的特殊属性。显然,对于什么是人性,孟子是作了价值选择的,在孟子的性善论中是蕴含了价值意义的。
因为性善论符合儒家的以德治国的政治理念,所以在儒家的人性论中,性善占了主流的因素。虽然荀子持性恶论,但他又把心的“知虑材性”作为“化性起伪”的条件。董仲舒认为人性未善,但是有“善质”,这也是与他主张“任德不任刑”相适应的。由汉至唐,儒家多持“性三品”说,在性三品的“中人之性”中,善占主要的因素。宋明理学家讲“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其中“天地之性”占主导的本源地位。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性善论符合儒家的以德治国的政治理念。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