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的对外开放走出一条既符合本国国情又遵循发展规律的独特道路。
中国对外开放的阶段性特点
中国的对外开放进程表现出三个阶段性特点。第一是渐进式推进。从1979年7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到2000年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到西部地区,我国共用约21年时间实现了第一阶段的渐进式开放。随后,从1996年进口关税总水平降至23%、取消176个进口商品的配额许可证和限制措施,到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口关税总水平降至15.3%,再到2018年进口关税总水平进一步降至7.5%,我国用与入世接轨的20年完成了渐进开放的第二阶段。总体来看,我国选择渐进式开放策略,是与所处阶段的国情相匹配的。第二是开放推动改革。推进开放,有助于创造新的体制需求,这为改革提供了选项来源;有助于提供新的体制供给,这为改革提供了方向参照;有助于创造法律建设需求,这为立法提供了顺序选择。第三是制度型开放。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概念,强调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是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性,一方面在于贸易投资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有利于保障贸易和投资的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是让市场机制在对外开放中更多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使开放继续发挥推动改革的重要作用。其中,发挥市场在资源跨境配置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主要指:一是在出口和进口之间保持“中性”。通过出口扩大市场、获得规模经济和分工的益处,与通过进口引进各种短缺资源、提升国内产业技术水平,两者同等重要。二是在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之间保持“中性”。吸收外资带来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与对外投资带来的投资收益和当地生产优势等,两者同等重要。三是在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之间保持“中性”。公平竞争能筛选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促进整个产业提升效率和竞争力。
在特色与共性中寻求理论价值
解释对外开放决定的经典理论包括“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和“边干边学”等,而解释开放特点的模式通常分为“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两种模式。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面符合发展规律,说明中国经验具有普遍性。开放初期的最大特点是大量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大量引进资金技术,与发达国家之间构成典型的垂直分工模式,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都能给予解释;后期随着国情的持续改变,开放的特点也随之变化,产品结构、资金和技术进出口等都得以变化迭代,分工模式逐渐转向水平分工,这些变化都能得到较好的理论解释。结论是,中国的发展道路不同于其他国家,以其独特特征与卓著成就引起世界广泛关注。因此,讲好中国故事,是中国学者的责任,也是学术研究的比较优势;与此同时,我们既要研究特色,也要研究特色之中的共性,寻求现象中的普遍规律。只有这样,中国特色才具有普遍价值,才能够被更多国家所借鉴,成长为有世界影响力的理论体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