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时代背景,以及总体国家安全的基本特征、发展演进、丰富内容等方面进一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总体国家安全观学深悟透,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国家安全工作中。
首先,要正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时代背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既有国家安全研究的长期理论准备,也有时代背景下的历史必然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既是我国发展与安全关系发生重要变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安全从政治军事等传统领域扩展到科技文化等非传统领域的现实反映。
国家事务千头万绪,归结起来就是两件,即安全和发展。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内忧外患不断,生死存亡的安全问题紧迫严峻,因而无论是在清朝末年、民国时期,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客观情况一直是安全重于发展,政府决策时通常也优先从安全的角度加以考量。毛泽东同志关于要准备打仗的思想,就是一种“安全优先于发展”的国家大战略。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关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的理论,是“发展优先于安全”的国家大战略,是对冷战结束、国际关系缓和、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这一客观实际的反映,也是统筹安全与发展关系的一种时代选择。
当前,随着国际关系和国际安全形势的深刻变化,安全与发展的客观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从而要求在国家大战略即安全与发展关系上作出新的调整。正是这样一种迫切的时代需要,使中央开始重新思考和调整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开始逐渐实行一种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国家大战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国家安全系列法律的实施、国家安全学学科的诞生,反映的正是安全与发展同样突出的新形势,体现的是把安全与发展置于同等重要地位的新战略。
其次,要准确认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性”。在数千年人类文明史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在国家安全中一直处于最突出的地位。同时,专制统治权的获得与维护都倚重军事武装力量,伴随大规模战争或武力较量,从而使军事问题格外受到重视,也使得原本作为争夺政治权力之强力手段的军事力量转化为一种安全主体,国家安全也由此无形中被简化为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从古到今的各种传统国家安全观,只把政治、军事、领土、主权等方面的安全看作国家安全,有意无意地把文化、科技、生态、信息等方面的安全排除在国家安全之外。
与此不同,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既重视传统安全也重视非传统安全”,强调“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从而把国家的各方面安全问题,包括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问题,都统合到了国家安全之中,使国家安全成为一个与国家发展相对应的大安全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明确和深化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含的系统思维以及大安全概念、大安全格局。这种系统思维下的“国家安全”,是构成国家安全所有要素的安全,指向的是国家所有国民、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的安全。由此,国家安全概念彻底摆脱了以往统治阶级和传统安全观的扭曲和偏见,回归其总体性的本来面貌,成为一个真正的科学概念。
再次,要深刻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人民性。2014年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将“人民安全”置于包括政治安全在内的所有国家安全要素的首位,强调国家安全工作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容非常丰富,但只有“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才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要义,是研究总体国家安全观时需要首先把握的重要内容和特征。
在国家诞生后数千年的人类文明史上,统治者把国家安全神圣化,神圣为上层的安全、庙堂的安全、统治者自己的安全,而且只有作为“肉食者”的上层才有国家安全的话语权。与此不同,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中,神圣的国家安全得以世俗化、平民化、人民化,使高高在上的国家安全回到普通人的生活中,回归为每一个普通公民的生活安全,并使每一个公民都有不可剥夺的国家安全话语权。
这种以人民安全、人民利益、人民安居乐业为最高价值取向的“人民安全观”,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和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鲜明呈现,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深入贯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本性制度在国家安全领域的生动体现。
(作者:刘跃进,系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