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彪:马克思的资本批判:从增殖逻辑到权力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13 次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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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彪  

摘   要:在马克思的视野里,权力批判和资本批判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资本本身就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权力形式,它既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更是对经济和社会的支配权力。经由超经济权力向经济权力的历史转变,资本最终成为凌驾于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之上的结构化的总体性权力,这种权力在资本自我增殖、自我扩张的循环运动中得到了充分展现。以资本权力批判深化资本批判,不仅可以深化对资本增殖逻辑的认识,而且有助于深刻揭示由增殖逻辑和权力逻辑共同构成的资本逻辑的内在关联及其发展趋势,并在历史辩证法中找到超越的路径。把资本批判推向对资本权力逻辑的批判,也是深化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资本权力;增殖逻辑;权力逻辑


资本的本性是最大限度地攫取剩余价值,实现价值增殖是资本最为基本的逻辑。而资本的价值增殖又与资本支配劳动和社会的权力运作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整体。因此,马克思的资本批判并不限于对资本的增殖逻辑的批判,而且在于对资本的权力逻辑的批判。全面把握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理论,应当在资本的增殖属性基础上把握其权力属性,把批判视域由增殖逻辑批判推向权力逻辑批判。本文的目的,就是根据马克思的《资本论》等文本,从三个方面对资本的权力逻辑进行阐释:一是立足资本的社会关系本质,揭示资本的权力属性,指出权力逻辑同增殖逻辑一样均是资本逻辑的内在规定;二是立足权力支配的社会形式,阐述传统社会的超经济权力向现代社会的经济权力转变的历程,厘清资本权力形成的历史脉络;三是立足资本的价值运动,分析资本权力的结构化和自组织特征,说明资本权力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性权力。


一、资本的社会关系本质及其权力属性


资本的运行有其自身的逻辑。所谓资本逻辑,是指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它以一种必然如此的方式贯穿于资本发展的整个过程,并在一系列相互作用的经济环节中表现出来。(参见丰子义)资本逻辑是由资本的本质决定的。马克思指出:“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877-878页),但资本又离不开物,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2页)。这表明,作为“物”的资本和作为“关系”的资本具有统一性,“物”是资本关系的表现形式,“关系”则是资本的深层本质。只有把物纳入到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资本本质才能被准确把握。


作为资本本质的社会关系究竟是什么呢?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增殖是资本的独特属性,“资本本质上是生产资本的,但只有生产剩余价值,它才生产资本”(同上,第997页),“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69页)。因此,资本首先无疑是以剩余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是,这一理解并不足以完整把握资本的社会关系本质。实际上,资本的价值增殖还蕴含着资本对劳动和社会的权力。这是因为,在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下,财产的有无必然导致在社会中形成不对称不平衡的力量,形成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资本不过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私人财产只有在同时“充当剥削和统治工人的手段的条件下,才成为资本”(同上,第878页)。


资本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形式。从主客体关系来看,资本权力是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权力。一是对人的支配权力,包括货币资本对劳动力的购买、生产资本对工人的身体规训和生命治理、商品资本对消费者的欲望操控等;二是对物的支配权力,集中体现为资本对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索取权和占有权。从自我运行的场域来看,资本权力是以市场为中心的价值权力。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普遍化的背景下,资本的权力表现为交换价值对使用价值的权力、货币对商品的权力,从而表现为价值系统对人的权力,“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8页)。也就是说一切产品和活动,都必须转换为商品、转换为货币,继而转换为能创造价值的价值,才能证明自身存在的意义和地位。如果说资本家对劳动者及其产品的支配是一种具体的、可视的权力,那么资本的价值形式对个人和社会的支配则体现为一种抽象的、隐匿的权力。因为在后者中,市场成为了资本强制的场域,无论买者或卖者都不过是商品的代理人,不过是资本实现增殖的工具。商品向货币转换的“惊险一跃”、剩余价值的分割以及资本积累的实现都离不开市场;受供求规律、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制约的交换关系不仅支配着每一个交换者的行为,而且固定为“一种对生产者来说是外在的、不依赖于生产者的权力”(同上,第95页)。


资本对劳动的支配关系以及资本的价值形式对人和社会的支配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形成了互为表里的两种权力形式。一方面,以市场为中心的价值权力是资本权力形成的基础。由于分工和交换的普遍发展,人们对交换价值的追求超过了对使用价值的追求,货币在商品世界取得了独占权和统治权,获取更多货币成为了交换的目的。由此,“W-G-W”的商品流通公式转化为“G-W-G’”的资本总公式,这为资本家购买和支配雇佣劳动实现价值增殖创造了动力。正如列宁指出,“从商品中,从商品交换中,从货币权力的出现中,产生了资本权力”(《列宁选集》第4卷,第29页)。另一方面,资本支配雇佣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进一步推动了商品市场的繁荣,这又反过来扩大了交换价值和货币的权力。正是资本家对雇佣劳动的购买和支配,商品生产才建立在雇佣劳动的基础之上,“商品生产才普遍化,才成为典型的生产形式……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77页)。


资本的权力属性固然离不开资本的增殖属性,但在某种意义上,权力属性更为深刻地揭示了资本的社会关系实质。这是因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过程中,剩余价值总是以物的形态体现出来:或是具有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或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统一的商品,或是通过交换而得到的货币,或是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品,等等。受制于这种“物”性,人们容易仅仅从物质形式特别是量的大小的角度认识剩余价值,从而忽视隐藏在物与物的关系背后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所以马克思指出,从整体上考察资本主义生产,这一过程的真正产品“不只是剩余价值……而且是生产资本和雇佣劳动……是再生产[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并使之永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181页),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实际上是这个过程的比其物质结果更为重要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50页)。这里所说的社会关系,显然既包括资本与劳动的利益关系,也包括资本与劳动的权力关系。由于利益关系必须以物质形式体现出来,因而它和剩余价值一样,也容易被物与物的关系遮蔽。因此,如果仅从剩余价值增殖和利益关系来理解资本,那么资本批判就可能被理解为对资本增殖所造成的贫富分化的批判,扬弃资本逻辑的社会变革则可能被单纯等同于对分配正义(公正的利益分配)的理想追求——这显然不能真正触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根本。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如果我们在解读资本的逻辑时,把目光定位在物的逻辑上面,那么,所能得出的必然是经验主义的思想结论。而如果我们把资本的逻辑直接定位为货币的逻辑,钱的逻辑,并试图从一种人类文化的角度来对这种逻辑进行批判,那就很容易在批判的思路上走向抽象的人本主义”(唐正东,第380页)。相反,强调资本是一种权力关系,则体现了资本对劳动和社会的统治——既包括具体的统治,也包括抽象的统治,既包括宏观的统治,也包括微观的统治。正因为如此,资本被马克思明确地表述为“工业上的最高权力”(《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386页)、“异化的、独立化了的社会权力”(《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293页),以及“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9页)。


突出资本的权力属性,并非是要淡化资本的增殖属性,而是要在其基础上揭示资本的权力属性,以便更加全面准确地把握资本逻辑。实际上,资本的权力属性与增殖属性不是相互分离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生成的。在自我运动过程中,资本的双重属性展开为资本的双重逻辑,一是以剩余价值剥削为核心的增殖逻辑,它将整个社会生产和整个生活世界都裹挟到商品生产和价值增殖的漩涡之中;二是以资本统治为核心的权力逻辑,它不断地再生产出资本对劳动、社会以及整个世界的支配关系。资本的增殖逻辑把生产发展和财富增殖作为中心,展示的是“物”的逻辑;资本的权力逻辑则把“物”视为制造支配关系的中介性手段,深刻突出了社会关系的不平等性和不对称性。所以,研究资本的逻辑,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既要立足“物”的逻辑又要超越“物”的逻辑,既要立足利益关系又要看到其背后的权力关系,摆脱各种形式的拜物教的束缚。而超越资本逻辑,不仅在于消除资本剥削,更在于否定资本的统治,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和世界秩序。


应当指出,资本的权力属性和权力逻辑,是马克思资本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整理解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维度,忽视这一维度,可能导致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识。例如罗素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科学存在一个重大缺陷,就是把经济上的利己行为视为人类活动的基本动机,把追求商品的欲望和追求权力的欲望分离,这造成了对近代许多重大事件的误解。在他看来,在人类的欲望之中,对权力的欲望往往超出了对物质财富、对经济利益的欲望,因为“当适度的享受有了保证的时候,个人与社会所追求的是权力而不是财富:他们可以把追求财富作为追求权力的手段,他们也可以放弃财富的增加来确保权力的发展;但不论是前一种情形还是后一种情形,他们的基本动机都不是经济上的动机”(罗素,第4页)。吉登斯也指出,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理论对于理解早期资本主义社会有所帮助,但却不能完整理解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当代资本主义,其原因在于“马克思对于权力概念从未做过令人满意的理论解释,这种失误使其历史分析方案从一开始就存在某些严重的局限”(吉登斯,第3页)。罗素和吉登斯无疑都忽视了马克思对资本权力的批判。这从反面启示我们,资本不仅对剩余价值增殖充满欲望,而且对支配劳动和统治社会也充满欲望。所以,在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特别是资本批判理论时,不仅要看到利益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而且要看到支配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不仅要批判资本的增殖属性和增殖逻辑,而且也要批判资本的权力属性和权力逻辑。


二、超经济权力支配向资本权力支配转化的历史脉络


不同于诉诸血缘关系的家长权力、诉诸神秘特质的宗教权力以及诉诸暴力征服的军事权力等非经济权力形式,资本权力是以财产权利(Recht)为基础、通过劳动者与资本家的交换而形成的经济社会权力(Macht)。从资本对劳动的支配结构来看,这种权力产生于劳动者与资本家的市场交换活动。由于与自身生产资料相分离,劳动者“自由”得一无所有,只能出售包含生命时间和生命力量的劳动力;相反,资本家独占了全部生产资料,其购买劳动力只需要付出部分财物(即货币)。物的支配权的匮乏将直接导致社会支配力的削弱,因为“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如果从物那里夺去这种社会权力,那么你们就必然赋予人以支配人的这种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7页)。可见,在交换前,劳动者凭借“物”所拥有的社会权力,就已经被剥夺并潜在地转让到了资本家手里。在交换中,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力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对劳动者来说,他像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让他人来鞣,延缓交换意味着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做赌注;对资本家来说,他以死劳动之“量”赚取了活劳动之“质”,延缓交换不过是延缓奢侈的满足。因此,市场交换远非自由选择和平等交易的场所,而是隐匿着强制的场域。资本家对劳动力的购买,不仅为生产过程中资本剥削剩余价值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资本对劳动以及对整个社会进行支配创造了条件。


对于资本与劳动之间不平等不对称的权力关系,资产阶级学者是不予承认的。一些人在资本主义起源问题上乞灵于基督教的“原罪”说,把原始积累诉诸资本家的勤奋节俭的道德品质,把劳动者的一无所有归结为懒惰和奢费造成的结果,或者虚构某种“自然状态”,把资本主义看作天然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与天然存在的自由工人进行交换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对他人的劳动成果便拥有永恒的自然权利,资本权力便成为资产阶级的天然权力。实际上,资本实现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统治不过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必须从长时段、大历史的视角加以审视。


如果说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构成了不同时期的物质生产形式,那么其背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关系则构成了不同时期的权力支配形式。马克思在讨论资本主义地租的起源时,把无偿占有剩余劳动的方式区分为超经济强制和经济强制两种形式。在劳动地租中,地主要从拥有一定生产资料的小农身上榨取剩余劳动“只能通过超经济强制,而不管这种强制采取什么形式”,这种超经济强制形成了地主和劳动者之间“直接的统治和从属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893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地租逐渐被实物地租取代,这种对劳动者的权力转变为经济强制,它依靠的“是各种关系的力量……是法律的规定,而不是鞭子”(同上,第898页)。经济强制和超经济强制可分别对应两种不同的权力形式,即经济权力和超经济权力。前者以所有权关系和契约关系为基础,通过随时收回“物”的使用权、撤销规律性报酬等“合法”的经济手段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权力意志,有利于促进物质生产的发展;后者则凭借某种自然的、神秘的特质或者人身暴力等非经济手段实现对劳动和产品的支配,其目的往往具有非生产性。从超经济权力统治转向经济权力特别是资本权力统治,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形成的重要因素。这一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首先是超经济权力统摄经济权力的阶段。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共同体的权力主要表现为超经济权力,财富和剩余价值往往是通过超经济权力来攫取的。一方面,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共同体权力实施着对个人的统治。在土地公有制作为共同体自然前提的情况下,孤立的个人不可能真正独立拥有土地财产,他必须依附共同体并以共同体为中介才能获得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劳动条件。另一方面,财富增长并不是生产的目的,而是维护共同体秩序的手段,“财富作为价值,是对他人劳动的单纯支配权……以私人享受等等为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79页)。当然,前资本主义不同时期的超经济权力对经济权力的统摄力度是不同的。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个人不能脱离共同体,只能作为共同体“器官”或“肢体”而存在,超经济权力对经济权力的统摄具有绝对性和稳固性,如果没有外界力量的影响,要冲破这种统治几乎是不可能的。古典古代生产方式实施的是土地公有制之下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尽管生产者仍须在共同体中获得身份规定,但他们拥有一定的自主性,因而它孕育着独立经济权力的萌芽。在日耳曼生产方式中,一部分土地留给了公社,其余土地则成为单个人独占的财产,这种土地形式蕴含着走向自主生产活动、商业活动以及形成自治城市的可能性,因而最大程度地包含着冲破超经济权力支配的可能性。


其次是经济权力与超经济权力实现领域分离的阶段。在上述各种所有制形成的共同体中,超经济权力主导的共同体是以劳动者与生产条件的直接结合为前提的,其统治直接体现为以土地财产等生产条件为基础的统治。到了资本主义萌发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和交换的社会性日益增强,劳动者对土地、劳动工具以及劳动能力的直接占有关系逐渐解体,商品交换、货币流通、市场扩张构筑起一整套全新的社会关系系统,这为经济权力从超经济权力中分离出来创造了条件。一方面,这种分离体现为经济权力突破超经济权力的束缚而具有了独立性。伴随旧共同体生产关系的解体,交换价值逐渐取代使用价值在生产生活中的优势地位,单个人由此可以挣脱土地及其之上的权威的束缚,通过将自身的产品或活动转化为交换价值或货币的方式获得社会权力,“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同上,第106页)。随着无人身依附的货币权力取代人身依附的土地权力,土地之上的各种统治关系逐步瓦解,“在货币关系中,在发达的交换制度中……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养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破了”。(同上,第113页)另一方面,这种分离体现为超经济权力的自我限制。由于权力攫取的剩余劳动的形式不再是直接的生命活动而是货币,超经济权力必须承认生产者在生产活动和交换活动中的自主性,并尊重物质生产规律和市场交换规律,因而它的作用范围逐渐缩小,它的作用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例如,劳动地租的征收是通过野蛮的“超经济的强制”这一方式,而实物地租的征收则将是通过契约关系和法律。在货币地租阶段,原来的农民对土地所有者的人身隶属关系转化为“一种由契约规定的、按成文法的固定规则确定的纯粹的货币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02页)。


最后是资本权力“收编”超经济权力的阶段。马克思指出,“资本只不过是把它找到的大量人手和大量工具结合起来……把它们聚集在自己的统治之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503页)。财富的货币形式要转换为能够实现价值增殖的资本,固然需要购买劳动条件,但更重要的是能够购买自由劳动力。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货币才能转化为支配“物”(生产生活资料)和支配“人”(劳动者)的权力形式。历史地看,这种权力的形成,既离不开以货币为中心的经济权力继续发挥作用,更需要经济权力对超经济权力的收编。从前者来看,由于生产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更加细化,商品生产更加普遍化,一切产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劳动工具等都必须通过市场才能获得,劳动者对生产生活资料的直接支配权力由此转移到货币手里。当劳动者与生产生活资料完全分离时,货币又以其购买力使一贫如洗的劳动力和生产条件结合在一起。从后者来看,当超经济权力被资本的增殖逻辑规训时,就会主动承担起促进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使命。例如,在15世纪的英国,以毛纺织业为主的工场手工业日益繁荣,追求高额利润、增加社会财富成为整个国家的“治理理由”。由于“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825页),超经济权力也在自我“祛魅”中逐渐服膺资本逻辑。为满足工厂对雇佣劳动的需要,政府不惜使用暴力,把原来受基督教神权和封建特权庇佑的人抛到劳动力市场、抛到资本的统治之下;为满足资本增殖的需要,国家制定严苛的法律,允许以鞭打、烙印、酷刑的方式使劳动者遵从雇佣劳动制度中的各种纪律,甚至直接出面帮助新兴资产阶级把工资限制在有利于赚钱的界限内。总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脱胎出来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资本权力逐渐在经济政治领域取得支配地位的过程。在资本主义发展到“经济关系的无声的强制保证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之前,“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Außerökonomische, unmittelbare Gewalt)不断地被使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846页)当这种状况逐渐结束后,以资本权力为核心的经济权力才完成了对集中的、有组织化的超经济权力的收编,并使其变成了新社会的“经济力”。


可见,社会的权力形式与人的社会关系形态具有同构性。传统社会向现代资产阶级社会转型,即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的转变,可看作人对人的直接支配方式向以物为中介的人对人的间接支配方式的转变,即由超经济权力支配走向经济权力支配的过程。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古代埃及和亚洲的国王、僧侣或伊特鲁里亚的祭司的这种权力,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转给资本,从而转到资本家的手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294页)在这种转变中,存在着与两种生产方式竞争相对应的两种权力形式的竞争。经济权力能否从超经济权力的统治结构中分离出来、在社会生产和交往领域中形成独立的力量,并且反过来规训超经济权力,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生并普遍化的关键。英国等西欧国家能够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其重要原因就在于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换,原本分散的政治-法律强制权对农民的压制日益减弱,超经济权力上移且势力范围逐渐缩小,而经济权力下沉且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参见伍德,第32-33页)反之,如果经济领域没有形成与超经济权力抗衡的独立力量,那么,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就难以挣脱超经济权力的盘剥并形成商品市场经济及其相应的社会机制,资本的力量就会始终处于“萌而不发”状态。这种现象被经济史学者称为“布罗代尔钟罩”(the Braudel Bell Jar)。


三、资本权力的结构化和总体性


资本对劳动的直接支配与价值形式对社会的抽象支配,仅从生产领域和交换领域相对静态地反映了资本权力。全面把握资本权力,还必须立足资本运动总过程,分析其结构化形式。实际上,资本的运动就是价值的运动,资本的价值就是运动的价值。资本要实现价值增殖,不仅需要资本家不断地推动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再生产,而且还必须使其内部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不停地运动起来。在这一运动过程中,“价值增殖是决定目的,是动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第116页),资本“包含着阶级关系,包含着建立在劳动作为雇佣劳动而存在的基础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同上,第121页)。也就是说,资本运动是推动价值增殖和产生支配关系的双重运动,它将利益关系的生产和权力关系的生产当作自身的职责。这一过程中的生产者、交换者和消费者,都不过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都必须服从资本这个大写的“主体”,服从资本运动的规律。由此,资本变成了一种自组织结构。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运动形式和结构的批判,借鉴了黑格尔对“绝对精神”的分析。首先,资本和绝对精神都承担着“实体即主体”的角色。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才真正是主体”(黑格尔,1979年,第11页);马克思指出,资本作为价值实体也是“能动的主体、过程的主体”,它“不断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这样就转化为一个自动的主体”,这一主体“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80页)。其次,资本和绝对精神都是由不同环节不同阶段构成有机系统。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作为自身具体、自身发展的理念,乃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一个全体,包含很多的阶段和环节在它自身内”(黑格尔,1959年,第32页);马克思认为,资本是由不同类型的职能资本在流通中形成的循环系统,其运动是连续与中断、否定与扬弃的辩证统一,“是不断的中断,是离开一个阶段,进入下一个阶段;是抛弃一种形式,存在于另一种形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第118页)。最后,资本和绝对精神都循着首尾相连的路径做圆圈式样的循环运动。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的科学“表现为一个自身旋绕的圆圈,中介把末尾绕回到圆圈的开头;这个圆圈以此而是圆圈中的一个圆圈;因为每一个别的支节,作为方法赋与了灵魂的东西,都是自身反思,当它转回到开端时,它同时又是一个新的支节的开端”(黑格尔,1976年,第551页);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是货币资本循环、生产资本循环以及商品资本循环的统一,“在一个不断回转的循环中,每一点都同时是出发点和复归点……不仅每一个特殊的循环都把其他的循环作为前提(包含在内),而且一种形式的循环的反复,已经包含着其他形式的循环的进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第117页)


但是,马克思的资本逻辑批判与黑格尔绝对精神的逻辑学存在着原则性区别。黑格尔从思维先于存在、逻辑先于历史的绝对唯心主义立场出发,从抽象的概念出发,把历史运动变成了绝对精神外化、异化和自我复归的过程。而马克思则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把社会历史过程看成物质财富和社会关系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资本运动的结构性逻辑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规律。在这种情况下,与以追求绝对知识和历史终结为目的绝对精神的运动不同,资本的运动呈现为既追求价值增殖又寻求权力扩张的辐合式双螺旋结构,不仅带来了财富的“增量”,而且也带来了权力的“增量”,不仅导致生产“过剩”,而且也导致权力“过剩”。为避免资本运动的停滞或中断,资本必须通过非资本主义世界资本化、已资本化世界再资本化,即“外拓”和“内卷”的方式,不断开辟新的发展道路,而这一过程反过来又会为资本权力的横向扩张和纵向深入创造条件。由此,资本权力成为了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结构化、总体性的权力形式。


从源发领域来看,资本权力的总体性集中体现为对经济过程的统摄。产业资本的三种形态——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循环流通的过程,既是资本实现自我增殖自我积累的过程,更是资本权力对经济活动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支配的过程。市场中货币资本的交换权力是资本权力的表现形态,它既通过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买卖博弈呈现出来又被交换中的形式平等幻象所掩盖。资本对劳动过程的支配是资本权力的本质形态,体现为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资本对工人身体的“规训-惩戒”机制和对劳动人口的“吸纳-排斥”机制。资本对消费活动的操纵是资本权力的发展形态,表现为资本对消费者欲望的操控和对主体的塑造。通过身体权力、生命权力、意识权力、欲望权力等权力形式,资本对个体及其生活的操控更加精细化、科学化,从而实现了资本的经济权力与权力经济学的统一、资本的社会权力和权力社会学的统一。特别是在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中,资本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生产剩余价值,而且在于把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受资本统治的雇佣劳动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工人不仅不可能通过劳动致富,反而“不断地把客观财富当作资本,当作同他相异己的、统治他和剥削他的权力来生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59页)。在商品所有权规律转换为资本的占有规律中,活劳动成为保存积累起来的劳动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资本积累“在扩大被剥削的人身材料的数量的同时,也扩大了资本家直接和间接的统治”(同上,第684页)。总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创造了一个财富归于资本而贫困归于劳动,权力归于资本而奴役归于劳动的世界。在其中,“文明的一切进步,或者换句话说,社会生产力的一切增长,也可以说劳动本身的生产力的一切增长,如科学、发明、劳动的分工和结合、交通工具的改善、世界市场的开辟、机器等等所产生的结果,都不会使工人致富,而只会使资本致富;也就是会使支配劳动的权力更加增大;只会使资本的生产力增长。因为资本是工人的对立面,所以文明的进步只会增大支配劳动的客体的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67页)


作为资本逻辑重要内容的资本权力,既源于经济但又超越经济。诚如有学者指出的,“对于资本逻辑,我们不仅要从经济层面来理解,把它看作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运行过程,而且要从哲学上将之理解为现代社会结构化的一种方式以及人类自我认同的社会存在模式”。(仰海峰,第96页)事实正是如此,资本权力不满足于仅仅在经济领域活动,它和世俗帝国的国王、一神教的教主一样,拥有称霸全世界的野心,并试图在整个世俗社会之上建立起自己的统治,以拜物教的形式把整个社会对它的认同生产出来。资本权力既无所不在、又无微不至,并由此形成一种包罗万象的自组织、自运行的系统和总体性力量,从而成为人的存在“天命”和现代性的深层悖结。


从整体机制上看,资本权力的总体性表现为具有普遍性的同一性力量。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为资产阶级社会的主导性生产方式,因而资本及其价值形式在社会生活中取得了绝对支配的地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8页)。这就是说,资本具有将“异质性”之物转化为可度量之物的同一性力量,并使“量”褫夺“质”而获得支配性的地位。由此,资本的抽象变成了“暴力的抽象”(violent abstraction)(cf.Arthur, p.188),资本权力对存在者来说不过是“结构上异己的、统治性的权力”(普殊同,第34页)。


从自我深化和自我扩张的机制上看,资本权力的运作表现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在微观上,社会生产中的技术的变革、机器的改进、管理的创新等等,不过是资本对已经资本化的世界进行二次开发和深度掠夺的过程。资本通过数字化的计算、系统化的分析、规范化的操作、精细化的监督,加深了对身体、生命、意识、欲望、主体的微观控制,使权力的触角通过时空碎片伸向人的存在和社会生活的深处。在宏观上,资产阶级社会的其他权力如政治权力、法律权力、军事权力、文化权力、意识形态权力等,虽然各自具有不同的运作逻辑,但都受到资本权力的制约和操纵。与此同时,资本权力还不断将势力范围扩大到非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推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张和世界市场的开拓,使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都具有了世界性和现代性。原本在工厂内部的“支配逻辑”演变成世界范围内“殖民逻辑”,民族国家内部的劳资关系矛盾变为全世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整个世界变成了资本权力和反资本权力相互斗争的空间。


总之,在商品资本、生产资本、货币资本的循环运动中,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经济活动中,在由经济领域向政治、社会、文化以及意识形态等领域蔓延的过程中,在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为世界历史的进程中,资本已经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结构化的、总体性的权力。这种权力形式的出现,无疑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长和文明的进步,但同时也导致了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严重异化。合理推进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必须超越资本权力的统治。从历史辩证法的角度来看,资本逻辑运动的圆圈并不是完全封闭的、平滑的,资本逻辑在自我运动中所包含的自我矛盾和自我异化,也意味着资本逻辑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扬弃。譬如,商品向货币转化的惊险“跳跃”和资本周转过程中的“断链”,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的觉醒和阶级斗争的开展,都可能从主体或客体的角度冲破资本逻辑。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的集聚和生产社会化将达到其资本主义外壳不能容纳的程度,那时“由资本形成的一般的社会权力和资本家个人对这些社会生产条件拥有的私人权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地发展起来,并且包含着这种关系的解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294页)。最终,资本的权力将还给全体劳动者,成为“联合的个人”共同占有和支配的经济社会力量。


四、结语


本文从概念规定、历史脉络和结构特征三个方面分析资本权力,试图论证资本本身就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经济社会权力,是在“超经济权力”向“经济权力”转换的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权力形式,是资本的自我运动中既推动价值增殖又实现力量扩张并具有双螺旋结构的总体性权力形式。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三点结论。


首先,所谓资本权力,不是指“资本”与“权力”的关系,而是指资本自身就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形式。不能机械套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二分,把“资本”等同于隶属经济基础的经济关系,把“权力”等同于隶属上层建筑的政治关系。事实上,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是相互渗透、相互建构的,正是生产关系中支配性关系的向上汇聚和结构化形成了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正是通过对社会生产和交往活动的渗透转化为经济力量。其次,探讨从超经济权力支配到资本权力支配,是研究资本主义起源和发展的重要路径。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研究者从“经济人”理性、新教伦理、技术革新、商业社会、自治城市、殖民掠夺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有益分析。显然,经济权力特别是资本权力能否“自下而上”地冲破超经济权力的束缚,并使超经济权力成为“自上而下”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治外壳”,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普遍萌发和发展的重要原因。最后,如果说生产逻辑和资本逻辑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那么,增殖逻辑与权力逻辑则构成了资本的双重逻辑。正是二者相互作用、相互转化,资本既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又导致了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秩序,从而全面形塑了现代性与人的存在方式。


总之,将马克思的资本批判由增殖逻辑批判推向权力逻辑批判,有利于在理论上深化对资本逻辑以及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在实践上推动对资本逻辑的有效驾驭、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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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哲学研究》2021年9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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