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国家就有了国家安全,也就有了对国家安全不同程度的认识。但在国家诞生后的漫长历史中,由于对最高权力的争夺和大规模战争的连绵不断,国家安全长期被“简化”为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等几个方面,其他方面的安全则被严重忽略。同时,在“朕即国家”观念的支配下,传统国家安全也被“异化”为帝王安全、皇家安全、统治者的安全。“二战”之后,由于一些情报机构以“国家安全”命名,国家安全又被一些人“误解”为就是间谍情报活动及其涉及的安全问题。
非传统安全观与国家安全学
“冷战”后期,由于大规模战争阴影逐渐消失,西方学者在战争与和平之外,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起更高层次的威胁与安全,“安全研究”逐渐超越“和平研究”成为新的学术热点。学术领域越来越独立的“安全研究”,不再把以往居于“和平研究”之下时的军事安全、政治安全作为重心,而是越来越聚焦于环境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人安全等一系列过去被“热战”和“冷战”遮蔽的“新安全”“非传统安全”。更重要的是,后来被称为“非传统安全研究”的学术思潮,不仅淡化了军事安全、政治安全,而且淡化了国家安全。他们不再把国家作为唯一的安全主体,甚至不作为安全的重要主体,而是强调各种非国家行为体的安全价值,特别是人作为安全主体的重要价值。由此,人安全、区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技术安全,以及毒品威胁、人口拐卖、工业污染、跨国犯罪等等,都在超越国家主体和国家安全的意义上得到不同以往的关注、重视和研究。
在西方“非传统安全研究”突飞猛进的时候,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学”也在20世纪90年代萌生,并于21世纪初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研究国家安全问题的中国学者,并不否认个人、团体、非政府组织、国际区域等等作为安全主体的重要意义和价值,但同时认为“国家”这一传统安全主体不仅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且依然居于安全剧场正中的聚光灯下。在西方学者努力塑造“安全研究”理论的时候,中国学者则在不断丰富“国家安全研究”或“国家安全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学虽然以传统的“国家”作为安全主体,但在解析国家安全的构成时,不再把国家安全仅仅看作是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和领土安全等传统内容,而广泛拓展到了西方非传统安全研究所涉及的各种安全要素或安全领域。从当代政治学的国家理论来看,人民、领土、政府是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由此可以合理地推出国民安全、国土安全、政治安全等国家安全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不过,当代政治学忽略了国家构成中的经济要素。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经济是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不仅人的生存离不开经济基础,而且政治上层建筑也离不开经济基础。因此,国家起码包括人民、土地、经济和政府(政治)等四个基本要素。同理,经济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而且是先于政治安全的要素。本人2001年发表的《试论当代国家安全的10个方面》一文,明确揭示了国家安全的10个构成要素。2004年,本人主编出版的我国首部《国家安全学》,用10章内容依次讨论了国家安全的10个基本要素。
后来,本人在不同文章和2014年1月出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一书中,又把社会安全和资源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构建了一个包括国民安全、国土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主权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的12个要素,以及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和国家安全保障在内的国家安全理论体系。
不幸的是,从当时的教育界和学界整体环境来看,这个理论体系和相应的学科建设发展较为缓慢,只是在国际关系学院和极少数公安政法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中有所体现。
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国家安全内容的拓展
党的十八大后,随着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推进、国家安全战略文本的制定,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仅成为国家安全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而且也具体设定了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的12个要素。
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更加明确地指出,“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要求“突出抓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注意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由此,国家安全的内容进一步延伸到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
近年来,总体国家安全观涉及的国家安全要素一直在不断扩展,粮食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海外安全等等,逐渐被纳入国家安全体系。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将来会有更多的安全要素被纳入总体国家安全体系之中。
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国家安全概念
内容日益丰富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有两个本质特征:“总体性”和“人民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性”特征,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的论断,破除了传统安全观对国家安全的“简化”,使国家安全回归为国家的“总体安全”——不仅仅是政治、军事、领土几个方面的安全,而是一个国家所有领域的安全、所有方面的安全、所有层级的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人民性”特征,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的论断,突破了传统安全观把国家安全“异化”为帝王安全、皇家安全、统治者安全的重大局限,实现了国家安全向“人民安全”的回归。
由此,可以从内容上重新定义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国家所有国民、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
当然,与这个“内容定义”不同,就“内涵定义”来讲,国家安全就是国家免于内外各方面威胁危害的客观状态。至于国家安全的“外延”,则是当今的中国国家安全、美国国家安全、俄国国家安全,以及古代的秦国国家安全、晋国国家安全、罗马帝国国家安全等等,即所有国家的国家安全。
如果说总体国家安全观破除了数千年来对国家安全的“简化”和“异化”,使国家安全回归到“总体性”的科学含义和“人民性”的价值本质,那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则消除了人们把间谍情报活动等同于国家安全的“误解”。人们看到的国家安全部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厅局的工作只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一部分,包括军事、警务等等在内的总体性国家安全工作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国家安全委员会才是名副其实的总体性国家安全机构。
同理,古今中外的情报与反情报、间谍与反间谍活动,并不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基本构成要素,而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对应的学术理论,不是也不可能是“国家安全学”,只能是“国家情报学”或更广泛的“情报学”——尽管“国家情报学”必然是国家安全学学科下的分支学科之一。如同在情报工作之外,国家安全工作还包括军事攻防、警务管理、外交活动等等一样,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除情报学分支外,还包括军事学、警察学、“外交学”等等。此外,由于环境保护、文化传承、技术保密、海外安保、安全教育等等被纳入国家安全保障体系,成为整个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非传统国家安全工作,“非传统安全研究”顺理成章地成为国家安全学的分支学科。更重要的是,国家安全学无论被定位为一级学科,还是像少数人希望的那样成为一个学科门类,其下都不能缺少国家安全学原理、国家安全史、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战略学、国家安全管理学等等一些基础性分支学科。此外,保密学、边疆学、海关学,也都可以置于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之中。
为此,目前要搞好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首先必须学好总体国家安全观,突破以往对国家安全的“简化”“异化”和“误解”,回归到国家安全的总体性和人民性,逐步建立起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匹配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刘跃进,国家安全学创始人、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