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涛:只有天吏,才可以讨伐燕国——《孟子》新读之八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03 次 更新时间:2024-11-1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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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涛 (进入专栏)  

 

燕王哙让国与齐宣王出兵,是战国时期的一件大事,对孟子的事业也产生了极大影响。

宣王在出兵燕国前,曾派人私下请教孟子的意见。《孟子·公孙丑下》4.8章: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

齐人伐燕。

沈同是齐国大夫,宣王知道孟子主张王道,反对霸道,所以不好意思问孟子对伐燕的态度,故请大夫私下来探问。没有想到孟子说可以,对伐燕持赞成的态度。那么,孟子为什么赞成伐燕呢?他不是一贯反对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吗?这就涉及伐燕的理由。孟子说:“燕王哙不可以把燕国让给别人,子之不可以从燕王哙那里接受燕国。这就好比有一位士人,你对他有好感,不向国君禀告就私下把自己的俸禄、爵位让给他;这位士人也不经过国君同意,私下从你这里接受俸禄和爵位,这样可以吗?这与子哙让国于子之,有什么不同呢?”

可见,孟子赞成伐燕,是因为燕王哙违背了权力公有的原则,误把燕国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不与大臣、民众商议,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就把王位让给子之,结果给燕国民众带来一场人道灾难。据《史记·燕召公世家》记载:“因构难数月,死者数万,众人恫恐,百姓离志。”燕王哙的让国造成燕国几个月的动乱,死亡的人有数万,民众非常恐惧,百姓离心离德。从民本的立场出发,出于仁道的考虑,孟子赞同出兵燕国,解救燕国民众。那么,孟子认为燕国应该是属于谁的呢?是属于天,属于燕国民众的。这是孟子民本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以后会专门讨论。

《孟子·公孙丑下》4.8章分别记载了伐燕前与伐燕后的事,由于孟子赞同伐燕,他之后受到人们批评,这方面内容见4.8章的后半部分。得知孟子的态度后,宣王派孟子当年的老友匡章出兵伐燕,很快取得胜利,这时宣王的野心膨胀,想进一步吞并燕国。《孟子·梁惠王下》:

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

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战国时,诸侯虽然互相攻伐,但一般都是夺取一些土地,很少把一个国家吞并。一是传统“兴灭国,继绝世”的观念还在发挥作用,战争多以“讨罪”的名义进行,而不以吞并其他国家为目的。二是诸侯间的均衡尚未被打破,一个国家若吞并别国,必然引来其他诸侯国的连锁反应,像宋攻克滕国,直接导致其被诸侯灭国。在齐国历史上,宣王吞并燕国、齐闵王灭掉宋国,都遭到诸侯的报复,原因就在这里。宣王动了歪心思,想吞并燕国,但又犹豫不决,于是就来请教孟子:“有人劝我不要吞并燕国,有人劝我吞并。齐国、燕国实力相当,都是万乘之国。一个万乘之国攻打另一个万乘之国,五十天就攻了下来,光凭人力是做不到的,一定是有天意。如果不吞并,上天会降下灾祸。所以我想吞并燕国,您觉得怎么样呢?”宣王想要吞并燕国,故找出天意作为借口。面对这一棘手问题,孟子从他一贯的民本立场给出回答:“吞并了,燕国百姓高兴,就吞并。古人有这么做的,那就是周武王。吞并了,燕国百姓不高兴,就不吞并。古人有这么做的,那就是周文王。如果一个万乘之国攻打另一个万乘之国,对方的百姓却用竹筐盛了饭、瓦壶装了酒迎接王者之师,难道有别的原因吗?不过是想逃避水深火热的生活罢了。如果水更深、火更热,他们就要转而盼望别人来拯救自己了。”可见在孟子看来,伐燕的目的只能有一个,就是拯救燕民于水火。是否吞并燕,只能以燕国民众的意愿为取舍:燕国百姓欢迎,便吞并;燕国百姓不欢迎,便不可吞并。所以孟子虽然同意伐燕,但与宣王的动机和目的是完全不同的。

现代国际政治中有一个观念,叫人权高于主权。一个国家如果发生了严重的人道危机,如种族灭绝、武装入侵等,联合国是可以制裁、干预的,这个不算干涉国家主权,因为人权是高于主权的。民本主义立场,是孟子看待国与国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凡符合民众利益的,就是合理的;不符合民众利益的,就是不合理的。合理不合理,一切以民众的意愿为标准。当然,孟子所说的“国”与我们今天的“国”有所不同,孟子时代,人们有一种天下观念,“国”是附属于天下的,国家主权意识没有今天这么明确和强烈。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夏商周三代都出现过统一的中央王朝,“国”是中央王朝下的封国,其主权是不完整的。虽然战国时代周天子已经名存实亡,各诸侯国已经获得政治独立,不受周王室的控制,甚至开始称王,但“大一统”的观念已经潜存于人们的头脑中,所以人们主要关切的是天下而不是“国”,孟子的理想也是行仁政而称王天下。只不过孟子更关注民众的利益,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与国家相比,民众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会认为只要燕国民众接受和愿意,齐国是可以将其吞并的。民众生活在燕国还是齐国并不重要,关键是他们能够躲避战乱,保全生命和财产,过上相对稳定的生活,毕竟对于民众而言,生命权和财产权才是最重要的。

孟子虽然并没有明确肯定可以吞并燕国,但他“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的主张为宣王提供了借口和理由,因为燕民悦不悦实际是很模糊的,孟子的时代并没有表达民意的渠道,宣王完全可以打出民意的旗号行吞并之实。燕国百姓不是生灵涂炭吗?我乃王者之师,是来拯救你们的;我吞并燕国,是为了让你们脱离苦海。于是宣王下令吞并燕国,把燕国变为齐国的一部分。但这样一来,别的诸侯国不干了,齐国本来就是大国,现在把燕国吞并了,成为超级大国,对我们构成威胁,这是绝对不行的。于是赵、韩、中山三国共同商量伐齐救燕,而领头者就是推行胡服骑射的大名鼎鼎的赵武灵王,宣王陷入被动之中,于是他又来请教孟子。

《孟子·梁惠王下》:

齐人伐燕,取之。诸侯将谋救燕。宣王曰:“诸侯多谋伐寡人者,何以待之?”

孟子对曰:“……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若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齐之强也,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则犹可及止也。”

孟子这时已经知道了齐军在燕国的暴行,意识到自己太过理想了,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他本来幻想宣王能够行王者之师,拯救燕国民众于水火,可是齐军所到之处,杀戮燕人的父兄,囚禁他们的子弟,甚至毁坏燕国的宗庙,搬走其中的祭器,暴露了侵略者的凶残本性。齐国本来是大国,现在吞并了燕国,土地扩大一倍,不行仁政反而烧杀掳掠,引起燕国民众的反抗,内外交困,怎么能不陷入被动呢?所以宣王问:“诸侯都在谋划要来讨伐我,该怎么办呢?”孟子建议:“大王赶快发布命令,释放燕国的老人、孩子,停止搬运他们的祭器,同燕国百姓商议,选立一位国君然后撤兵,这样还来得及阻止各国出兵。”但宣王并没有听从孟子的建议,而是转而辅佐太子平,想以此来控制燕国。可是燕国百姓不堪齐军的掳掠,对太子平与齐国合作更是不满,原来支持太子的将军市被也反戈一击,与燕国民众转而攻打太子。加之秦国也加入救燕的队伍,结果齐军被打得大败。这时宣王想到孟子的建议,感到后悔、羞愧。《孟子·公孙丑下》4.9章:“燕人畔。王曰:‘吾甚惭于孟子。’”有个叫陈贾的马屁精却说,大王不必难过,让我去给孟子做些解释。他见到孟子,问:“孟轲,你说说周公是什么样的人?”孟子说:“古代的圣人啊。”陈贾又问:“周公当年派哥哥管叔监督殷人,管叔却带着殷人叛乱了,有这回事吧?”孟子说:“有啊。”陈贾心想,这下可把你问住了:“这么说来,圣人也会有过错了?”孟子听后,肺都要气炸了:“周公与管叔是亲兄弟,周公看错了哥哥,不是有情可原吗?”周代实行的宗法分封制,最看重血缘关系,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周公当然要信任自己的兄弟了,至于管叔后来被殷人蛊惑叛乱,这是周公始料未及的。“况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古代的君子,有了过错就改正,现在的君子,有了过错却一味错下去。古代的君子,他的过错就像日食月食一样,百姓都看得见;等他改正了,百姓都仰望他。现在的君子,不但一味错下去,还要为错误来辩护。你这个‘马屁精’,能滚多远就滚多远吧。”

由于孟子曾经赞成伐燕,就有人盯着不放,想把宣王失败的责任推给孟子。《孟子·公孙丑下》4.8章下半部分云:

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有人问:“你是不是曾经劝说宣王讨伐燕国?”孟子当然知道对方的用意,回答说:“没有。”孟子这个回答对不对呢?对,也不对。孟子确实赞同过讨伐燕国,但他赞同伐燕的动机和目的与宣王完全不同,从这一点讲,他不认为自己赞同过伐燕。他说:“沈同确实问过我:‘燕国可以讨伐吗?’我回答说:‘可以。’于是他们就去讨伐燕国了。可是当时他如果问:‘谁可以去讨伐燕国?’我就会回答:‘只有天吏才可以去讨伐。’这就好比有一个杀人犯,如果有人问:‘这个人该杀吗?’我会回答说:‘该杀。’他如果问:‘谁可以去杀呢?’我会说:‘只有治狱官才可以去杀。’如今齐国与燕国一样残暴、无道,我怎么会劝说一个与燕国一样无道的国家去讨伐燕国呢?”孟子有好辩之名,表面上看,他似乎凭借辩才为自己解了围,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思想的局限和不足。当宣王问是否可以讨伐燕国时,大家恐怕都能想得到,宣王并不是想要拯救燕国民众,而是为了扩张领土,实现称霸的野心,燕民的疾苦根本不在他的考虑之内,相反要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以杀伐掳掠为手段。那么,孟子为什么看不到这一点,反而幻想着宣王能够行王者之师,解民于倒悬,救民于水火,行仁政而称王天下呢?这说明孟子对人性的幽暗意识缺乏深刻的反省,对掌握权力者的人性过于乐观,因而对权力的本质缺乏清醒的认识和理解。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从孔子开始,儒家便走上了一条通过出仕以推行政治理想的道路,得君行道成为儒者的人生追求。得君行道的积极意义在于,将道置于君之上,用道去规范、引导权力。但同时又将行道的希望寄托在权力上,结果陷入自我矛盾之中。虽然孔孟荀等儒者对权力保持了一定的警惕,主张“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孟子·公孙丑上》),“从道不从君”(《荀子·子道》),严守进退出处之道,但他们拒绝合作的只是不符合理想的君主,对权力本身,他们并不怀疑,相反,幻想能够有一位理想的君主出现,将儒家的道推行天下。对孟子而言,其信奉的道就是民本,实现民本的方法就是仁政、王道,而这一民本理想却要依靠君本社会中权力私有的君主来实现,显然是自相矛盾,根本不可能。但儒者得君行道、通过出仕推行政治理想的人生选择,使他们对掌握权力的君主又不得不抱有种种幻想。孟子因为宣王对牛有不忍之心,便对其产生信心,进而相信他能吊民伐罪,将不忍人之心施于燕民身上,显然是简单、幼稚的。宣王有恻隐、不忍人之心,何尝没有疾恶、残暴之心?特别是在“当今争于气力”的刺激下,后者的表现恐怕远胜于前者。孟子之所以视而不见,只关注前者而忽略后者,主要还是出于游说君主、得君行道的需要。

不过,宣王的糟糕表现使孟子认识到,要想推行王道,吊民伐罪,仅仅依靠君王的不忍人之心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外在客观的法度与标准,于是他提出“天吏”,认为只有“天吏”才有资格讨伐燕国。那么,什么是“天吏”呢?《孟子·公孙丑上》:“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济者也。如此,则无敌于天下。无敌于天下者,天吏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能够推行五项政策,就能够赢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无敌于天下,这样的人才可以称为“天吏”。宣王是否能称为“天吏”?是否具有讨伐燕国的资格?不在他偶尔恻隐之心的流露,不在他宣称和主张什么,而在于他是否推行了五项政策,是否赢得了燕国民众的支持和拥护。孟子所说的五项政策,包括尊贤使能的用人政策、鼓励商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只稽查不征税的关卡政策、只助耕而不征税的农业政策、不征收劳役和住宅税的税收政策。这五项政策与不忍人之心不同,是一种外在的法度。推行这五项政策是无敌于天下、成为天吏的必要条件。所以一位君王是否真正推行仁政、王道,不能只看其内在动机、不忍人之心,还要看其是否推行了合理的政策、法度。这对他以往过分强调扩充恻隐、不忍人之心,是一种补充和完善。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孟子所说的“善”是指行善的“心思”,也就是不忍人之心,“法”是指政策、法度。治理国家,既要有好的心愿,也要有相应的政策、法度。只有善心,不足以治理好国家,只有法度,不能够自己运行。所以应该善、法并重,将二者结合,这种观点是比较全面、完备的。只是孟子将法度归为先王之法,先王制作法度又来自他的不忍人之心,这实际等于取消了法度的独立性,而将其化约到不忍人之心了。

那么法度是如何产生的呢?法度的产生,一是为了防止因追求欲望的满足而导致的争夺、混乱,二是在社会成员间对利益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这一点看,荀子的思想更为深刻,触及了法度的本质。荀子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故礼者,养也。”(《荀子·礼论》)虽然荀子也认为礼义法度是先王的制作,但先王制作礼义是为了防止因追求欲望而导致的争夺、混乱,其动机是“恶其乱”,即喜欢秩序、厌恶混乱;先王制作礼义法度不是靠仁心——不忍人之心,而是靠智心,“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荀子·性恶》),圣人通过理性思考,制定了礼义和法度,对人们的利益进行分配,满足人们的欲望、欲求。虽然荀子将礼义看作圣王的制作,同样存在历史的局限,但他从欲望和理性解释礼义法度的产生,无疑更为合理。相较于孟子,荀子对礼义法度更为关注,论述也更为深入。既然孟子善、法并重,那么就有必要吸收、融合荀子礼义法度的思想,做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统合孟荀,才能发展出新儒学。

作者简介:

梁涛,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孟子研究院秘书长、“荀子与赵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子研究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荀子研究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出版《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儒家道统说新探》《“亲亲相隐”与二重证据法》《新四书与新儒学》等著作,其中《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获多项人文社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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