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相较于以往的民主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政治性、现代性、有效性等方面的巨大优势。
政治性优势:身份解放引领机制建设的民主发展道路
民主的形式各种各样,人们对民主的理解也各不相同,但民主的核心要义在于人民主权。其中,两大根本性问题在于“谁是人民”“如何主权”。当代西方主流民主理论多从选举机制来定义并建构民主,如熊彼特认为,民主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做决定的权力”。这种民主定义方法的优点在于清晰简明、易于把握,但实际上将民主窄化为选举统治者的“方法”,似乎只要建立了选举制度就是民主的,而对于“谁是人民”这一更为根本性的政治问题避而不谈。
一个政治体的民主发展,不仅要看是否建立了具体的民主参与机制,更要看广大人民是否获得了身份解放,是否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忽视身份解放维度的民主是跛足的,甚至是虚伪的。例如,“老牌民主国家”英国,1832年议会制度改革之后就被认为建立了现代民主制度,但实际上那时候只有3.2%的人口拥有公民权,不仅广大妇女没有公民权,无产者、新教徒、犹太教徒等也都被种种身份藩篱排除在公民范畴之外。直到1928年,英国21岁以上女性才获得与男性同等的选举权。“民主灯塔”美国同样如此,直到1920年8月26日美国妇女才获得选举权,美国有色人种则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还在进行争取公民权的斗争,而事实上的种族排斥、歧视和压迫直到今天仍然是美国社会的伤口。“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印度,由于没有进行社会革命,至今仍未真正废除种姓制度,“贱民”阶层和“首陀罗”阶层占据印度人口的大多数。
“谁是人民”不仅是一个方法问题,更是一个身份问题、政治问题,因而人民的“身份解放”构成民主机制建设的政治前提。在封建专制之下,中国的广大劳动人民同样缺乏民主权利,始终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最底层。尤其是近代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将倾,民族将亡,中国人民更是毫无民主可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意味着曾经没有政治权利的底层人民“翻身做主人”,中国通过“身份解放运动”奠定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基础。
“五四”运动以来,追求民主、科学成为时代的主题。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上了一条“以身份解放引领机制建设”的民主发展道路,通过彻底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广大中国人民,不分性别、种族、肤色、阶层、宗教信仰,均获得了普遍的身份解放,真正成为了共和国的主人。在身份平等和包容性层面,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无疑比欧美的资产阶级民主更为广泛、更具优势。因此,在价值理念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在于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突出“人民”这一身份要素和政治属性作为民主政治的本体论要义;在实践层面,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中国民主发展进入新纪元,人民当家作主从梦想变为现实。
现代性优势:适应现代政治发展趋势的新型民主模式
在古典时期,由于政治体规模较小,公共事务较为简单,因此当时的民主生活,往往是共同体成员(通常只包括成年男子)共同讨论、共同决策、共同执行。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以后,一方面政治体的规模快速扩大,另一方面则是经济社会节奏急剧加速,治理事务成倍复杂。这使得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规模更大、专业性更强、参与成本更高,古典时期的城邦(直接民主)模式不再适用,而代议制民主虽然能够对应上述问题,但也日益凸显出单向度、一次性、间接性、碎片化等弊端。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新型民主模式,通过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公众参与、群众路线等多种民主形式,有效克服了代议制民主的上述缺点,成为更能适应现代政治发展趋势与需要的新型民主模式。
有效克服大规模政治体内的参与困难问题。民主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为个体公民参与公共生活、以及对公共生活施加影响提供机会。但是,在代议制民主模式下,大规模民族国家很难实现兼具广度和深度的政治参与。例如,投票在制度上虽然属于规模较大的参与形式,但也是彻头彻尾的“浅层参与”;而协商虽然参与程度较深,但往往限于较小的规模之内。因此,达尔认为,只有小规模民主才是可取的,在大规模民主体系中,较小的民主单位也是可取的。然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有效保证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统一,有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例如,通过全国人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普通民众的意见可以更为方便、快捷、直接地进入决策体系。
有效克服复杂治理中的政治与行政二元分割问题。现代国家治理日趋复杂,一般公民不再掌握充分的能力进行政治决策。基于此,代议制民主模式以“授权—选举”手续为核心特征和自我证明,授权以后,则奉行政治与行政二分,将民意阻绝于正式政治过程之外。正如卢梭所说:“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人民)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20世纪60年代以来,强势民主、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理论崛起,西方国家自身也已意识到代议制民主模式的弊端。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不主张政党—行政二分,也不强调政治—行政二分,恰恰相反,中国试图建立从政治到行政再到基层等各个层面的民主参与机制和群众路线落实机制。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
有效克服参与高成本下的民主赤字问题。任何民主活动都是有成本的,问题在于成本如何分配,以及如何尽量降低成本。在代议制民主模式下,不仅选举游戏本身成本很高,以2020年美国总统和国会选举为例,此次选举总支出高达140亿美元,其中,总统选举花费达到创纪录的66亿美元,国会选举花销更是超过70亿美元;参与的高成本和低效能也使得欧美国家长期面临严重的“民主赤字”。例如,美国总统的投票率从1970年代起就开始低于60%,有的年份甚至跌破50%。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则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一战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多种制度形式,吸纳广泛的社会参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充分运用“走四百”“一线工作法”“大调研”等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主动联系各领域、各阶层,在推进重大决策、遇到重要问题时,要求基层干部一家一户上门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群众路线是重要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式,不仅能够扩大参与范围,而且降低了老百姓的参与成本。
有效克服多元社会里的利益冲突和价值撕裂问题。民主政治如果仅仅就是有关选举统治者的游戏,是政治家在“争夺”选票,那么就不可避免会以“党争”为主要表现方式,而“党争”实际上就是社会各部分利益和价值之争的政治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几十年来,中国不仅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也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其中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起到的整合社会、凝聚人心的作用不可低估。例如,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不同于西方的议会,不是一个各种利益集团争权夺利的地方,而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要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在重大决策之前根据需要进行充分协商,更好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有效性优势: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的实质性民主模式
民主的效能要在实践中证明。如果民主不是为了增进人民的福祉,人民反倒成为了证明民主的“道具”,那么这样的民主就不是真民主;如果民主不是增进了社会的有效整合、国家的高效治理,反而成为了资本和强人政治的舞台、党争和否决政治的渊薮,这样的民主就不是好民主。真民主、好民主,就要做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不仅要有选举、投票的权利,也要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不仅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也能有效实现;不仅推动国家发展,也共享发展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注重民有、民治、民享相结合的民主,是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实质性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整合优势、决策优势、参与优势、治理优势,是一种基于使命、责任、信任和协商的新型政治伦理和高效能政治体系。
具有整合优势,有助于达成共识。西方选举民主机制在功能上主要是达成众意基础上的“同意”,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功能上不满足于获得“同意”,而是要尽可能广泛地达成共识。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同于资本主义选举政治的制度目标。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民主的理念、方针、政策贯彻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具有决策优势,有助于促进公益。代议制民主通过票决来进行利益分配,不可避免存在“多数暴政”“资本俘获”等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则覆盖各个社会阶层、所有社会群体,不能有多数人暴政,也不能有沉默的少数,每个人的声音和需求都应当得到表达、倾听和尊重。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因此,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
具有参与优势,有助于扩大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更强调多维协商、主动走访。协商的首要功能是吸纳多元主体参与,从而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提供更广阔的合法性基础,同时在协商过程中不断培育多元主体的协商能力和民主意识,逐步夯实民主的社会基础。人民的声音是否得到表达,不能交给所谓“自由度”和“随机性”,不能像对待市场一样对待政治社会,谁的力量强谁的声音就大,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恰恰相反,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主动走访,“打捞沉默的声音”,真正贴近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具有治理优势,有助于增进治理效能。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仅应用于政治议题中,还出现在行政议题和社会议题中,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仅具有程序和合法性涵义,而且常常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具体议题结合起来,并最终以实现“群众得实惠”的社会治理绩效为目标。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