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主办、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和海南省社会科学院承办的“RCEP下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研讨会在海口召开。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海南自贸港应推进RCEP规则先行落地,以打造“两个总部基地”为重点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以下为演讲实录:
当前,国际安全与经济秩序正经历重大调整,发展与冲突并存成为全球突出矛盾,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将有可能发生某些重要变化。在这一大背景下,发挥好RCEP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的作用,加强中国与东盟等RCEP区域合作进程,其战略性、紧迫性全面凸显。
海南具有独特地缘优势,在RCEP与中国大市场中的战略枢纽地位凸显。抓住RCEP正式生效的重大机遇,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在服务大局、把握大势中推进更高水平开放。由此,使海南自由贸易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扮演好特殊的战略角色。
一、如何以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为主要抓手,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枢纽作用?
1.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交流事关我国高水平开放全局,是重大国家战略。作为全球经济活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东盟在我国以高水平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升。预计到2030年,东盟GDP将达到4.5万亿美元,并将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特别是在现有国际政治经济安全秩序有可能在某些方面被打破重构、逆全球化将更加突出的情况下,抓住RCEP生效的重大利好,务实推进我国与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扩大地区内经贸融合度与利益交汇点,是我国在大变局下赢得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重点。
2.海南自由贸易港要成为RCEP下中国与东盟合作交流的战略枢纽。海南地处RCEP中心位置,也是我国面向东盟的最前沿。依托区位优势,做好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与RCEP的叠加集成,使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中国与东盟的市场联通、产业融合、规则衔接、要素配置中发挥枢纽作用,成为两个市场的重要交汇点。这是大变局下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重要开放门户”的重要抓手。
3.努力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中国与东盟高水平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安排总体优于RCEP相关规则。海南自由贸易港不仅要推进RCEP规则先行落地,更要充分发挥单向开放的灵活性、主动性,同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CPTPP成员国开展更高水平的双边、区域合作,使之成为RCEP区域高水平合作交流先行区。在这方面,海南有条件,也有可能。关键是要把握大势,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对标CPTPP尽快出台相关的重要举措。
4.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推进南海区域经贸与安全合作中的独特作用。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重要平台,与条件成熟的南海地区内国家开展更大力度的双向开放、实行更加灵活的产业项下自由贸易政策等,不仅有利于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巩固与发展,而且有利于南海长期和平发展。例如,打造油气共同开采圈、海洋共同环保圈等。
二、如何以打造“两个总部基地”为重点尽快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相关政策?
1.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以建设“两个总部”为重大任务。面对当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的新形势,海南自由贸易港要适应大势,以建设两个“总部”为目标,加快形成相关的政策与制度环境。一个“总部”,即形成国内企业面向东盟市场的总部。这需要形成更具吸引力的相关政策与制度设计。一个“总部”,即吸引非RCEP成员的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面向中国市场的区域总部,使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全球投资者分享RCEP红利的重要平台。为什么?其一,新形势、新背景下,引导、鼓励国内企业尽快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总部基地,到东盟国家投资布局,尤其是制造业企业、数字经济企业以及相关旅游文化企业等,以尽快增强中国与东盟经贸人文交流合作的凝合度,推进中国与东盟产业链、供应链的一体化。这是大局、是大势,具有相当大的战略性、迫切性。其二,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中国与东盟合作交流的战略枢纽,要以全球与区域生产、销售、合作网络为依托,也需要国际化的服务、人才、平台为支撑。从新加坡、中国香港等自由贸易港的发展经验看,集聚一批全球或区域性总部企业成为提高自身在区域合作中地位作用的重要条件。例如,目前约有2.6万个国际公司立足新加坡,三分之一的财富世界500强公司选择在新加坡设立亚洲总部;2020年,在香港设立的地区总部企业有1504家,主要集中在贸易、金融、专业服务领域。大量的全球或地区总部企业集聚不仅产生了巨大合作需求,也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合作网络和国际化的服务体系。
2.用好RCEP政策打造“两个总部基地”。RCEP以非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式推动区域内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并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办法推进区域内服务贸易整体开放,不仅明显提升了RCEP区域内贸易投资环境的稳定性与透明度,也将带动区域内产业链整合调整。在这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尽快实行更创新的开放举措与政策安排。当前,最为重要的是国内企业面向东盟合作的“总部”建设。要从这个“总部”需求出发,支持海南出台一系列有吸引力的相关政策。例如,“两个15%”的所得税政策要全面普及,此事越早出台越有利。
3.以打造“两个总部基地”为导向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政策体系。例如,尽快将《总体方案》中“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政策具体化,将“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制度化,稳定企业中长期预期;同时,考虑到RCEP成员国农业增加值约占全球的43%左右,且东盟国家农产品与海南高度重叠,建议加快吸引国内龙头企业将海南作为走向东盟的区域性总部基地,并在海南加快布局加工、包装、保鲜、物流、研发等为重点的农业制造业项目,通过“零关税”和原产地政策进口东南亚国家的农产品在海南进行精深加工。
三、如何以国际交流的特别之举推动尽快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东盟合作的突破?
1.以特殊举措建立疫情下中国与国际交流尤其东盟交流的特殊区域。首先,要尽快成为RCEP成员国交流与能力培训的重要平台;其次,要以博鳌亚洲论坛为支撑,成为疫情下我国的国际交流、交往的“特区”。在这方面,北京冬奥会已提供了疫情中举办大规模活动的管理模式。
2.适时放开面向东盟的劳务市场。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等是全球劳务派遣服务大国。要适应各方需求,适时放开面向东盟的劳务市场。例如,通过配额管理、完善社会治安管理制度等方式,在海南率先引入菲佣等技能型外籍劳工,为国际化人才和海南中高收入家庭提供优质家政服务;更加重视青年交流,开设面向东南亚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学习、实习、就业绿色通道,邀请RCEP成员国内的青年企业家、青年意见领袖等通过参与调研、实地体验、举办青年论坛等方式,增进RCEP区域内青年间的交流互信。
3.加快建立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优势,全方位开展与东盟各国的人文交流活动,构建官民并举、多方参与的人文交流机制。同时,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等重要平台,围绕南海务实合作开展高端对话和共同研究,推动与周边国家拓展海洋科技合作、环境保护及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